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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的王族葬礼
——兼论松赞干布卒年

2016-12-07

敦煌学辑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赞普松赞干布纪年

张 旭

(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

《吐蕃大事纪年》是记载吐蕃王室贵族及高级官员活动的重要材料,其中记载的王室成员的葬礼对研究吐蕃丧葬仪轨具有重要的意义。*《吐蕃大事纪年》主要包括PT1288、IOL750、BM8212/187及其他残片。有关吐蕃丧葬仪轨的研究,可参考褚俊杰《吐蕃苯教丧葬仪轨研究》,金雅声、束锡红等主编,《敦煌古藏文文献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750-787页。霍巍《从新出考古材料论西藏本教丧葬仪轨的源流》,《藏学学刊》2014年第9辑,第1-17页。[法]石泰安著,岳岩译《敦煌吐蕃文书中有关苯教仪轨的故事》,《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4辑,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95-262页。[挪威]帕o克瓦尔耐著,褚俊杰译《西藏苯教徒的丧葬仪式》,《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5辑,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20-181页。文书显示,多数王室成员死后都会停厝两年,然后举行祭祀仪式。写卷记事简明,没有记载在停厝期间进行哪些具体的仪式仪轨。通过对写卷的释读,可以找到一些线索,包括“剖殓”仪轨和发布“讣告”的记载。依据这些记载及在此基础上的总结,就可以简略勾勒出吐蕃王室成员的完整葬礼。明确吐蕃王室葬仪之后,存在争议的松赞干布卒年问题,会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一、吐蕃王族葬礼的过程

吐蕃王室葬礼纷繁复杂,具有独特的仪式仪轨。探讨《吐蕃大事纪年》中有关葬礼的用词,可以清楚地了解吐蕃王室成员的葬礼环节。经过释读写卷,可知举行吐蕃王室成员葬礼过程的用词,依次是“dgung du gshegs”(逝世、升遐、薨逝),“mkhyud”(停厝、停灵),“ring”和“spur”(遗体、遗骸),“mkhyid cing bzhugste”(隐匿),“btol”(剖敛),“mdad btang”(举办葬礼)。

吐蕃王室成员逝世后的用词有别于普通人,显示了王室成员的独特身份。古藏文写卷中以词组“dgung du gshegs”表示赞普的逝世,对应汉译为“逝世、升遐、薨逝”。[注]张怡荪《藏汉大辞典》,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年,第444页。普通王室成员,例如地位低于赞普的普通王妃等,逝世用词是“nongs”,对应汉译为“薨逝”。[注]《吐蕃大事纪年》第57条记事记载:pyi.mang.pangs.nongs(祖母芒邦薨)。普通大臣逝世,使用的词汇是“gum”,对应汉译为“去世,卒”。[注]《吐蕃大事纪年》58条记事记载:brung.pa:gnubs:kho.ma.re.gum(冲巴努布·阔玛日卒),同见第36、45条记事。

表示遗体、遗骸的词汇为“ring”、“spur”或“spur”,敬语形式为“dpur”。停放遗体的地方称为“ring khang”,汉译为“灵宫、殡宫”。遗骸停厝期间的用词为“mkhyud”,汉译为“停厝、停灵”;或“mkhyid cing bzhugste”,汉译为“隐匿,秘密停厝”。[注]“mkhyud”是“mkhyid”的变形,词义相同。同见,B.Dotson’The Old Tibetan Annals—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of Tibet’s First History,Verlad der Östereichi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Wien 2009,n.175。停厝期间会将遗骸迁移到举行葬礼的地方,如墀芒论、墀都松等赞普,写卷明确记载了遗体迁移的过程。表示遗体迁移的用词是“Bzhugs”,对应汉译为“迁移”。

《吐蕃大事纪年》显示,王室成员逝世后的第二年,王室亲属为逝者举行“btol”(剖敛)仪轨。写卷中对这项仪轨的记载比较少,仅有第29条记事记载,为墀芒论举行“btol”仪轨,第63条记事为墀玛勒举行“btol”仪轨。这项仪轨是在举行葬礼的前一年举行的,这段时间也是吐蕃王室发布讣告的时间。针对这项仪轨的解释,出现多种意见。藏文“btol”与“rtol”或“brtol”相通,原意是“进入、穿孔、刺破、穿透、剖开”。Dotson认为,“btol”表示躺的状态,或对遗体经行防腐处理。[注]B.Dotson,The Old Tibetan Annals—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of Tibet’s First History,pp.92,n.174。然而,于巴赫认为“btol”含义不是“进入”或“穿孔”,也不是防腐处理的过程,而是与表示“到达”或“准备好”的动词“brtol”相吻合。[注]U.Helga,‘A short treatise by Pha bong kha pa (1878-1941)about embalming’Tibet Journal 20(2).2005,pp.4-5,文中详细解释了藏人如何对逝者经行防腐处理。Gnya’-gong提出不同的观点,他认为“btol”是指“出殡”。[注]Gnya’-gong,Bod kyi brda rnying yig cha bdams bsgrigs.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80页。王尧、陈践将其翻译为“发丧”。[注]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147、150页。

