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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立传缘由与立传影响探析

2017-02-24高建文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正史吏治官吏

高建文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立传缘由与立传影响探析

高建文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循吏”作为中国古代官员为官的正面典范,一直是古代官吏的楷模。二十四史中,共有十九部正史撰有《循吏传》,其中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八部之多,几乎占据正史中的一半。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循吏传》的撰立是由封建统治阶级的阶级性、传统儒家文化以及“循吏”事迹客观史实三个因素所决定的,并且《循吏传》中对“循吏”清正、廉洁、仁义的描写,加深了人们对于“循吏”的认识,也促进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发展。

魏晋南北朝;正史;循例传;廉政

《循吏传》最早见于司马迁的《史记》中,自从司马迁首为“循吏”立传以来,历代修史一直都延续这个传统撰立《循吏传》,二十四史中一共有十九部撰有《循吏传》,有的称为“能吏”,有的称为“良吏”或者“良政”,虽然叫法上并不完全统一,但他们所记载的内容和事迹绝大部分都相同,都属于同一性质,所以在此我们都统称其为“循吏传”。其中,魏晋南北朝正史中共有《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南史》、《魏书》、《北齐书》、《北史》等八部撰立有《循吏传》,几乎占据正史中的一半,魏晋南北朝正史中《循吏传》的撰立,和统治者的阶级立场、当时的文化传统、以及“循吏”事迹的客观事实等相关。并且,《循吏传》的撰立以及对于“循吏”“清廉”“仁义”等事迹的描写,加深了人们对“循吏”认识的同时也促进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发展。

一、“循吏”概念探析

关于“循吏”的概念及其内涵,我们分析史书中所记载的内容和著书者的论述,大致可以得出“循吏”所富有的内容。《史记·循吏传》中司马迁说道:“法令所导民也,刑巧所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申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为治,何必威严哉?” 。另《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载:“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司马迁眼中“循吏”是奉职循理之官吏,官吏们要做到的是“奉职”、“奉法”、“循理”,即是要在自己本职工作上,依法循理行事,但不需要过多干预社会,不需要威严。

而班固在《汉书·循吏传》载:“汉兴之初,反秦之敝,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阁疏阔,……至于文景,遂移风易俗。是时循吏如河南吴公,蜀守文翁之属,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民而从化。” 和司马迁一样,在汉初“清静无为”的大背景下,“循吏”只要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勿需过多的干预社会生活。而到了文景时期,整个社会风气发生了变化,“循吏”在“奉职”“循理”的基础上,还要有所作为,从“无为”变成“谨身帅先”,正如余英时所说“前者是道家的无为,而后者则是儒家的有为” ,并且要做到廉洁、公正。

再观《史记》、《汉书》之后历代正史《循吏传》中的绪论及记载,除了和前两位史家所论述的“循吏”要“奉职”“奉法”“循理”“廉洁”之外,大多要求“循吏”在职期间必须有所作为,做出一定的政绩。《晋书·良吏传》中既是要求官吏政绩突出,“此则长吏之官,实为抚导之本...今采其政绩可称者,以为《良吏传》。” 《南齐书·良政传》“今取其清察有迹者” ,《宋书·良吏传》“今采其风迹粗著者,以为《良吏篇》云。” 等。

从以上两位史家及后代正史书中关于“循吏”的论点和看法,可以得出“循吏”的概念及内涵有三点要求:首先,要“奉职”,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到认真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是为官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其次,要“循理”,既为官做事要刚正严明,遵循法理。最后,要“可为”,这种“可为”,即是表现在官吏自身的突出品格,也是在本职工作上,依循法理,上传下达,维护社会稳定,造福百姓,积极做出的一定政绩,并且受到称赞。

二、魏晋南北朝正史《循例传》概况

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共有《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南史》、《魏书》、《北齐书》、《北史》八部撰立了《循吏传》,其中《晋书》、《宋书》、《梁书》、《魏书》曰“良吏”,《南齐书》曰“良政”,《南史》、《北齐书》、《北史》曰“循吏”。在前文已经论述过,虽然各部史书名字不完全相同,但是所记载的内容和实质是相同的,所以,为叙述方便统一称为《循吏传》。

《晋书·循吏传》有循吏十五人,正传十二人。有鲁芝、胡威、胡质、杜轸、杜烈、窦允、王宏、曹摅、潘京、范晷、丁绍、乔智明、邓攸、吴隐之、吴延之。

《宋书·循吏传》有循吏二十一人。有王镇之、杜慧度、杜弘文、徐豁、陆徽、阮长之、江秉之、李元德、魏恭之、成浦、李熙国、何道、申季历、郭启玄、傅僧祐、陈珉、张祐、潘词、潘亮、陆法真、王悦。

