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黑龙江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
2016-12-29宋海
宋 海
关于金融支持黑龙江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
宋海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老国有工业企业由于没有及时转轨等历史原因,出现了发展滞后的局面。这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但是金融的支持无疑是帮助企业解困和升级转制最重要的支持力量。加快剥离黑龙江银行不良资产、调整融资结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等都是从黑龙江的实际出发,对黑龙江老工业企业转制和升级提供金融支持的路径和方法。
关键词:金融支持老国有工业企业转制升级路径
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和历史上的工业积淀造就了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辉煌,为共和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和自身体制转轨滞后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发展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增长速度明显放慢,发展差距逐步拉大。这既有长期的问题,也有短期的问题;既有机制的问题,也有结构的问题;既有财政支持的问题,也有金融支持的问题。笔者仅从金融角度谈一下如何支持黑龙江工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剥离黑龙江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加大对不良资产核销力度,支持深化国企改革
(一)参照国家剥离工、农、中、建银行不良资产的做法,成立黑龙江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实质性解决黑龙江老工业企业不良贷款包袱巨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第一,成立国有黑龙江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和集中处置不良资产。由中央政府与省政府对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实施第二次不良资产的剥离,建议由政府组建黑龙江资产管理公司,将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在资本市场进行市场化处置。借鉴国外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经验作法,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折价出售。通过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有效化解历史包袱。第二,在黑龙江试行以银行为主的债务重组制度,赋予银行通过减息、免息、债务折扣、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化解不良资产的权力,提高银行自身的积极性。第三,国家财政向黑龙江倾斜,提高黑龙江省辖区的商业银行的呆账核销比例,加大对不良资产核销的支持力度。让黑龙江银行轻装上阵,全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第四,对因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由中央和省以及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运用司法手段、还本减免利息、资产置换、兼并重组、具备“三有”条件的企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后继续给予信贷支持等方式解决。第五,对于因地方政府干预形成的“两呆”贷款,建议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处置不良贷款领导小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各级政府拿出部分财力核销一块,制定相关财政政策盘活一块,通过资产重组和置换化解一块等措施逐步化解。第六,建立新不良贷款防控机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同时,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的打击力度,建立以地方政府为核心、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各商业银行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信用维护体系,打造“黑龙江金融安全区”。
(二)组建黑龙江振兴银行,从根本上解决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升级的金融支持瓶颈问题
当前黑龙江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主要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而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一种总分行制管理结构,这种总分行制的商业银行往往由于黑龙江的投资收益率低,总行一般将资金投向收益率较高的地区,很难给黑龙江多划拨资金,不利于黑龙江经济的发展。组建黑龙江振兴银行,可以有效地扭转这种局面。第一,黑龙江振兴银行应定为国家控股的政策性银行,其宗旨是支持黑龙江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其资金来源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第二,黑龙江振兴银行的营业范围近期内应首先为黑龙江服务,待资金规模、经营管理、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后再扩展到东北地区。黑龙江振兴银行应重点支持黑龙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公路、铁路、机场及城市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黑龙江的投资环境;支持黑龙江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带动黑龙江整体经济发展。第三,设立的黑龙江振兴银行其运行模式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政府不能干预其具体的经营业务,否则黑龙江振兴银行不仅不能起到支持黑龙江振兴的作用,而且还可能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危及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第四,黑龙江振兴银行应在国内一线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吸收存款,并绝对用在本地区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方面。通过将分支机构设立在国内一线城市,可吸收发达地区储蓄资源,迅速扩大黑龙江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实力。
(三)对黑龙江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金融政策,解决银行可用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黑龙江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对资金的超长需求以及经济欠发达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当前实行的高度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导致黑龙江省货币资金配置的失衡并不断扩大与全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差距。这种差距靠黑龙江本省无法弥补。因此,应充分考虑黑龙江的实际困难,对黑龙江实行差别化的区域金融政策确保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顺利进行。第一,降低黑龙江老工业基地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适当降低黑龙江地区设立区域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本金、营运规模上的要求,促进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各类地区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改善金融市场格局。第二,对流入黑龙江地区的投入到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资金给予利息补贴,通过降低投资成本来达到吸引区域外的资本目的。第三,实行倾斜的利率政策。进一步扩大黑龙江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使利率水平更好地反映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提高金融机构投放贷款的积极性。第四,实行倾斜的信贷投向政策。国家应规划出振兴黑龙江的专项贷款,支持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大型项目开发,投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资源枯竭型城市接续产业的发展。第五,适当降低黑龙江地区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商业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能力,进而实现资金配置区域结构的适度平衡,扩大黑龙江可用资金的规模。第六,进一步完善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对黑龙江地区的信贷投资优惠政策,使黑龙江地区能够享受国家政策性支持。