PT 1042记载了“btol”(剖敛)仪轨,并且记载着,负责此仪式的专业人员名为“btol chen pa ba”,此项仪式全称为“btol chen po”。褚俊杰将“btol chen pa ba”译作“大剖尸者”,将“btol chen po”译作“大剖尸(仪轨)”。[注]褚俊杰《吐蕃苯教丧葬仪轨研究》,第775页。动词“btol”与“chen-po”组成一个新的词组,拉露译作“大礼制”。[注]M.Lalou,‘Rituel Bon-po des funéralles royales’,Journal Asiatique 240,1952,pp.357.

吐蕃王族的葬礼受到苯教的影响,而象雄(zhung zhang,羊同)是苯教的发源地。《通典》卷190《边防六》,大羊同(象雄)条记载:

其酋豪死,抉去其脑,实以珠玉,剖其五臓,易以黄金,假造金鼻银齿,以人为殉,卜以吉辰,藏诸岩穴,他人莫知其所,多杀牸牛羊马,以充祭祀,葬毕服除。[注][唐]杜佑《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177-5178页。

这条记事记载了羊同国对遗骸的处理,吐蕃的丧葬习俗受到羊同的影响。黄布凡、马德两位先生依据羊同对遗骸处理的方法,将其译做“剖殓”。[注]黄布凡、马德《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65-66页。古藏文写卷中的“btol”是吐蕃对王族成员遗骸的处理,本文将这项仪轨译作“剖殓”。

吐蕃王室成员逝世后举办的最后一项丧葬仪轨是“mdad btang”(举办葬礼),《吐蕃大事纪年》中亦有多次出现。然而,对这项仪轨的对应汉译文却出现两种解释。国内外学者对“mdad btang”的释义,主要是“举行葬礼”和“祭祀”的区别。[注]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1992年;黄布凡、马德《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2000年。有关吐蕃祭祀日期及祭祀细节的研究,见阿旺《赞普来源及其陵墓略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第50-51页。很明显,写卷中的“mdad btang”是指葬礼过程的最后一项“入土”仪式,而“祭祀”则是指完成“入土”仪式之后举行的纪念活动。针对“mdad btang”的解释,本文采取前辈学者的用词,译做“举办葬礼”。

藏汉史料保存有吐蕃王室成员葬礼的内容,包括陵墓形制与殉葬等。王室成员逝世后,“zhang(舅、尚)”系亲属要派人参加吊唁。正史记载墀芒论赞普逝世后,唐廷派遣宋令文入蕃“会赞普之葬”、“入蕃会葬”,金城公主薨逝之后唐朝方面为其“举哀于光顺门外”。[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5、5224、5235页。PT 1042详细记载了“尚”系亲属“献礼”、“主持吊丧仪式(nyam-nong)”。[注]褚俊杰《吐蕃苯教丧葬仪轨研究》,第755-762页。《通典》卷190《边防典六》“吐蕃条”:

人死,杀牛马以殉,取牛马头积累于墓上。其墓正方,累石为之,状若平头屋。其臣与君自为友,号曰共命人,其数不过五人。君死之日,共命人皆日夜纵酒,葬日,于脚下针,血尽乃死,便以殉葬。又有亲信人,用力当脑缝锯,亦有将四尺木,大如指,刺两肋下,死者十有四五,亦殉葬焉。[注][唐]杜佑《通典》,第5171页。藏文写卷PT 1042可以《通典》的记载相互印证,有关PT 1042的释读,褚俊杰《吐蕃苯教丧葬仪轨研究》,第750-787页。

《旧唐书·吐蕃传》:

居父母丧,截发,青黛涂面,衣服皆黑,既葬即吉。其赞普死,以人殉葬,衣服珍玩及当所乘马、弓剑之类,皆悉埋之。仍于墓上起大室、立土堆、插杂木为祭祀之所。[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96《吐蕃传》第5220页。

《吐蕃赞普传记》第五节记载松赞干布与韦·义策盟誓,松赞云:“你死后,我为你营葬,杀马百匹以行粮。”[注]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第164页。

