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贫困地区农民教育培训的因素与发展对策
2017-01-16杨崇清
杨崇清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而农民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教育。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农村最普遍、最常见、最广泛、最具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以其灵活多样的形式以及丰富的内涵诠释了广大农民接受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为农村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目前,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农业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与应用,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意识的增强,农民教育培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农民教育要发展,就必须紧紧围绕我国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创新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和农民教育管理方法,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增强办学活力,使农民教育培训更贴近农民、贴近农村、贴近农业、贴近全面改革、贴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贴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因此,研究分析农民教育培训的现状,找出影响农民教育的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或建议,对开创农民教育的新局面,对农业、农村经济乃至整个社会“五位一体”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民教育的现状
宁蒗县地处滇西北高原,是云南省丽江市下辖县之一。宁蒗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北与四川盐边、盐源、木里三县接壤,西与丽江县隔金沙江相望,南与永胜、华评两县比邻,县境南北长约150公里,东西宽约90公里,幅员面积6025平方公里,属滇西北横断山脉中段东侧,俗称“小凉山”。全县辖15个乡镇、91个村社、1147个村民小组,居住着彝、汉、摩梭、普米、傈僳、回、壮、藏等12个民族,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27.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8.95%。
由于教育起步晚,生产力水平低,宁蒗县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为了提高当地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宁蒗80年代初启动农民教育培训。随后在历届宁蒗县委、县人民政府“治穷先治愚、经济开发与智力开发相结合”的发展战略思想指导下,先后成立了以县人才培训办为枢纽,由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中学、农机校等单位组成的县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在15个乡镇建成15所科普文化学校,成立了15个科协组织,在89个村委会成立了107所科普夜校;在1093个自然村建立了科普小组。与此同时,在县科委的牵头下,成立了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科所、畜牧兽医指导站等单位组成的县级农业科技实验、示范、普及、推广机构,在15个乡镇建立了由农技站、林工站、畜牧兽医站等单位组成的乡级农业科技具体实验、示范、普及、推广机构,并在每个村配备了一名农技员和一名兽医员。
机构成立以后,宁蒗围绕着“学一技、创一业、带一片”的“三个一”竞赛活动,以及“服务万村行动”“跨青培训工程”“绿证工程”“农民素质工程”“新农科技培训工程”等农民教育培训形式,有计划按步骤、分期分批分类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据统计,三十年来全县共举办了各类农民教育培训班6306期,累计受训人数51.47万人(次)。通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54%的农村劳动者掌握了1至2门生产实用技术,涌现出了会经营、善管理、懂技术的家庭能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培养科技示范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6%,期间还引进、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167项,其中,87项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受到各级表彰。
二、影响农民教育的因素
宁蒗农民教育培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也为宁蒗各项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提供了人才资源和智力保障;但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内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宁蒗农民教育培训与宁蒗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其影响因素归纳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加教育培训的学员素质低,教学管理难
由于小农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制约,参加教育培训的学员思想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愿接受新生事物,绝大多数会把悠闲、松散的日常习惯带到培训之中,往往形成“台上老师讲,台下学员聊家常”或“东张西望、交头接耳”的局面,没有把教育培训当作学科学、用科学,提高科技致富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有的甚至还认为,“不参加教育培训同样可以耕田种地、从事养殖或者其他职业”,没有认识到参加教育培训可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增收致富,“等、靠、要”思想严重。因此,对学员开展教育培训的困难主要表现为:集中难、教学难、管理难。
(二)基层教育培训设备技术落后,师资力量薄弱
虽然县里有专门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乡里有科普文化学校、村里有科普夜校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场所,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投入有限,技术设备得不到更新,使教育培训效果在县乡村三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制约,尤其在乡村两级受影响与制约特别突出。
师资队伍方面,除了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中学、农机校的专职教师外,有的是从县级有关部门临时抽调的职工干部,既无教师资格,也无教学经验;而从农村聘请的“土专家”,虽然实践经验丰富,但缺乏专业理论,特别是缺乏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法律、物业、财政金融税收、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知识,而且由于兼职过多、更换频繁,极大地影响了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教育培训质量低,教育培训方式和内容简单
农民教育培训的对象虽按一定条件遴选,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参训学员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参差不齐,没有分类实施培训,只按统一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单一培训模式进行,导致文化水平低、没有专业技能和稳定收入的农民,难以学到易操作、见效快、适销对路的实用技能;而对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中青年更新专业知识和提高专业技能的需求,又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
在教育培训内容方面,由于只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栽培技术要点开展,而没有以创业、就业技能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为重点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涉及内容不多,范围不宽,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三、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素质,规范教学管理
