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优稿优酬办法
2017-02-23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3期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优稿优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扩大《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学术影响,鼓励更多作者给河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版学报投来更加优质的稿件,经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以下简称学报)优稿优酬支付标准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作者是博士生导师,就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向学报投来带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编号的论文,专家评价该篇论文价值很大,该篇论文稿费为2000元。
第三条 作者是博士生导师,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向学报投来论文,专家评价该篇论文价值很大,该篇论文稿费为2000元。
第四条 作者是博士生导师,就承担的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向学报投来带有省部级科研项目编号的论文,专家评价该篇论文价值很大,该篇论文稿费为1000~1500元。
第五条 作者是博士生导师,就承担的省部级以下科研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向学报投来带有省部级以下科研项目编号的论文或不带有科研项目编号的论文,专家评价该篇论文价值较大,该篇论文稿费为1000元。
第六条 作者在学报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月报》《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另外每篇奖励2000元;被上述期刊摘录,另外每篇奖励200~1000元。
第七条 作者提供的论文原则上为独著。
第八条 本办法由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