由上述记载可知,吐蕃王室为逝者进行“mdad btang”(举办葬礼)的仪轨。“尚”系亲属到达葬礼举行地,参加“献礼”和吊丧仪式,直系亲属要“黛面”穿黑衣,由此表示对逝者的哀悼与尊重。《旧唐书》记载的“其赞普死,以人殉葬”应该是指吐蕃早期存在人殉的事例,至松赞干布时期,人殉已鲜有记载,但存在动物殉葬的事例,如上文提及的“杀马百匹”。[注]有关吐蕃人殉的研究见,褚俊杰《吐蕃苯教丧葬仪轨研究》,第782-784页。但依据考古资料鲜有殉葬的人骨出现在陵墓中,而殉马骨常被发现,见西藏文管会文物普查队《西藏乃东普努沟古墓群清理简报》,《文物》1985年第9期,第39-46页。王室成员死后,不仅以动物殉葬,而且其生前所用的物品,也作为陪葬品葬入墓中。墓葬之上有“大室”及“土堆”,还要插上杂木以显示祭祀场所。

二、王族葬礼

《吐蕃大事纪年》记载的王室成员的葬礼仪轨纷繁复杂。吐蕃王室成员逝世后,经过停灵、剖殓、出殡发丧、入土葬礼等一些列复杂仪轨。然而,依据古藏文写卷记载,传说时代中吐蕃先王的葬礼却与松赞干布之后的礼仪有所不同。依据敦煌写卷及正史记载,下文是对传说时代前后吐蕃王室成员葬礼的探讨。通过对古藏文写卷及正史史料记载的分析,简短地讨论正史与藏文写卷记载吐蕃王室成员逝世时间的差异,并勾勒出吐蕃王室成员的完整葬礼。

PT 1287《吐蕃赞普传记》记载松赞干布之前几位赞普的葬礼,然而这个时期并没有文字记载,仅凭代代相传的故事被后代整理成文字记载。其中第一节记载止贡赞普遇害,尸骸被置于有盖能启的铜匣之中,抛于藏布大江之中央。[注]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第157页。传说中止贡赞普短命夭亡,因此才实行水葬。一说是因为罗阿木谋害止贡赞普,将其尸体置于铜箧之中,抛入大江,以下等人的身份进行葬礼;另外,吐蕃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以前,天葬实施于赞普及高层人士等上等社会中。[注]夏吾交巴、东周加《藏族葬礼起源的起源分析》,《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第6-7页。通过对西藏山南琼结县的藏王陵考察,考古学家确定吐蕃时期王室成员逝世后采用的是土葬。[注]王仁湘、赵慧民、刘建国《西藏琼结吐蕃王陵的勘探与研究》,《考古学报》2002年第4期,第471-492页。H.Richadson,‘Early Burial Grounds in Tibet and Tibetan Decorative Art of 8th and 9th Centuries’,Central Asian Journal,Vol.8,1963,no.2.

《吐蕃赞普传记》显示,止贡赞普死后,放置遗骸的铜箧被俄得白得仁摩龙王所吞,悉补氏阿列吉为换回止贡遗骸找到鸟族女婴。当阿列吉询问女婴母亲有何要求时,她说:“别无所需,唯一愿望,无论何时,赞普王者一经亡故,结发辫于顶髻,涂丹朱于面庞,于身上划线,对赞普夫妇遗骸鞭打(?),并对众人秘而不宣。向尸体贡献食物,你愿意如此遵行否?”[注]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第157-158页。同见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02页。阿列吉答应了全部条件。女婴母亲提出的条件为我们提供了赞普葬礼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整理遗容和祭祀遗骸。“身上划线”是举行“剖敛”仪轨的隐喻形式,更重要的一点是赞普亡后“对众人秘而不宣”。这些与《吐蕃大事纪年》记载后世赞普亡逝之后,要经过“秘不发丧”、“剖敛”等阶段相吻合。

《吐蕃大事纪年》完整记事始于650年止于763年,其中有7年记事残缺。因此本文将《吐蕃大事纪年》记载的墀芒论、墀都松、文成公主、墀玛勒、金城公主等赞普及其他王室成员的葬礼,进行实例解析。

以《吐蕃大事纪年》的时间顺序为线索,首先要探讨的是写卷中出现的墀芒论的葬礼,同时分析正史中有关墀芒论逝世的记载。芒论芒赞是松赞干布之孙,尊号墀芒论。[注][宋]司马光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271页。PT 1286《小邦邦伯家臣及赞普世系》显示芒论芒赞(Mang-slon Mang-rtsan)是贡松贡赞(gung-slon mang-rtsan)和昆交芒木杰赤噶(Khon-co Mang-mo-rje Khri-skar)所生之子。同时,众多研究学者认为他的名字为芒松芒赞(Mang-srong Mang-rtsan),同见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第212页。《吐蕃大事纪年》第27条记事:

byi:ba’i lo.la:bab.ste.dgun.tshang.bang.sna.nas/ khri.mang:slon.dgung.du.gshegs.[及至鼠年(仪凤元年,676)。冬,(赞普)墀芒论薨于仓邦那。][注]本文出现的汉译文与前辈学者的译文稍有改动,同可参考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第89页;黄布凡、马德《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第42页。

