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启蒙批判与当代中国的“新启蒙”
2017-01-25郗戈
郗 戈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海淀 100872)
马克思与启蒙的关系问题的再研究,也是当代中国发展实践的需要。时代发展呼唤思想解放,而思想解放通常就意味着某种意义的“启蒙”。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成就与问题、进步与矛盾的并存,迫切需要新的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需要开启某种“新启蒙”或“再启蒙”。合理推进当代中国的“新启蒙”,亟须汲取马克思反思和超越启蒙现代性的精神资源。这就要求我们从思想发展、问题意识与当代价值等维度来充分发掘马克思对启蒙传统的批判继承的理论意蕴。
一、马克思对启蒙传统的继承与批判
启蒙运动及德国古典哲学的启蒙反思构成了马克思思想萌生发展的双重精神来源。要历史地理解马克思的启蒙批判,首先需要考察这两个关键的思想史前提。
启蒙运动何为?尽管启蒙运动在英、法、德等国呈现为不同的思维方式与理论路径,但却基于文化差异性和文化交往而形成了统一的启蒙精神。启蒙运动以理性之光照亮历史,将中古世纪斥为“黑暗蒙昧时代”(如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绪论”),把“古今之间”阐释为一种“断裂”关系,并在破旧的基础上立新,提出了启蒙允诺或启蒙规划。作为规划方案的启蒙本质上是一种“宏大叙事”——启蒙精英沿着现代性直线进步的时间意识将大众抛向未来,将个人与其当下行动、确定的未来远景三者联系起来从而赋予个人生存以充盈的历史意义。启蒙理性在整体上提供了科学主义的、世俗化的世界观来取代神创论宇宙秩序,并在社会生活各领域中体现为一系列具体规划:以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政治规划(如霍布斯、洛克、卢梭等的社会契约论),以自然规律、市场社会为核心的经济规划(如斯密、萨伊、李嘉图等的政治经济学),以功利主义、利益计算为原则的道德规划(如爱尔维修、边沁等的道德哲学)。由此,启蒙从精神运动和社会意识逐步落实为或扭曲地物化为一系列社会存在形式即现代社会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结构性特征。
而德国古典哲学则是对启蒙运动的继承、提升与反思。康德将启蒙理性原则提升到了哲学原则的制高点(如“人为自然界立法”“人自我立法”)。康德的启蒙概念包含着两个重要的精神原则即自由理性(自主理性)和公共理性,并由此引申出一整套区分“理性”与“非理性”的“分析性人学”。德国浪漫主义者如赫尔德等提出“表现的统一性”来对抗启蒙的分析性人学。而真正综合了启蒙主义与浪漫主义传统,并予以整体反思的则是黑格尔[1]。黑格尔提出了启蒙现代性的分裂及其哲学调和的时代问题。《精神现象学》中,他将启蒙的产生描述为信仰与识见的对立,强调其“有用”的功利内核。《小逻辑》中,他将启蒙理性的本质揭示为仅仅关注有限性的“知性”,并认为,启蒙知性导致了人与绝对的分裂,只有理性才能加以调和统一。而在《法哲学原理》中,他将启蒙反思具体化为针对抽象法权、主观道德和市民社会的主观特殊性(私人利益)的批判。
上述启蒙主义与启蒙反思,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思想起点的二重性面向:继承启蒙与反思启蒙。其高中到大学的思想转变,可以概括为从康德式启蒙主义向黑格尔式启蒙反思的转变,从“应有”与“现有”二分的理想主义到具体把握“事物中的理性”的现实主义思维方式的转变。
当然,从思想史视角特别是从马克思思想史的“前史”出发看待马克思与启蒙的关系问题,这是研究的必要前提。然而,“马克思本人怎样看待启蒙?”才是研究的核心内容。研究马克思与启蒙的关系问题,应该更多地从马克思本人的内在视角出发,而不能仅仅停留于思想史研究的外部视角。
从思想发展史来看,马克思经历了从继承启蒙传统到超越启蒙传统的思想发展,并呈现出阶段性主题。马克思对启蒙传统的批判继承,逐步深化为针对“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扬弃,始终伴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与发展。“扬弃启蒙”是贯穿其思想发展始终的课题,但该课题的地位也在不断变化,从青年时期哲学批判、政治哲学批判中的“主导问题”逐步转化为成熟时期从属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附属问题”。由此,马克思所理解的启蒙传统也先后呈现出三重面相:一是作为精神运动的启蒙,二是作为意识形态的启蒙,三是作为物化的经济制度的启蒙。相应地,马克思的启蒙批判也表现出彼此交织的三种阶段性主题。
