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经济学视角下中药地理标志的保护探究

2017-02-28陈和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8期
关键词:标志中药产品

陈和芳



经济学视角下中药地理标志的保护探究

陈和芳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系,广东 广州 510830)

通过对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经济分析可知,对其进行永久性的地理标志保护对社会福利的提高最为有利。然而,因为相关主体缺乏足够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仍然存在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中药产品过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及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化程度不够等问题。对此,应当从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监管,以及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协调等方面加强对中药地理标志的保护。

中药;地理标志;经济学;保护

对药材的地域性要求是中药文化的特色之一,特殊地域药材的形成受到历史、文化、科学、经济诸多属性的影响,最后才成为世所公认的名优品种。[1]正是因为中药药材品质同特殊地域的紧密联系,地理标志的保护对于中药产业的发展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具有地域性和集团性等独有特征。地理标志保护同商标权保护有着类似的作用,都是用来判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标识。对中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于保护民族精品和文化遗产,提高相关中药产品的附加值和在国外的知名度,扶植和培育民族品牌,增强地理标志中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经济学为视角,揭示中药地理标志保护所具有的经济意义。

一 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经济结构

中药企业是否选择地理标志保护的关键,是这种保护能否带来净效益的增加。用NP表示中药企业净效益,用P表示地理标志保护为中药企业带来的收益,C表示地理标志保护为中药企业带来的成本,则NP=P-C>0,地理标志保护对中药企业才有意义,其经济结构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收益

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对中药企业的收益有哪些呢?首先是地理标志所代表的商家的信誉,由于这种信誉的存在,消费者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进行购买从而为中药企业提供的利益,这里将其用P1表示。其次,由于地理标志的广告效应,可以为企业节约可观的产品推广的营销费用,从而导致企业效用的增加,这里将其用P2表示。

(二)成本

成本方面,对于中药企业来说,地理标志保护产生的成本即其保证地理标志的利益充分实现的维权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缴纳给地理标志官方机构的管理费用,这里用C1表示。然后是打击各种地理标志侵权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成本,这里用C2表示。

(三)地理标志保护对中药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中药企业净效益NP=P(P1,P2)-C(C1,C2)。要使NP>0,就必须保证P1+P2>C1+C2。地理标志一般声誉良好,深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很多人都希望对其进行了解并购买,对于相应地理标志的商品,消费者愿意支付非常高的价格进行购买,而且该地理标志具有巨大的广告效应,可以为商家节约很多的营销成本,此时的P1和P2的值会非常大,总收益P=P1+P2也会非常大,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效益。当然,对于声誉卓著的地理标志,由于其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会有更多的人试图通过各种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打击相应的地理标志侵权的成本C2也会较大,但其仍远小于P1+P2的值,而且由于C1即官方收取的管理费用固定不变,C=C1+C2虽然不小,但会比P=P1+P2小很多。不仅能继续保持P1+P2>C1+C2的状态,而且企业净效益NP=P(P1,P2)-C(C1,C2)也会变得相当可观。因此,每一个地理标志都是相应中药企业的重要财富,其对中药产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然而,中药企业应当看到,中药地理标志的价值归根结底并不来自于地理标志本身,而是其附着标的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给购买者和使用者提供了相应的质量保证,大幅缩减了购买和使用者的鉴别费用和使用风险,从而使人们愿意付出超出缺少此种信誉的同类商品的价格购买此商品或服务,并且对附有此地理标志的新的商品产生相应的信任。因此,无论是消费者愿意支付更高价格产生的利益P1还是地理标志的广告效应产生的利益P2都来自于商品本身的信誉,而这种信誉则是中药企业提供的始终如一的高质量中药及相应的服务而产生的。如果其产品质量经常性地出问题,而且得不到相应的改善的话,其地理标志价值很快就会一文不名。同商标类似,地理标志终归只是商品的地理识别标志,其价值的来源仍然是作为持有者的中药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而不是地理标志本身。[2]

二 经济学视野下地理标志保护期限对中药企业的影响

地理标志保护对持有者来说,因为其所代表的商品经历过长期的历史考验,因此相关产品的质量具有很强的稳定性,[3]所对应的保护收益和成本相对固定。在这样的情况下,中药地理标志保护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边际成本上升和边际收益下降的情况。

由于地理标志保护下的中药都是经过长期历史发展传承下来的久经考验的效果良好的产品,在相应的中药企业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其为市场淘汰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可以认为这些中药产品的市场周期是永久性的。对于这些地理标志来说,由于相应的中药产品市场的相对稳定,地理标志保护产生的企业总收益P=P1+P2以及相应的成本C=C1+C2同样不会发生变化。因此由于地理标志保护导致的企业净收益NP=P(P1,P2)-C(C1,C2)也不会产生变化。因此,地理标志保护产生的社会效用并不会因为时间的延长而出现边际成本增加和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对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样不变。因此对于持有地理标志的中药企业来说,地理标志保护期限越长,其获得的净效益增加越多,最符合这些中药企业利益的地理标志保护期限是无限期的永久性保护。事实上,当前《商标法》还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都没有对中药地理标志保护期限实行任何限制,因此其法定保护期限是永久性的。

三 中药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地理标志保护下,很多中药产品获得了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如“长白山人参”、“宁夏枸杞”等有名的中药品种,近年来因为地理标志保护的促进作用,无论在价格还是质量上都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之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长白山人参”,其在淘宝网上的销售价格,从2010年每斤不到一百元,激增到2015年底的每斤300元以上,而且仍然供不应求,价格上升势头有增无减。中药地理标志保护伴随着的巨大经济利益,使其受到人们的日益关注,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中药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然而,在中药地理标志保护受到广泛关注的同时,其依然存在以下一系列主要问题。

