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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应具备的五个要素

2017-01-25刘峥

关键词:审判法官司法

●刘峥

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应具备的五个要素

●刘峥

审判理论研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法院工作发展全局、关系司法事业的盛衰成败,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当下,法院工作中的许多问题亟需理论研究成果的路径指引和智力支持。对于法院的每一位干警而言,开展审判理论研究既是法治理想的述说,也是自身的责任担当。与纯粹的学术研究不同,法院的审判理论研究具有其自身的特点、规律和要求。笔者认为,开展好审判理论研究需要把握以下五个要素:

一、坚定制度立场

每个人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其认识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也即立场。开展理论研究也有一定的立场,学者有学者的立场、法官有法官的立场、律师有律师的立场,立场的不同使得问题具有了论辩的可能,也决定了研究态度、方法、视域和结果的不同。人民法院和法官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应当持有的立场,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为指导,关注和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各项改革的目标已经设定,但在司法改革推进过程中,如何才能少走弯路,避免改革风险,实现平稳过渡,就需要理论研究成果的指引。可以说,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成果不仅关乎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也关乎每个法官的命运前途和法治理想。

二、培养问题意识

习近平同志指出:“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目前,培养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国家治理如此,法院管理如此,人民法院的审判理论研究亦是如此。不同于纯学术研究围绕概念理论立论,以此为基点展开抽象而宏大的理论架构,人民法院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围绕问题立论、围绕问题展开、以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具体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目标。因此,善于发现问题、提炼问题、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一)善于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是开展理论研究的基点,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善于发现问题就是要善于从身边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问题、提炼问题、总结问题。应该说,在司法实践中每天都可能遇到很多很多的问题: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难题,也会遇到一些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仍难以下判的案件,而往往处理完就完了,不会再去作类案的分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会遭遇当事人不满情绪的宣泄,这恰恰蕴藏着当事人对司法的期待和要求;在与其它法官的闲谈中也能感受到法官的心理特征和职业期许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要研究的问题,而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问题因司空见惯被忽略了,从而错过了总结或者持续思考的机会。善于发现问题,就需要有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从身边小事和细节做起,进行多角度观察和比较。

(二)善于提升问题。培育问题意识,不仅仅要看到问题的表象,还需要探寻问题背后的实质,将问题提升到理论的高度。如,当前法院系统普遍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和压力,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提升问题就要深入思考其背后的原因,包括司法资源的配置、司法职能的定位、社会治理体系的不足等。人民法院提出一个司法建议,其背后则蕴含着司法的职能定位,参与社会治理方式等。做到提升问题,首先要对所关注和观察的问题进行持续的积累和思考,人的思想就像海绵汲水,多了就自然迸发灵感的火花。第二,具有兼容并蓄的能力,视野的开阔性和高度决定了看问题的深度,这就要求作者全面掌握已有的研究成果,具有广博的知识面,做到“博”和“深”的结合才能突破视野的狭隘,有效提升问题。

(三)善于抓真问题。所发现的问题是不是真问题直接决定了研究是否具有价值。当然,问题的真伪,在一定的情况下存在着转化,可能有的问题在以前是个真问题,而现在已经变成了假问题;有的问题以前是个假问题,而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真问题。如,“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在民诉法修改前是个真问题,而在现在已经不具有研究的价值。因此,确保研究问题的真实性,一方面要关注当下的问题,掌握事物发展的最新动态,通过对当下的真实现象进行归纳、分析和整理,概括问题;另一方面,要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研究事物的实然与应然状态之间的差异。

三、具有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的基本内涵就是能打破常规,敢为人先。论文的写作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如果一篇论文因循守旧、没有创新便缺乏了其推动理论和实践的独立性价值。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创新,可以从选题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和观点的创新三个方面入手。

(一)选题的创新。选题的创新基本上就是指开创性研究,也就是所研究的对象和领域是别人所未关注过的问题。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面临的很多问题都属于前所未有的,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就是一种开创性研究。如当前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呈现出的问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中的问题、人财物的省级统管的问题等等,都是近年来所面临的新问题,研究成果尚未成体系。另外一个方面,把一些旧的选题,换一个角度进行分析就成了一个比较新的选题。如有一篇论文“司法权威的反思与构建——从司法仪式说起”,就将司法权威这个老问题,换了一个新的视角去看,完成了选题的创新。

(二)研究方法的创新。方法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很大的开创性。在当前的法学研究中,借助于诸如心理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等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已成为了一种新的趋势,也使法学研究具有了更开阔的视野。当然,借助其他领域的研究方法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作者要对该研究方法和理论具有一定的驾驭能力,也就是要熟悉该理论,并且用起来能得心应手。如果作者本身对研究工具就一知半解或断章取义,其结论也难以让人信服,甚至走向研究的反面。第二,要找好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之间的契合点,即研究对象和研究工具具有一定的相关性、相似性、可借鉴性,不能生拉硬扯。比如对法院的司法政务管理就可以借用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当然我们不仅要关注共性,还要关注个性,需要于管理的一般规律中,找寻法院管理的特殊性所在。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学研究中,要慎用精密的、非此即彼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社会学问题、法学理论问题等,因为很难寻求两者之间的契合点。