首先,启蒙的精神原则即“自由理性”“自我意识”之扬弃:青年马克思将启蒙看作时代精神、精神运动而加以继承和批判。此时,他将启蒙理解成一种超越于自然权利的自由理性或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构成了早期马克思思想与启蒙传统的一个关键对接点。而后,随着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其自我意识概念也逐步具体化和深化,被置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结构中予以分析,逐渐走出了自我意识式的启蒙视野。具体来看,《博士论文》中,他在德国古典哲学地基上继承了启蒙的“自由理性”概念,并将之激进化为自我意识哲学,以绝对的主观性与外部实体相对抗,力图通过哲学与世界的斗争来创造新世界。马克思通过自我意识来表达的自由理性,从一开始就不同于英法启蒙运动主流的“自然权利”概念及其预设的人性概念即“自我保存”,而是更多的源于康德的“道德自律”和黑格尔的“精神的自由本性”。激进化的启蒙精神在《莱茵报》时期被具体化为国家与市民社会(宗教)的对立,促使马克思力图在启蒙内部克服启蒙的矛盾。由此导致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类似卢梭“人民主权”的方案:通过真正的民主制来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论犹太人问题》则标志着马克思越出启蒙视域的决定性转变: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的本质被理解为“政治解放”,而社会结构分析则表明,“政治解放”内含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抗分裂以及市民社会的内在分裂,只有扬弃“政治解放”,才能走向“人的解放”。
为了保证水权规定的水量可被利用,除了水权的水量指标之外,对每一份水权的水质也应作出规定,例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的取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并且要明确谁对水源水质负责。
其次,启蒙的政治规划即“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之扬弃:走向成熟的马克思将启蒙看作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加以批判分析。将自我意识置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结构之中进行审视的思路,必然会使马克思关注启蒙的社会意识功能和社会存在根源,使他聚焦于启蒙的普遍权利形式与特殊利益内容之间的矛盾。《论犹太人问题》质疑“人权”与“公民权”的现代二分,将“人权”或“自然权利”归结为低于社会性的“自然冲动”、市民社会中的私有财产权,由此指认“人权”对人类共同体所构成的“分裂性”危害。这就开启了从社会存在论视角批判启蒙政治方案的思路。及至《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对启蒙的社会存在论批判凝聚为针对“普遍性权利”的意识形态批判即揭示普遍性权利的抽象形式中隐藏着的特殊阶级利益,并分析这种意识形态的社会生产机制。在他看来,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是联动体,而物质生产及社会关系的生产对于精神生产具有根本制约作用。更进一步地,在《资本论》及手稿中,启蒙的自由平等权利形式更被置于“简单流通”的物化表象、价值规律向价值增殖规律的转换、原始积累等语境中予以历史分析。所谓自由平等权利,只是“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的一种法的、观念的表现形式,其实质内容正是资本界限内的自由和平等。至此,对启蒙的社会存在论批判深化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当然,对于启蒙的自由平等理念,马克思也不是彻底否定的,在后期著作如《哥达纲领批判》中,他提出了共产主义发展阶段论,并认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是“资产阶级法权”的真正实现,从而肯定了启蒙权利的历史合理性。然而,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按需分配”将历史性地扬弃和超越启蒙权利。
最后,启蒙的经济规划即“经济的自然规律”“市场社会”之扬弃: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把启蒙看作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表层结构”,并揭示其自我扬弃趋势。这是马克思最具独创性、最深刻的启蒙反思主题。他揭示了启蒙与特定社会运行机制相结合,并物化为社会存在的特定层面的启蒙形态。从《巴黎手稿》开始,马克思就开始关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即经济运动的自然规律、自我调节(“看不见的手”)及“市场社会”构想。最终在《资本论》及手稿中,他破除了这种“自然规律”的超历史普遍性外观,还原其历史特定性内涵。进一步地,他刺穿了“自然规律”和“市场社会”的物化形式,深入其历史性本质,分析了自由平等交换的表象(“简单流通”)掩盖下的资本增殖规律的实质,“经济和谐”表象下的无政府性与危机必然性,并揭示出这种表象与本质相互支撑结构的内在矛盾与自我扬弃趋势。“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2]可见,马克思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外观上存在着一个简单流通或自由平等交换的表象,表面上是启蒙的实现,是自由平等权利的客观化,但恰恰构成了对深层的反自由、反平等的剥削压迫机制的“面具”,而且不仅仅是面具,还是相互支撑、相互生产的结构。
