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四种关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2017-01-25赵刚
● 赵 刚
正确处理“四种关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 赵 刚
近年来,北京市东城区编办按照“开始有计划、过程有痕迹、结束有总结、成果有展示”的“四步工作法”,有序推进区划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服务保障。取得这些成绩,得益于在工作中正确处理“原则与灵活”、“能力与态度”、“质量与速度”、“分工与协作”四种关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正确处理原则与灵活的关系
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党和国家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着严格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机构编制部门无论在机构改革还是日常管理工作中,都必须处理好原则与灵活的关系,做到“坚持原则、适度灵活”。
“坚持原则”就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工作理念,坚决克服机构编制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适度灵活”就是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是为大局服务的,审时度势,大胆变革与创新,克服怕承担风险、怕触及矛盾的顾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
以控编减编工作为例,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一项政治任务。近年来,东城区编办以只减不增为底线,处理好从严从紧与动态管理的关系,做到了“坚持原则”和“适度灵活”的辩证统一。例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撤并规模较小、职能弱化消失的事业单位。2015年以来撤销4个街道的绿化队,收回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5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4名;撤销5个街道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收回经费自理事业编制40名。收回和核减的编制由区编办统筹使用,主要向重点工作和重要领域倾斜,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目前全区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没有突破北京市核定的总量,事业编制没有突破2012年底总量。通过动态盘活,真正做到机构能设能撤,编制能增能减,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做到了科学配置编制资源,达到了既要“瘦身”更要“强身”的目标。
二、正确处理能力与态度的关系
机构编制部门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执政资源配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机构编制系统干部既要熟悉党委、政府的职责和运作,还要熟悉各项重大改革的进程和方向。因此,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工作水平,正确处理能力与态度的关系,做到“提高能力、端正态度”。
“提高能力”就是要通过多学习、多实践、多总结、多思考,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涉及的经济、政治、法律、管理、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增强围绕中心工作,议大事、谋全局、管本行的能力。“端正态度”就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工作无小事、责任是大事”的思想,对确定的目标、部署的工作、职责范围的事情,认真细致、抓紧落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
同时,对文字材料无论长短都反复推敲、精益求精,对涉及的数字准确核实。所有文字材料先由各业务科室拟稿、校对后,经由监督检查科统一核稿,审核格式及错别字等,再交主管副主任会签,最后经编办主任签发,层层审批,确保“文出我办无差错”。2015年以来,区编办积极创新向区编委领导汇报工作的方式,专项工作和重、难点工作采用编写机构编制专报的形式,日常工作和须告知事项采用编写机构编制工作动态的形式,向区编委成员及时报送。
三、正确处理质量与速度的关系
机构编制工作的定位是“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面对千头万绪的改革任务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定要学会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提前谋划、统筹兼顾、有序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质量与速度的关系,做到“保证质量、速度跟上”。
“保证质量”是指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日常管理、机构编制台帐、档案管理、实名制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也要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作,深入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做到既积极探索,又稳妥审慎。“速度跟上”是指各项具体工作要按计划推进,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理、有节、有序、有效;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拖延,有始有终;快速反应,各项临时工作和紧急任务雷厉风行地完成。
为确保工作质量,东城区编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东城区编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要求,所有机构编制事项均需履行会议程序,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报区编委会审议决定,增机构、增编制、增职数等属于“增量”的事项,一律提请编委会审议;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也必须经主任办公会审议批准,按会议纪要履行批复程序,保证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在保证质量的同时,速度也要跟上。为此,东城区编办研究制定了《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对重点工作及时进行督查督办,主要包括:市编办、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文件、部署落实情况;区编委会议决议事项;折子工程由区编办主责的工作任务;区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等。此外,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事项台账,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要求适时督促检查、按时进行汇报。其中有时限性的工作原则上督办两次,时限过半时和时限至80%时,询问事项办理情况,督促尽快落实。通过督查督办,做到凡是有量化指标的都按要求完成,凡是有明确时限的都按时完成,凡是要结果的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四、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的关系
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关联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整体思维,科室之间及科室内部人员必须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既要明确分工,履职尽责;同时也要协作推进,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明确分工”就是要做到层层分解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科室,明确到岗位,责任到人头,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每个人都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团结协作”是指牢固确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主动通气,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关系上合,执行上分、目标上合,共同把机构编制各项任务落实好;科室之间要相互补台,坚持分工不分家。
为进一步明确内部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分工,东城区编办研究制定了《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室人员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各科室主要职责及岗位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快速准确地落实到科室、责任到个人。
与此同时,当前机构编制工作任务繁重,很多工作靠某个科室单打独斗不可能完成,需要编办全体成员团结协作。东城区编办各科室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在应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特别是上级领导交办的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时,相互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做到资源共享,人员互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共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和谐共处的良好工作氛围,塑造出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队伍。
(作者系北京市东城区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