(三)研究观点的创新。研究观点的创新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集中思维,借助已有的知识,在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比较、归纳等的基础上,再前进一小步。研究观点的创新需要作者具有一定的批判精神。所谓批判就是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原有结论、思路和方法予以甄别、审视和否定,运用新的思维进行探究的思维方式。批判精神既是事物的起点,也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批判不是对现实状态的抱怨和情绪的宣泄,不是对别人观点的简单否定,要求作者对问题有独立深入的思考,有更宽阔的视野和更高立足点,能有效发现原有观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批判不仅要有“破”,而且要有“立”,要在批判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实现研究观点的创新,一方面,要求作者有比较高的资料收集和梳理能力,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着全面的掌握,能够把握理论研究的最前沿;其次,要求作者具备更高的站位和视野,也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这样才能分析现有理论的优劣,提出自己的创新性观点。

四、掌握实证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是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事物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研究方法。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也是目前人民法院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掌握实证研究方法,对于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证研究方法的分类。一般而言,实证研究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定性研究用于分析事物的本性,主要是采用社会调查、内容访谈、问卷调查、参与式观察等的方式进行。如,作者要了解法官目前的生存状况,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态度和看法怎么样,这些属于定性的研究。定量研究主要用于检验事物之间的变化趋势和因果关系,主要是通过收集数据、设计变量、建构模型等方式,力求结论的客观性和精确性,比如,我们要研究法官的业务量、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走势等,都需要进行定量研究。当然,目前的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基本上都是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结合。

(二)留意身边的实证资源。在人民法院工作,任何岗位每天都会接触到大量的实证资源,这些都可能成为审判理论研究的对象,这也是法官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优势所在,是学者们开展相关研究所不能及的。主要包括:一是案例资源。目前案例已经成为很重要的研究对象,特别是裁判文书公开为作者收集并展开研究创造了条件。二是审判活动本身。一个诉讼案件从立案到执行、从一审到二审、再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有许多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三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官自身的心理状态、生态环境,法官与诉讼参与者的关系等等,法院中的院庭长、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等群体。四是司法统计数据,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司法统计数据的获取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全面,是法官们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一笔巨大的财富。五是法院的综合工作。除了审判工作以外,法院的其他综合性、行政性、管理性等工作,以及其机构设置,都可以成为研究的对象和资源。

(三)善于运用实证资源。实证资源的运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其作为研究对象,以此来描述现状,提炼问题。比如《高级法院与下级法院间非审判工作关系的反思与变革——基于某省高院1332份工作通知的实证分析》这篇论文,就是以高院下发的工作通知为研究对象,以此来描述上下级法院之间的非审判关系运作的实然状态。二是将实证资源作为论据进行使用,也就是作者对拟研究论证的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观点,把一些统计数据、案例资源等作为说明问题,佐证观点的论据。当然对实证资源的利用过犹不及,应当注意将实证分析与基础理论相结合,不仅要看到现象本身,还要实现理论的提升,通过抽象的理论来解释和说明具体问题。如前所述的这篇论文,不仅仅把视野局限在对工作通知本身的分析上,还结合了上下级法院之间非审判工作关系的理性思考,进行了应然分析,实现了实证分析和理性思考的很好结合。

五、注意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和标准是开展理论研究所要遵循的基本尺度,是保障理论研究健康发展的手段。遵守学术规范不仅体现了作者开展理论研究的严谨态度,也体现了作者对自己研究成果以及对读者的尊重。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场合,对理论研究的具体规范会有所不同,但基本规范是开展任何理论研究都必须遵循的。在论文写作中,最容易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就是学术抄袭,将别人的研究成果、语言表述等不加修改或者不加引注直接作为自己论文的内容进行使用,这在理论研究中比较常见。一般来说,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别人的观点以增强自己论文的说服力,必要的引用往往是反映作者的知识面、考察作者对相关问题研究深度的重要手段,但引用必须要注明作者和出处。当然,一篇论文过多的引用,只能反映作者个人语言驾驭能力的短缺,也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这就需要作者按照要求进行适当的控制。另外,一篇好的文章就是一份精美的艺术品,要实现内在精髓和外在美感的结合。因此,在人民法院开展的理论研讨活动中,对论文的编辑一般也会有特殊的要求,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关键词、创新观点以及论文字体等分别有不同要求。对此,作者也应该遵守。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校: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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