第28条记事:

glang.gi.lo.la btsan.po:yab.gyi:spur:ba. lam. na. mkhyid. cing. bzhugste. [及至牛年(仪凤二年,677)。赞普父王遗体停厝于巴拉木(Ba-lam)……]

第29条记事:

stagi:lo. la:bab. ste. btsan. po:yab. gyi. ring ba. lam:na:mkhyid. cing. Bzhugste. ……yab. btol [及至虎年(仪凤三年,678)。赞普父王遗体停厝于巴拉木……为父王举行“剖殓”仪轨。]

第30条记事:

yos. bu'i. lo. la……pying. bar:btsan. pho:yab. gyi. mdad. btang. [及至兔年(调露元年,679))……在琼瓦(Pying-ba)举行赞普父王的葬礼。]

藏文史料明确显示墀芒伦逝世时间为仪凤元年,仪凤二年、仪凤三年连续两年隐匿赞普遗体,停厝期间的仪凤三年举行先赞普遗骸的“剖敛”仪轨,仪凤四年将遗骸葬在琼瓦。[注]墀芒论遗骸隐匿时间较长的原因是唐蕃战争和新赞普稳定政局的需要。长期藏匿遗骸也是吐蕃王室葬礼的传统,见PT 1287《吐蕃赞普传记》第一节有关止贡赞普葬礼的描述。

正史对墀芒伦赞普逝世时间的记载与《吐蕃大事纪年》的记载偏差较大。《旧唐书·高宗纪下》仪凤四年(679):

二月壬戌,吐蕃赞普卒,遣使吊祭之。……冬十月癸亥,吐蕃文成公主遣其大臣论塞调傍来告丧,请和亲,不许。遣郎将宋令文使吐蕃,会赞普之葬。[注][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5《高宗纪下》,第104-105页。

同书卷196《吐蕃传上》记载:

仪凤四年,赞普卒,其子器弩悉弄嗣位,复号赞普,时年八岁,国政复委于钦陵。遣其大臣论塞调傍来告丧,且请和。高宗遣郎将宋令文入蕃会葬。[注][后晋]刘昫等《旧唐书》,第5224页。有关赞普更迭及对正史记载的补正见,熊文彬《两唐书吐蕃传赞普世系及其政绩补正》,《西藏研究》1990年第3期,第35页。有关芒论芒赞生卒年及在位时间的考证见,何峰《论吐蕃赞普继承制度》,《西北民族研究》2007年第1期,第130页。

《资治通鉴》卷202高宗调露元年(679)条:

二月,壬戌,吐蕃赞普卒,子器弩悉弄立……[注][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6389页。

《旧唐书·高宗纪下》与《资治通鉴》卷202的记载相同,即二月赞普卒,这个记载当是吐蕃告哀使到达唐廷的时间。吐蕃告哀使到达唐朝是仪凤四年二月,可以推测吐蕃告哀使从吐蕃出发的时间是仪凤三年,也是吐蕃发布讣告的时间,即举行葬礼的前一年。[注]何峰《论吐蕃赞普继承制度》,第132页。文中指出仪凤三年年底,吐蕃发布讣告,等吐蕃告哀使到达长安已是仪凤四年。宋令文十月入蕃会葬,是指唐朝使节参加赞普的葬礼,此时已是赞普逝世的第四年。本文在探讨“mdad btang(葬礼)”一词时,已提到作为“尚”方亲属的唐朝,派遣使者到吐蕃参加葬礼活动。

《吐蕃大事纪年》中没有文成公主逝世的记载,只有第34 条记事:

lugi. lo. la. bab. ste……dgun:btsan:mo:mun. cang. kong. co'i mdad:btang.