(四)充分发挥国有银行专项贷款功能,支持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
第一,各总行应为黑龙江省各分行开办老工业基地升级的专项贷款,支持老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换代的资金缺口。并且保证专款专用,保证正规银行渠道的资金充实可靠。第二,各总行应增加对黑龙江分行的科技信贷投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现代企业的本质就是创新,而加强、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离不开银行的信贷投入。对企业研制开发的具有高技术水平、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高关联度与牵动力大等特点的科技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对于符合贷款条件,并能够提供合法可靠担保的贷款,应优先予以发放,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增强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第三,开办老工业基地专项转制贷款,支持企业改组。在黑龙江老工业企业自身实力并不很强的情况下,通过收购行为来实现转制较为困难。因此,各商业银行总行通过黑龙江分支行可发放一种特种贷款,专门用于弥补优势企业兼并或收购其他企业产权所需资金之不足。并通过黑龙江商业银行的信贷杠杆和纽带作用,为企业间的联合、兼并和收购牵线搭桥,大力支持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黑龙江老工业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第四,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要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坚决从生产能力过剩的行业和低信用等级的客户中退出来。加大对基础产业、公共事业、高科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现信贷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的集中。第五,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振兴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国家开发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对黑龙江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制造业、能源、交通领域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要加大对东北地区以装备制造工业为主的产品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的专项信贷资金应对黑龙江倾斜,在保证资产质量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企业、大项目融资需求。
二、加快融资结构调整,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做大做强黑龙江金融实力
(一)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当前,黑龙江金融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发展直接融资、改善融资结构,可以缓解企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体系的局面,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企业上市渠道是解决黑龙江金融体系缺陷的根本途径。第一,充分挖掘上市资源,明确重点培育企业,加强培育辅导,使更多的企业尽早具备上市条件,在项目安排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等方面优先考虑完成上市辅导或已经申报发行的企业,促进后备资源中的大中型企业、高科技中小企业尽快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第二,支持鼓动产业龙头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股权收购、债务重组等途径,整合行业有效资源,提高技术等级,扩大市场规模,实现产业升级和跨越发展,实现低成本扩张和做大做强,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和再融资。第三,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券融资工具,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探索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短期融资券业务。第四,大力开展融资融券等各类创新业务,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支持信托等直接融资型创新业务,积极拓展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的信托计划。第五,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给予黑龙江政策倾斜,帮助建立创业板、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长期票据市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
(二)加快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改变黑龙江金融过于集中在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相对薄弱的状况
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是金融发展的必然内涵,也是实现金融工具多样化的前提。第一,采取“市场+行政”的办法在现有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吸收民间和国外资本,组建一至两家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新组建的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应该设定为黑龙江老工业基地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第二,组建、改造、合并黑龙江综合性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挥它们在促进资产重组、企业收购兼并、上市融资和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方面的作用。第三,积极组建民营银行和小贷公司,吸收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积极为社区提供服务。第四,加大吸引国内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落户黑龙江的力度,提供有关优惠政策。利用沿边优势特别要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过少,给吸引外资带来困难。建议降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门槛,放宽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使外资金融机构成为支持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最终形成多元化的黑龙江金融机构体系。
(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黑龙江金融领域,加快发展多层次金融体系
第一,突破投资主体不足这一“瓶颈”,培育一批合格的项目投资主体。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的战略投资者,让他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形成一批合格的投资主体;提倡全民创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业,形成一批新的合格的项目投资主体。培育合格的投资主体,关键是要解决“钱从哪来”的问题。第二,解决“融资难”,应尽快破除体制上的障碍,建立融资担保系统,建立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配套的服务体系。同时,抓紧建立项目库、人才库、创业辅导、筹融资等中介服务组织。第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当前,银行信贷仍然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的担保、抵押贷款为主,银行提供的其他金融产品较少。针对目前企业融资过分依赖金融机构间接融资的特点,应着力发展资本市场,引导支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开辟多种形式的融资、筹资渠道,实现企业融资多元化。大力发展民间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第四,对有一定规模、有技术、有盈利能力的民营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降低入市门槛,允许进入现有股票市场,还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第五,大力发展黑龙江金融租赁机制。