上述三种启蒙反思主题,最终都汇聚到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由”和“解放”观点之中。马克思超越了启蒙传统固有的“价值”与“事实”二分的理想主义视野,不再把人的自由理解为自我意识、自然权利等价值悬设或理想范畴,也不再把人的解放理解为基于自我意识、自然权利而对现存世界的反抗或挣脱。马克思基于历史科学分析特定社会形态的内在矛盾与自我扬弃,并由此将人的自由和解放理解为社会的客观发展趋势即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全面发展基础上的日益实现的自由个性与自由人联合体。这便构成了共产主义超越启蒙的实质内核。显然,马克思超越启蒙传统的关键在于,历史唯物主义对启蒙传统的哲学基础即理性主体性、人道主义的扬弃与超越[3]。
二、马克思反思启蒙的问题意识
如果从思想发展史梳理的历时性角度转向问题意识分析的共时性角度,就会发现,马克思开启了对启蒙主义的“内在批判”,上述三个阶段性主题其实是在三个层面上揭示了启蒙传统的历史局限性与内在矛盾。
一是对启蒙的形而上学、抽象性质的批判。经验论者的启蒙思想主要诉诸人的感性存在、自我保存、快乐舒适、理性计算、利益和所有物(财产)等方面,将理性的自由主要理解为人类理智对外部条件的支配权力。而唯理论者的启蒙思想则主要诉诸人的理智存在、我思、自我意识和精神等概念,将理性的自由把握为人类理性相对于外部条件的自主自律。在马克思看来,上述两种启蒙思想在哲学基础上都包含着主体与客体、价值与事实、理想与现存、超感性世界与感性世界的分裂对抗,都脱胎于形而上学主体性哲学的意识范式,没有从实践和社会关系的角度具体地历史地理解人的发展问题。
二是对启蒙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个体性与整体性分裂的批判。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分析揭示出,启蒙主义根植于资本主义现实,因而仅仅构成了现实矛盾的理论表达形式。启蒙主义非但没有克服社会现实中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共同体与个人、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对抗性,反而将之歪曲地表达为启蒙的普遍概念形式对特殊阶级利益内容的粉饰,因而具有了显著的意识形态功能。
三是对启蒙的物化形式的批判。启蒙主义总是依赖“应有”与“现有”的二分,立足于价值规范来批判、引导和矫正现存制度,甚至将启蒙本身理解为现存社会尚未实现的、未完成的理想规划。而马克思则历史地看到,启蒙观念已经物化为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表象层面,并与资本主义生产形成了一种相互支撑的共谋关系。可见,由于受制于资本逻辑,资产阶级的启蒙内在地具有自我逆反的特性,甚至会从自我解放的“启蒙”逆转为自我异化的“蒙-启”。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对启蒙主义自身矛盾的内在批判,并不表明,马克思对启蒙传统采取了单纯的继承发展或黑格尔式的调和救赎态度,而是表现出一种扬弃启蒙、超越启蒙的理论旨趣。成熟时期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的“自由”“解放”与“自我实现”并不是未实现的启蒙理想的现实化,也不是启蒙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分裂的调和,更不是启蒙的非资本主义形式的“真正落实”。在历史科学的基础上,马克思扬弃了启蒙主义的历史局限和内在矛盾,也就意味着超越了启蒙传统本身。
当然,理解马克思对启蒙的超越立场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他在某些语境下对启蒙价值的肯定态度?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历史阶段论对启蒙权利或“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进行了适度肯定: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制度是启蒙自由平等权利的真正落实,即权利的原则与权利的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然而,我们应当认识到,这种启蒙权利的落实,实质上只是“新社会的旧痕迹”,只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初级性质的表现:“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4]启蒙主义的自由平等权利并不是马克思所正面追求的肯定性价值目标,而是新社会发展初期所不得不带有的阶段局限性。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自由平等权利的实现形式即“按劳分配”会不断被更高的原则“按需分配”所扬弃。按需分配指向共产主义的目的本身:在自由王国的科学、艺术等活动中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要言之,在革命与启蒙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的“革命逻辑”与“启蒙逻辑”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启蒙逻辑内生于革命逻辑,成为革命逻辑的一个阶段性特征,并附属于革命发展的趋势,最终将被共产主义社会所扬弃。