《南齐书·循吏传》有循吏十一人,其中正传七人。傅僧祐、傅琰、刘玄明、虞愿、刘怀慰、裴昭明、沈宪、丘仲起、李珪之、孔秀之、毛惠之。

《梁书·循吏传》有循吏九人。到溉、刘鬷、庾荜、沈瑀、范述曾、丘仲孚、孙谦、伏暅、何远。

《南史·循吏传》有循吏四十一人。到溉、刘鬷、丘仲孚、何远、吉翰、杜骥、杜慧度、杜瑷、杜弘文、檀和之、阮长之、李元德、魏恭之、成浦、李熙国、何道、甑法崇、傅僧祐、傅琰、王沈、刘闻慰、丘仲起、何敬叔、丘寂之、沈巑、周洽、傅翊、刘玄明、傅岐、虞愿、王洪范、李珪之、沈瑀、范述曾、丘师施、孙谦、何远、郭祖深。

《魏书·循吏传》有循吏十四人,其中正传九人。张恂、张岱、张长年、鹿生、张应、宋世景、路邕、阎庆胤、明亮、杜纂、裴佗、窦瑷、羊敦、苏淑。

《北齐书·循吏传》有循吏十人。辛术、张华元、宋世良、宋世轨、郎基、孟业、崔伯谦、苏琼、房豹、路去病。

《北史·循吏传》有循吏二十二人。张膺、路邕、阎庆胤、明亮、杜纂、窦瑷、苏淑、张华原、孟业、苏琼、路去病、梁彦光、梁文谦、樊叔略、公孙景茂、辛公义、柳俭、郭绚、敬肃、刘旷、王伽、魏德深。

从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中人数可以看出,由于这个时期社会处于动乱之中,政权更替较为频繁,除了刘宋之外,“循吏”的人数都比较少,也是处于一个浮动的变化中。但各朝在建立政权初期,都比较重视吏治,还是涌现出来许多为时人所称赞的“循吏”。

三、魏晋南北朝正史《循例传》的立传缘由

任何史书的撰写都要受到当时政治社会的影响,都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体现。“历史的发展是有连续性的,而一定的现实都是一定的历史的产物。” 并且随着史学的发展以及正史修撰逐渐为官方所主导,修撰的史书就不可避免的要求体现官方意识形态。《循吏传》的撰立既是统治阶级树立为官典范,维护统治的需要,同时也是魏晋南北朝大动乱时期,急需“循吏”来稳定社会秩序的现实必要。当然,“循吏”事迹客观历史的存在也是该时期《循吏传》撰立的缘由。

(一)阶级立场

《循吏传》的设立是我国历史上统治集团宣扬反腐倡廉的一种手段。塑造出许多受人民尊敬的传颂的清官廉吏,也巩固了统治政权的基础,这是由封建社会的阶级性质决定的。

“循吏”作为封建官吏,首先,他受命于政府,为政府服务,他的主要职能是替统治者维护地方安定,缓和阶级矛盾,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这样才能受到封建政权的嘉奖,从而进入《循吏传》中,名垂千史。其次,《循吏传》的设立,统治者对官员行为准则提出了要求,给天下为官者一个为官“模范”,让他们去仿而行之。而这些“准则”就是要求他们都勤于理政、平政爱民、仁爱教化、劝民农桑,积极开展道德教化、显善劝义等。这些“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当地各项民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使得当地百姓获得了切实的物质利益,并且使得百姓逐渐形成了安分守己的信念、习惯和传统。但这些“准则”是以缓和阶级矛盾和巩固封建王朝统治为目的,只有符合这些“准则”的官吏才能够进入《循吏传》当中,最后,不管是对于统治者还是官吏而言,都是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最广大、最长远的利益为最高准则的。所以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是《循吏传》的撰立缘由之一。

(二)文化传统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文化就占据主流地位,居于正统。儒家文化对封建官吏的长期熏染也是《循吏传》撰立的重要因素。魏琼在《中国传统清官文化研究》一书中强调:“清官的产生,离不开皇权的支持,离不开贪官的烘托,既是广大民众造就的结果,也是儒家思想长期熏染的结果。”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清官”既是和“循吏”相对应的。