[及至羊年(弘道元年,683)……冬,举办文成公主的葬礼。]

汉文史料记载了文成公主的逝世时间,《旧唐书》卷196《吐蕃传上》:

永隆元年(680),文成公主薨,高宗又遣使吊祭之。[注][后晋]刘昫等《旧唐书》,第5224页。

《新唐书》卷216《吐蕃传上》:

永隆元年,文成公主薨,遣使者吊祠,又归我陈行焉之丧。初,行焉使虏,论钦陵欲拜已,临以兵,不为屈,留之十年。及是丧还,赠睦州刺史。[注][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第6078页。有关陈行焉的探讨见,王忠《新唐书吐蕃传笺证》,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年,第50页。

《资治通鉴》卷202:

(永隆元年)冬十月……丙午,文成公主薨于吐蕃。[注][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6399页。

正史中记载了文成公主的薨逝,但没有记载文成公主的告哀使到达唐朝,而永隆元年十月,是唐朝派遣吊哀使的时间。

与文成公主薨逝并行的记载是“又归我陈行焉之丧”。正史往往依据人物等级立书写传,记载文成公主薨逝时,插入归葬陈行焉一事。正史记载中,将身份地位等级较高的文成公主当成记载的主体。这也恰好说明,吐蕃没有向唐朝派遣正式告哀使;因为按照惯例,文成公主薨逝的第二年,吐蕃才会派遣告哀使。由此可知,正史中文成公主逝世的记载是确切的,即文成公主于永隆元年逝世。文成公主逝世的第四年,即弘道元年,吐蕃为其举行葬礼。前文已简述了墀芒论的葬礼,第一年逝世,第四年才举办葬礼及其原因。而作为王室重要成员的文成公主,在墀芒论举办葬礼一年后逝世,间隔短暂,因此吐蕃王室依据墀芒论的葬礼仪轨,举办了文成公主的葬礼。

《吐蕃大事纪年》如下记载了墀都松赞普的葬礼,[注]《通典》卷190作乞梨弩悉笼。《册府元龟》([北宋]王钦若,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卷699,《资治通鉴》卷207作器弩悉弄。第55条记事:

'burgi. lo. la:bab. ste……dgun. btsan. pho:chab. srid. la:mywa. la. gshegs:pa. las dgung. du. gshegs. [及至龙年(长安四年,704年)……冬,赞普以政事达到蛮地,薨逝。]

第56条记事:

sbrul. gyi. lo. la……btsan. po. yab:khri. 'dus. srong. gyi. dpur mer. ke'i:ring. khang. na.bzhugs. [及至蛇年(神龙元年,705年)……赞普父王墀都松的遗骸迁往美尔盖之灵宫。]

第57条记事:

rta'i. lo la:bab:ste……btsan. po:yab. gyi. dpur:mer. ke. bzhugs……dgun. phying. bar. btsan. po:yab. gyi. mdad. btang. [及至马年(中宗神龙二年,706年)……赞普父王的遗骸停留在美尔盖……冬,于琼瓦举办赞普父王的葬礼。]

正史记载中的记载器弩悉弄(墀都松)的逝世时间为神龙元年(705),《唐会要》记载:

神龙元年,其赞普器弩悉弄卒,其子器肆蹜赞嗣位。赞时年七岁,使来告哀,中宗为之举哀,废朝一日。[注][宋]王溥《唐会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053页。

《吐蕃大事纪年》记载其逝世时间是704年,吐蕃告哀使到达唐朝的时间已是赞普逝世的第二年。[注]有关乞梨跋布与器弩悉弄的相关记载及研究见,[唐]杜佑《通典》卷190《边防六》记载:“乞梨拔布神龙初死,其子立”。有关墀玛勒祖孙罢黜拉拔布的记载见,《吐蕃大事纪年》第56条记事。相关研究见,熊文彬《两唐书吐蕃传赞普世系及其政绩补正》,《西藏研究》1990年第3期,第37页。林冠群《唐代吐蕃史研究》,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237-239页。由此证明,正史记载中,将收到告哀使讣告的时间,当成了逝世时间。写卷中的内容很详细,也明确显示墀都松赞普从逝世到举行葬礼花费了三年的时间。相对于汉文正史记载,古藏文写卷的记载内容更为可信。

《吐蕃大事纪年》显示墀玛勒的葬礼异于其他王室成员,第63条记事:

byi. ba'i. lo. la……pyi. khri. ma. lod. nongs……phyi:btol. [及至鼠年(太极元年,712年)……祖母墀玛勒薨……(对祖母遗体进行)剖殓仪轨。][注]有关“btol”的解释,学界存在争议。同可参考,王尧、陈践《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1992年)译文“为祖母公开发丧。”黄布凡、马德《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2000年)译文“为祖母举行剖殓仪轨。”The Old Tibetan Annals—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of Tibet’s First History(2009)译文“The grandmother arrived [at the end of the lying-in/embalming state]”。本文译做“剖殓”仪轨。

第64条记事:

glang. gyi. lo. la……pying. bar:phyi:khri. ma. lod. gyi. mdad. btang. [及至牛年(开元元年,713年)……举办祖母墀玛勒的葬礼。]

