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舆论监督的理论与实践
2017-01-25□王康陈剑
□ 王 康 陈 剑
论习近平舆论监督的理论与实践
□ 王 康 陈 剑
中国共产党关于舆论监督概念的正式提出和界定经历了一个过程。本文从舆论监督是对地方工作的支持、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舆论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三个维度,对习近平舆论监督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系统梳理。习近平舆论监督理念来源于他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深刻理解,根植于他在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岗位上应对和运用舆论监督的丰富实践,透视出他对论舆论监督规律的深刻体悟。
习近平 舆论监督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1]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作为全党的核心,在村、县、市、省和中央各级岗位上一直都非常重视新闻舆论工作。他的舆论监督理念来源于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应对舆论监督、运用舆论监督的丰富实践和思考,是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丰富和发展。
一、中国共产党舆论监督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中国共产党关于舆论监督概念的提出与界定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马克思曾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2](P275)这一论断集中阐释了报刊作为捍卫者、揭露者的作用属性,同时提出了报刊与当权者的揭露与被揭露、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十月革命胜利一周年之际,列宁在《论我们报纸的性质》一文中强调报纸对工厂、农村、部队进行报道和监督的重要性。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政。1931年12月,当时的中共中央机关报《红色中华》的发刊词就把监督各级苏维埃的工作作为己任,[3](PP23-25)这是中国共产党运用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执政工作的实践起点。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把“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视为改进党政工作的重要方法,并努力探索建立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制度保障机制。建国后不久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是党内第一个专门针对“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的“红头文件”,也是中国共产党利用“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实际工作的制度起点。
1987年10月25日,中共十三大在北京开幕,在这次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重要会议上,舆论监督首次被写进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要努力形成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4](P2)而“监督”一词在报告中先后出现了20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指出“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4](P7)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的官方话语体系里,“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始向“舆论监督”转换,“舆论监督”也因此从报纸的业务名词、学术界的理论名词发展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名词。
1989年11月,在中央宣传部举办的新闻工作研讨班上,李瑞环把舆论监督界定为: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工具对社会的监督。[5](P174)这一定义一直沿用至今。
二、“舆论监督是对地方工作的支持”
在调去中央工作前,习近平在村、县、地市、省各级都工作过,具有较为完整的地方工作经历。一直以来,他都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工作。舆论监督势必意味着指出缺点和错误,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件尴尬的事情。对此,习近平在1989年5月召开的宁德地区新闻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新闻监督看作对地方工作的支持”。[6](PP86-87)2004年5月26日,习近平以“哲欣”为笔名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短评《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7](P55)2007年5月,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在走访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和上海市主要新闻单位时指出: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全力支持舆论监督,善于运用大家意见,改进上海工作。[8]在长期的从政实践中,习近平身体力行,在运用舆论监督改进实际工作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和实践探索。
(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991年1月14日,《福州晚报》刊登了《我们也需要一本“福州办事指南”》的群众来信,[9]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当即批示市委政研室和政改办立即组织力量编写。市委政研室、政改办只用五个月时间,编印了26万字的《福州办事指南》和19万字的《福州市民办事指南》,在“七·一”前夕作为献给建党70周年的礼物与读者见面。1991年7月9日,在看了当日《福州晚报》刊登的《这里脏乱差谁管》《修车岂能乱要价》等几封群众来信后,习近平作出批示:“报刊上刊登的群众来信,反映了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是党和政府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10]
2000年12月30日起,《海峡都市报》发表了《西湖在哭泣》《西湖不治理,人民群众心中永远有痛》等系列调查报道,深度报道了福州西湖污染问题,引起群众强烈反响。2001年1月6日,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对该报道作了批示,并提出治理要求。2月2日下午,习近平带领省市有关领导一道沿湖徒步察看主要污染源及周边环境,其间还倾听了《海峡都市报》记者的调查情况,在公园内开化寺主持召开了根治西湖的现场办公会,习近平说:“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西湖不仅是福州的西湖,也是全省人民的西湖。要把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西湖问题,认真解决好。这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的责任。”[11]此后,根治西湖污染被列入了福建省委省政府200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省、市两级联合完成了西湖及上游梅峰河、铜盘河、屏西河30万立方米清淤任务,建成屏西河、铜盘河引水及配套工程,并将闽江水引入西湖,西湖水质总体上达到了Ⅲ类标准。
(二)“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压力可以转成动力
2003年1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对浙江省苍南县部分企业、地下作坊生产、销售黑心棉的问题进行了曝光。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代省长的习近平与常务副省长吕祖善连夜作出批示,要求当地政府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肃查处,从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坚决制止“黑心棉”流向市场;同时要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12]当晚10时,苍南县有关部门对龙港和宜山等地用再生纤维生产“黑心棉”的重点区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捣毁了3个地下加工窝点,当场查获“黑心棉”成品35件,依法对2名不法加工业主进行了传讯。
