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性』陆小曼
2016-12-13文红霞
文红霞
『随性』陆小曼
文红霞
陆小曼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跳来跳去的女性,她任性自私,贪玩,爱奢靡,好美食华服,喜欢新鲜刺激,虽然身体病弱,折腾起来的能量却超大。
陆小曼可谓衔着金汤匙出生,她的父亲曾任财政司长和赋税司长多年,创办中华储蓄银行。陆家连生八个男孩都夭亡,剩下一个陆小曼如珠似宝地养大。上的是最好的学校,得到的都是最好的。她自己也像是被天使亲吻过的女子,生得美,气质如空谷幽兰。擅丹青,工戏曲,精通法文、英文,十九岁时做过外交总长顾维钧的助手。
初嫁陆军上校王赓,比她大八岁,长得英气勃发,努力上进,仕途一片光明,对她也是捧在手心地宠。可是她不喜欢,嫌他工作太努力,嫌他木讷不解风情。
陆小曼和徐志摩恋爱了。在当时那种鼓吹娜拉出走,婚恋自由的大氛围里,也无人责备徐陆。真挚的爱情只能成全,怎能阻碍呢?那不成了法海、王母娘娘吗?
徐志摩会写诗写日记,哪怕一点点痛也会叫得凄伤哀婉,一点点爱也会写得缠绵悱恻。若是遇到阻碍,那情感更是火一般热烈,酒一般沉醉了。王赓不会写诗,军人出身的他也善于隐忍,即使再痛他也会咬断银牙和血吞。
人之所以是文明人,在于人具有理性。感情是属于自己的,但不能过度放纵自己的感情,伤害无辜的人。这一点徐志摩不懂,陆小曼更不懂,他们都是被生活和他人宠坏的孩子,只知道说:我喜欢,我爱,我要。看不见他人的苦痛。
徐志摩抛弃张幼仪时,张正怀着孩子,他命她堕胎。她说堕胎很危险,他却冷冷地说,坐火车还有死人的呢。离婚后第一时间跑去给心上人报喜,根本不管这个失去婚姻的女子身在异国,言语不通,身怀六甲,如何苦痛不堪。在他身上,多情和绝情奇怪地复合在一起。
陆小曼闹离婚时也是翻天覆地,仿佛不离婚就要死去。她当时也怀有身孕,所有人都劝她生下孩子。可是她竟是连这几个月都等不及,铁了心要堕胎。结果因堕胎伤了身体的根本,从此不能再生育。也是心硬得让人惧怕。
两个任性自私的人终于走到了一起。
新婚喜宴上,嘉宾满堂,证婚人梁启超给两人劈头盖脸一顿骂:“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这样声严厉色的训斥就是放在单对单的场合都让人羞愧难过,更何况此时。新人当觉如沃冰雪,汗下如浆。这位火爆脾气的长者是徐志摩和王赓的老师,当年志摩追求他已内定了的儿媳妇林徽因时,他就曾写信劝徐:不要用他人的苦痛易自己的快乐。志摩回信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此时丝毫体面都没给他们留。
若徐陆二人能听进心里,珍惜他们好不容易得来的婚姻,以爱情为动力,也能成就一番事业。
徐志摩还没什么,毕竟梁是他的老师。陆小曼估计起了逆反心理,她本就是个内心有反骨的女子。况且她不认为自己错了。她勇敢奔赴真爱,何等可敬可佩,该给她鼓掌才对,怎么能骂她?她心中一万个不要听。这些本意要点醒她的话,在她听来全是嘲讽。也因此对身边的丈夫起了轻蔑心:看你做人多失败,结婚居然被人骂成这样。她那样被捧凤凰一样长大,从来听到的都是夸赞,何曾听过这样的痛骂?
