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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钟为官之道刍议

2014-11-10吕书换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9期
关键词:吏治

吕书换

[摘 要]明朝政府一直重视吏员的建设,重典治吏,恩威并施。而在明朝前期,苏州知府况钟是整顿吏治中较为出色的,他任职十二年之久,政绩卓著,本文试从此方面入手研究况钟的为官之道,以期能为今天步入仕途的人们提供一点正能量。

[关键词]况钟;整顿;吏治;为官之道

况钟(1388-1442)字伯律,号龙岗,又号如愚,靖安(今江西省靖安县高湖镇崖口村)人。他是明朝著名的能吏。曾在靖安县和礼部做了二十多年的吏员,勤敏干练,深受主官信任。宣德五年七月(1430年)出任苏州知府,宣德六年三月继母何氏故,况钟回乡丁忧,三万七千五百八十余人“奏请不为牧民常例”,“夺情起复赴任”[1]。正统五年(1440年)况钟九年考满,理应离任,但苏州府张翰等一万三千人联名向直隶巡抚按察使张文昌上书,“尹苏非公不可”[2],至正统七年十二月病死任上。前后共任了十二年苏州知府,政绩斐然,深受百姓爱戴,人称“况青天”。本文试从况钟治理苏州期间其整顿吏治这一方面着手,探究况钟的为官之道,管中窥豹,以期能对今天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吏员是介乎官、民之间,是政府在民间的代言人,直接关系着王朝的国运兴衰。“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3]深知此理的况钟,新官上任,就以此作为切入点,开始整顿吏治。正所谓“不正乎吏,民易由安之”[4]?

《明史》有这样一段有趣的记载:

苏州赋役繁重,豪猾舞文为奸利,最号难治。钟乘传至府。初视事,群吏环立请判牒。钟佯不省,左右顾问,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谓太守暗,易欺。越三日,召诘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强我行;若辈舞文久,罪当死。”立捶杀数人,尽斥属僚之贪虐庸懦者。一府大震,皆奉法。钟乃蠲烦苛,立条教,事不便民者,立上书言之。[5]

正因为况钟本是吏员出身,所以对吏员间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谙熟于心。又因为新官上任,地方业务、人际关系等还不甚了解。所以他不动声色的看着那些奸吏们“肆意”表演,一个个粉墨登场之后,是廉是贪了然于胸,悉数整治。切实做到了宣宗对他的期望,“毋为权势所胁,毋为奸吏所欺”[6]。虽然手段上有些不合乎法,审判上也未经过相关的合法程序,但这种大智若愚、杀一儆百的智慧,大刀阔斧、不畏强权的魄力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对吏员的这种非法管理,法外用刑,并非况钟的发明物。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奸吏至死”[7],朱元璋赐玺书嘉奖。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七月,苏州知府王观“治奸吏至死”[8],朱元璋派使者前往慰劳。在朱元璋看来“吏多狡狯”[9],吏员只能服皂衣,且心术已坏,不许应试。既然如此,终其一朝,甚至清朝,吏治始终是人们不断思考的问题之一。人们一边痛恨吏制的腐败,一边又不能根除吏员而后快。究其原因,是因为在帝制时代吏同官一样不可或缺,在很大程度上,吏员才是影响下情上达,上恩下施,甚至影响国运兴衰的关键。所以怎样才能得其用而不为其所害成为能人志士所思考的问题之一。况钟就是其中的一位实践者。

他认识到吏员在官、民之间所起的重要联系作用。吏员如若能清廉,那么官员的恩施就能很好的落实到民间,或者官吏之间的狼狈为奸现象就能很好的得以控制,所以况钟对贪官污吏严惩不贷,但吏员出身的他并非对这一阶层心存偏见。反而有时候能替吏员说话,为吏员着想,这是难能可贵的。知府衙门着火,负责小吏惊恐万分,杖责一百之后,况钟却说“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当哉”[10],为此被罚俸,但保全了小吏。清代道光年间的苏州知府桂超万在《况太守集》的序言中,把况钟治苏的成功归结为“诚”也。“苏州吏胥之奸滑,盘固根深,尤不易革除;民气素弱,而亦多沿积习,浮靡偷薄不可以笔舌喻。独公有榜谕,父老子弟泣涕改悔者,何哉?曰‘惟其诚也。”这就是况钟整顿吏治的艺术之一:不仅仅铁和血,也有这种平易近人的高尚之举。就像他自己总结的一样“不植其德,难施乎刑。不施乎刑,难以正吏。”[11]况钟以身作则地奉公执法,赏罚分明地惩奸除恶,恩威并施的人格魅力,逐渐把苏州府的坏风气加以扭转。