更进一步看,马克思对启蒙的内在批判还孕育出一套启蒙反思的“结构性”视野。《论犹太人问题》一文典型反映了青年马克思批判继承启蒙传统的问题域的生成。该文的谋篇布局已经清晰呈现出,马克思将启蒙问题置于一种现代社会结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的视野中进行分析。关于犹太人问题,布鲁诺·鲍威尔就事论事,直观地认为问题根源在于宗教异化和对抗,便提出一种“政治解放”式的启蒙即犹太人从宗教中解放、国家从宗教中解放来作为解决方案。而马克思则管中窥豹,一叶知秋,从现象透视本质,从环节揭示整体,将犹太人问题置于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中予以深究。该文第一部分从宗教问题追溯其根源——政治解放即启蒙和大革命中的国家与宗教分离、国家与市民社会分裂,指出犹太人问题不是纯粹的宗教神学问题,而是政治解放的问题;政治解放有其限度,导致了现代文明的二重性即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共同体与个人、公民权与人权的世俗分裂,政治国家沦为市民社会的“工具”,市民社会反过来支配政治国家;因此宗教问题的出路并不在于单纯扬弃宗教异化、实现政治解放,而在于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即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超越二者的对抗分裂。该文第二部分则从政治解放及其界限追溯到其根基即市民社会的内在分裂,并指出,市民社会的原则是犹太精神即私有财产统治下的经济异化和市民利己主义,人的解放就是要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要言之,该文从宗教冲突问题进入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政治矛盾问题,再从国家政治问题推进到市民社会内在的经济矛盾问题,由浅入深,不断深挖,解剖了政治解放式的启蒙在文化、政治和经济各个领域中的矛盾与界限,开启了启蒙反思的社会总体结构视野。而这同时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结构理论模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初次孕育。
由此,马克思对启蒙的内在批判形成了启蒙反思的三个结构性问题域。一是政治的抽象化和“异陌化”即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也就是,公民权与人权、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虚幻共同体与原子化个人的对立问题。在这些问题中,现代人日益丧失了公共生活、共同存在性,也“去政治化”了。那么,在日益分裂、离散的现代社会中如何实现社会整合、社会团结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经济权力的主导即市民社会的自我分裂,也就是经济领域与社会总体的失衡问题。具体来看就是,市场关系从社会总体中分离出来并上升为主导性权力;社会生活中经济属性的片面膨胀;社会生活的全面市场化、工具理性化与人的经济人化、原子化;市场的普遍可交换性与人文价值、个性的丧失;社会关系的普遍异化与物化。关键问题在于,以市场为核心组织原则的社会形式(物的依赖性社会),能否取代传统的政治伦理共同体(人的依赖性社会),而形成一种合理良善的社会生活?三是资本的统治即经济关系的内在矛盾、自我悖谬问题。这也是马克思独创性最强的问题域。具体来看,就是资本逻辑的二重性(即创造文明与引发对抗)与内外界限(即资本自我限制,社会界限与自然界限),以及这种客观矛盾中蕴含的资本自我扬弃趋势、人的社会性潜能实现发展的可能性。马克思所开启的启蒙反思的问题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三、马克思与当代中国的“新启蒙”
马克思的启蒙批判与当代中国社会既有历史亲缘性,又有现实相关性。正是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中介与实践中介,马克思的启蒙批判也融入到了中国现代性的建构之中[5]。在当代中国探讨启蒙问题,需要自觉汲取马克思反思和超越启蒙现代性的精神资源。
虽然马克思的启蒙批判主要依赖于西欧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境遇,但对后发展国家的启蒙问题也做了专门分析,这集中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基于当时德国未实现政治解放的“后发展”国情,对“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资产阶级启蒙、革命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关系问题展开探讨。