2004年2月9日,《焦点访谈》曝光了浙江省嵊州市、永康市、新昌县等地的公共场所公然进行色情表演的不法行为,尤其是嵊州市在市总工会办公楼所在的场地进行脱衣舞表演,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习近平和省长吕祖善当晚做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深入调查,坚决取缔色情娱乐场所,依法查处涉案人员,并对全省各地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整顿,进一步查找问题,加强管理,绝不容许此类丑恶现象在浙江省有生存之地。2004年12月14日,习近平在调研经过整改后的嵊州市工人文化活动中心时指出,“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压力可以转成动力,抓与不抓大不一样。[13]
正如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的:“领导干部要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推动实际工作。”[14]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面对来自各级、形式多样的新闻舆论的监督,他不回避、不退缩,反映果断,措施有力,积极主动地把工作推向前进。这些工作实践扎实地践行了群众路线,体现了辩证的政绩观,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地方领导干部运用舆论监督作出了垂范,也是他舆论监督理念重要的实践基础。
三、“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是统一的”
在党的新闻事业发展进程中,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的关系一直较为敏感。在一般的认识中,舆论监督意味着“揭短”,正面宣传体现了“扬长”,在不少领导干部的意识里,两者似乎是矛盾对立的关系,新闻舆论界也经常在开展工作时陷入两难。早在1989年11月25日,李瑞环在中央宣传部举办的新闻工作研讨班上就首次提出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与正确地实行舆论监督是一致的”的观点。[5](P174)在此基础上,习近平进一步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14]在习近平看来,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应该是相互统一融合的辩证关系,而不是彼此对立排斥的矛盾关系。
(一)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体现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习近平指出,在我国“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15]而舆论监督是这一理念最好的表现形式之一,这是由党的新闻事业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事实上,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两者都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舆论监督是以批评报道、曝光揭露的方式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以改进他们的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正面宣传则是以主旋律和正面报道的方式反映和体现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出发点来看,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归根到底都是为党的大局服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服务,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服务,为党更好地发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领导核心作用而服务;从落脚点来看,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都立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反映人民呼声、解决人民面临的问题,所以,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早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就指出:“要处理好正面报道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弘扬主旋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实现新闻舆论的正确有效引导。”[8]
(二)事实准确,分析客观——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正确做法
为了能够充分地实现这种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也必须有正确的做法。党和人民赋予了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权力,但这个权力的行使并不是毫无约束的。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批评应该是严正的、尖锐的,但又应该是诚恳的、坦白的。”[16](P109)邓小平曾强调:“报纸搞批评,要抓住典型,有头有尾。”[17](P390)江泽民曾指出:“要防止搜奇猎异,防止捕风捉影。”[5](P204)胡锦涛曾强调:“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18]站在新的高度,习近平进一步要求:“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这两个“直面”明确了侧重点。习近平还要求,“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14]从而也确立了舆论监督的底线,既为舆论监督“撑腰”,也为舆论监督套上了“紧箍咒”。目前,新闻界有不少为了监督而监督、为了批判而批判的所谓的舆论监督行为,也有不少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制造一些“虚假新闻”、“有偿不闻”,更有在重大事件中把自己作为裁判官大搞“舆论审判”。习近平对舆论监督侧重点和方法的论述对新闻媒体开展正确的舆论监督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四、“舆论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就对舆论监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有了较深的认识。早在宁德地区新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两个功能,舆论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6](PP86-87)
(一)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种重要形式
习近平指出:“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督方式。”[6](PP86-87)在各类监督形式中,舆论监督因监督频率高、受众群体的数量众多而影响广泛。舆论监督进入党的官方话语体系近30年来,其地位日益上升,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也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渠道。历届党中央在舆论监督的顶层设计和保障机制方面打下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层层推进,尤其是腐败大案的教训暴露了各类监督形式较为松散、不够严和不够实的突出问题,因此构建和形成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制度合力显得尤为重要。党内监督在各类监督形式中居于首要位置。我国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属性决定了舆论监督的双重作用,它既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作为外部监督是党内监督的有效补充。习近平多次强调各类监督都要严起来,实起来。与组织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相比,虽然新闻舆论不具有行政权力,对权力主体的监督和制约是间接的、非强制的,但舆论监督的经常、公开、影响力广泛等特点又能够弥补其他监督形式相对滞后、在一定范围内封闭等不足。十八届六中全会既要求新闻媒体在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下加强舆论监督,又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新闻舆论既有自身的监督职能,又是其他监督形式的外化和公开平台,而公开又是权力主体接受监督的重要环节。十八届六中全会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遵循,也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
