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道德:一个博弈的视角
2016-12-07李大伟
缐 文,李大伟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19)
市场与道德:一个博弈的视角
缐 文,李大伟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19)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尚处于形成、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加之传统道德约束失范,致使许多违法、违德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损人利己的行为却成为“最优选择”,这最终让社会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囚徒困境之中,从而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文章基于博弈的视角,提出了从外在约束到内在约束的双轨解决路径,籍此希翼我国经济社会形成广泛的合作、互助道德基础并最终发展出基于民主、法治且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
市场;道德;囚徒困境;外在约束;内在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获得了极大提高。但与此同时,社会所表现出的道德状况却令人堪忧,诸如腐败、食品安全等问题已发展为毒瘤,侵害着社会的肌体。如何看待当下的道德问题?一些人把它归罪于市场经济,认为市场与道德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市场让人们掉进了“一心逐利,向钱看齐”的泥潭,使社会道德逐步失范,人心不古。一些人认为,这是市场“惹的祸”,为了阻止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必须要不断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与控制,阻止市场化进程。不过,大部分学者对这一看法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这些问题恰恰是因为我国市场化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以及政府“越位”和“缺位”造成的,因此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路径应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向和民主法治路线,最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基于民主法治的市场经济[1]。本文认同后者的观点,基于一个非合作博弈的分析框架,剖析当前社会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形成机制,尝试从理论上进一步探究市场与道德的关系,并为破解这一困境提出建设性方案,以期抛砖引玉,深化对相关问题的研究。
一、非合作博弈与合作博弈
根据人的行为特征,我们可以把人分为四类。第一类,损人损己型,可称之为“愚人”。这类人在社会中是比较少的,有暴力倾向的人可归为此类。第二类,损己利人型,可称之为“道德人”(这里主要是从经济利益的得失方面来考察,若从精神或心理满足感上来看,未必就是损己的)。像雷锋、焦裕禄、郭明义等属于这类人,他们是人们需要学习的楷模,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成为这样的道德人仍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第三类,损人利己型,可称之为“自私者”。自私者虽遭人厌恶,但社会中却从不乏此类人。第四类,利己利人型,可称之为“聪明人”。这种人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为大多数人所欢迎。显然,前两类人都比较少,其行为模式一般也不再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内。后两类人在生活中则较为常见,所以本文重点研究的是后两类人。
我们把一个绝大多数人都在做损人利己事情的社会称为非合作型社会,也可称为互害社会。把一个绝大多数人都在做利己利人事情的社会称作合作型社会,也可称为互助社会。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取决于做决策时所面临的约束条件,人们通常会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由此看来,损人利己或利人利己只是人们在面临各种约束条件下做出的选择。我们知道,人的行为是在与周围人的交互影响中做出的,而博弈论正是研究人们如何在交互影响的条件下做出选择的,所以下面我们将基于博弈的视角来分析这两种行为形成的深层原因。
为了探寻损人利己这种非合作行为或称之败德行为发生的原因,我们首先从一个简单的非合作博弈模型出发。假设一个社会有A、B两人进行一次交易行为,其博弈支付矩阵如图1所示。若A选择合作,B会选择不合作,因为选择不合作收益为3,大于选择合作收益2。当A选择不合作时,B还会选择不合作,因为选择不合作收益为0,大于合作收益-2。基于相同的分析方式,我们可以看出,无论B是选择合作还是非合作,选择不合作也是A的最优行为。所以此博弈最终的纳什均衡是(不合作、不合作)。
图1 非合作博弈
显然,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两人都选择合作的总收益是4,远大于选择不合作的总收益0,但均衡结果却是相互不合作。这就是博弈论中著名的囚徒困境问题,它虽看似简单,但却反映了一个深刻的问题,这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2]。同时它还让我们认识到传统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论点——自利人自由交易必将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和谐说未必总是正确。这即是非合作型社会形成的内在机制。由此推及我国近些年来所面临的道德问题,我们有理由认为其形成机制不少是类似于上述分析的囚徒困境。在这种博弈中,损人利己的不合作行为成为个人的最优选择。就理论而言,如何走出这种囚徒困境,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在讨论应对之策之前,我们先来观察一个合作博弈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合作博弈
按照上文的分析方式,我们很容易求出此博弈的纳什均衡结果为(合作,合作)。为什么这个博弈会让双方都选择合作呢?我们可以看出与图1相比,图2中当一方选择合作时,另一方选择不合作的利益从3下降到了-3,参与人选择不合作的收益大大降低了。相反,选择合作的收益却增加了,即增加了参与人选择合作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合作成了双方的最优选择,从而实现了利己利人的统一,同时实现了从非合作型向合作型的行为模式转变。那么,这种收益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基本途径实现。一是通过外在的强制力,比如法律、非政府组织(如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等增加不遵守契约的直接惩罚成本;二是通过内在的约束力,即人类自身的道德约束,增加人们损人利己之后的心理成本(如内疚,自责感)。人们的道德修养越高,这种内在约束力越强,进而人们选择合作的可能性也就会越大。
基于以上博弈分析,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在现实之中,市场经济与道德相容吗?