金融租赁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企业利用金融租赁可以很快获得急需的先进设备,而且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很适合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今后应考虑在经济基础相对比较好、市场需求比较广阔、人才相对集中的城市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发挥金融租赁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第六,拓宽信托融资渠道。应充分发挥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引导居民储蓄向信托资产转化,减轻储蓄和信贷集中于银行的压力。灵活运用资金信托、委托贷款等创新业务,吸引社会民间资本、个人资金向欠发达地区投入,重点投向重点工业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信托机构的资本优势,通过参股、控股方式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造,增强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消化风险的能力,增强其信贷投入能力。第七,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首先是构筑和发展多种多样的信用担保体系。可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出资,同时允许民间资金参与,组建民营性质和股份制形式的担保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为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提供担保。支持组建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第八,多渠道开辟担保机构的基金来源。在地方财政提供启动资金的基础上,担保基金应广泛募集,如企业的会员费、准备金、担保机构的经营收入等都可作为担保基金的来源,以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
(四)借鉴美国社区投资管理的做法,彻底改变社区或城市内银行和存款信贷机构由于风险原因,歧视低收人地区,拒绝给其发放贷款的做法
1974年美国通过了《社区再投资法》明确参加保险的联邦银行和存款机构必须帮助满足其营业所所在整个社区的信贷需求和便利,包括中低收人居民的信贷需求。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公布满足其所在社区信贷需求的记录,并且监管机构在其申请总行迁移、建立或迁移分支机构、申请收购其他机构,转换全国性特许银行和向存款保险公司申请存款保险时,将该机构满足社区信贷需求的业绩作为重要参考因素。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黑龙江老工业基础投资收益率较沿海发达地区低,很多存款金融机构从这一地区吸收存款后拆借到沿海地区,导致本地区资金缺乏。中央政府应根据国外经验制定相应法律,用行政手段对该地区非法人类金融机构(国有银行基层分支机构——二级分行和县支行)的存贷比例、上存资金比例或增量部分的存贷比例做出限制,保证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当地,缓解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资金约束。
三、加大黑龙江金融自身创新力度,通过金融创新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
(一)加快黑龙江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创新
黑龙江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提出的金融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为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和支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黑龙江金融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第一,进一步完善内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监督下的行长负责制。切实强化内部稽核与监督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担保抵押制度、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实现银行内部决策和业务经营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当前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克服金融机构内部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性,增强全体员工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自觉性。第二,创新金融服务与金融信贷产品,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不良资产包袱的有效化解为商业银行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商业银行要坚决从生产能力过剩、经营效率不高、缺乏比较优势的行业和低信用等级的客户中退出来。借助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基础产业、公共事业、高科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信贷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的集中程度,全面提升贷款的质量和盈利水平。第三,为扶持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升级,应加大信贷创新力度。建议除了定期贷款以外,可以试行在英美国家通行的透支和贷款承诺的授信方式。透支和授信贷款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一种远期合约,有助于减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并能加强放贷后的事后监督。
(二)加强引导金融资源继续支持传统优势产业
第一,通过开展与产业发展相融合的金融创新,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弥补产业体系和经济结构短板。优先满足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融资需求,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改进管理制度、提升金融服务等方式,努力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难题。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大力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收益权质押等融资模式。第二,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建议有关部门继续鼓励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同时积极推动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推进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第三,帮助中小企业规范管理,优化黑龙江发展的经济环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培育优质客户源,降低信贷风险,树立市场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帮助中小企业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应完善和加强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降低经营风险。通过发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使中小企业信用提升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等级。通过大力发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备付信用证质押贷款、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贷款等信贷业务,将中小企业信用提升到银行的信用等级。
(三)进一步优化黑龙江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
第一,加快建立政策性、商业性、行业性、互助性等多元化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担保基金的筹集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与黑龙江省内担保机构开展授信再担保、增信再担保、联保再担保和异地互保再担保等再担保业务,增强各类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分散和控制信用担保系统风险。第二,改进和提高行政司法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金融案件的结案率,加大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艾冰
作者简介:宋海,中国民建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