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欧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特征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7-02-23秦健
秦 健
(河南省委党校 科技文化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1000)
美日欧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特征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秦 健
(河南省委党校 科技文化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1000)
创新驱动发展是经济发展的一种崭新模式,也是我国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由之路。当前,美日欧引领全球创新,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分析了美日欧创新驱动发展的五大路径特征,剖析了当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科技金融创新不足;三是高端创新人才相对缺乏;四是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有待优化。在借鉴美日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对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参考价值的几点启示:要加强创新驱动发展的顶层设计,并辅以政策法规保障;要坚持不懈地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并大力培育壮大;要推动科技金融深度结合,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要集聚人才,加快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五是要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
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特征;启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是我国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从创新大国走向创新强国的战略选择。据《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5》显示,世界创新格局基本稳定,美日欧依然保持领先地位[1]。分析美日欧创新型强国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特征及经验,对我国来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1 美日欧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特征
1.1 积极强化创新部署,制定系统战略规划
根据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的经济发展理论,经济发展可分为生产要素驱动阶段、投资驱动阶段、创新驱动阶段及富裕驱动四个阶段[2]。在当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加快的大背景下,发展创新驱动型经济已经被世界各大国提到战略高度。比如,德国能成为全球创新领先的国家,与其联邦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把创新置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密不可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政府就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并特别注重战略决策的连续性。2006年,德国联邦政府首次推出了《德国高科技战略》报告,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增强创新力量的政策路线。2012年为应对形势变化,德国政府又推出《高科技战略行动计划》,2013年又提出《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实施建议》,其目的在于支持德国工业领域新一代革命性技术的研发与创新[3]。为保障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政府还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予以配合。完善的顶层设计使得其创新成效显著,推动德国迅速成长为全球创新强国。再比如,作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成功典范的日本,战后日本政府始终坚持将科技创新作为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选择与核心动力。20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将“科技立国”战略升级为“科技创新立国”战略,2013年更是发布了《日本再兴战略》和《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挑战新维度的日本创造》等重要战略[4],这些战略的实施,使得日本的创新驱动能力位于世界领先水平。此外,像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也都在积极强化创新部署,如美国再工业化战略、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新成长战略、高技术战略等创新战略应运而生[5]。
1.2 突显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并大力支持合作创新
创新主体是孕育和实现创新的核心所在。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投入、利益及风险承担主体,在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突显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是发达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美国之所以一直保持强大的创新能力,究其原因,与其制定的一套完整、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有着很大关系。美国科技创新体系的突出特点,就是联邦政府通过提供资助和制定政策法规等多种措施,千方百计促使企业成为科技研发的主力、科技投入的主角。目前,美国企业的研发支出占整个美国研发总支出的70%多,且大部分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是美国创新的主体。日本政府认为,大学和研究机构虽然是源头创新的生力军,但研究成果要想产生市场价值和效益,还必须要通过企业来实现。因而,日本政府一直坚持把企业视为创新的主体,高度重视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并从立法、规划、财税、金融、劳动力市场和对外贸易等多方面[4],适时有针对性地制定扶助和优待企业的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和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英国政府为改变企业创新活动相对比较薄弱的现状,政府主动建立创新平台,将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所及其他机构的创新资源汇聚到一起,为不同领域主体之间的联系互动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不仅加强了各主研发体之间的联系,也推动了企业对研发和创新的投资,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6]。
1.3 加大创新要素的投入,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
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的特点,创新成功的首要条件是强有力的经济支持。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竞争的日益加剧,世界各大国竞相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比如,世界上较早的创新型国家英国,虽然国际金融危机给英国经济带来了重创,但是英国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努力确保年46亿英镑的科学研究预算,强有力的经济支持使得英国一直保持科技和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6]。再比如德国,其研发投入总量也是在逐年大幅度增加。2015年德国的研发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远远高于欧盟的平均水平[3]。研发经费的增加促使德国的科研队伍不断壮大,从而确保了德国在国际上的科技创新领先地位。加大科技投入除了政府增加科技预算外,通过制定政策及运用多种刺激手段,激励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也是发达国家共同的做法,比如英国政府设立“创新投资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技术型企业。
1.4 注重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增强创新发展人才和技能储备