二、市场与道德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的基本逻辑是:如果一个人想获利,就必须先让他人获利,更通俗的讲就是利己先利人[3]。例如,一个企业想要赚取更多的利润,它首先必须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否则,终将遭到客户的抛弃。由此可以看出,市场与道德的要求并不矛盾。因为,根据人们对道德一般认识,道德可被定义为“行为主体不损人或在他人处于危难境况时予以救助的行为特性”[4],即道德所要求的也是一种利他行为。那么,这种看似与人的利己本性相冲突的道德规范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据上文的博弈分析,我们可以推想道德形成的根源在于解决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囚徒困境问题。以原始社会为例,当时的人靠渔猎采集为生,由于单个人力量远不如自然界强大,人类最终选择了结群生存,这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借助群体的力量得以存续。但很多时候,作为群体中的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并非一致,如个人面临图1中的情形。这时群体中便会有成员选择偷懒等“搭便车”行为,若这种行为成为普遍,就会大大削弱群体的力量。虽然人们可以用各种惩罚措施来减少这种行为,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很多不利于群体的行为并不能被及时发现。后来人们逐步认识到,通过教育可以把各种有利于合作的道德规范不断灌输于群体意识中,这就可以大大减少“搭便车”这种不利于群体利益的行为发生[5]。最终,道德成了人们解决囚徒困境一种重要的亦是成本最低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道德追求的也是一种利益,但它是集体利益。其实,也只有维护了集体利益,才会有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这个角度讲,市场与道德并不矛盾而是相互兼容的。但需要指出的是,二者之相容是需要一定前提条件的。
市场的一般定义是指一切交换关系的总和,其核心在于交换。交换必需是双方自愿的,而自愿交换必然要求交易双方身份是自由平等的,所以自由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时,市场中的交换行为必然要有一个交易对象(商品或服务),这个交易对象需要有清晰的产权界定,否则,人类遵循的将是动物式的弱肉强食法则来获取想要的物品,这样就不可能有市场产生,所以清晰的产权也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必要前提。有了自由平等的身份,确定了产权制度,市场已经具备了交易的可能性。但仅此还不够,因为如果不合作对一方有利,人们很可能依然选择欺诈、造假等不合作行为,这样市场交易同样会遭遇困境。因此,社会还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对交易契约进行保护,以保障其顺利实施。但需要指出的是,法律体系的完善及其落实仍要以一个重要的前提为基础。我们知道法律是由政府来执行的,而政府是由一个个理性的经济人组成的,这些人可能保护契约达成,但还有可能成为契约的破坏者[6]。谁来约束政府的行为,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考察西方历史,英国通过1688年的“光荣革命”探索出了这一问题的一种解决路径,即实行宪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很多人局限于当前西方宪政模式,认为我国应实行西方的宪政制度。事实上,按照韦森的解释,从本质上讲所谓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在法治下的政府运作和社会治理[7],而这一点是没有中西之别的,有别的只是基于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的“限政”体制。总之,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需要人的自由平等、产权、法治、“限政”等一系列条件的支持,它们缺一不可。
除以上各种外在约束力,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还需要人们秉持一种重要的道德品质——诚信。市场经济对诚信有一种近乎天然的需求,其原因在于市场经济更多的是陌生人之间的交易,由于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在很多情形下一方并不能发现另一方的违约行为。所以如果人们都没有诚信,即使有完备的法律作为外在约束,依然不能阻止违约行为的发生,这时为了避免对方欺诈违约必然要做大量的监督工作,这无疑会使交易费用大大增加,交易规模必将大量缩减,像金融市场这样高度依赖信用的市场甚至难以形成。事实上,诚信的功能还远不止如此,它还会增加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心理安全感进而增加个体的人生总效用。因此,我们可以说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无诚信便无市场经济。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只有市场经济才会对诚信有如此大的需求,所以诚信也只有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才能发扬光大。依此而论,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市场与道德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当前社会道德困境形成的根源及解决路径
既然实行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并不相违背,那为什么在人们的感知中自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国民的道德状况却越来越令人堪忧呢?要深入研究当前我国社会道德困境形成机制,我们还需追溯到传统的“乡土中国”。在费孝通眼中,所谓“乡土中国”是这样一种状态:“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8]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几乎世代生活在同一个村落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相对现代社会而言,传统社会的流动性极小,村社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关系长期近乎不变。所以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面对的是一种近乎无限次的重复博弈,根据博弈论中的无名氏定理,我们知道人们在面临无限次博弈时,更容易选择合作。