况钟整顿吏治的另一艺术是刚正清廉,但又八面玲珑。

在明朝,下令惩治贪官污吏的能官除况钟外,还有海瑞、张居正等。后两人失败的共同原因在于生不逢时。明朝中后期,大厦将倾,各种社会矛盾已经显露,作为统治者的君主也再没有建国初期的君主们那样勤政,所以他们的努力只能收效于一时,不能利于长久,只能是昙花一现。

其次,改革虽然只有彻底才会成功,但在当时,各个阶层的利益环环相扣,他们共同构成了帝制时期牢固扎实的根基。像海瑞那样上批皇帝的昏庸,下批官员的贪污,势必要在乌烟瘴气的官场中杀出一条血路,想要根本改变政治腐败的这种做法,只会引来统治阶层各派系的争相排挤,联合打压,最后也只落得铮铮铁骨的美名供百姓传颂。在这方面,况钟就要比海瑞八面玲珑的多。在以皇权为中心的帝制时代,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以皇帝的意志为转移。伺候得了皇帝的主,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改革梦。宣德皇帝喜欢斗蟋蟀,三番五次密旨差遣逮千只蟋蟀。况钟不是不知道这种行为劳民伤财,但却仍然办得有声有色,毫无怨言。不仅如此,在官场上,他与当时的内阁辅臣三杨,以及巡抚周忱,都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这种官场学问,无不是其聪明的表现。正是这种上下支持和信任的关系,使得况钟在苏州知府这么一个难坐的职位上坐了十二年之久,治理效果十分卓著。

最后,况钟又要比张居正行正坐端的多。前者死后归葬,船上只有书籍和器物,从而赢得了“廉洁之操,一尘不滓;执守之固,千夫莫回”的美名[12]。而万历十二年,籍没张居正家的时候,“得黄金万两,白金十余万两。”[13]整顿吏治的张居正本人都做不到两袖清风,所以留下被攻击的口实也在情理之中。孟德斯鸠有句经典的话这样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14]那怎样才能杜绝这种权力的滥用,在帝制时代,要想用权力制约权力,杜绝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把公共权力限制在法律的有效监督之下,限制当权者为非作歹,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所以,权力的滥用与否,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当权者的个人品德。况钟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对自己的要求恰恰就是个人这一品格的体现。

纵观整个帝制王朝,不难发现,想要整顿吏治的大有人在,但善始善终者少,身首异处者多。大凡有几个热血的,也大多渐渐走向统治者甚至人民的对立面。而况钟任苏州知府十年又二载,缘何既受百姓爱戴,又受当权者乃至皇帝的信任?个中道理,不难明白。

古代以及当今,当官不做事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在明朝,官员本就是总其成的指导者,“领持大概者,官也”,种类繁多的吏员才是具体的办事人员,“办集一切者,吏也”,[15]官与事无涉,这就更形成官员当官作老爷的官僚作风。清末流传的一顺口溜很形象的总结了这一为官之道,“太医院的药方,翰林院的文章,都察院的奏章,光禄寺的茶汤,銮仪卫的刀枪,金鱼池的婆娘。”

苏州府向来是搜刮者的肥肉,治理者的烫手山芋。其治理难度大家望而生畏,被派上任的大可以插科打诨,明哲保身。但况钟恰恰相反,他不仅大力整治贪吏,并且也不对平庸之辈姑且。“长洲县知县汪仕铭、主簿林皋、吴县主簿王勉、常熟知县刘正言、典史郭良、吴江知县张肃、县垂赵济、主簿巩端、昆山县丞刘志、主簿赵荣”等人被况钟弹劾,理由是庸碌无为,“谋由吏出,良民受害”。[16]

不仅在吏治整顿上,况钟雷厉风行,绝不姑息养奸,在粮、军、风俗教化等其他方面,况钟的政绩也十分卓著,但由于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所以姑且省略。