在梁启超看来,为人应自律自强、奋发向上。作为老师他看不惯徐志摩的耽于幻想,儿女情长,做事浅尝辄止,明明有资质可以有更大成就,却因绯闻名闻天下。而陆小曼的做派他更是看得真真儿的,看似优雅美丽的女孩儿,实则是一朵艳丽的罂粟花,让人迷醉也让人毁灭,绝非徐志摩良配。估计她婚前堕胎的事梁也知道,这样随性,只会风花雪月的女子如果不能痛改前非,岂不又要害了他的一个得意弟子?所以他要骂醒他们。
王子和公主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柴米油盐的麻烦来了。陆小曼嫁给徐志摩之初也想做个好妻子。徐家虽然不喜欢陆小曼,但也在硖石给他们准备了新居,毕竟徐家只有志摩这一个独生子。徐家是当地首富,秉承的是古老谨严的治家方式。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有很多规矩。而陆小曼从小被父母娇养溺爱,与徐家自是格格不入。在硖石度蜜月时,公婆看不惯陆小曼的做派,去北京投奔了张幼仪,打脸打得啪啪响。同时也断了给徐志摩的经济供给,要求他们自立。估计最初徐家父母是想以经济手段逼迫陆小曼改掉奢侈靡费的生活习惯。可是既已成习惯,哪是容易改掉的?这一招不但没有逼出一个好媳妇,反逼得儿子四处兼职赚钱,英年早逝。对徐父来说,这口血吐得该有多惨痛?所以,在他的余年里一直视陆小曼如仇寇。
娜拉的自由也不是简单的一摔门就可以获取的。她对郁达夫的前妻王映霞抱怨,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志摩对我不但没有过去那么好,而且干预我的生活,叫我不要打牌,不要抽鸦片,管头管脚。我过不了这样拘束的生活。我是笼中的小鸟,我要飞,飞向郁郁苍苍的树林,自由自在。”
爱的火焰很快就暗淡了。这其实很自然,人性中常有这样的时候,没得到时渴之慕之,思之想之,柔肠寸断,有如病酒。一旦到手,新鲜劲儿一过,又往往觉得不过如此。
幸福仿佛是朵烟花,匆匆一绽就消弭在茫茫夜空。
梁启超的担忧应验。最初的蜜月期一过,陆小曼就迫不及待奔到那些纸醉金迷的朋友身边,奔回金粉世界,一切都是那样令人迷醉。旋转的舞池,华美的衣裳,她又成了那个国色天香的陆小姐。
一个人的习惯怎么可能一夕之间全都改过来?况且从儿时养成的喜好是深入骨髓的,她那些欢场上的朋友还在,舞厅、赌场、酒店都还在。你让她怎么改?
一个人向下坠很容易,纵着自己,爱着自己,怜着自己就好了。有无数的理由和借口在下面等着,如同柔软的天鹅绒绸缎一样包裹着。
而向上则很难,需要自律,自我约束,拒绝诱惑,拒绝那些好心来邀约自己的人,忍受不理解自己的冷嘲热讽,洗尽铅华,做一个诗人的好太太。一块璞玉变成美玉得经历千敲万凿,方能绽放玉的光辉。以陆小曼的资质,她也能做一个绝不逊色于林徽因、凌淑华的诗人或画家。
但是她怕吃苦受累,不肯努力。她还没玩够,她早已习惯了自我为中心,恣意纵情。难道因为再婚就要降低生活水准吗?在银钱上,陆小曼似乎从来没有概念,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没有了就要。慵懒、随性、挥霍、铺张,这才是她的本来面目。恋爱时给志摩的信说因为家庭不幸福才沉沦在歌舞中,那也不算是骗徐志摩,是她自己的幻觉。陆小曼在心中认为自己就是那样的女子,绝不肯承认自己是徐父眼中那个又懒又馋,奢侈靡费,只会撒娇卖痴的女子。
而徐志摩恐怕此刻心中也是极大的幻灭感。情人眼里出西施,因为爱所以无限放大了对方的美好,认定她是一个被环境压迫着的女子,一心要解救她,要让她觅见灵魂,展露才华,成为最优秀的女性。多么一厢情愿。
一个人要想取得真正意义上的突破,必须先打碎旧有的自己,再重铸一个新我。所以突破必须从内开始,有内在的强烈想要改变的愿望,再付诸行动,拒绝所有的旧行为,旧思想,凡事从新,一点点改变,就像细胞的死亡和新生一样,慢慢改换全身的细胞。