人才是创新实践的主体,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为了抢占未来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世界各国都加大对创新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力度。比如,英国政府为了改变其劳动者技能低下的状况,实施了影响教育和培训的两大措施。一是加强高端人才储备。政府增加了专门领域如科学、工程学和工艺技术的教育机会,使1996—2006年英国高校理工科类学生人数比例提升至41.7%[6]。同时,政府还出台了对高科技研究、基础研究和高等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政策,国家拨出专款大幅提升其工资待遇。二是重视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早在2009年,英国政府就在《国家技能战略》中提出了3/4的英国人应当接受高等教育,或者应在30岁之前完成高级学徒或技师水平的课程的新目标。目前,每10万人中英国的科学和工程师博士毕业总人数居世界首位,奠定了其在科学基础方面的领先地位。韩国在科技发展早期阶段,人才外流现象严重。韩国政府相继制定了《韩国科技研究援助法》和《科技成就法》等一系列法律来吸引高科技领域人才;同时,着手实施“长期回国计划”和“临时回国计划”等以吸引海外人才回国服务[7]。另外,韩国政府也很重视本国人才的教育培养。2009年以来,韩国政府联合多个部门在2009—2013年间培养了10万名“全球化青年人才”,同时还建立了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和学术团体相互合作的管理机制,促进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利用。美国政府为了引进和留住人才,通过长期执行有效的移民政策、灵活的签证计划以及创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等措施在世界范围内大力吸引人才为己服务。
1.5 营造适宜创新的生态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创新是一项具有巨大外部经济性的活动,需要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予以支持。国外政府在营造创新生态环境方面有许多具体做法。第一,加大政策的扶持与引导作用。比如,日本在2000年出台了《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对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多种减免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第二,主动为创新提供服务与支撑。科技服务业是创新活动能否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的关键性因素。比如,美国的硅谷集聚了大批从事风险投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各类科技服务企业,这种发达的科技服务体系为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诞生提供了最佳土壤。第三,营造宽松的创新文化氛围。创新充满了艰难和风险。美国硅谷之所以能够成功,与其拥有的崇尚探索和创新、敢于冒险、宽容失败,激励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有密切关系[8]。再比如,在被称为“世界第二硅谷”的特拉维夫,创新创业已经成为一项全社会活动,民众享有容忍失败的文化氛围、友好的创新环境以及活跃的创新生态,正是这种创新的社会氛围,使得特拉维夫拥有除硅谷外全球最集中的高科技企业群,成为全球创新的摇篮。在英国,科学家们始终保持着自由探索、崇尚发明的学术氛围与不屈不挠的创新精神[8],也正是这种注重创新与学术自由的精神使传统科学强国英国至今仍能够继续保持世界创新强国优势。
2 目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了加快实施这一战略,国务院又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为顺应这一时代发展需求,我国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原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取得了一大批创新成果,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是,与美日欧创新强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突出创新主体地位、创新要素投入和创新生态环境营造方面还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2.1 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不够
随着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企业作为开展创新活动的重要主体,其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据《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5》显示,2014年中国企业创新排名第12位,比上年提升1位[1]。虽然整体排名有所提前,但目前除了华为、海尔、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南车集团、阿里巴巴、百度等少数优秀的领军企业之外,国内其他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速度仍不够快,增长的空间仍非常有限,呈现出“大而不强”的典型特征。一是企业缺乏依靠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动力,多数企业满足对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后的简单模仿,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投入的信心严重不足。二是企业创新转化能力较低。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2.9%,比2012年仅提高了1个百分点[9]。产学研协同创新仍大量停留在一般意义合作、委托开发和技术转让等较低层次上,许多企业尚未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真正主体,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明显不足。三是创新投入的资源基础薄弱,对企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路径还没有清晰规划,容忍创新失败的空间不大,这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紧迫性不相适应。
2.2 科技金融创新不足
近年来,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断创历史新高,2015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与GDP之比)为2.10%,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但据《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5》显示:“企业创新项目获得风险资本支持的难易程度”下降幅度较大,从第5位下滑至第11位[1]。这意味着随着我国创新创业的兴起,企业对风险资本的需求日益迫切,资本市场供给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科技金融结合不够紧密,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难以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尤其是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仍然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且科技投入方向与结构也不十分合理,科技投入机制不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这些已成为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
2.3 高端创新人才相对缺乏
我国的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虽稳居世界第一,但人均产出效率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据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201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我国劳动力效率排在第34名[10],且存在本土人才供需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主要表现为:中低端人才的“产能过剩”,专业技能人才、创新技术人才和中高端人才“供给相对不足”[11],目前高端人才流失问题依然突出,支持创新人才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与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2.4 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有待优化
创新生态环境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据《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5》显示,中国国家创新指数指标总体有所提升,但2014年中国创新环境排名第十九位,较上年下降6位[1],说明我国创新环境亟待优化。
首先,支持创新创业的政务与法治环境有待优化。一是政府职能转换相对滞后。政府自身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行政干预和政企不分,政府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深层次改革还未完全到位,政府对创新要素直接配置过多,简政放权放管仍然在路上,政府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促进创新发展的立法保障制度有待完善,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一些中小企业无法留住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侵权行为时有发生,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打造。三是市场潜规则依然存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比较薄弱,市场体系和市场制度不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仍需进一步营造。