在乡土社会里,如果一个人不遵守道德去做损人利己的事,一旦被人发现消息会很快传遍整个村落,这会让他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所以乡土社会虽然没有完善的法律,人们依然会遵守道德与行为规范,选择合作。然而,一旦传统社会发生结构性变动,人们的“博弈行为”就会随之发生改变,这一过程在中国当下的转型期可被清楚地观察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双重转型[9]。与此同时,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也经历了从传统社会的身份信用向现代社会的契约信用的转变过程[10]。由此而带来的一系列变动加速了传统乡土社会结构的瓦解。但与此同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种法律、道德规范又未完全确立,从而造成了社会转型期人们行为的“失范”。市场经济是一个陌生人交易经济。陌生人之间交易,如果没有法律、道德的约束,人们就会面临类似图1中的困境,这时各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必然会大量出现,最终会造成“老实人吃大亏”的局面。一个从乡土社会进入市场经济的人,很可能最初并不会选择欺诈损人,但经过多次博弈被损害后,作为理性人他会选择调整自己的行为策略,由此导致传统社会中道德约束被逐渐弱化,让很多市场交易陷入囚徒困境的状态。从博弈的视角来考察,以上分析即是当前社会道德问题的根源所在。
那么,该如何在实践层面解决这些问题呢?按照前文的分析,从理论上讲,增加“不合作”的交易成本,同时保障“合作”的收益,是两条基本的路径。进一步而言,我们可以利用外在强制约束和内在约束两轨并行的“双轨制”来打破囚徒困境,建立一个市场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相兼容的机制。
(一)外在强制约束机制的构建
第一,继续完善产权制度。产权界定不清、产权保护不力依然是当前很多经济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例如,因农村土地的产权不清,导致的乱征地、强制拆迁等一系列影响恶劣的社会性事件;因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导致盗版泛滥,创新研发激励不足。对此,要深化相关改革,将一些关键资源的产权界定清晰,同时严格产权保护,促进形成真正的市场参与主体并维护其合法利益。
第二,真正贯彻实施《宪法》的各项内容,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约束是每个现代国家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而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正是完成这一神圣职责的最坚实保障。但必须认识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没有实施的《宪法》只是一纸空文。所以当前只有真正贯彻实施《宪法》的各项内容,真正做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才能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理想状态[11]。
第三,不断健全、完善我国的法律规范,让其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市场经济中,“法无禁止皆可为”,即法律必须明令禁止对社会有害的行为,而没有禁止之事市场个体皆可做,只有这样才可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并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与创造力。在实践中,遵循这一“负面清单”原则动态地优化法律法规体系,可有效减少设租、寻租行为,从而规范政府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第四,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让各项法律真正能够得到落实。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在我国有法可依的问题已得到了基本解决,而有效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法治建设中突出的问题。如在执法过程中大量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不按程序执法等问题。如果在执法环节得不到落实,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对此可以从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等方面着手,让各项法律真正得到落实。
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构建社会层面的外在约束力也是不可忽视的。这方面可以多管齐下、多方并举。例如,加快行业协会建设。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中一种不可忽视的制度安排,它在协调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之间利益关系,促进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等方面,相比于政府监管有着诸多方面的优势。我国行业协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支重要力量,推进和深化行业协会的建设势在必行。再如,增强新闻媒体(包括网络传媒)的监督力。作为社会中的一支特殊力量(又被称为“第四权力”),新闻媒体可以对政府、行业、民间社会等各层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发挥出法律和道德监督人的功能。因此,应努力确保新闻媒体的公正、客观性,增强其公共责任感,让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内在约束机制的构建
第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社会转型发展所需要的“正能量”的高度概括与凝练,中国人在道德世界的追求更是其中的核心内涵,它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是高度契合的。因此,借助各种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每个公民的核心价值观应是我国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主流取向。
