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突发公共事件中心理救援的相关问题
2017-01-10许悦
许悦
·专家讲座·
浅谈突发公共事件中心理救援的相关问题
许悦
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及时采取正确的医疗救援和心理救助工作是非常重要且有效的。相对于身体伤残的医疗救援,心理创伤的及时救援和长期关注更应引起社会的普遍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突发公共事件中相关人员的身体康复和心理健康,对他们未来的正常生活和良好的社会适应性产生积极影响。
在论述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之前,必须先了解一下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概念。突发公共事件[1]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特点是突然爆发、难以预料、必然原因、严重后果、需紧急处理。如2001年的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2008年的我国汶川大地震和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笔者重点探讨突然公共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时相关人员的心理救援等相关问题。
一、可能产生心理危机的人员
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会造成相关人员不同程度的心理危机。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在遇到了突发事件,面临重大的挫折和困难,或精神压力时,自己既不能回避又无法应对所出现的心理反应,往往伴随着痛苦、愤怒、绝望、麻木、焦虑,以及自主神经系统症状和行为障碍。在突发公共事件后可能产生心理危机的主要人员有三类。
1.现场的幸存者和目击者:现场的幸存者和目击者亲历了突如其来的“悲剧”发生,虽然他们保住了生命,但同时,因为突发事件就在他们眼前发生,也会增加他们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一方面,他们会产生一种“不真实感”,认为一切都不是真的发生了[2];另一方面,他们会不自觉地联想到类似的厄运会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自己对所发生的“悲剧”应负责等。这类人群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悲伤,一些人会出现焦虑、恐惧、失眠、噩梦等不良反应。
2.遇难者的亲属和好友:面对突发事件中遇难的人员,也许别人很快就能“放下”了,但遇难者的亲属和好友是无法接受离世这一事实,对环境安全产生怀疑,对惨烈情境充满恐惧等[3]。他们所经历的心理煎熬和创伤是很难治愈的,即便是成年人,此时的心理状态也会蜕变到幼儿状态,会变得敏感、脆弱、易怒和不堪一击。实际上,他们最需要的是像妈妈一般的理解、倾听和关注。
3.救援人员:救援人员包括志愿者、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等。面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人们有时会变得无助和渺小,甚至怀疑生命的价值,平时强大的心理承受力瞬间灰飞烟灭。尤其是一些心理援救的志愿者,较缺乏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救援的知识与培训,不仅心理救援工作未做好,而且使自己成了间接的创伤受害者[4]。有研究发现,救援人员在连续进行救援工作1个月后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身心问题,伴随情绪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易怒等反应。因此,救援人员也是需关注的人员[5]。
因此,应当对处于这种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体或团体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恢复原有的心理平衡。这也被称为心理危机干预。
二、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人员的心理影响
对大多数人而言,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后,通常会导致应激反应,但在远离应激源后,基本可逐渐趋于平静,恢复原有的心理状态。但若恶性的应激源持续地不被消除,则会导致人们心理难以承受,产生心理危机,进一步演变为心理障碍。应激相关障碍主要为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和适应障碍[6]。
1.急性应激障碍: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会有害怕、悲伤、愤怒、焦虑、恐惧、回避,抑郁等负面情绪反应。而相关的应激反应的强弱又因个体所处的环境、身体状态、性格特点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在1周内可缓解,在1个月内可完全好转。也就是说,虽然急性应激障碍在患病期症状明显,社会功能受损严重,但预后良好。
2.创伤后应激障碍:由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始料未及且惨不忍睹,对人们的心理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冲击,但心理障碍却往往未即刻显现,而是在突发事件后的1周至半年才出现,且病程至少已有3个月。创伤后应激障碍最为突出的表现是“闪回”“回避”“警觉”。“闪回”即突发事件的记忆或画面不断地出现在梦境,或白天也不断地在脑海中重现,因而使人们常常处于惊恐和痛苦之中,仿佛突发事件就在刚才发生似的。“回避”即不能回忆与创伤事件有关的人物与事件。“警觉”即对细小的事情过分敏感、注意力集中困难、失眠或易惊醒等表现。创伤后应激障碍一般可恢复正常,但也有少数会数年不愈。
3.适应障碍:适应障碍通常在突发事件后1个月之内发生,病程较长,属于慢性心因性障碍,症状大多数持续不超过6个月,症状以抑郁、焦虑、睡眠障碍等为主要表现。通过自我调适或心理治疗可缓解症状,若症状明显且影响正常生活,则应采取相应的药物治疗。
三、可采取的援助方法
对相关人员早期的心理援助是刻不容缓的,可以使心理危机的转变更积极有效,可以避免更为严重的心理问题产生。除了早期的心理援助,同时也应关注中长期的心理障碍问题如创伤后应激障碍、适应障碍等,并予以长期的心理危机干预。
1.及时“撤离”:第一时间远离应激源,即远离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或易引起惊恐和悲伤回忆的场所,从而减少某些心理应激的“强化”或再次发生,待突发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心理趋于稳定之后,再根据个体适应与恢复的情况进行有针对的心理救援。
2.改变认知:突发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往往会有不恰当、不合理的认知如否认或夸大事实等,心理救援人员应帮助他们改变适应不良认知并建立正确的思路,使他们能更客观地思考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对自己、对他人和所发生的事件重新认识,消除错误认知和消极情绪,逐步产生积极情绪和适应性行为。这主要针对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抑郁的人员[7]。