其次,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文化氛围不够浓厚。受传统文化的长期影响和浸润,我们的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开放意识、冒险精神不足,视野也较封闭,很多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也不到位,还没有形成依靠创新驱动来推动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尤其是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创新意识淡薄,对创新的需求严重不足,创新能力也不强。全社会支持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氛围也不够浓厚。
3 美日欧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美日欧继续引领全球创新的走向,尽管历史环境、政治、经济体制不同,但他们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如何有效践行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仍具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对美日欧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特征的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政策取向。
3.1 加强创新驱动发展的顶层设计,并辅以政策法规保障
谋定而后动。推动创新发展首先要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和引领性,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制度设计,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儿算哪儿”。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全局的核心位置,从创新政策制定和战略体系设定等方面入手[12],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做出全面安排,同时要针对实施要求,提供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共同支持创新的强大合力。二是要改革现行财税、投资、金融、贸易政策,建立完善的支持创新的普惠政策法律体系。要加快制定、修订和完善有关创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不符合创新导向的法规文件,保证财政对创新的投入,逐步形成以保障和促进创新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创新的活力[13],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化的容错机制,把创新驱动发展及时落实到实处。
3.2 坚持不懈地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并大力培育壮大
企业既是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的基础和支柱,又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势必要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力量。但现实中,我国企业作为开展创新活动的重要主体,其主体地位不够明显,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因此,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强化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一是要激发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意识和责任。要通过各种奖励激励措施,调动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创新活动真正成为企业的自觉选择。二是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政府要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与扶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鼓励支持创新龙头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主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高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水平。要积极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推进创新示范应用。三是企业自身要有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消除创新障碍,增强创新动力,要瞄准国际创新前沿,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培养与引进人才,破解创新能力及动力不足的瓶颈。
3.3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结合,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科技投入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银行信贷和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为支撑,以民间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一是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发挥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二是要建立企业和市场创新投入制度。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投入的动力。三是要鼓励发展创业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天使投资基金,进行权益投资,发挥创业基金对科技创新的源头推动作用。四是建立健全适应科技金融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实施差异化信贷激励政策,支持金融担保机构探索“风投+担保”等模式,完善科技金融发现补偿体系。
3.4 集聚人才,加快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
创新的源泉是人才,重大创新的源泉是顶尖人才。因此,我国必须培育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要注重本土人才的培养,特别要发挥本土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基础作用。我国高等院校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对学科和专业实行动态调整,促进交叉学科和理工科的发展,加快建设一批高层次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大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要积极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在培养过程中要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原则,通过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带动等形式,培养造就一批高端科技人才。同时也要加紧培育和打造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群体队伍。
二是要积极引进国内外中高层次创新人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制定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及采取更有力的举措,坚持不求所在、所有,但求所为、所用;实施以重大项目、产业联盟等为载体的多种人才引进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端创新人才。
三是要创新人才管理。目前我国现有的人才过多集中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和行政事业单位之中,人才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所以要打破人才流动、使用、评价等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和共享。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多种类型的人才评价、考核机制,改变与岗位职责错位或脱节的评价标准,引导各类创新人才在不同的岗位实现其价值。完善和实施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政策,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引导科研人才把论文写在产品上、课题做到企业里,成果长入产业中。
3.5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
