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双创”运动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2015—2016年人文北京研究综述
2016-12-18王林生金元浦
王林生 金元浦
(1.北京社会科学院 文化研究所,北京 100101;2.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2)
“互联网+”“双创”运动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
——2015—2016年人文北京研究综述
王林生1金元浦2
(1.北京社会科学院 文化研究所,北京 100101;2.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2)
2015—2016年,人文北京建设及研究出现了新的积极变化,对人文北京的研究也从多个层面展开,其年度关注的热点话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互联网+”推动了文化业态的创新发展,涉及新增长点的培育、供给侧结构改革、产业运营模式转变、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文化安全的维护等领域。“双创”运动推动了城市的发展转型,虽然“双创”运动培育了大批创客和众创空间,但众创空间的盈利模式仍需深入探索。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北京面临的重要任务,这不仅需要文化共同体的打造,而且北京城市副中心、京张冬奥会以及全国文化中心城市建设,在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的过程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文化;“互联网+”;“双创”运动;京津冀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开启“十三五”规划谋划的历史节点,北京文化紧密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创新发展为统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增强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培育文化业态创新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创新发展的新引擎,驱动城市转型发展;逐步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与措施,充分发挥文化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促进作用,加强三地间的文化资源的沟通与共享,在不断探索优势互补、协作发展的过程中推进京津冀的文化一体化进程。总体来说,2015—2016年度,北京丰富的文化实践活动为人文北京研究的拓展与延伸提供了坚实的现实基础。总体来说,一年以来人文北京研究既有宏观层面的战略设计,又包括微观层面的案例分析,以问题类别归属来看,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助力文化业态创新
“互联网+”理念的提出与实践,意味着互联网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最基本的生产力和基础性设施。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引发了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的革新,并促成了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在互联网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许多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得以探索和发展。围绕“互联网+”与文化业态创新的互动关系,主要讨论集中在如下方面。
第一,培育新增长点:“互联网+”推动文化业态创新的价值追求。产业结构优化的目的在于通过寻找供需之间的平衡,深入挖掘和培育潜藏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社会经济的转型创新发展。“互联网+”引领下的文化业态创新,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将现代数字科技融入文化发展中,衍生出许多令人瞩目的文化样式。
从文化业态的实践形式层面而言,在新运行机制推动下,一些新产业业态和产业运营模式开始出现,网红经济、VR/AR、IP等日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网络直播、众筹模式等新的产业运作模式,网红经济的出现,是传统粉丝经济的高级形式,是传统经济主动适应网络社交化时代新的探索。虽然网红经济在数量与规模上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但作为一种新的营销现象已改变着传统的营销结构。据预测,网红经济的市场规模已愈千亿,潜力巨大。VR/AR是利用互联网环境模拟技术达成成像效果的一种图像形式。由于它们具有典型的交互式三维动态视景和实体行为的系统仿真,VR/AR有望取代PC端游戏及其他拟像成像形式,成为未来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竞争的热点。“IP”作为文化产业领域另一个火热的概念,以文本的知识产权为基础,被改编为各类影视剧作,背后彰显出资本的逻辑。[1]网络直播吸取和延续了互联网的优势,利用视讯方式进行网上现场直播。目前,中国市场上直播平台已经超过200家,映客、新浪秀场、百度秀吧、微吼直播等在京注册的直播平台成为该领域的佼佼者。同时,北京地区网络直播竞争也日趋激烈,2016年4月,《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的公布与实施,对规范北京网络直播平台的有序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众筹模式作为一种融资平台,在互联网的参与下重新整合了各方面的优势资源,破解行业发展的资本困境,有助于提升行业的市场化水平。北京是文化资本较为集中的地区,2015年,北京共发生文化产业众筹事件487起,募资规模2.84亿元,[2]显示出北京文化众筹具有较高的活跃度。
针对出现的文化新业态,一些论者从理论的高度对其进行了阐释分析。金元浦从发展范式转换的层面,认为“互联网+”是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升级版,是以文化促进硬实力条件下的软实力提升。文化新业态的出现是文化从技术基础形态到文化内容产业、数字传播、体验营销转变的体现。[3]在这一转变中,大数据、智慧城市、云计算、移动网、自媒体的出现,构成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方向,而且在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微方式、新业态、酷特色、融思维重构了文化发展的要素,开启了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向勇指出,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以创意融合为特征,融合不仅塑造了泛在生存的生活方式,而且推动了产品价值转化、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价值融化。[4]与以上两位论者不同,魏鹏举从文化创意内生价值增长的角度,指出文化创意构成了文化业态创新发展的内驱力,而一个好的文化创意生态是保持文化经济持续发展的保障。[5]