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照
只能叹一声,真的是各人都有自己的命,都有属于自己的开悟时刻。那一刻未到来的时候,只能任凭命运的车辙碾过生命。或许这就叫磨炼。
就人生哲学而言,陆小曼奉行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她似乎心魂总是在漂移,连她自己都把控不住,所以她需要找一个寄托,一个能控制她的人。当她以为她的爱情在志摩那里,所以她闹得天翻地覆也要离婚。然而,拼尽一切来到那人身边,发现未见得有多幸福,倒似乎痛苦更多一些。相比较而言,未走到一起时的那些相思、愁肠和眼泪倒显得那么摄人心魂。两人的志趣、爱好、追求,对未来的设想竟如此不同。志摩性格绵软,好面子,绅士风度,喜欢自然,喜欢清静,总想在文学的天地里有些作为。陆小曼夜夜笙歌曼舞,灯红酒绿,而她一定是座中最美最雅最令人爱慕的那朵花。给追求自己的人一点苦头吃,再赏点儿甜头,那是她驾轻就熟的本事,怎舍得不用?她是那样忙,以至于徐志摩写信抱怨:
“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和你并肩散一次步,或同出去吃一餐饭,或同看一次电影,也叫别人看了羡慕。但说也奇怪,我守了几年,竟然守不着一单个机会,你没有一天不是engaged(有约会的)。我们从没有privacy(私生活)过。”怎么这样可怜的感觉?恋爱时她未离婚,两人要见一面非常难,找这个请那个,想方设法见一面,哪怕只是执手相看泪眼。为了在一起,两人也算是拼了。流言滔滔,各种指责嘲讽,同身边亲人都闹得仇人一样。如今真的在一起了,怎么连一次单独相处的时间都没有呢?怎么如此讽刺可笑呢?
似乎不爱了。不然为什么她对徐志摩一点也不关心,任由他穿着破旧的衣裳去上课?胡适老婆就看不过眼,替他缝补过。她坚决不去北京与志摩团聚。她恣意花钱玩乐,丝毫不体谅徐志摩赚钱的辛苦。
恋爱中说的那些上进新生之类的话都随风飘散了,似乎沉沦得更深了,她又吸上了鸦片。陆小曼原本身体很弱,晨昏颠倒的欢场生活和那次堕胎将她伤得更狠。她的病痛加上新交好友翁瑞午的推荐,她的闺蜜中也不乏芙蓉癖如张爱玲的后母孙用蕃。所以她吸鸦片似乎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多好的理由啊:治病。就连徐志摩也没法说什么,只敢在信里碎碎念:
“你来信总似不舍去南方,……你的困难,由我看来,决不在尊长方面,而完全是积习方面。积重难返,恋土情重是真的。(说起来报载法界已开始搜烟,那不是玩!万一闹出笑话来,如何是好?这真是仔细打点的时机了。)……我对你的爱,只有你自己知道。前三年你沾上习的时候,我心里不知有几百个早晚,像有蟹在横爬,不提多么难受。但因你身体太坏,竟连话都不能说。我又是好面子,要做西式绅士的。所以至多只是短时间绷长着一个脸,一切都郁在心里。”有什么用呢?他对她的爱情魔力已经失效,“老爷是一只牛,他的唯一用处是做工赚钱。”就连他写给她的九十多封信都弄丢了,徐志摩痛心疾首:“那是我周游的唯一成绩,如今亦散失无存。”
翁瑞午此时来到了她的身边。这两人才是人间绝配。若是一开始是他们结婚,定然琴瑟和鸣。翁瑞午也是名门之后,家中字画收藏颇丰,人又聪明有趣,精明仔细,善体人意。他会一手推拿绝活儿。如果说陆小曼天生是做交际花的料,那翁瑞午就是最适当的恩主,专为疼爱陆小曼而生。认识陆小曼之后几乎天天登门,与她一起出入舞池、赌场,为她说话解闷,为她推拿解除病痛,和她共卧烟榻吞云吐雾。陆小曼是女王做派,喜欢的自然就是这样一类痴情小意又有趣的帅哥。翁瑞午与小曼虽未正式婚嫁,却是无怨无悔照顾了她一生。可见陆小曼也是个有福气的。