首先,要深化改革,建立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要合理定位政府和市场功能,尽快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机制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必须改革创新,让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研究工作。要完善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创新生态系统。重点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要素市场,完善产权交易,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通道。同时要通过推出科技金融服务、建立转化孵化平台等多种举措,构建协调高效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再次,要大力培育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创新充满了艰辛与风险,目前我国崇尚创新、尊重人才、容忍失败、支持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对创新活动缺乏韧性、包容性和持久性。因此,一方面要大力培育敢为人先、宽容失败、讲科学、重创新、崇尚创业、探寻规律的创新文化。要多渠道、多手段、多载体广泛宣传重大创新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和领军企业,通过大力宣传,让创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一种全社会的价值导向,成为我国一种时尚和重要的生活工作方式。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勇于创新、尊重成功、容忍失败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通过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传播科学思想,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要提倡自由探索与科研诚信,引导科研人员勇于创新、不断探索的学术氛围。
[1] 科技部.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5 [EB/OL].(2016-07-20) [2017-01-12].http://www.most.gov.cn/kjbgz/201607/t20160725_126747.htm.
[2] 波特.国家竞争优势(下)[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
[3] 陈强,霍丹.德国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及特征分析[J].德国研究,2013,28(4):86-128.
[4] 谈力,李栋亮.日本创新驱动发展轨迹与政策演变及对广东的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6(5):30-35.
[5] 刘延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N].人民日报,2015-11-11(6).
[6] 陈强,余伟.英国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与特征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13(12):148-154.
[7] 陈强,陈凤娟,刘园珍.韩国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与特征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2015,33(3):115-118.
[8]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研究[J].科学发展,2015(77):63-81.
[9] 国家统计局.科技产出成果丰硕 创新驱动加力显著[EB/OL].(2016-03-10) [2017-01-12].http:// www.zgxxb.com.cn/jqtt/201603100010.shtml.
[10] 辛闻.报告称动力不足和人才缺乏制约中国创新发展[EB/OL].(2014-08-31) [2017-01-12].http: ///news.china.com.cn/txt/2014-08/31/content_ 33390616.htm.
[11] 我国人才结构有待调整 创新型人才“供给不足”[EB/OL].(2016-07-13) [2017-01-12]http://economy.gmw. cn/2016-07/13/content_20951399.htm.
[12] 陈劲,孙永磊.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思考[J].科学与管理,2016,36(1):3-8.
[13] 白春礼.以“四个全面”统领创新驱动发展[N].人民日报,2015-3-19 (7).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PATH IN JAPAN, AMERICA AND EUROPE AND THEIR INSPIRATION TO CHINA
QIN Jian
(DepartmentofSci-tech&Culture,HenanProvincialPartySchool,Zhengzhou451000,China)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is a new mod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s also the only route that must be taken to adapt to and lead the new norm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t present,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Europe are taking the lead in the global innovation and their experience and practices are well worth learning. The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5 features of the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path of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Europe, and then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China's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first, the dominant position and dominant role of enterprise innovation are not brought into full play; second, innovation i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finance is inadequate; third, there are insufficient high-end innovative talent; fourth,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needs optimizing. Finally, on the basis of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exper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Europe, the paper gives some inspiration that is of some reference valu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China: first, the top-level design of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must be strengthened supplemented by the protection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second, great efforts must be made unremittingly to help enterprises become the main body of innovation so that enterprises can cultivate and grow vigorously; third, the in-depth combination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finance must be promoted so as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fourth, talent must be gathered together and the cultivation of qualified personnel must be accelerated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fifth, innovation and vitality of the main body must be stimulated and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must be optimized.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path characteristics; inspiration
2017-02-24
秦健(1964-),女,河南林州人,教授,研究方向:科技哲学。
1673-1751(2017)03-0127-06
C939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