第二,供给侧结构优化:“互联网+”推动文化业态创新的内在机理。文化产业的供给侧结构优化与改革,是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的重要议题,而互联网也为文化产业的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互联网+”能够催生出文化新业态,在于互联网为文化的发展融入了新的技术质素。 “互联网+”提升了产业的发展质量,促进了产业的升级,但文化领域存在“去产能、去库存、补短板”的问题,成为推进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范周等人指出,互联网掀起的消费革命成为了供给侧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契机,通过互联网这一全新平台,产生的新的消费倒逼产业转型。[6]在产业发展的实践中,北京市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在产业的供给侧大力培育“高精尖”知识型产业在全行业的引领性作用,强化海淀区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产业融合效应,加快优质文化企业快速发展。[7]
第三,运营模式转变:“互联网+”推动文化业态创新的实施路径。“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意味着互联网的基础性生产力作用已开始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随着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优化的进一步深化,以及新文化业态的出现,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与路径的升级,提升了文化产业各要素的运营效率。
熊澄宇、董鸿英等在对“互联网+”的阐述中,将供给侧结构优化与产业发展的宏观形势联系在一起,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红利的结束,以及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要求,“互联网+”理念推动互联网多媒体技术、智能终端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出现了新社群经济、体验式营销、个性化定制、众筹众包等发展模式,使文化产业成为经济下行压力下财富创造的亮点。[8]而陈少峰则将“互联网+”推动文化业态的价值追求,概括为新的价值产业链的构建。[9]指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机制特征表现为市值高、市盈率高,探索出现了产业链长、IP热、混合模式、企业联盟、平台为王、视频时代、反向延伸、资本纽带、跨界发展等较为显著的商业发展新模式。北京市在践行“互联网+”、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过程中,涌现出顺义等地区的许多好的做法。[10]顺义区在探索实践中,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推动互联网与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增强价值创造的动力。
第四,复兴传统文化:“互联网+”推动文化业态创新的内在要求。文化的传承始终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在互联网向一切领域渗透的历史语境中,互联网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内容与形式,为传统文化注入新的生命力,增强了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动力。
傅斌认为推进数字化的中华文明基因种子库建设,是文博行业布局互联网时代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文博事业与互联网的融合,能够增强传统文化的知识传播、 物人互动,提升民族文化自我认同,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11]与傅斌视角不同,其他论者还阐述了传统文化的载体与互联网多媒体技术的结合。随着民俗旅游、民宿旅游的勃兴,在传统村落中注入旅游等现代文化要素有助于传统村落的文化复兴。王鹏指出将旅游融入传统村落的方式能为文化遗产带来丰厚的经济支持。[12]目前,利用APP为公众提供直接的相关平台,或者利用微信、微博等接口为公众推介相关旅游信息成为主要方式,但未来技术的多元化与处理量形成的统一信息平台,将在传统文化村落的推广、保护、发展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北京龙泉寺是近年来利用互联网与传统遗产相结合的优秀案例,被誉为“最具互联网思维寺院”。龙泉寺在佛教文化的弘扬与传播中,充分发挥互联网自媒体科技的作用,利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H5手机电子杂志、论坛微社区、动漫事业、出版、展览、音乐、微电影、科技创新等自媒体形式,为传统文化赋予了新的形式与内涵。赵妍妍结合北京餐饮老字号分析了网站、企业APP、移动社交媒体、二维码等形式在老字号品牌传播过程中的作用。[13]张颐武以“网络红包”为个案,指出互联网注重传统年俗,构成了新的年俗景观。[14]认为传统始终是处在变化之中的,互联网时代的兴起延续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建构着新的传统和民族记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将戏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这份文件既强调对戏曲文化的传承,又推崇戏曲在现代形势下的创新,且着力强调发挥互联网在戏曲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新媒体普及和宣传戏曲。金元浦指出,中国戏曲艺术深厚的创新基因和市场化基因是在今天全球化经济和信息化社会中得以创新发展的保障。[15]于建刚从戏曲习俗在互联网时代价值转化的层面,阐释了挖掘戏曲习俗对戏曲文化的信仰、规范等具有重要意义。[16]胡娜从宏观的视角,阐释了戏曲作为文化产品在文化贸易中的地位,认为真正进入文化贸易范畴,形成有影响力的演出作品还很有限,[17]并以张火丁赴北美演出为例,阐释出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媒介语境下的国际营销与推广的路径。[18]徐涟也从“互联网+”与戏曲文化传承发展的角度,阐释了互联网营销对戏剧院团发展的意义。[19]指出在院团营销与互联网的结合中,应具有新思维,充分利用朋友圈、微博、微信等多媒体传播手段,发挥和吸引年轻人在戏曲营销和传播中的作用。