他认为,落后的德国并不是一定要模仿先进的英法,先实现政治解放再实现人的解放,而是可以直接实现人的解放:“对德国来说,彻底的革命、全人类的解放,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确切地说,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毫不触犯大厦支柱的革命,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6]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第一,马克思历史地区分了两种意义上的、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启蒙或思想解放运动:一是政治解放即“旧启蒙”也就是资产阶级启蒙和革命,二是人的解放即“新启蒙”也就是共产主义的启蒙和革命。第二,马克思在启蒙问题上没有预设线性历史观,并不认为要先实现资产阶级的旧启蒙,然而才能实现共产主义的新启蒙;而是认为,可以跨越旧启蒙直接实现新启蒙。新启蒙不仅构成了旧启蒙的替代形式,而且可以实际地引导和矫正旧启蒙的局限性,甚至不经过旧启蒙就直接取得旧启蒙的各种合理成果。第三,马克思的启蒙批判不是否定,不是连根挖除,而是继承性的批判、辩证性的批判,是内在批判与内在超越。马克思对旧启蒙的批判中蕴含着对新启蒙的呼唤与建构。所谓人的解放意义上的新启蒙,就是对启蒙的再启蒙,对旧启蒙的历史局限性和自我逆反性的扬弃,对启蒙传统的超越。这些启示对于当代中国启蒙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当代中国需要何种启蒙?一言以蔽之,不是资产阶级意义上的旧启蒙,而是马克思意义上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新启蒙”。当代中国新启蒙的合理形态应当是社会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新启蒙的指导思想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其思想资源则应该融汇古今中西的优秀文明成果。从大尺度历史视野来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蕴含着继承启蒙与超越启蒙的双重向度,因而能够指导当代中国的“新启蒙”。应当看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思想具有一脉相承的主题:超越旧式启蒙,推动社会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特殊性在于,它需要直面中国文化选择与道路选择的课题,需要应对“古今之争”与“中西之争”的纠缠,需要推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由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所指导的新启蒙应当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现实基础,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中追求比旧启蒙更为高远的新启蒙目标:扬弃资本主义现代性,建构社会主义新现代性。
要推进当代中国的新启蒙,首先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超越“启蒙”与“反启蒙”、“西化”与“保守化”、“现代化”与“反现代化”等思潮的二元对峙模式,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启蒙观点。在理论上,要正确评价各种流行的社会思潮。目前,围绕着启蒙问题,形成了四种主要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一是作为旧启蒙“后裔”的自由主义。其核心关切是“个体自由权利”,即如何在私有财产、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的基础上,限制国家权力的干预,捍卫和拓展个人在生命、财产和言论等方面的自由权利。当代中国流行的自由主义思潮又分为两个支脉:奉“市场化”与“私有化”为圭臬的经济自由主义和倡导“宪政民主”与“公民社会”的政治自由主义。二是作为旧启蒙“反话语”的浪漫主义。浪漫主义思潮本身是怀旧式的,对前现代、前工业的小生产者社会怀着一种田园诗般的乡愁和感伤,对摧毁前现代社会的工业主义、科技主义文明持强烈的反抗态度。而浪漫主义的后裔非理性主义者则以理想化的“前现代”或“个体本真性”来对抗启蒙的现代性。三是作为旧启蒙“解构话语”的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思潮本身是现代性中非主流话语的放大与绝对化,表现为以微小叙事对抗宏大叙事,以非理性差异对抗理性同一性,以碎片化对抗总体性,以多元杂糅对抗文化等级等等一系列话语策略。后现代主义并不是对现代性的颠覆或超越,而仅仅是其现代性话语中主流与非主流秩序的颠倒。而在实际的文化生活中,它又表现为理论的、激进的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的、保守的后现代主义两种形态。四是古典保守主义。古典保守主义思潮自觉维护和伸张传统文化精神以对抗或反思现代化进程。首先表现为文化的保守主义,该思潮力图通过阅读古代经典、践行传统生活方式等来复兴传统文化,接续断裂的文化“道统”。其次表现为政治的保守主义,力图通过阐发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中的“仁政”“德治”“礼制”“圣王”“民本”“乡土乡情”“宗亲文化”等理念来矫正当代的文化生活与政治实践。从整体上看,上述四种思潮其实都是紧密围绕中国现代性问题而展开其话语策略,力求在当代“新启蒙”中争得一席之地,然而,都囿于自身立场而表现出显著局限性。