墀玛勒在吐蕃政坛中举足轻重,墀玛勒辅佐了墀芒论、墀都松、墀德祖赞三位赞普,也是唐蕃和亲的奠基人。然而,有关她的葬礼不仅没有其他王室成员隆重,相反其“停厝”时间也较短。写卷记载她逝世后的第一年举行“剖敛”仪轨,第二年举行“下葬”仪式。

其他王室成员的葬礼所花费时间与墀玛勒不同,《吐蕃大事纪年》第81条记事:

rta'i. lo. la……lcam:lha. spangs:nongs. [及至马年(开元十八年,730)……拉邦王妃薨。]

第83条记事:

spre'u. lo. la……lcam. lhas. pangs:gyi. mdad. btang. [及至猴年(开元二十年,732)……举办拉邦王妃的葬礼。]

写卷显示,拉邦王妃的葬礼与其他王室成员是相同的,即逝世后的第三年举行葬礼。

与拉邦王妃葬礼相同的还有金城公主的葬礼,不同的是汉文史料对金城公主的逝世有详细的描述。《吐蕃大事纪年》第90条记事:

yos:bu'i. lo. la……btsan. mo:kim. sheng:khong. co. nongs. [及至兔年(开元二十七年,739)……赞蒙金城公主薨。]

第92条记事:

sbrul. gyi. lo. la……btsan. mo:khong. co:gnyis:gyi. mdad:btang. [及至蛇年(开元二十九年,741)……举办赞蒙(金城)公主的葬礼。]

正史材料记载金城公主的逝世时间是740年,比藏文写卷的记载时间晚一年。《旧唐书》卷9《玄宗下》开元二十八年(740)条记载:

是岁,金城公主薨,吐蕃遣使来告丧。[注][后晋]刘昫等《旧唐书》,第213页。

通过对比汉藏史料,可知正史中吐蕃王室成员的逝世时间,是吐蕃发丧的时间。《新唐书》卷216《吐蕃传》记载:

是岁(开元二十八年,740),金城公主薨。明年(开元二十九年,741),为发哀,吐蕃使者朝,因请和。[注][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6086页。

《资治通鉴》开元二十八年:

金城公主薨,吐蕃告哀,且请和,上不许。[注][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6843页。《资治通鉴》的这条记载放在开元二十八年十一月之后,即作者认为“金城公主薨,吐蕃告哀”,发生在开元二十八年十一月到十二月之间。同见,[后晋]刘昫《旧唐书》卷196《吐蕃传》记载:“二十九年春,金城公主薨,吐蕃遣使来告哀,仍请和,上不许之。使到数月后,始为公主举哀于光顺门外,辍朝三日”。通过对比,可知《资治通鉴》与《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及《新唐书》卷216的记载相同,而《旧唐书》卷196的记载出现歧义,即“公主薨,吐蕃遣使告哀”应是两年的记事,“公主薨”是开元二十八年,“吐蕃遣使告哀”、“举哀于光顺门外”应该是开元二十九年。

依据吐蕃王室葬礼惯例,吐蕃派遣告哀使到唐朝的时间,是公主逝世后的第二年(740),也是正史记载的薨逝时间。公主逝世后的第三年(741),吐蕃为其举办葬礼。

吐蕃赞普墀德祖赞(khri-lde Gtsug-rtsan)属于非正常死亡,由于写卷残缺,写卷只存有抓捕凶手的记载。《吐蕃大事纪年》第104条记事:

yab. gyi:khor:pha:dag. dmag. myis.phab [及至羊年(天宝十四年,755),士兵捕获谋害父王之侍臣。][注]“khor pha”原意为“眷属”。墀德祖赞是被其近臣谋杀,因此这里的“khor pha”指的不应是其“眷属”,应是其侍卫或亲近大臣。

写卷缺少马年(754)记事,或许马年记事记载了赞普的遇刺。《通典》吐蕃条:

乞梨弩悉笼时年七岁……天宝十四年(755)死,其子立,号乞梨悉笼纳赞。[注][唐]杜佑《通典》,第5177页。

藏文史料显示天宝十四年抓捕凶手,而汉文史料记载天宝十四年赞普薨逝。依据前文所述,王室成员逝世一年后,才举行剖敛仪轨并发布讣告。天宝十四年,侦破案件抓获凶手,于此同时吐蕃王室为墀德祖赞举行剖敛仪轨,发布讣告。据此可以推测,墀德祖赞逝世时间,是天宝十三年(754),该年赞普遇刺,新赞普即位,与此同时侦查案件,并停厝赞普遗骸。[注]同可参考,B.Dotson The Old Tibetan Annals—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of Tibet’s First History,pp.143. C.Beckwith,The revolt of 755 in Tibet. In:Steinkellner,E.(ed),Contributions on Tibetan Language,History and Culture,Wien:Universität Wien,1983,pp.1-16.