第五,维护文化安全,“互联网+”推动文化业态创新的责任担当。文化安全是互联网时代文化传播与发展中应格外重视的内容。2015年,随着国务院发布《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以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强化了文化安全与互联网业态创新之间的关系。在维护文化安全的过程中,文化新业态既关系到传统文化的传承,又涉及意识形态导向的引领,兼具多种功能属性。
在理论维度,李金从较为宏观的层面指出信息霸权主义和“唯信息主义”是影响我国信息化进程的两种障碍。[20]推动文化新业态发展,加快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需要强化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提高信息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吕本富、张崇认为,“互联网+”推动了传统行业的数据化、在线化、移动化、远程化发展,同时也产生了海量消费数据和信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在线支付安全、CPS(cyber physical system)安全等问题是新业态在发展中应着力注重的。[21]与以上论者的视角不同,孙立军则结合动漫行业的发展,从动漫产业转型、动漫的启蒙认知、紧贴文化的时尚性、与大数据的结合等方面,阐释了文化安全的建设路径。[22]在现实实践维度,北京通过设立首都网络安全日和召开“网络与信息安全博览会”等形式,宣传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发布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网络安全事件、案件播报、网络安全行业动态等。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北京安全文化论坛、北京印刷学院成立北京文化安全研究基地等,以智库建设的方式,推进了新形势下文化安全的研究。
从整体来说,“互联网+”作为引领时代发展的新理念,对文化等领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随着“互联网+”在文化领域的全面渗透,文化新业态的形式、内容、特征、路径,乃至担当的社会责任,也会逐步显现,对“互联网+”与文化新业态的相关研究也会逐步深入。
脂肪酸:称取4~7 g油脂于10 mL离心管里,向其中加入1 mL正己烷和苯的混合液(1∶1),震荡摇匀溶解,然后稀释。准确称取50μL稀释液于10 mL离心管内,加入2 mL正己烷和苯的混合液(1∶1),震荡摇匀溶解,最后加入2 mL 0.5 mol/L氢氧化钾-醇溶液,振荡摇匀。静置30 min之后,在蒸馏水使全部有机相甲醇溶液升至瓶颈上部时,样品即可用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分析。
二、“双创”运动促进城市转型发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新时期深入实施创新发展,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作用的重要战略。北京市在推进“双创”运动的过程中,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015年6月)、《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2015年9月)、《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2016年5月)等系列文件,着力加强各类创新主体的政策环境优化,促进创新与创业、创新与产业、科技与经济、科技与文化等要素的融合,强化城市转型发展的内驱力。2015年10月,北京“双创周”启动,期间参与人数达10万多人,举办各类活动300多场,发布各类平台和项目686个,达成合作意向项目108项,签订合作协议117项,金额超过20亿元,彰显出北京作为全国高端创新创业的核心区与发源地的优势。[23]“双创周”的开展,从整体上有助于北京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地区。围绕“双创运动”与城市的转型发展的互动关系,主要的论述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推动转型发展:“双创”运动的目标与使命。“双创”运动的提出是我国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大事件,不仅能够扩大就业、推动分享经济和收入分配模式创新等,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经济发展要素的重新配置,促进社会转型发展。
曾红颖指出,“双创”运动的开展与我国当下的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原有的以增量带动发展的路径已走到极限,必须通过调整结构、创造新产品、新市场、新需求再造发展新空间。[24]对北京而言,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北京的最新定位,为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城市转型发展,且到2020年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地区,是北京面临的重大任务。为增强科技与“双创”运动的联系,北京在未来几年内要打造南北创新创业发展带:建立围绕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创新的北部创新创业发展带和建立围绕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南部创新创业发展带,形成南北创新驱动的格局。为切实增强“双创”运动的落实与推进,北京在回龙观地区设立了我国第一个“双创”社区,且腾讯等众创空间入驻实现了将创业服务、投资人与投资机构服务、第三方创业运营服务以及“互联网+”新商业业态服务相结合的全要素创业生态系统的突破。
第二,建构主体和载体:“双创”运动实施的关键。“双创”运动的落地实施需要支撑其发展的主体和承载其发展的载体,二者健康有序地发展是“双创”运动成功推进的重要保证,也是深入激发城市创造活力的重要基础。
“创客”是“双创”运动的主体,金元浦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角度认为创客是数字世界颠覆现实世界的助推器,在全球实现“全民创造”的过程中将掀起新一轮的工业革命,在此过程中极客作为非常重要的创客类别,正在以技术创新改变互联网以及文化产业和文化经济的生态面貌。[25]顾学雍等则从全球化科技教育的视角,阐释了微型学校和轻资产的教育服务组织对创客人才的资助与培养。[26]魏岳江认为,创客第三轮创业潮的主要力量,托起北京“互联网+”“双创”运动的新热潮。[27]中关村作为北京乃至中国创客较为集聚的地区,中关村创业大街内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智能硬件创意、创新、创业和投资活动,汇集了大量智能硬件创业团队。