况钟在上任的时候,首辅杨士奇就赠与“六月云霓人望切,好为霖雨向姑苏”[17]这样的诗句,他对况钟的期望可见一斑。而能在九位准知府之中脱颖而出,被任命为公务最为繁剧的苏州大郡的知府,可见宣宗对其的信任。而况钟也没有辜负当权者的期望。清官难为,青天更难为。苏州府治理难,治好更难。这些况钟都做到了。在其任做其事,他可能不是最功成名就的一个,但却是留下身后美名,最被百姓拥戴的一个。这也是况钟为官之道的智慧之一。

况钟整顿吏治,成就身后美名,是其人格魅力和强硬手段的产物,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催生出来的结晶。但从长远或者整体结果来看,其治吏还是失败的。“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18]这种无奈想必是很多人的心声。那么治吏总也失败又是为何,粗略总结原因大概如下:

第一,专制皇权。这是封建社会任何改良家进行改革的共同背景。无论他们制定多么完备的选拔、监督以及考核制度,但制度之上总有皇帝掌握着最终的决定权。任何官吏都只对皇帝负责,所以皇帝的个人品德好坏,勤政与否直接关系到政令的发号以及实行。明朝中后期,皇帝大多昏庸,政权多掌握在宦官手中,即便能官、清官使劲浑身解数也难为百姓做主。

第二,吏员破格任用之路被阻塞。明朝初年,选官“三途并用”,所以况钟等九人才能被破格任命为知府。而事实证明从吏员中选贤任之这一策略是明智的。同况钟一同被外派的九名知府不仅成就了况青天的佳话,也是中国吏治史上空前绝后的壮举,九名知府普遍任期在十年以上,人人都有建树,真可谓“皆极天下之选”。[19]但在明中后期,吏员入官越来越难,科举选官这种正途之路变成主流。能干有经验的吏员们的升官梦越来越难做,所以只能自甘沉沦了。[20]

第三,低俸禄加深吏员的腐败。明朝吏员的俸禄极低,养家糊口尚且都难,这就形成了吏员很多灰色收入,最为主要的两项是顶首银和常例银。虽然不合礼,不合法,但合乎情,所以明王朝知而不禁,成为吏治公开的弊端。入职之前就要先交大量银子,短短的吏员生涯若不索贿、行贿,中饱私囊,紧靠微薄的工资是得不偿失的,这是吏员腐败的又一隐患。

第四,吏员参充的手段。明代参充吏典主要有三种途径,分别是佥充、罚充以及求充。尤其后两种,官员因过失犯罪被罚为吏以及科举无望,营生无门的农家子弟纳银求充吏,都很难保证吏员质量。“今之吏胥,以徒隶为之,所谓皇皇求利者。”[21]所以黄宗羲主张用士人阶层取代徒隶。但这样简单的置换阶层就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吏治问题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中国封建时代儒者入官、正途出身的大贪不胜枚举。所以这绝非根治的方法。

第五,官无封建,吏有封建。自从秦始皇全国推行郡县制,从上到下的官员任免就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尤其到帝制时代后期,君主专制不断强化,官员再无封建一说,但是吏员,尤其是有权势的吏员,在他们考满之后,往往推荐自己的子弟来继任,这就使得常常更替的官员,易受把持肥缺多年的吏员蒙蔽、干扰。

参考文献:

[1]吴宗夫等点校.况太守集[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2]《明史》卷161《况钟传》。

[3]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胥吏》。

[4]吴宗夫等点校.况太守集[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5]《明史》卷161《况钟传》。

[6]《况太守集》卷五,“特赐任苏州玺书”。

[7]《明太祖实录》卷108,洪武9年9月已卯。

[8]《明太祖实录》卷178,洪武19年7月乙卯。

[9]《明太祖实录》卷64,洪武四年四月辛卯。

[10](明)余懋学《仁狱类编》卷二《况钟认失火》,明万历直方堂刻本。

[11]吴宗夫等点校《况太守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12](明)李贤《明一统志》卷四十九《南昌府》,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明史》卷213《张居正传》。

[1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2012年。

[15]王恽:《秋涧集》卷46《吏解》。

[16]《况太守集》第105页。

[17](清)陈永懋辑:《明况太守治苏集》卷尾《附录·贻赠文翰类》,光绪十七年靖安双溪陈氏刊本。

[18]《国初事迹》[M].上海:三联书店,1960。

[19](明)邱濬《琼台会稿》卷二十四《明故琼州知府徐公神道碑》,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0](明)归有光《震川集》卷三《三途并用议》。

[21]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胥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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