如果徐志摩不是那样仓促地离世,这段有名的婚姻也难长久。两人之间已是有了很深的隔阂。陆小曼怀疑志摩与林徽因旧情复炽,志摩也在意她和翁瑞午之间的流言。
在一次很小的找衣服事件中,原本很懒的陆小曼居然回信夹枪带棒地骂了他一顿:“你还是自己记记清,不要到时来怪旁人。我是自幼不会理家的,家里也一向没有干净过,可是倒也不见得怎样住不惯。像我这样的太太要能同胡太太那样能料理老爷是恐怕有些难吧,天下实在很难有完美的事呢。……既无钱回家何必拼命呢,飞机还是不坐为好。北京人多朋友多玩处多,当然爱住,上海房子又小又乱地方又下流,人又不可取,还有何可留恋呢?来去请便吧,浊地本留不得雅士,夫复何言!”徐志摩但凡是个有气性的,早走了。可偏偏他在张幼仪面前心肠硬得很,到了陆小曼面前就抖不起来威风。这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吧,张幼仪的仇居然让陆小曼帮忙报了。
但是,他死了,才三十六岁,那个丰神俊朗,如阳光如满月如夜莺般的男子因飞机失事而离世。所有人都震惊得无法言语。陆小曼此时才像从梦中醒来,那扶棺一哭哭出了多少悔恨。她悲悲戚戚献上挽联:“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那一刻她似乎也死了。她从此竟然改了。志摩死之前,她恃宠而骄而蛮横任性,万般不听人劝,肆意挥霍青春美貌和金钱,因为她自信自己的魅力。可是他一走就那样决绝,任凭你魅力再大也唤不回他。她反而消停了。
洗净铅华,缁衣素面。戒烟,说戒也戒掉了。她作画写文,一篇《哭摩》写得深情款款。她的余生以整理志摩遗稿为己任。一个一个向他的朋友柔声哀肯,讨要书信日记,埋首文字,终于编成了志摩全集。虽因种种变故,这套书很晚才问世,但也是她献给志摩的一片心了。
说到这里,附带说说张幼仪。今天人们谈论陆小曼往往是张幼仪、林徽因并提。陆小曼比张幼仪小三岁,比林徽因大一岁,这三个均与志摩有过生命交接的女子仿佛成了连体婴,人们探析谁更美谁更有才谁最爱志摩,志摩最爱谁,争得口沫飞溅。
论容貌论才华,张幼仪忝居末位,徐志摩直接唤她乡下土包子。然而经过时光流水的打磨后,你再来比较,你惊讶地发现她最美。照片上的张幼仪有一种上位者的端凝大气,目光中有一种坚毅和刚强。而此时的林徽因因身染肺结核已瘦若槁木。陆小曼更不用说,常年吸鸦片、晨昏颠倒的生活方式,一口牙掉光,一脸烟容,哪里还有美呢?
不得不承认老式婚姻也有它的好处。虽不是从爱情开始,但负责任的父母一定会将对方的人品性格,家世家风做最详尽的了解。这样的婚姻不一定是最爱的,但一定最合适。最适合徐志摩的人既不是林徽因,也不是陆小曼,而是一直为他所看不起的张幼仪。
张幼仪十五岁嫁给徐志摩,十八岁生下长子徐积锴,与徐志摩离婚的1922年生下次子。后来此子夭亡。离婚丧子之后,张幼仪反而变得勇敢坚强。她1926年回国,1927年在东吴大学教授德文。1928年任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1949年移居香港,1954年与一位姓苏的医生结婚,婚前去信问儿子,儿子回信说:凡母亲的决定都是对的,“母如得人,儿请父事。”她是那种典型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传统女性。她深得公婆喜爱,离婚后被徐父母收为干女儿,志摩去世后,张幼仪为老人养老送终,把儿子养育成人。她克己,温厚,理性,善于学习,勤奋谨严,连抛弃她的徐志摩也要赞一声:是个有志气有胆量的女子。
所以对女人来说心性非常重要。一个人有了坚定的心性,就没有那么多诱惑了,一个人之所以“随性”,是因为她没有理想,轻易地把时间交给他人,给自己偷懒贪玩找借口。世事皆有因果,作为旁观者唯有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