与关注“双创”运动主体的层面不同,还有论者探讨创客空间这一载体对“双创”运动的促进作用。闫傲霜从发展战略的高度,指出北京众创空间的发展应着力提升创业承载能力、支撑服务能力、社会协作能力,将众创空间建设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8]在微观层面,诸多论者着眼于众创空间的产业运营。投中研究院结合北京等地的创客空间发展,认为其提供的辅助创业创新的服务是众创空间的核心价值所在。[29]桑子文以“极地创新中心”为案例,分析创新生态系统下众创空间的孵化模式,认为极地创新中心聚合的核心创新要素对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和促进经济创新式的内生增长模式有重要意义。[30]李双涛等以清华大学i.Center为例分析了挑战式系列教学活动及相关创客信息平台在开展创客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中的经验。[31]众创空间的丰富实践,彰显出众创空间的发展模式具有开放性和发展性。
第三,探索盈利模式:“双创”运动推进的着力点。“双创”运动在北京城市经济发展中已发挥出显著的作用。京东、小米、百度、海尔、阿里巴巴等企业积极布局,手环、路由器、无人机、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产品不断涌现,为北京创新发展提供了设计生产、市场推广、云储存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服务等平台。但是北京众创空间的发展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盈利模式是最为核心的问题。研究调查显示, 众创空间大都是依靠个人赞助、基金或公司的支持,仅靠会员费难以实现收支平衡。[32]当前,众创空间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在竞争压力之下,诸多众创空间的孵化器职能存在演变为“二房东”的可能性,与以往租赁房屋、招商引资没有太大区别。[33]因此,众创空间不再仅仅是提供物业服务,而是构建涵盖创业资金、工业设计、技术开发、供应链条等在内的资源平台建设,加强资金、人才、市场、客户等资源的全方位服务,[34]助推孵化项目和众创空间实现盈利创收。
三、文化创新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为实践京津冀区域均衡协调发展而作出的战略部署。2015年4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审议通过标志着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以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通过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围绕北京文化创新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系,主要的论述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打造文化共同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目标。文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地缘上,京津冀三地文脉源远流长,文化相近,交流频繁,为京津冀文化共同体的打造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因。
刘勇、范周等从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高度,指出文化认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打造一个具有共同基因的文化共同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目标。刘勇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应以文化认同为抓手,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中找准自身的功能定位和利益平衡点,从而将文化转化为区域协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35]范周认为,京津冀地缘相接,文脉相承,只有激活文化协同的基因,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这就要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通过顶层设计形成分工明确、互补式的文化发展格局。[36]
与以上两位论者注重文化整体发展的视角不同,祁述裕、高宏存等较为注重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祁述裕阐释了京津冀文化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意义。祁述裕认为,推进京津冀地区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应着力从以下“四个推手”为路径开展工作:以“互联网+”为依托推动“双创”运动;以建立文化城市作为依托构建京津冀特色文化城市建设;以特色化产业作为中心,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思路和互动机制;促进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37]高宏存在阐释文化建设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间的关系时,更为突出特色文化产业“跨区域”治理的重要性。[38]认为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要注重围绕城市群、产业带的新格局规划和布局,通过搭建跨区域合作组织平台、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规则和政策工具、深入推动特色文化资源资本化运作,以提高跨区域协同治理水平和质量。胡昕则以老字号的文化渊源为研究对象,阐释了京津冀商业文化特征,提出了京津冀视域下推进三地文化共享、资源共享的相关对策建议。[39]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打造文化共同体是涉及区域宏观战略和行业微观发展的系统性工程。
第二,建设城市副中心:优化调整北京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围绕北京通州行政副中心的建设具体展开,文化作为副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中心区文化单位的转移为突破,实现中心区人口、资源的疏解。