吐蕃王室成员,包括赞普,逝世后常匿丧停厝,第二年才公示死讯。最有力的证据是墀德松赞的逝世,尽管可信的敦煌古藏文材料较少。《资治通鉴》元和十一年(816)条:

西川奏吐蕃赞普卒,新赞普可黎可足立。[注][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721页。可黎可足即是墀祖德赞。

《唐会要》记载:

元和十一年(816),西川奏,吐蕃赞普卒。十二年(817),吐蕃吿哀使论乞冉献马十匹、玉带、金器等。[注][北宋]王溥《唐会要》,第2058页。

《旧唐书》卷196《吐蕃传下》元和年间:

十二年四月,吐蕃以赞普卒来告,以右卫将军乌重玘兼御史中丞,充吊祭使,殿中侍御史段钧副之。[注][后晋]刘昫等《旧唐书》,第5262页。

此处材料说明元和十一年,墀德松赞赞普已经去世。是年,吐蕃为逝世的赞普举行剖敛仪轨,并发布讣告,西川早于唐朝中央侦悉赞普逝世。等吐蕃告哀使辗转到达唐朝时,已是元和十二年。元和十二年四月,唐朝派遣吊祭使,参加墀德松赞的葬礼。前文已有论述尚系亲属参加吐蕃王室成员“入土”仪式,也谈论了王室成员逝世后的第三年后才举行葬礼。由此可证,元和十二年是举行葬礼的年份,即此时是吐蕃赞普逝世的第三年。元和十二年是墀德祖赞逝世的第三年,可知其真正逝世时间是元和十年(815)。

《长庆会盟碑》从侧面反映了墀德祖赞的逝世时间。碑文背面第58-59行:

bod. chen. po'i. lo'i. mying. ni. skyid. rtag. lo. bdum:rgya. chen. po'i. lo'i. mying. ni. cang. keng. lo. dang. po. [大蕃纪年之彝泰七年,大唐纪年之长庆元年(821)。][注]有关汉译文同可参阅王尧《吐蕃金石录》,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43页。

61-63行:

bod. chen. po'i. lo'i. mying. ni. skyid. rtag. lo. brgyad:rgya. chen. po'i. lo'i. mying. ni. cang. keng. lo. gnyis. [大蕃纪年之彝泰八年,大唐纪年之长庆二年(822)。]

65-66行:

bod. chen. po'i. lo'i. mying. ni. skyid. rtag. lo. dgu:rgya. chen. po'i. lo'i. mying. ni. cang. keng. lo. gsum. [大蕃纪年之彝泰九年,大唐纪年之长庆三年(823)。]

碑铭中的彝泰是墀祖德赞仿唐朝纪年而使用的年号,墀祖德赞是墀松德赞之子。彝泰七年、八年、九年分别是唐朝纪年的长庆元年、二年、三年。依据此碑铭中的纪年,彝泰元年正是元和十年(815),墀祖德赞是年继赞普位。由此证实,墀松德赞的逝世时间是元和十年。

写卷中没有显示对其他王室成员进行剖殓仪轨,倘若吐蕃葬仪是受到象雄的影响,那么每位王室成员逝世后都会进行剖殓仪轨。正常情况下停厝时间是两年,期间进行剖敛仪轨,向外发布讣告,第三年举行葬礼。因此,正史中王室成员的逝世时间,往往是收到讣告的时间。至于遗体的停厝时间,使情况而定,出于边疆安全及新赞普稳固政权的需要,赞普及重要成员逝世后,常秘不发丧,停厝的时间也不一致。最常见的是,由于战争或继承权的斗争,导致隐匿丧讯,长时间停厝遗骸,如墀芒论。

三、松赞干布卒年

由上文的探讨可知,吐蕃王室丧葬礼制是逝世后秘不发丧、隐匿或停厝、举行葬礼。王室成员逝世后经过长期停厝,第二年才向外公布死讯,第三年举行葬礼。松赞干布死后,其孙芒论芒赞继任赞普。其孙幼小,大论噶尔·禄东赞掌握实权。藏文写卷仅记载,永徽元年(650),吐蕃隐匿赞普祖父的遗骸,但是没有逝世时间的明确记载。依据上述吐蕃王室丧葬礼仪,永徽元年隐匿遗骸,那么,前一年,即贞观二十三年(649),应该是松赞干布逝世时间。[注]有关松赞干布的卒年研究,见任乃强《松赞干布年谱》,《西藏研究》1981年。另见巴桑旺堆《我对〈松赞干布年谱〉的质疑》,《西藏研究》1981年第1期。蒲文成《吐蕃王朝历代赞普生卒年考》,《西藏研究》1983年第4期。王忠《松赞干布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6-16页。