3.放松训练:放松训练有肌肉放松法,深呼吸放松法和冥想放松法等多种可选训练方法。可根据相关人员的应激程度、个人特点和环境条件等进行训练。在此不展开论述。同时,适当的进行体育运动,如个人较喜爱的且强度和压力适度的活动项目,有助于减轻负面的心理反应和改善不良的睡眠质量。
4.提供支持:除了帮助相关人员改变认知偏差和进行放松训练之外,还应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即提供社会支持体系如亲朋好友、同事、领导和医护人员的帮助和关心。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和倾诉,使他们消除内心的负面想法,变得更积极、乐观,尽快从突发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在内部,使相关人员的内心变得更强大、安稳;在外部,使他们有可随时求助的有力支持网络。同时,通过社会支持系统对突发事件的伤员、财产、环境等予以及时和具体的改善[8]。
5.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主要针对已被确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或抑郁症的人员,根据临床症状可采用抗抑郁剂(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剂和单胺氢化酶抑制剂)及其他药物进行对症治疗[9]。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继续采取相应的心理治疗是必不可少的。
四、救援人员心理素质的提高
救援人员通常以消防人员、部队官兵及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他们通常在接到任务时,心理反应也是在不断变化之中,通常由兴奋期、疲惫期、回避期到恢复期。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不得不持续地面对触目惊心的伤亡和面目全非的场面,心理受到了剧烈的冲撞,意志经受了煎熬,身心疲惫是不可避免的。尽管他们有坚强的意志,有些人甚至曾经受过专业的救援训练。但部分人还是会不可避免地由此引发心理问题,甚至出现退缩和逃避的念头,因为心理压力过大,睡眠、饮食的不确定成为了常态,导致他们做恶梦,会出现急躁、恐惧、抑郁等心理反应。有些人在突发事件后的一段时间内仍然会在睡梦中惊醒[10]。但大多数人员经过休息和调整均可恢复常态。
作为个体,偶然一次或两次遇上突发事件已经是较难承受的打击,而作为救援人员,他们的工作就是不断地面对各种突发的、血腥的现场,有时在执行任务时也会遭受伤残,甚至面对死亡。只有通过提高救援人员的心理素质,才能增强自身的心理“免疫力”,更好地完成突发事件中的救援工作,为突发事件中的受害者提供强有力的帮助与支持。在此,重点论述一下如何提高救援人员的心理素质。当然,对于普通人群,也可以参考相应适用的方法来提高心理素质,以防患于未然。
1.平时:在救援期之前,也就是平时。救援人员就要多进行心理训练;多掌握心理学的知识;多进行体能训练,从而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在心理训练中,真实的战场图片、模拟战场实景布置、断肢残体的血腥环境,都会出现在模拟训练中。这可以让救援人员先行体验到突发事件的惨烈,降低真正救援的心理冲击的可能性,这种训练本身也是一种心理治疗,即行为疗法中的系统脱敏法,起到“脱敏”的作用。
2.救援期间:在救援期间,采取适当的心理宣泄方法,释放出聚集并压抑的负面能量。已有经验表明,在救援现场,比较有效的释放心理压力的原则是,保持良好的心态,争取获得良好的休息和饮食,加强与战友沟通、相互支持。否则,若处于不佳的心身状态,在突发事件救援中采取一些不恰当的应对措施或者消极的自我防御机制,如否认、 退行、回避、压抑等,这往往是暂时地缓解痛苦,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甚至随着时间的变化,会导致恐惧症、焦虑症、强迫症及抑郁症等心理问题。
3.救援期后:在救援期之后,还应给予救援人员心理支持和心理辅导,从根本上解决潜在的心理问题,使应激心理和不良情绪得以改善和最终消除,为下一次的救援任务做好充分和积极的准备。同时,及时发现在救援任务后的一些有心理障碍的人员,并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甚至辅助以药物治疗。
五、小结
综上所述,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防不胜防和不可预见,心理救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不仅是突发事件中的幸存者、遇难者的亲属朋友等需要及时心理援助,救援人员也是需要专业心理援助的群体,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程度,将关系到未来救援工作的质量。同时,无论是普通人群,还是救援人员都应积极主动地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防患于未然。这样,才可有效的、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群体的负面影响。
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336.
2 付芳,伍新春,臧伟伟.自然灾难后不同阶段的心理干预[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1(3):115-120.
3 唐云翔,潘霄,严进.灾害所致应激障碍发生特点及其救治管理的思考[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15,33(1):105-107.
4 刘大唯.突发事件中心理危机干预研究[J].中国应急救援,2011,(2):18-19.
5 李建明,杨绍清.自然灾难后不同阶段的心理干预[J].中国健康心理学,2008,16(12):1425-1426.
6 傅安球.实用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M].修订版.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173-176.
7 刘正奎,刘悦,王日出.突发人为灾难后的心理危机干预与援助[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7,32(2):166-172.
8 游志斌.美国针对暴力事件的心理干预和危机管理[J].党政视野,2016,(4):42.
9 孙颖浩,翁铁慧,陈锦华.城市核化生爆医学救援指南[M].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14:531.
10 张金川,孙硕.地震救援人员的心理伤害与预防[J].灾害学,2013,28(1):152-159.
冯庚.心肺复苏研习系列之一:正确认识CPR[J/CD].中华卫生应急电子杂志,2017,3(3):136-139.
10.3877/cma.j.issn.2095-9133.2017.03.003
200433 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
许悦,Email:1127696349@qq.com
2017-02-07)
(本文编辑:楚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