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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合作背景下基层司法实践创新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实证研究
——以与××人民法院合作为例

2017-01-28罗艳芳

法制博览 2017年24期
关键词:法律事务南昌人民法院

罗艳芳

南昌工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8

院校合作背景下基层司法实践创新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实证研究
——以与××人民法院合作为例

罗艳芳

南昌工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8

法律事务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各院校都在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其中院校合作是有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方式,但很多院校合作只是形同虚设,没有深入开展。笔者围绕与××人民法院的合作,详细介绍校企合作模式,展现取得的成果,探索校企合作促进“课程内容与岗位标准相对接”的作用。通过详细论证,以期抛砖引玉,对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改革和少数民族就业问题起到借鉴作用。

院校合作;法律事务专业;课程内容;岗位标准

2013年12月19日,我院与××人民法院举行了“地方基层法院与高校合作”签约仪式和“××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与科研基地”揭牌仪式,这标志着院校合作正式启动。自合作以来,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模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推动了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改革。

一、院校合作启动

(一)签订院校合作协议

院校合作是法院和学校达成的自愿协议,双方存在利益的权衡和博弈。本着“院校共赢,优势互补”的合作目标,经过慎重协商,双方签订了《××人民法院与南昌工学院院校合作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院校合作实现了规范化,法律化。

(二)召开院校合作方案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参加

挂牌仪式结束后,人文与艺术学院立刻组织召开了研讨会,邀请了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曹茂君副教授参加。经过认真探讨,双方确定了以课题研究为中心,学生实习为基础的合作方案。其中,学生实习由法官和老师共同指导,带领学生学习基本实务技能。课题研究由老师和法官协作完成,法院提供典型案例、实务经验、疑难问题,老师提供研究思路、调研方法、理论指导,最终完成课题申报,共享科研成果。这是此次院校合作的亮点。

二、院校合作开展

院校合作启动后,学院积极和法院沟通,开展了多项活动,双方的合作迅速发展。

(一)认真组织学生专业实习

2014年、2015年学院连续组织师生赴××人民法院开展实习。实习期间,带队老师制定了“一天一心得,三天一汇报”的实习制度,学生每天撰写实习日志,描述实习心得,每隔两天进行汇报。同时,每位学生下派到各法庭,由庭长亲自指导,整理卷宗、会见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书写简单判决书,成为实习的必修课。

(二)扎实开展农村婚姻纠纷调研

在院校合作研讨会确定了“以课题研究为中心”的方案后,××人民法院法官和老师共同组建了课题研究组,确定了《现行法律与新时期农村婚姻纠纷解决的矛盾与融合》大课题。2014年、2015年,带队实习的老师深入星子县温泉镇隘口村、西洲村、东山村等地开展调研,通过发放问卷、采访村民、实地考察,收集了关于彩礼返还、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共同财产分配的民间习俗和民众意见,为课题写作提供了实证材料。

(三)深入开发其他科研项目

除了开展农村基层问题调研,人文与艺术学院还积极开发其他科研项目。例如,利用法院丰富的案件资源,对典型案例、优秀判决书进行汇编,形成自编案例教材、法律文书写作教材。

三、院校合作取得的成果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双方共同努力下,院校合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提高

法律事务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专业实习是人才培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学生们实习创造了条件。大家都争相努力,希望有机会去法院实习,如此一来,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大大提高。尤其是去过法院实习的学生,体验了真实的工作环境,学习热情更加强烈,学习目标更加明确。

(二)专业课程设置逐渐完善

院校合作背景下,老师们深入法院、基层单位考察相关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以岗位标准为内容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提供了依据:删掉了一部分纯理论性课程,如中国法制史、国际法等;增设了证据采集、法律谈判、人民调解实务等实践性强的课程,使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更加贴合岗位标准和市场需求,更加顺应我校开展的“以增强就业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改革。

总之,院校合作是人文与艺术学院开展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法律事务专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将“院校合作”坚定地推行下去,我们定能培养出实践能力较强、理论水平较高的学生,定能为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1]黄爱学.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与创新[J].知与行,2016(09).

[2]王瑾.地方院校法学专业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培养人才模式探究[J].法治与经济(中旬),2012(04).

[3]杨咏婕,陈逸新.司法改革背景下的高校法学教育思考——以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为例[J].华夏教师,2017(04).

G

A

2095-4379-(2017)24-0052-01

罗艳芳,女,湖南浏阳人,法学硕士,南昌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南昌工学院2014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院校合作背景下基层司法实践创新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实证研究——以与星子县人民法院合作为例》(课题批准号为:GJRW-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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