在儒家“德治”“礼治”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以清正、廉洁、仁义、为民等为核心的廉政传统文化,许多封建官吏都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自己终身奉行的信条和奋斗目标。从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中,对于“循吏”记载的标准中,就能看出是受到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中“循吏”的主要衡量标准有:清正、廉洁、仁义、兴利、施教等,这些衡量标准与儒家思想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相对应。儒家思想的“修身”“齐家”既是《循吏传》中“循吏”严于修身、为官清正、廉洁,不蓄家产的表现,如《晋书·循吏传》记载鲁芝“清忠履正,素无居宅...洁身寡欲,和而不同,服事华发,以礼终始” ,《宋书·良吏传》中王镇之“在官清洁,妻子无以自给” ,《南齐书·良政传》中裴昭明“终身不治产业”等。“治国”“平天下”则具体体现在《循吏传》中“循吏”们在地方任职上所作出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发展,最终达到国泰民安,天下太平的理想境界。清正、廉洁、仁义、兴利、施教等无一不是儒家所提倡的,而这些就是“循吏”的入传标准。也正是在这个传统文化的熏陶下,不管是整个社会还是史家个人,都会潜意思的为这些儒家廉吏代表立传。

(三)客观史实

历史记载是以客观史实为依据的,“循吏”事迹的出现为史家撰写史书提供了源泉和动力。魏晋南北朝正史当中,各个列传的撰立都是这时期“循吏”事迹的直接写照。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大动乱时期,就是在动乱时代,才更需要有作为的地方官吏来帮助统治者维护地方的社会秩序和百姓安定。晋代门阀氏族统治进一步加强,吏治也更加腐败,“政刑以私谒贿赂与此公行,结绶者以放浊为通” ,但是仍有一些官吏清洁、廉政、爱民,成为晋代历史中弥足珍贵的亮色。所以后世撰立《循吏传》,褒扬鲁之、胡威等人。刘裕建立宋,一共传了七代。宋初,对于吏治较为重视,地方官吏多恪尽职守,出现了一批比较清廉的官吏,如王镇之、杜慧度、徐豁等人。南齐是南北朝继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统治只有二十三年,是南北朝时期统治最短的一个朝代。齐初,严于治吏,出现了短暂的统治清明的时期,出现了傅琰、虞愿、刘怀蔚等“循吏”。萧梁皇朝统治五十余年,其中梁武帝统治就达四十多年之久,前期有所建树,尤其他对于南齐末年“政移群小,赋调云起,徭役无度。” 有清醒的认识,选择地方官吏“务简廉平” 吏治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出现了庾荜、沈瑀、范述曾等“后来之良吏也” 。北魏初年,地方官员没有俸禄,许多官吏对于吏治民事毫不关心,竭力追求自己个人财富,如公孙轨“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 ,孝文帝即位后,进行了改革。一是实行俸禄制,二是对地方官员任期不做长短不做硬性规定。这样,北魏的吏治才逐渐走向正规,出现了张恂、鹿生、张应等难能可贵之“良吏”。北齐统治者大多昏庸残暴,政府体制下的社会贪污盛行。于此相反,宋世良、郎基、房豹等“清正”“廉洁”之人就显得弥足珍贵。“在武平之末能卓尔不群,斯固弥可嘉也” 。

可以看出,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处于一个大动乱的时代,政权更替频繁,但作为能够稳定地方秩序,发展地方生产的“循吏”,统治者无不重视他们的作用,所以立国之初大都强调吏治,使得这个时期能够涌现出一些勤政爱民、显善劝义的“廉洁之吏”。

四、魏晋南北朝正史《循例传》的立传影响

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的撰写以及书中对“循吏”“清正”“廉洁”等事迹的描述,加深了人们对官员廉洁从政的认识,从而推动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发展。而在魏晋南北朝这样一种动乱不安的时代,“循吏”事迹所表现出来的稳定地方秩序、促进地方发展、引领官员廉洁勤政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难能可贵,为后继封建王朝提供了有益的示范和借鉴。当然,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的撰立,树立了众多为民请命的“循吏”,使百姓把所有的权利寄托在他们身上,也钳制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与自由意识。

(一)促进廉政文化的发展

中国历史上的廉政文化主要形成于先秦时期。西周时,“廉”已经是为官的品德之一。“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春秋时期,管仲提出“国有四维,……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战国时,韩非子就指出官吏淸正廉洁是国家兴旺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秦汉以后这些思想文化逐渐丰富,魏晋南北朝得到继承和发展。而该时期正史中《循吏传》的撰立则是廉政文化的真实写照,共同构成和促进了中国长久以来的廉政文化发展。

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主要是内容就是“清正”“廉洁”,对于官吏的要求是清廉公正。从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中的传主主要事迹及入传标准可以看出,古代社会对于“循吏”的认可主要的因为“循吏”们身上多体现出的“清正”“廉洁”“仁义”等优秀品质,如《晋书·良吏传》中,鲁芝“清忠履正,素无居宅” ,《宋书·良吏传》中王镇之“在官清洁,妻子无以自给。” ,《梁书·良吏传》中范述曾“励志清白,不受馈遗” ,《魏书·良吏传》张恂“性清俭,不营产业,身死之日,家无余财” 等等,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优秀品质,共同铸造了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中的核心部分。