《吐蕃大事纪年》第1条记事(图PT1288):

khyi lo la bab ste/ btsan. po:myes:khri:srong. rtsan:gyi. spur:phying. ba'i. ring. khang:na':ring:mkhyud. ching:bzhugste [及至狗年(高宗永徽元年,650),隐匿赞普祖父墀松赞的遗骸,隐匿在琼瓦(Phying-ba),并在此停灵。]

正史记载,贞观二十三年十月,松赞干布仍然致书高宗;永徽元年,松赞干布逝世。《资治通鉴》卷199,贞观二十三年,冬十月:

上以吐蕃赞普弄赞为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赞普致书于长孙无忌等云:[天子初即位,臣下有不忠者,当勒兵赴国讨除之。]……永徽元年,夏,五月,壬戌,吐蕃赞普弄赞卒,其嫡子早死,立其孙为赞普。赞普幼弱,政事皆决于禄东赞。[注][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6269-6271页。

《资治通鉴》显示,贞观二十三年十月,松赞干布的国书到达唐朝。那么,吐蕃信使出发之前,松赞干布依然健在。

PT1288《吐蕃大事纪年》

对比藏汉史料的记载,包括松赞干布致唐国书在内等都值得认真推敲。有学者认为,松赞干布将国书交予入唐使节之后,身患瘟疫身亡。[注]蒲文成《松赞干布生卒年考》,第51页。除此之外,也可以认为松赞干布弥留之际为防止外患,致书唐朝;又或者“赞普致书于长孙无忌”是大论噶尔·禄东赞假托赞普名义致信唐朝。唐朝新皇帝即位,吐蕃向唐朝致书态度傲慢,言语挑衅。原因只有一个,吐蕃派使节递交国书的贞观二十三年十月份,松赞干布已然薨逝。其孙幼弱,吐蕃为稳定政局、防止唐朝偷袭,外示强硬以达到防止外患的目的。

《吐蕃大事纪年》记载,永徽元年,松赞干布遗骸停厝于琼瓦之灵宫,并进行了长期匿存。对照《吐蕃大事纪年》有关赞普逝世与停厝遗骸的用词。显然,永徽元年是停厝松赞干布遗骸,进行剖敛仪轨的时间,而不是松赞干布的死亡时间。松赞干布的薨逝时间,应在正史记载的前一年,即贞观二十三年(649)。

结论

在少数民族政权中,长时间停厝遗体的事例并不少见。《通典》卷197《边防典十三》突厥条记载:

有死者,停尸于帐……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春夏死者候草木落,秋冬死者候花叶茂,然后始坎而瘗之。……是日,男女咸盛服饰,会于葬所。[注][唐]杜佑《通典》,第5044页。有关少数民族葬礼仪轨的记载同见《隋书》卷83女国条:“贵人死,剥其皮,以金屑和骨肉置于瓶内而埋之,经一年,又以其皮内于铁器埋之。”这里提及的“剥其皮”,及长期停厝遗骸进行葬礼仪轨,类似于羊同国“剖其五脏”及吐蕃的剖敛仪轨。

文中明确记载丧葬中停厝遗体的记载,最后是亲属到达埋葬地点举行葬礼。

与其他民族相比,吐蕃王室的丧葬习俗有自己的特点。依据古藏文写卷的记载,本文简要勾勒出吐蕃王室成员的完整葬礼:逝世后第一年,秘不发丧;第二年,在停厝期间进行剖殓仪轨并向外发布讣告,遗体迁往葬礼举行地;第三年,举行葬礼。相似记载出现在PT 1042第81-82行记事:

大葬要在死后三年的时候举行,举行的日期要根据月亮和星星相结合的天象而定。[注]褚俊杰《吐蕃苯教丧葬仪轨研究》,第760页。

此处记载与《吐蕃大事纪年》的记载相互印证,而《吐蕃大事纪年》实例证实“死后三年举行大葬”的描述。

综合王室成员葬礼的记载,吐蕃王室成员逝世后要隐匿消息。第二年或者举行葬礼的前一年才发布讣告。[注]墀芒论逝世后停厝时间较长,直到逝世的第四年才举行葬礼。举行葬礼的前一年(仪凤三年)发布讣告,唐朝于次年(仪凤四年)二月收到赞普逝世的消息。其实,汉文史料记载的赞普逝世时间,正是唐廷收到吐蕃讣告的时间。然而,汉文史料记载松赞干布于永徽元年逝世。依据吐蕃丧葬仪轨,永徽元年是唐廷收到吐蕃讣告的时间,松赞干布的逝世时间,是唐廷收到讣告的前一年,即贞观二十三年(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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