由上可见,在当代中国至少存在着三种关于启蒙的理解方式或者概念。第一种观点可以统称为“泛启蒙主义”。该观点认为,启蒙是独立于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过程而具有批判性潜能、规范性力量的精神运动。例如启蒙主义的后裔自由主义者往往基于先验的规范论来区分启蒙理想与物化现实,强调启蒙是一项未完成的、亟待落实的规划或方案,强调当代中国必须“补上启蒙这一课”。第二种观点可以统称为“反启蒙主义”。该观点认为,启蒙已经物化为资本主义或现代化的现实,要否定资本主义或现代化必须全面否定或解构启蒙。例如浪漫主义的反现代观点、保守主义的怀旧复古立场与后现代的解构主义。第三种观点则是马克思主义。该观点源于马克思,并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得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虽然认为启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物化为社会现实,但是,社会生活本身中就蕴含着自我批判、自我否定的客观趋势与解放潜能,如社会化生产所带来的对物化社会关系的扬弃作用等等。与上述两种“启蒙主义”与“反启蒙主义”的对立思潮不同,马克思主义没有诉诸于价值与事实、传统与现代的外部抽象对立,而是深入到社会现实的内在矛盾,去揭示其自我扬弃、自我超越趋势。由此可见,当前思想界各种流行的关于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启蒙式解释思路和反启蒙式的解释思路都是非常片面的,都没有抓住马克思主义对待启蒙问题的历史的、辩证的观点。
要推进当代中国的新启蒙,还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审视当代中国现实,提出新启蒙的关键课题。从中国发展实践出发,借助马克思启蒙反思的理论“透镜”,可以发现当代中国新启蒙的三个重大问题。第一,如何处理好新启蒙中“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关系。目前的启蒙主义者集中关注公共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害问题,但实际上当代中国还面临另一更深刻的问题即个人利益腐蚀公共生活,由此导致社会生活的去政治化、去伦理化与私人化的问题。因而,新启蒙不仅是“个体性启蒙”,更重要的是“公共性启蒙”。在新启蒙中,既不能滥用公共权力妨碍个人的合法权利,也不能以膨胀的个体权利去取代合理的公共生活。对于个体性与公共性之间的矛盾关系,应当以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各种参与机制和协商机制来予以不断调节,逐步达到自由个性与社会整合的良性统一。第二,如何处理好新启蒙中市场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必须承认,市场经济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具有巨大的启蒙作用,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个人理性潜能与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了现代社会关系的形成。然而,“市场启蒙”毕竟是一种片面的、外观的、物化的启蒙形式,带有极强的自发性、自利性和工具精神,说到底只是“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不能自动地形成社会关系的规范建构与合理发展。一旦以市场启蒙取代社会启蒙,就可能会形成“市场社会”这一启蒙的物化形式即整个社会关系都以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进行再生产。因而,新启蒙不只是“市场启蒙”,更是“社会启蒙”。在新启蒙中,市场经济不应该取代或支配社会关系,而是要构成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并受到这种社会关系的规范、引导和调节。应当通过家庭、社区、单位等各个层面的社会共同体的伦理建构来形成合理的社会关系,从而在根本上形成市场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良性互动。第三,如何处理好新启蒙中经济权力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资产阶级的旧启蒙包含着自我逆反的性质,甚至会从自我解放的“启蒙”逆转为自我异化的“蒙-启”。这是因为,旧启蒙的实质是资本的启蒙,是经济权力对思想的支配,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统治。在新启蒙中,必须尽力规避“资本启蒙”,绝不能以“资本启蒙”取代“人民启蒙”,应该合理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经济民主”,以民主参与来规范引导经济生活,节制资本权力。要言之,从单纯呼唤启蒙转换到深入探究“谁之启蒙?何种启蒙?”的问题,这是新启蒙的题中应有之意。
综上,开启当代中国“新启蒙”,推进思想解放运动的合理发展,需要自觉汲取马克思启蒙批判的精神资源,全面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