在相关问题的研究中,杨开忠认为,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应按照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和政府辅导作用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制定和实施政府引导非首都核心功能调整疏解的政策。[40]刘洁、高敏、苏杨等从宏观规划的视角,以北京为例分析了城市副中心的概念、选址和发展模式,认为北京副中心应是以现有基础为重要依托、以轨道交通和大运量交通为纽带、以明确的生态区域为界限的、功能完整、组团式布局的新城市。[41]石芸、陈昱霖等则从具体行业的转移发展入手,研究分析了高端商务、现代都市休闲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等问题。石芸认为,通州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应着力围绕大型、重点企业,发展以总部经济、金融后台等为核心的高端商务。[42]陈昱霖以旅游产业的开发为视角,分析通州休闲旅游的产品开发在构建城市副中心过程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认为通州新城体验休闲游产品、运河休闲游产品、宋庄艺术游产品、环球影城游产品、都市田园游产品等,是未来可以深度开发的选择项目。[43]需要指出的是,构建城市副中心的目的是让城市更宜居。窦群、田大江从城市宜居的视角出发,认为通州城市副中心建设,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利用通州自身建设新兴旅游休闲目的地的条件,将通州规划为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元素交相辉映的旅游新城。[44]
第三,京张冬奥会: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与契机。2015年,冬奥会正式落户北京,这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奥运会在现代城市发展史中,已不仅仅是单纯的体育赛事活动,而是能够发挥文化、经济和社会效应的综合性事件。京张冬奥会就其意义而言,已超越城市层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中。
在区域发展层面,雷海超认为京张冬奥会将加快京津冀地区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筹备阶段的场馆建设和包括体育文化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也将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支持作用。[45]陈剑从城市发展的层面,指出奥运会对北京等地的九大变化。[46]其中文化领域表现在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带动多项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冰雪运动发展等。刘聪、林君等则通过对北京奥运文化内涵的挖掘,认为体育竞赛活动中的民族传统文化的植入既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还具有独特的人文魅力和体育文化内涵,[47]有利于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与传播。
在产业发展层面,金元浦、赵田力等认为,京张冬奥会的举办将会带动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可以加快互联网巨头向体育产业扩展。[48]林显鹏在回顾二战以来奥运经济对城市发展促进作用的基础上,认为京张冬奥会有助于我国冬季体育项目和冰雪产业的发展普及将有力推动京张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49]可以说,京张冬奥会能够发挥对京津冀地区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随着京张冬奥会的深入开展与各项工作的实施,其影响必将逐步显露出来。
第四,创新引领: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内在动力。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进程中,北京的定位是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可以说,文化中心城市依然在新形势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构建全国文化中心城市建设,仍需要文化的创新引领。
在文化实践领域,继续激发城市文化活力和创造力,发挥文化对城市发展的推动作用仍是年度重点。2015年,北京举办第三届惠民文化消费季,通过设立文化消费阅读季、文化消费演出季,以及“京津冀一体化”“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领域的专项活动和展销板块提升北京文化消费对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而且为深入发挥文化消费在推动北京科学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15年,北京出台了全国首个关于文化消费的指导性意见,即《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致力于打通文化消费的要素链,从政策领域优化文化消费的环境。[50]同时,2015年,北京第五届国际电影节、中国设计节、北京国际设计周等文化节庆,也塑造和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5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大会通过的“国际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中心”落户北京的决定,进一步增强了北京在文化创意领域的代表性和话语权,有助于北京在“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理论研究领域,针对“十三五”时期,北京文化发展的趋势与问题,诸多论者进行了讨论。张晓明指出文化建设应具有国际性视野,亟需创造性地制定“对外文化发展战略”,以与“一带一路”战略相配套,从而克服我国全球发展战略中的“文化短板”。[51]李建盛则详细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后历次北京城市规划对城市性质定位与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关系,认为定位的变化创新体现了我们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语境中的城市规划话语体系和城市文化意识对全国文化中心内涵和功能的理解和把握。[52]金元浦强调了五大理念对北京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引领作用,文化创新离不开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协同运行。[53]认为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以文化精品创作、文化创意培育、文化人才集聚、文化要素配置、文化信息传播、文化交流展示为着力点,提升北京作为全国乃至世界文化中心的影响力。
