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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意义

2017-01-26曲文强

法制博览 2017年9期
关键词:赔偿制度惩罚性侵权人

曲文强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知识产权侵权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意义

曲文强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近年来,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频繁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更加简易,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必要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持续平稳提升,保持了很好的发展势头,但是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二是侵犯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公开性,侵权人非法获得知识产权客体提供充分的便利性。三是知识产权侵权具有高获利性。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需要适当的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对其不断加以完善。

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中的适用表现为当权利人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即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实际损失之外的赔偿。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

引入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规定,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的具体表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规定:“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文件中规定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说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知识产权侵权领域指明了方向。因此,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和完善,将其规定到法律中去。

二、有助于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起到惩处和威慑效果

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在于给予知识产权所有人暂时获得报酬的“特许权”,公众可以利用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获得知识产权,从而得到收益,判断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关键在于使用知识产权的人是否获得了权利人授权。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容易受到侵犯,将具有惩罚和威慑两大功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引进的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内,加大惩戒侵权人,使侵权人承担高额的赔偿金,同时,可以威慑潜在的侵权人,使其清醒的认识到侵害知识产权的所获得的非法收益远低于赔偿金额,进而选择放弃该侵权行为,从而起到遏制侵权的目的。

三、有益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项知识产权成果的产生,权利人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但是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选择诉讼解决问题时,就会面对诉讼维权的成本高、周期长、取证难、诉讼费用过高等问题,中小企业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经过权衡往往选择息事宁人,因为企业将经历耗费在漫长的诉讼中无疑会更加困难,同时,权利人的维权受益也十分低,我国目前的侵权责任形式中仅仅只有一种对权利人的物质补偿,即赔偿损失。这种赔偿损失仅仅局限于对权利人补偿,赔偿被侵权人在侵权行为中受到的损失。同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损失数额计算比较困难,虽然人们想出了以侵权人非法获利、参照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甚至使用法定数额赔偿等替代性办法来替代权利人损失,但判赔的数额少于实际损失的现象仍然不少。①因此,传统的民事赔偿制度对知识产权被侵权人的维权是没有益处的,权利人往往选择了隐忍,对侵权行为不再追究。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可以使原来被侵权人不积极主动维权逐渐转变为主动进行维权,使侵权人侵权行为越来越收敛。权利人的损失不仅可以得到赔偿,也可以使权利人的辛勤付出获得回报,使其维权收益高于成本,鼓励其主动地进行维权,使用惩罚性赔偿金继续投资研发新产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注 释 ]

①杨丛俞,王坤.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引入[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21).

[1]张晓梅.中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反思与重构[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

[2]吴汉东.知识产权多维度解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冯晓青,罗娇.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5(6).

[4]杨丛俞,王坤.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引入[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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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7)09-0231-01

曲文强(1989-),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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