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的思考
2017-03-07曾春
曾 春
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的思考
曾 春
(中共洞口县委统战部,湖南 邵阳 422300)
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企业自我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仍然存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为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必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引导,落实优惠政策,做好精准对接,强化服务保障,加大宣传表彰。
非公有制企业;内生动力;增强;扶贫攻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汇聚社会各界的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有自身独特优势,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增强内生动力,争当脱贫攻坚的贡献者、精准扶贫的实践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一、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的必要性
(一)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企业参与扶贫不仅带动力强、覆盖面广、作用大,而且持续性长、效果好。非公有制企业是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具有激发贫困地区的市场活力、为贫困地区注入持续发展动力和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等独特优势。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可以极大地激发企业参与扶贫的热情,提高扶贫对接的精准度,可以迅速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优势、贡献力量。
(二)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内在要求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扶危济困、帮穷助弱的优良传统,关注贫困群体,投身扶贫事业,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弘扬传统文化精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回报家乡、造福社会的重要途径。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多角度的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在精准扶贫中主动作为,争做贡献,树立形象。在扶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与党同心,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三)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是实现企业自我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洞口县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的主要做法
洞口县是国家武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现有117个贫困村、217个非贫困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总人口30864户107860人。洞口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组织引导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通过产业联村、项目带村、智力扶村、捐赠帮村等手段,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一)强化组织引导,迸发参与热情
精准扶贫工作启动后,洞口县委、县政府制定了精准扶贫的政策方略。一是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口县“十三五”脱贫攻坚实施规划》《洞口县产业扶贫方案》《洞口县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一批脱贫攻坚文件。二是明确统战部、工商联、扶贫办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的牵头单位,做好贫困村与帮扶企业的对接。三是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加强思想宣教和政策引导,提高了企业对参与扶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县内159家企业与驻村工作队对口帮扶全县117个贫困村。四是大力发展电商扶贫。目前县内有10个电子商务扶贫网点、36个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积极对接了京东、苏宁、美团等知名电商,建立“大众淘”“万众淘”两大服务体系及湖南农家好伙计、淘宝、微商城等多个第三方平台,在贫困村建有150个线下平台。
(二)突出产业合作,迸发参与活力
在精准扶贫工作上,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的产业扶贫到户模式,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三种方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引导102家企业(合作社)帮扶291个村75873名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撬动金融资金1.5亿元,农民自筹2亿元,企业投入资金3.6亿元,建好70个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成“一村一品”产业扶贫村45个。引导雪峰山集团等32家企业(合作社)参与产业扶贫到户,开发了生猪、柑桔、楠竹、有机稻、油茶、金银花、红薯、蔬菜、杨梅、茶叶等14个产业,各类种植基地面积达2.2万亩,养殖示范基地300个,覆盖100个村2万名贫困人口,其中非贫困村70个1.4万名贫困人口。
(三)推进互利双赢,迸发社会效应
洞口县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对接,为全县参与扶贫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争取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打造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让企业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洞口县肉食冷冻有限公司带动5000名贫困人口养猪脱贫致富,湖南古楼雪峰云雾茶有限公司带动山区1500户5000余人参与茶叶产业经营,帮扶古楼,大屋、渣坪等山区乡镇2000名贫困人口发展茶叶基地1800亩。三宝菇业合作社理事长、洞口县水东镇高新村支部书记唐晓林实行“公司+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基地+贫困农户”的产业扶贫模式,2016年有71户贫困户参与股份合作,实现分红9万元;34户贫困户通过金融扶贫和委托帮扶,实现分红13.6万元;安排41户贫困户务工,增加劳务收入32.72万元。
三、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在我县的扶贫开发中,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主要原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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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引导有待加强
目前,总体来说企业参与扶贫缺乏科学有力的组织协调,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少数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意识不高,又加近年企业效益下滑,参与扶贫投入多、投入期长而且有潜在的市场风险,因此企业不愿意做出相关投入。目前在全县159家帮建企业中,已经入村并真正开展帮扶的企业只有几十家。
