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DNA检验结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2017-01-27刘永鑫

法制博览 2017年15期
关键词:检材物证公安局

刘永鑫 韩 颖

1.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河北 衡水 053000;2.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河北 永清 065600



DNA检验结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刘永鑫1韩 颖2

1.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河北 衡水 053000;2.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河北 永清 065600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DNA检验结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阐述了DNA检验的特点和作用,并对其局限性进行了简要分析,在此与各位同仁探讨。

DNA检验结论;刑事诉讼;证据

DNA检验鉴定结论自引入法律诉讼领域以来,被我们赋予较强的证明力,已经逐渐成为刑事诉讼中法医物证鉴定的重要手段。因为DNA证据既能为案件侦查提供重要线索,又可以为认定罪犯提供科学依据。

一、DNA证据的特点

DNA检测结论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独特的证据价值。该证据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DNA证据的准确率高

通过科学家深入分析研究得出:当用33.15DNA探针,两个无关个体之间相同的DNA序列概率小于3000亿分之一,即便是同胞胎之间,完全相同的DNA序列概率也只有200万分之一;如果用33.15和33.6两个探针,无关个体之间的相同概率会更小。

(二)DNA证据的稳定性强

刑事案件的绝大多数证据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或者受天气、温度、人为等因素条件的变化而失去原有的价值。然而,DNA证据往往不会受上述条件的影响,即便是埋葬在地下多年的尸骨,也可能通过DNA检测确定死者的身份信息。

(三)DNA证据具有客观性

DNA证据不受人为主观意念的影响。DNA检测结论是以科学为依据的,不论鉴定人是谁,只要遵循科学的检测方法和程序,其结果都会相同,并能够判断是否与案件相关。

DNA检测所需时间短、保存时间长,异体重复率低、识别率高,检材提取简便。正是因为DNA证据的这些特点,才使得DNA技术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以广泛应用,成为法医物证鉴定的重要手段。

二、DNA检验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一)认定人身

一般嫌疑人在作案现场活动过程中,会留下各种痕迹物证。只要我们技术人员通过仔细勘查现场往往会提取到血迹、毛发、精斑等DNA检材。再通过分析研究,来确定哪些是与作案行为存在关联的痕迹物证,再进行DNA鉴定,就可以直接锁定嫌疑人,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如,2016年1月2日,我市一商店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一女店员被杀害。现场勘验发现死者身受20余处刀伤,室内有部分现金被盗,现场地面有被水冲刷过的痕迹。在营业厅的地面上发现一枚烟蒂,长4厘米,较新鲜。勘查人员了解到死者并不吸烟,分析可能为疑犯所为,遂将其提取。勘查人员还发现死者新购置的苹果手机遗留在收银台上,并沾有血迹。收银台内部分现金被劫走,再无其他财务损失。另外,勘查人员还提取了商店门口处地面上一滴落血迹,怀疑嫌疑人作案时自己受伤所留下。后经过对烟蒂上、苹果手机上、门口地面血迹的DNA鉴定,结果指向了同一名男性。这就证明了这些物证的关联性,同时也说明了这些痕迹极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留下的。根据这些相互关联的DNA检验结论,直接认定了犯罪嫌疑人,侦查员很快抓获了疑犯。

(二)案件串并

一些跨省市系列杀人案、抢劫案、强奸案、系列盗窃案严重影响着当地的社会稳定,我们各地公安机关都很重视,但是由于其具有流窜性、跨区域性,给侦破带来了相当难度。这时,利用有价值痕迹物证进行串并案件就显得很重要,成为破案的关键。嫌疑人在跨区域流窜作案时,存在侥幸心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认为公安机关并不掌握其犯罪信息,进而使他们更加疯狂作案。这就需要我们勘查人员认真对待现场,仔细勘查,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收集到DNA检材的几率还是较高的。利用DNA检验可以将几起看似无关的案件串并起来,从而获得更多案件信息。

据统计,2016年我市公安机关通过现场提取烟蒂、饮料瓶、穿戴衣物、精斑、血迹等生物检材,利用DNA检验分析,成功串并了28起盗窃案、5起抢劫案、4起强奸案。

DNA检验的作用还有很多,例如,查找无名尸源、破获隐案、排除疑犯、纠正冤假错案、排除血缘关系等等。

三、DNA检验的局限性

DNA检验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分析和鉴别依赖精密仪器,这样对DNA检测的技术性和规范性的要求相对较高。法医鉴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同时还应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提取和检验。司法实践中,因提取程序存在问题而导致DNA检测结果不具有可信性,使物证的证明力大为减弱或丧失的情形时有发生。因而,DNA检材从犯罪现场到检验结果的产生这一整个过程,要正确提取、封装得当、合理运输、专业检验,要有一个完整严格的证据监护链,否则该证据就会失去价值。

DNA检验鉴定结论已逐渐成为新一代“证据之王”。但是,我们不能把DNA检验结论看成是“万能的”和“唯一的”,不能仅凭一个DNA检验结论作为定罪的唯一证据。

[1]周维平.诉讼法视野中的法医DNA证据研究[J].证据科学,2009(04).

[2]袁丽.论DNA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研究[J].中国司法鉴定,2008(03).

刘永鑫(1990-),男,汉族,河北深州人,本科,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师,研究方向:DNA检验;韩颖(1989-),女,汉族,河北永清人,本科,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法医师,研究方向:DNA检验。

D919.4;D

A

2095-4379-(2017)15-0174-01

猜你喜欢

检材物证公安局
“演员中心制”戏剧始于北宋的新物证
2017年全国基层公安文化工作示范点名单
试论物证在烟草行政处罚中的适用
疑难生物检材DNA的检验探究
微量接触类生物检材的游离DNA问题分析
直接扩增法提取脱落细胞DNA
强基固本铸利剑 砥砺奋进保平安——钟祥市公安局
戮力同心保平安——洪湖市公安局谱写为民新篇章
坚持改革创新 强化履职尽责——襄阳市公安局
科技手段在优质检材获取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