以上论者从战略全局的维度剖析了文化创新对文化中心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科技与文化等要素的融合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2014年12月,首家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在北京揭牌,实验区以“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定福庄”为核心承载空间,重点发展创意设计业、动漫游戏业、演艺娱乐业、艺术品交易业、数字文化产业等产业。王林生认为发展文化产业应对文化科技融合持以一种开放的心态,破除彼此之间的壁垒,统筹市场、机制和金融之间的关系,注重各要素间的协同。[54]陈名杰以海淀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为例,论述了机制创新、深层发展、视野拓展对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55]
可以说,伴随北京文化中心城市的建设,文化创新与驱动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将日益明显。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相对发达的文化产业和相关发展战略,为北京文化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尤其是在北京参与世界文化中心城市竞争的历史背景下,北京也面临创新驱动层面的路径选择、模式探索等问题。李庆本视角独特,通过分析北京和昆士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揭示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W-T战略,为构建富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城市提供了借鉴参考。[56]
综上所述,人文北京研究在新的发展背景下取得了新的进展。无论是“互联网+”助力文化业态的创新,还是以“双创”运动促进城市转型,文化的作用都不可忽视。尤其是在京津冀一体化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文化既是内容又是动力。可以说,围绕文化创新,加快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打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行业发展,形成均衡、协调的文化生态,是文化北京建设的应有之义。
[1] 张贺:《“IP热”为何如此流行》,《人民日报》2015年5月21日。
[2] 劳卓杰:《文化众筹现状尴尬 政府应加强孵化》,《中国文化报》2016年2月27日。
[3] 金元浦:《互联网+时代:文化科技创新创意新特征》,《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
[4] 向勇:《创意融合: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与新常态》,《艺术评论》2015年第5期。
[5] 魏鹏举:《文化产业与经济增长——文化创意的内生价值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6年版。
[6] 范周等:《从供给侧改革看文化发展新思路》,《南京日报》2015年12月9日。
[7] 陈名杰:《北京海淀设计“互联网+文化”的登顶之路》,《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5年7月24日。
[8] 董鸿英、熊澄宇:《经济下行压力下文化产业如何创造新增长点》,《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9] 陈少峰:《“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价值链思考》,《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10] 李向英:《顺应“互联网+”趋势,推动顺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前线》2016年第2期。
[11] 傅斌:《打造“互联网+”时代数字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种子基因库》,《中国文物报》2016年4月29日。
[12] 王鹏:《传统文化怎么玩互联网+》,《北京青年报》2015年6月16日。
[13] 赵妍妍:《移动互联网时代北京餐饮老字号的品牌传播》,《青年记者》2015年第23期。
[14] 张颐武:《互联网红包唤起温馨的年俗景观》,《前线》2016年第4期。
[15] 金元浦:《中国戏曲的市场基因》,《光明日报》2015年12月10日。
[16] 于建刚:《如何认识戏曲习俗的当代价值》,《北京文化创意》2016年第2期。
[17] 胡娜:《中国戏曲进入文化贸易的路径探索》,《中华文化论坛》2015年第7期。
[18] 胡娜:《张火丁北美演出对中国戏曲跨文化传播的启示》,《艺术评论》2016年第3期。
[19] 徐涟:《戏曲院团,也要善用互联网营销》,《中国文化报》2015年6月30日。
[20] 李金:《构筑中国信息化战略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前线》2016年第4期。
[21] 吕本富、张崇:《“互联网+”环境下信息安全的挑战与机遇》,《中国信息安全》2015年第6期。
[22] 赵珊:《从文化安全看中国动漫——访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动画导演孙立军》,《人民周刊》2015年第9期。
[23] 孙奇茹:《北京达成合作投资金额二十亿元》,《北京日报》2015年10月26日。
[24] 曾红颖:《“双创”的实施进展与建议》,《宏观经济管理》2015年第12期。
[25] 金元浦:《互联网+与创客时代》,《理论讲坛》2015年第10期。
[26] 顾学雍、汪丹华:《创客运动与全球化的科技教育》,《现代教育技术》2015年第5期。
[27] 魏岳江:《北京“创客”托起“互联网+”“双创”新热潮》,《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21期。
[28] 闫傲霜:《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新选择》,《中国科技奖励》 2015年第4期。
[29] 投中研究院:《众创空间在中国:模式与案例》,《国际融资》2015年第6期。
[30] 桑子文:《基于创新生态系统的“极地创新中心”孵化模式研究》,《中华文化论坛》2015年第7期。
[31] 李双涛、杨建新、王德宇、付志勇、顾学雍:《高校众创空间建设实践——以清华大学i.Center为例》,《现代教育技术》2015年第5期。
[32] 周爽:《创客空间运营模式研究》,《现代商业》2015年第24期。
[33] 陈晴:《联合办公与众创空间盈利模式仍不成熟》,《中国商报》2015年11月24日。
[34] 柳进军:《创客空间助推智能硬件创新创业》,《中关村》2015年第3期。
[35] 刘勇:《京津冀协同要下好文化关键棋》,《光明日报》2015年7月29日。
[36] 范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很关键》,《环球时报》2015年8月19日。
[37] 祁述裕、李慧:《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要把握四个关系》,《光明日报》2016年1月18日。