(二)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极其重要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最大的发展机遇。就总体情况来看,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有的企业认为扶贫是政府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有的企业认为能获取利益就积极参与扶贫,如若不能从中获取利益,就敷衍应付。
(三)扶贫理念有待创新
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帮扶方和受援方要树立互利共赢的理念。贫困村总认为企业参与扶贫就是单纯的给贫困村帮钱帮物,而忽视企业有自我发展的现实需要。要使企业在扶贫的领域中常做常新,更有动力、更具活力,关键是真正实现贫困村、企业两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
(四)政企职责有待明晰
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要合理而清晰地界定政府和企业的职责,明确各自在扶贫计划制定、扶贫项目实施、上级扶持资金使用、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分工和作用。只有让企业更多地参与和知情,才能做到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行其事,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四、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内生动力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统战部门统筹、相关部门支持、非公人士主动参与、市场能动配置”的工作格局,确保非公经济扶贫资源和力量得到有序整合、精准衔接,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要将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指导;要尽快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健全非公经济人士帮扶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非公经济人士助力精准扶贫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机制。
(二)加强组织引导
一是发挥基层工商联(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引导资金,搭建培育引导平台,对参与扶贫的企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三是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积极主动做好企业与扶贫村、贫困户的牵线搭桥工作,引导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选择相应的产业发展项目。四是发挥重大问题集体会商作用。建立重大问题会商制度,遇到重要事务和疑难问题,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企业、村支两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共同会商处理。
(三)落实优惠政策
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参与,才能具有生命力。继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全面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引导企业(合作社)与贫困农户签订产业合作合同,企业负责技术、保底价收购,避免农户因市场风险而减收返贫。同时加大对企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批推进产业扶贫的财税、收费、用地、金融支持政策,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对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等给予资金扶持和奖励,特别是向扶贫带动效应明显的企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到户试点村重点倾斜。进一步完善企业参与扶贫的资源配置政策,不断优化工作环境,以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四)做好精准对接
政府部门要通过走访、发函、召开对接会议等形式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结对帮扶、认领项目,做好精准对接工作。基层村、社区“两委”在扶贫工作中要主动邀请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对口帮扶等计划的制定,认真吸取非公有制企业的建设性意见,不能直接将计划抛出来,强制要求非公有制企业直接完成。企业要深入扶贫村加强调研考察,做好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综合运用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等多种方式,把企业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与贫困地区土地、劳动力等特色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帮助贫困群众创业置业,增收致富。同时,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服务保障
围绕企业参与扶贫攻坚,搞好各项服务保障。一是搞好服务协调。要努力为企业参与扶贫提供政策、项目、市场信息、融资等各方面服务,协调好企业与各部门的关系。二是建好合作平台。要搭建村企合作的服务平台,重点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平台,促进企业与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与农村资源、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村企结对帮扶的效率和水平。三是协助调处矛盾。企业参与扶贫过程中,在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和土地流转等方方面面,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矛盾不解决,帮扶工作就会受阻,帮扶计划就会落空。因此,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干部要全力协助调处好各项矛盾,确保帮扶计划顺利完成。
(六)加大宣传表彰
一是加强经验交流。非公有制企业在脱贫攻坚进程中许多成功做法都可借鉴可复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非公有制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成效。二是搞好考核评选。党委统战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选机制,建立“同心扶贫人物”和“同心扶贫企业”评选平台。对涌现出来的扶贫先进非公经济人士和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对其先进事迹、典型事例,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推介,培树典型,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三是进行表彰奖励。县委、县政府每年要把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点统一纳入全县表彰奖励范围,要切切实实让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爱心人士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群众中有口碑。
10.3969/j.issn.1009-2293.2017.05.018
F121
A
1009-2293(2017)05-0062-03
曾 春,中共洞口县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
(责任编辑:许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