首先,要让参加教育培训的学员,尽一切可能“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才能做到实事求是面对差距、面对机遇和挑战,用新的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增强素质;反过来讲,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做到把受训学员从旧思想、旧习惯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以加快自身素质的提升。而要真正做到解放思想,一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的目的就是让参训学员切实把握和理解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学用结合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其从“要我学”改变为“我要学”的一种自觉行为,从而避免更多外在因素的影响。二要进行教育。教育不能搞形式主义,也不能“走过场”,要以简单、直观、适用、实效的农业科技文化知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管理知识、涉农法律法规进行教育,而且要“精”、要“管用”,使受训者能更好地、客观地、辩证地解决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而解决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运用农业科技的能力增收致富。因此,对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要进行实践检验。通过检验以后,对的、好的要推广、普及;错的要改正;不完善的要加以完善,使之符合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三要开展受教育培训者之间的竞争。竞争作为一种动力,不允许悠闲松散、不遵守法律、培训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允许自满、停滞不前,否则将被淘汰。通过竞争形成一种“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达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其次,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机构在进行教学管理时要本着“方便受教育培训者而又不增加经济负担”的原则,克服困难,“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量深入乡村社区送教,切实传授农业科技知识,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真正让广大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一切行为都是“以民为本”。
在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承办单位要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让参训学员快乐学习、自觉学习,不要使之成为不必要的负担;同时承办单位还要帮助受教育培训者解决在培训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来的安心、学的尽心、用的放心”。
在专业及课程设置上,要按照“农民需要什么就教育培训什么”的原则,尽可能把适用、实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直观、简单、明了”的方式,联系农民、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尤其联系当地实际分轻重缓急加以传授,切忌“学术研讨式”向农民传授知识与技能。
承担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在建立健全班主任、任课教师、教学班、学籍、教材、教务、考务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职责,并加强对教师、学员和教学各环节管理的同时,不断创造条件完善教育培训的机制和方法,确保教育培训的规模、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教育培训更贴近农民、贴近农业生产实际、贴近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二)提高教育培训教师的适应性和进取性
教师素来以“培养人、教育人”为已任。面对农民教育培训这个独特的领域,任何一名教师都有一个认识和适应过程。因此,承担教育培训的机构首先要提高教师的认知性、适应性。要做到这一点,作为承担教育培训的机构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涉及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办法等,使其充分认识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承担教育培训的机构要鼓励和倡导广大教师,站在为“三农”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的高度,在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把握农民所想所需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全面领会相关方针政策规定,把所学与广大农民所需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既适合地方教育培训,又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培训内容用于农民培育之中,使教育培训更符合实际,更贴近农民。
第三,专业、课程的设置,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而且要有利于教师专业特长的充分发挥,又能使受教育培训者吸收、消化,并能学以致用。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培养受教育培训者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使之成为学之能用、用之能产生效益的增收致富人才。
第四,教育培训机构要对教师深入教育培训一线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环节给予必要补助,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处理好教育培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教师陷入不必要的事务纠纷之中而影响教育培训的进度和质量效果。
第五,承担教育培训的机构,特别是教育培训机构的责任人,对教师下达任务时,职责要清楚,教育培训时间、地点、任务目标、数量规模要准确,切忌模棱两可或朝令夕改,否则,非常不利于教师的工作准备。
第六,承训机构要加强对教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教育培训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解决好专职教师的职称、福利、住房等待遇问题;日常生活中要关心教师疾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安心投入工作。
(三)注重教育培训质量,优化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
在教育培训对象方面,对文化水平较低、没有专业技能和稳定收入的农民,要开展政策法规和易操作、见效快、适销对路的实用技能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1~2项致富本领;对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中青年学员,着重实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科技岗位教育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深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使他们不断充实、更新和提高产业结构调整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成长为支撑当地农业的专业大户和中坚农户。
教育培训内容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要面向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紧紧围绕当地产业特色和主导产业,以创业、就业技能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农民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有关政策、适应城镇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除开展好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外,还应开展好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民所需要的技术技能教育培训,以此不断地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创新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培训方式,倡导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委托培训、上岗培训等与就业直接挂钩的培训形式,积极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用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地用工培训。
开展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的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培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教材编写、出版和使用,规范教学计划制定和执行。积极开展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教研活动,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对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要创造条件,加快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并注重教师“德、能、勤、绩”协调发展,使其尽快成长起来,担当重任,服务于农民教育培训;承担教育培训单位的领导要提高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并在全面掌握农民教育培训方针、政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基础上,研究和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培训方式,并不断完善、加以推广、普及;与此同时,要搞好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沟通、协调关系,对重大事项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民主与科学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科学可行的预防预案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