[38] 高宏存:《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要实现“跨区域”治理》,《行政管理改革》2015年第5期。
[39] 胡昕:《京津冀商业文化特征及老字号文化渊源研究》,《时代经贸》2015年第20期。
[40] 杨开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探索历程与战略选择》,《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41] 刘洁等:《城市副中心的概念、选址和发展模式——以北京为例》,《人口与经济》2015年第3期。
[42] 石芸:《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高端商务发展研究》,《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43] 陈昱霖:《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现代都市休闲旅游产品深度开发研究》,《时代经贸》2015年第7期。
[44] 窦群、田大江:《北京城市副中心应宜居宜业又宜游》,《中国旅游报》2015年7月24日。
[45] 雷海超:《冬奥会成推动京津冀一体化的催化剂》,《中国产经新闻报》2015年8月3日。
[46] 方烨、陈剑:《冬奥会将给北京带来九大变化》,《经济参考报》2015年8月6日。
[47] 刘聪、林君:《北京奥运传统文化内涵及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思考》,《体育世界(学术版)》2015年第3期。
[48] 王鹏、郭永芳:《体育创客:与巨头共舞》,《新京报》2015年11月19日。
[49] 林显鹏:《筹备和举办2022年冬奥会对京张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影响》,《2015第十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一)》,2015年11月。
[50] 本刊首席时政观察员:《北京率先打通文化消费要素链》,《领导决策信息》2015年第9期。
[51] 张晓明:《以国际文化战略推动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前线》2016年第3期。
[52] 李建盛:《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城市性质定位对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影响》,《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53] 金元浦:《以创新理念引领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前线》2016年第1期。
[54] 王林生:《文化科技融合须放开心态》,《经济日报》2015年11月27日。
[55] 陈名杰:《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新发展》,《前线》2015年第12期。
[56] 李庆本:《文化创意产业:“北京模式”与“昆士兰模式”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责任编辑 孙俊青)
“Internet +”,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and Coordinate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Hebei
WANG Lin-sheng1, JIN Yuan-pu2
(1.Center for Cultural Study, Beiji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101,China;2.The School of Liberal Arts,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From 2015 to 2016,the construction and study of Humanistic Beijing has made many positive changes. The study of Humanistic Beijing has been put into effect in many aspects:“Internet+” has promoted the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involving fields such as cultivation of new growth points,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transformation of industrial operational model, rejuvenat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protection of cultural security.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has promo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Nevertheless, although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has fostered a large number of creators and makers’ space, it still needs to explore the profit model of creators’ space in great depth. It is the priority task of Beijing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Hebei. On one hand, it needs to build a cultural community, and on the other hand, the construction of Beijing urban sub-center, the Winter Olympics in Beijing & Zhangjiakou and national cultural center city all play important roles in promoting the integration of Beijing-Tianjin-Hebei.
culture; “Internet+”;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Beijing-Tianjin-Hebei
2016-08-20
王林生(1983—),男,山东莘县人,北京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金元浦(1951—),男,浙江浦江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F127.2
A
1672-4917(2016)04-00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