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投标报价阶段变更索赔管理
2017-01-19窦强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410004长沙
窦强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410004,长沙)
浅议投标报价阶段变更索赔管理
窦强峰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410004,长沙)
投标报价;变更;索赔
国内大型水电施工承包商成长于管理模式相似的计划经济时期,受此影响在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模式及市场营销手段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由于承包商数量多、体量大、市场份额有限,其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在此情况下,市场竞争更多的是投标报价水平的竞争。为了以最有竞争力的报价中标,施工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可能顾全所有风险因素。由于国内招标投标市场运作尚有待规范,对于这些不确定因素的风险,发包人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要求承包人承诺不予索赔甚至将自身应承担的风险向承包人转嫁。因此通过激烈竞争中标的工程项目通常包含诸多风险因素,其合同价格也往往在正常工程造价之下,具体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管理稍有不善就会出现严重亏损,所以对承包人而言做好变更索赔工作十分重要。
随着发包人的合同条款越来越严格,对承包人的要求越来越明确、细微,尤其是将专业的审计单位引入项目管理进行现场跟踪审计,变更索赔工作难度也就越来越大。合理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加大变更索赔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将变更索赔工作前移到投标报价阶段。
一、投标阶段的单价组成对变更索赔工作的影响
投标阶段单价编制工作量大、时间紧,加之部分编标人员是临时抽调,其素质参差不齐,对于标书中的非重要项目,审核人员没有时间、精力去推敲具体单价分析表组成的合理性。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施工条件或者施工标准变化,这部分价格合理但组成失衡的项目就会给后续变更索赔带来障碍,甚至导致变更索赔失败。
如笔者单位所承担施工的某项目,其合同清单中有一项主动防护网投标价格为137.98元/m2,单就总价格来讲还比较合理。但是具体看单价分析表中的费用组成,防护网材料92.7元/m2远高于实际费用,人工费4.24元/m2和机械费2.78元/m2又大幅度低于实际。在项目后续施工中,因施工蓝图中防护网的材质标准及型号较招标图纸有提高,施工方要求业主进行费用补偿。此前不合理的费用组成对索赔的进行带来了困难,经过施工方变更索赔人员和业主长时间沟通,目前仍未就调整方式达成一致。
因此,对于此类项目的单价分析表,如果将材料价格与实际价格保持一致或者略低于实际采购价格,将人工及机械费用调高,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无论是材质标准或者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均有利于变更索赔费用计算。
二、投标中人工基础价格对变更索赔工作的影响
现阶段投标报价书中的人工工时单价多采用《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7年版)》中的工时单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劳务单价远远高于该标准,因此在编制人工成本占比例较大的项目单价分析表时,经常会出现定额已满、系数已调整,但是单价仍然低于实际施工成本的情况。在实际施工中,除了停窝工、赶工、质量标准提高等重大变更项目外,出现较多的就是由于各种影响增加的材料二次转运、新增机械设备无法到达的边角施工项目等,其共同特点就是人工费占总成本的比例较高,在较低的人工工资情况下,无论是按照定额还是现场实测均无法提高单价。
如笔者所在的某项目,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支护材料无法直接运输到位,需要增加人工二次转运,经过与监理及业主沟通同意补偿并立项成立。通过现场勘查及测算,人工实际转运折算后的距离为140 m。由于《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4年版)》没有人工转运材料子项,协商后决定采用《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7年版)》。投标时的普工工时工资较低,仅为3.81元/工时,按照确定的搬运距离计算出的材料转运价格为19.85元/t。该项目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补偿,但是受制于投标时的人工单价,补偿标准及最终补偿金额低于项目部最初期望值。如果投标的人工工资单价能与实际市场劳务价格在同一个水平上,在合同执行阶段无论是计算措施费还是新增合同项目造价,均可以提高变更索赔报价。
三、总价包干项目报价对变更索赔的影响
在总价包干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总价项目工程量增加,一般可以对增加部分进行索赔。投标报价时,业主往往要求施工方提供总价项目分解表,总价项目的分解工程量一般由技术部门提供,商务人员编制单价并计算相应的总价后提交专家进行评审。技术部门提供的工程量通常偏大,为了使总价项目占总投标总价的比例合理,往往会将价格下降一定比例。如果施工中总价项目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这样的处理方式对变更索赔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业主通常要求采用总价分解表的分解单价(即投标时下降的单价);二是业主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减分解表中的工程增加量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总价项目优化的工程量让利给业主了。
因此,总价项目投标时在保持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工程量提高相应的单价水平,以便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获得更大的补偿金额。
四、合理利用招标文件遗漏进行变更索赔
再完美的招标文件都可能存在漏洞,因此需要在投标阶段安排经验丰富且精通技术及商务的专业人员研读招标文件,尽可能发现其中遗漏,从而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利用已发现的遗漏开展合理的变更索赔工作。
例如,某项目招标文件中写明:“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将本合同承包人指定为其他承包人的分包人,为其拌制供应所需混凝土,并由本合同承包人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混凝土项目单价(不含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的材料费)与其他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且承包人均不得拒绝。”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未提及水泥、粉煤灰及砂石骨料的领用及保管环节(这些材料的领用及保管所需费用属于材料采保费而非拌制费),承包人在编制该项技术及商务文件时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叙述外供混凝土的拌制要求,不增加内容也不要求发包人答疑。承包人在中标后根据该合同条款要求发包人按照外供混凝土配合比补偿上述材料的采保费,经过与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沟通,对该项费用进行补偿244万元的诉求最后得到了同意。
五、投标技术方案对变更索赔的影响
在投标时为了得到较高分数,标书中往往是资源配置超常规“豪华”,施工方案面面俱到。在实际施工时,资源配置却又远低于标书中所述。一旦发生进度、质量、安全事件时,业主则以施工方资源投入不足为理由,要求施工方承担或者分摊业主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在编制投标技术方案时,应该以响应招标文件为基本要求,合理配置资源,避免提出过高要求给自身造成额外负担。
六、结 语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低价方式中标是不得已而为之,弥补亏损或者盈利只能寄希望于实施阶段合理的变更索赔。随着业主管理日趋精细,实施过程中可能的变更索赔越来越少。因此必须在投标阶段消除不经意间设置的人为障碍,为后期可能存在的合理变更索赔留有一定余地,才能在具体实施阶段顺利完成合同履约,保障变更索赔工作实施。 ■
责任编辑 董明锐
TV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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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23(2017)04-0035-02
2016-10-28
窦强峰,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