第二,继承发展与创新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是现代中国道德风尚的源头活水,而与中国传统相契合的行为规范更能转化为新时期道德建设的内在约束力。事实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是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符合时代的发展与创新。在更大范围内系统挖掘、整理,并结合时代特点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赋予其现代中国的内涵与特质,可以说是中国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大根本。
第三,创造道德新风气。道德风气是人人可以感知的社会存在,而正面、负面的社会风气会对人们的道德规范形成循环累积的正(负)反馈机制,从而强化或弱化道德内在约束力。因此,形成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风气对于构建可持续的内在约束力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一风气的形成关键在于道德实践,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树立道德榜样,宣传正能量,不仅让人人心中有一杆秤,而且让这杆秤指导经济行为,让道德的生命落实于践履,其结果必然是“世风日上”。
四、结 语
综上所论,本文认为市场的真实逻辑是利己先利人,道德的要求是利人或至少不损害他人,因此市场与道德是统一的,而非相互排斥。但二者的统一性是建立在一系列内外条件基础之上的。在我国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各种法律和道德规范尚在逐步形成和完备之中,致使许多违法、违德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最终让社会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囚徒困境的境遇,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过渡时期,从国家、政府和社会层面构建外在约束机制以及从公民个人层面形成内在约束力。希翼依靠这种“双轨制”即“内外兼修”的方式,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广泛地形成合作、互助的道德基础,并最终发展出基于民主、法治且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
[1]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出版社,2010:208-209.
[2]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8-9.
[3] 张维迎.市场的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3.
[4] 茅于轼,鄢圣华.也谈中国道德的重建[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45-48.
[5] 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M].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2:46-59.
[6] 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平新乔,莫扶民,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5.
[7] 韦森.欧洲近现代历史上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建构与演进[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5):101-118.
[8]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22.
[9] 厉以宁.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312.
[10]王琴梅. 转型期信用机制断裂及再造设计[J]. 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102-106.
[1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44-388.
(责任编辑:任红梅)
Market and Morality:the Perspective of the Game Theory
XIANWen,LIDa-wei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 710119,China)
During the period of transformation of China, the market-oriented legal and moral system is still under construction. The illegal behavior benefitting oneself at the expense of others has not been punished,but becomes the optimal choice. Therefore, the society is stuck in the prisoners’ dilemma to some degree.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game theor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a dual-track solution from external constraint to internal constraint, which would help to pave the way to establish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n the basis of extensive win-win morality.
market; morality; prisoners’ dilemma; external constraint;internal constraint
2016-03-18
缐文(1973-),男,北京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理论经济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思想史、发展经济学;李大伟(1990-),男,河南周口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思想史、发展经济学。
F019
A
1672-2817(2016)06-0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