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的撰立,促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逐渐形成了以清正廉洁为荣,以贪污腐败为耻的廉洁理念和廉政文化,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并且深入人们的理念影响至今。孔繁森、焦裕禄、任长霞、牛玉儒、杨培民等当代“循吏”,就是廉政文化在今天的继承和延续。

(二)提供历史借鉴

任何历史都是有借鉴作用的,二十四史的修撰就是各朝为了汲取历史中的经验教训而给当世或者后人以警示的。“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的撰立,树立了许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生产,最终起到缓和阶级矛盾的为官典范,这些典范所表现的作用,为后继封建统治者所吸收并且提供了自我改良的借鉴,这些借鉴在延续封建王朝衰亡中起到重要作用。

北魏是由鲜卑族拓跋氏建立的封建政权,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第一个朝代,又称后魏,拓跋魏。北魏初年,地方官员没有俸禄,许多官吏对于吏治民事毫不关心,竭力追求自己个人财富,如公孙轨“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 ,孝文帝即位后,进行了改革。一是实行俸禄制,二是对地方官员任期不做长短不做硬性规定。这样,北魏的吏治才逐渐走向正规,出现了张恂、鹿生、张应等难能可贵之“良吏”。史家撰《魏书·良吏传》,一方面是“书其为时所称者,以著良吏云尔” ,另一方面也是肯定了孝文帝对于吏治的改革,才扭转了北魏初年混乱的官场。

正是吸收和借鉴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中《循吏传》的有益部分,使得后继封建王朝在建立政权之初,大都强调吏治的重要性。隋朝建国之初,隋文帝十分重视吏治,在位期间也较为勤政,所以隋朝前期能从长期分裂割据中恢复过来,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局面。唐朝建立政权之后,积极吸取吏治腐败亡国的教训,对吏治十分重视。唐太宗极其重视历史借鉴的作用,他重视地方官员的任用和选拔,亲自选拔刺史、都督等,并把他们的名字和政绩写在屏风上,以便考核他们。所以在贞观年间,出现了一大批“奉职循法”的官吏,也直接促使了“贞观之治”繁荣局面的出现。唐玄宗时期“开元盛世”的出现,何尝不是玄宗前期励精图治,吏治清明的表现!

(三)钳制着人们的思想

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的撰立,塑造了众多“清正”“廉洁”“仁义”的“循吏”,而这些“循吏”不仅得到了朝廷的嘉奖还深受百姓的爱戴和称颂。封建官吏更是以被评为“循吏”为荣,长久以来形成了“循吏”崇拜现象。而“循吏”的塑造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剥削制度的长治久安,论证其政权的合法性,不可能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所以说,“循吏”崇拜和“循吏”为民请命的思想理念,顽固地钳制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进步。

“循吏”崇拜使得人们将社会公平、正义与幸福生活的希望毫无保留地寄托在“循吏”身上,他们将自己的权利视为皇帝的恩赐,希望社会出现“循吏”来拯救他们。长此以往,使封建百姓安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而不敢抗争从而失去了自己行驶权利的主动权,导致民众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的萎缩,使自己利益远离国家政治生活,对统治者产生强烈的依附。

并且,“循吏”是人治社会所造就出来的群体人物,而非法制社会所需要的模式。清正、廉洁官吏的的产生,更多的是靠儒家“仁”“礼”文化去熏陶和培养,以及依靠当权者的个人品质和能力,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其强调的是个人的魅力,其情节是道德治国,而非“依法治国”。因此,这种“循吏”崇拜意识对于法治而言是不利的。

五、余论

对于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的撰立与影响,我们既不能采取历史虚无主义,批评其是在阶级社会中为维护阶级统治所采取的的措施,也不能毫无甄别的全部接收。而是要勇于批判和继承魏晋南北朝正史《循吏传》的撰立所带来的影响。我们现在的廉政建设和魏晋南北朝时期剥削制度下的反腐倡廉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现在面临的形式也同于封建时期,但是,只要是优秀的传统文化,有益的历史遗产,仍是我们汲取的营养源泉。

[1] (西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 (东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 (唐)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 (梁)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6] (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 瞿林东.史学在社会中的位置[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8] 魏琼.中国传统清官文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9] (唐)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10] (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1] (唐)李百药.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12] 陈戍国点校.周礼[M].长沙:岳麓书社,1989.

[13] (春秋)管仲,吴文涛,张善良.管子[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

[14] (春秋)左丘明.;蒋冀骋标点.左传[M].长沙:岳麓书社,1988.

[15] 成臻铭.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传统研究[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7.

[16] (唐)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7] (唐)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责任编辑:王淑华

K825.81;K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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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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