(二)让互联网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近年来,互联网作为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已经日益成为社会公众信息的重要来源。报纸的传播周期按“天”计算,传播“昨天”的事;电视的传播按“小时”计算,传播“今天”的事;互联网的传播周期则精确到分秒,传播“此刻”的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人民群众公平意识、民主素养的不断增强,人们对舆论监督提出了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新要求。当下舆论监督的格局已从当初较为单一的以报刊、广播、电视为载体的格局,发展到当下的报、广、电、网、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多重监督载体与信息传播扁平化相结合产生的分众化、差异化的新格局。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舆论监督的匿名性、信息传播的快捷性、及时性和影响的广泛性极大地激发了网民的监督积极性。截至2016年上半年,中国的网民数量已突破7亿,并呈快速增长之势,形成了全球最庞大、最复杂、最喧嚣的舆论监督场。而在新的媒介生态下,传统媒体面临严峻挑战纷纷转型的今天,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如何行使、互联网监督如何规范和管理也成了一个突出问题。这是习近平的前任们不曾面临的新形势。
在这种形势下,习近平高度关注互联网监督,运用新闻媒体的内参监督推动了腾讯微博上发起的“光盘行动”,并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19]这无疑为互联网监督的有效行使作出了实践探索,奠定了政策依据。
为了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监督的作用,就要更好地理顺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管理的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问题。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这是党中央在互联网领域体制创新的一个重大突破。在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党史上第一次专门针对互联网工作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要让互联网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20]
理念的提出需要制度的保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此外,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接受舆论监督是常态,并不新鲜,但以往的监督形式大都是“决策前监督”和“决策后监督”,而决策最重要的核心过程往往出于保密需要并不直接接受舆论监督,这项制度以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为主要形式,将政府决策过程向新闻媒体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以构建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三位一体的决策公开新格局,增强的不仅是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更是舆论监督的实效性。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20]这都为“互联网+”时代多重舆论监督载体作用的有效发挥、保障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探索了新的路径。
五、结 语
早在1989年5月,习近平就指出:“新闻作为一门学科,与政治的关系很密切。但不是说新闻可以等同于政治。”[6](P84)在会见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全体代表和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代表时,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21]在长期的从政实践中,他高度关注舆论监督工作,充分运用新闻舆论的监督力量为全局工作服务。习近平从政的30余年,既是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时期,也是我国新闻事业和舆论监督格局发生深刻变革的时期。他立足改革前沿,与时俱进,不断思考舆论监督工作的新问题,努力开创新形势下舆论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为党委政府、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三方合力的形成,共同推进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工作提供了实践探索、理论创新和制度保障,体现了舆论监督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透视出一位成熟的政治家对舆论监督规律的深刻认知、执政为民理念的深切体认以及爱党、护党、为党的责任担当。
[1]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在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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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吴光辉,于伟.省长习近平昨召开整治西湖现场办公会,要求马上行动整治西湖[N].海峡都市报,2001-2-3.
[12]县报道组蓝青.苍南严厉查处“黑心棉”[N].浙江日报,2003-1-6.
[13]习近平在嵊州调研时强调 深入开展“双建设双整治”活动 扎实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N].浙江日报,2004-12-15.
[14]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 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N].人民日报,2016-2-20.
[15]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 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 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N].人民日报,20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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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胡锦涛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19]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光明日报,2016-4-26.
[20]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N].人民日报,2016-11-3.
[22]习近平在会见中国记协第九届理事会全体代表和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代表时强调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N].人民日报,2016-11-08.
(责任编辑:杜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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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2017)01-0035-005
作者:王康,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陈剑,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邮编:3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