(一)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中药产品过少

根据中国地理标志网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5年5月底,中国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已经超过了4000余种。这一数量在2013年底才突破3000种的基础上有了巨大的进步。[4]然而,对于中国幅员广阔的地域来说,几乎每一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不少其特有的农业土特产,4000余种的数量远不能反映中国具有地域特色的诸多农业土特产的全貌,作为地理标志保护对象之一的中药产品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局面。首先,中国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的时间不长,近年来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性才逐渐为中药产业所认识,很多富有地域特色的中药产品经营者尚没有地理标志保护的意识,如广州市有名的凉茶品牌“沙溪凉茶”,就只申请了商标保护,而没有进一步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另外,因为地理标志保护大规模开展时间不长,还有相当部分富有地方特色的中药产品仍处于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和认证阶段,没有正式纳入地理标志保护名单。最后,很多以特色中药有名的地方,尤其是很多民族药物,都位于经济和交通不发达的地区,由于相应中药的市场化率不高,当地企业和政府部门缺乏足够的意识和经济力量进行相应的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和认证,导致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中药产品过少。

(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地理标志保护之所以能起到促进具有地域特色的中药产品的保护和发展,根本原因在于相应的中药产品具有其他类似产品所没有的质量特色。对于多数获得相应地理标志保护的持有人来说,都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权利,会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保证相应中药产品的质量,以使其在地理标志保护的基础上发扬广大。然而,很多中药产品在取得地理标志保护之后,出于急功近利的目的,其持有人不顾对相应地理标志可能带来的损害,在很多质量低劣,达不到地理标志保护标准的产品上使用相应地理标志,利用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信任,牟取不正当的利益。[5]这种滥用地理标志保护权利的行为,必然导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上的参差不齐,从根本上损害地理标志保护的权威,从而导致地理标志保护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化程度不够

通过地理标志对包括中药在内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涉农产品进行保护,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如原产于法国香槟地区的香槟酒,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其几乎成为低度气泡酒的通称。然而,在中国加入WTO之后,香槟行业协会即根据TRIPS协议的规定,要求中国履行保护“香槟”作为地理标志保护的权利。2013年5月,中国政府正式承认“香槟”作为专用地理标志的独占使用权利。[6]然而,中药地理标志保护在国际化方面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7]尤其是“中药”本身作为同中国这一地域和文化紧密相联的产品通称,由于中国政府没有将其纳入地理标志保护,目前被很多国外生产的同中国毫无关联的植物药广泛使用,对“中药”的声誉造成了相当的损害。[8]

四 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强化路径

前已述及,我国中药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受保护的中药地理标志过少、质量参差不齐以及国际化程度不够等几个方面。[9]对此,应该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一)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

受保护的中药地理标志过少最关键的原因是很多中药企业以及地方政府没有形成正确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对其背后潜在的品牌宣传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首先,很多中药企业根本不知道地理标志保护包括哪些种类,更不用说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具体流程。其次,很多中药企业不明白地理标志保护同商标权保护之间的区别,认为申请了商标保护即能解决问题,没必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如广州市沙溪出产的“沙溪凉茶”,就只申请了商标保护而没申请地理标志保护。要使中药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真正认识到地理标志保护的价值,从而积极加入到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行列,就必须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以及中药行业协会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以使符合条件的中药地理标志尽可能受到相应的保护。

(二)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监管

针对某些中药企业滥用中药地理标志,生产质次价高的中药产品的情况,必须加大中药地理标志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监管。这种监管应当包括三方面:一是授权使用相应中药地理标志机构的监管,二是地方政府的监管,三是地方行业协会的监管。通过地理标志管理机构、地方政府以及地方行业协会三方面的协调,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的中药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并接受消费者的举报,对于生产的中药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应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允许继续使用相应地理标志。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才能继续使用,验收不合格则取消其使用该地理标志的资格。

(三)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协调

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化程度不足,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中药的国际化发展。有必要效仿法国保护其农产品尤其是葡萄酒如“香槟”的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做法,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谈判平台、双边合作以及多边协调等方式,利用国家的力量推动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化,尤其应当注重推广“中药”本身作为地理标志保护对象的国际协调。通过加大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协调,为中药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保驾护航。

[1]张雪梅,李祖伦.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J].时珍国医国药,2007,(9):2311-2312.

[2]曹琳.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化机制与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2.

[3]王志本.我国传统名特优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J].农业经济问题,2005,(4):54-57.

[4]地理标志网[EB/OL].http://www.zgdlbz.com,2016-12-22.

[5]郭斯伦,马韶青.我国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2015,(10):869-872.

[6]黄礼彬.试论强化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以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纠纷为引[J].价值工程,2014,(16):294-296.

[7]王笑冰,林秀芹.中国与欧盟地理标志保护比较研究——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谈判为视角[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125-132.

[8]陈朝晖.论将“中医”“中药”申请为地理标志加以保护的可行性[J].中国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2009,(7):36-41.

[9]陈和芳.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经济学分析[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6.

(责任编校:周欣)

D922.29

A

1673-2219(2017)08-0086-03

2017-05-23

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项目“中药地理标志保护的经济学分析”(项目编号16pzxmyb09)。

陈和芳(1975-),男,湖北崇阳人,法学博士,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教师,研究方向为法经济学与知识产权。

猜你喜欢

标志中药产品
多功能标志杆的使用
中药久煎不能代替二次煎煮
您知道吗,沉香也是一味中药
中医,不仅仅有中药
认标志
首都的标志是只熊
中药贴敷治疗足跟痛
医改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2015产品LOOKBOOK直击
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