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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收入视阈下的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
——基于西安的数据

2016-12-05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转移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

刘 玮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



社会保障收入视阈下的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
——基于西安的数据

刘 玮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衡量城乡一体化水平的关键指标。在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中,转移性收入对城乡一体化水平具有重要影响,从而以统筹转移性收入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一体化对城乡一体化具有特殊的推动效应。2001-2012年西安相关时间序列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对城乡一体化水平具有显著的贡献效应。因此,加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均衡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结构是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发力点和可行路径。

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收入;转移性收入;社会保障统筹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城乡关系是人们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重要体现,也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视角。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城乡关系一般要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城乡共生、城乡分离与对立以及城乡平等与融合。一般的理论认为,城乡共生阶段的特征表现为乡村对城市成长与发展的支持,即乡村以其创造的剩余财富与产品孕育并扶持城市的发展。在城乡分离与对立阶段,城市与乡村各自发展,表现出城乡之间对各种资源的争夺,这种特征可以用“零和”来描述。城乡平等与整合是城乡关系的高级阶段,“一体化”是其特征。作为城乡关系演化的现实结果,城乡一体化更符合人们的集体偏好与需求,具有更优的个体与社会合意性。

国外对城乡一体化的相关研究成果,可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以马列主义者对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构想;第二类是其他西方学者对城乡一体化操作层面的探讨。恩格斯最早提出“城乡融合”的概念。他在1847 年的《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消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显然,在理论和政策实践上,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是现代社会实现“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的主要途径和政策。。国外其他学者对城乡一体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操作层面。包括麦基的Desakota模型代表的“城乡融合”一体化、芒福德和刘易斯代表的“以城带乡”一体化、霍华德和利普顿代表的“以乡促城”一体化等。其中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是研究城乡关系的经典理论。刘易斯在1954年出版的《劳动力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书中指出,二元经济下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关键在于城乡之间工资水平的差异,这种城乡收入差距会导致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直至城乡居民收入相等,此时城乡二元结构为一元结构替代。不难看出,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所展示的“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中,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主要指工资收入)*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居民收入与工资收入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而言,居民个体收入的主要来源有三种:劳动性收入(工资、薪金等)、资产性收入(租金、利息、股息红利及利润等)及转移性收入(主要指社会保障性收入)。其中劳动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来自于初次分配,转移性收入来自于二次分配。但在目前我国的分配格局中,绝大部分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仍是劳动性收入即工资收入。是推动二元结构转换的关键因素,也是衡量城乡一元化实现的主要指标。

国内对城乡一体化的研究可大致归为三类。第一类研究成果将城乡一体化作为整体对象进行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理论界开始讨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内容、目标、特征、发展方向、动力机制与实现条件、阻碍因素与具体措施等(邹军等,1997;洪银兴等, 2003;张果等,2006;黄阳平,2008;吴晓林,2009;方辉振,2010)。近年来重视城乡一体化与城乡统筹关系的研究(张瑞怀等,2011)。尽管不同研究者对城乡一体化的观点各有差异,但基本上在上述方面已经达成共识。第二类研究针对城乡一体化的具体领域。此类研究在近几年成果丰硕,主要体现在经济、人口、生态、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第三类是关于城乡一体化的定量研究。杨荣南(1997)、顾益康(2004)等提出了城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思路及框架;李同升等(2000) 、白永秀等(2005)、王力等(2006)、刘新峰等(2007)等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罗雅丽等(2007)以大西安为例,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目标评价指标体系;李兴科(2012)基于多目标最优化视角,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梳理已有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大多研究将城乡一体化作为一个整体事物进行研究,或者定量地构建一体化的评价体系;具体领域的研究则专志于研究本领域一体化问题,而未重视一体化各组成部分对城乡一体化的作用机理与推动效应的研究。事实上,城乡一体化的实质在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发展机会趋于一致,因此业已存在的城乡收入与社会保障差异必然是城乡统筹和一体化的巨大障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社会保障统筹水平深刻影响并制约着整个城乡一体化的水平。

二、理论分析:居民转移性收入、社会保障统筹与城乡一体化

如上文的理论回顾,我国对城乡一体化的研究注重其整体性特征。这种研究具有系统化优点,但却容易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重概念描述而轻机理探讨。事实上,当把城乡一体化视为应用性问题或一项社会经济政策时,如何推动与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合意地调整城乡关系更具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城乡一体化进程,宏观实质是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而在微观意义上,特别是在个体层面,城乡一体化意味着城市(镇)与乡村居民生活质量趋于一致,重点是城乡居民具有同等的生活待遇和发展机会,因此均衡地统筹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质意义和现实所指,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的基本途径。显然,通过城乡一体化改革我国二元结构,“主要是使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大大缩小,使农民充分享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在社会方面享受同样的待遇”[1]。因此,衡量城乡一体化程度的根本标准最主要来自于城乡居民之间的经济发展机会差异和社会生活水平差异。如果将这一根本标准微观化,则可以说,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是决定城乡一体化水平与进程的关键因素。

在经济学理论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不同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差异程度通常通过两个变量来表达和描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指出:“宏观经济学所有概念中,最重要的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GDP)”[2]314,而人均GDP是测度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与收入水平的主要指标。具体来讲,城乡居民人均GDP比能够反映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的差异或融合程度;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则刻画的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的差异或协调程度。城乡居民人均GDP比是一个宏观变量,是从产出角度在整体上描述城市与农村之间创造的社会财富与价值的差异程度。鉴于政府的再分配功能,城乡人均GDP比蕴含着该地区城乡一体化水平提升的边界和潜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则从收入角度体现城乡居民占有社会资源的差异,这种社会成员个体对资源占有的差异可通过消费与投资决定个体的生活福利,进而影响城乡之间居民生活质量的差异。相对而言,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更能体现微观主体的效用、福利以及生活质量。因此在研究与描述城乡一体化差异程度和融合程度时,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更合理更有效的观察变量;但同时城乡人均GDP比对城乡一体化水平发展亦不容忽视。

公平与公正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目标,也是影响社会福利总量与个体社会福利函数(SWF)的最重要变量。社会公平是城乡统筹发展、融合进步的应有之义,城乡一体化本身就蕴含着城乡区域、城乡居民之间在生活质量、发展机会等方方面面公平、公正等诉求。在理论上,社会公平可分为五个层次:人格公平、机会公平、交易公平、分配公平、心理感受公平,这五个层次构成了完整的社会公平体系[3]。分析这一社会公平体系,显然大部分指标不易观测特别是不易进行人际间比较,综合性衡量社会公平较为困难,只有收入分配层次的指标相对容易实现定量分析,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公平程度通常用收入分配的相关指标进行衡量。对城乡一体化内涵的公平诉求而言,通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这一指标衡量城乡一体化水平与进程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

评价城乡一体化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工作,而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比较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核心指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造成城乡居民个体生活质量以至发展机会差别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通过投资消费等环节反馈在城乡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整个经济链条中,直接影响城乡整体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水平。无论在经济学意义还是社会学意义上,居民收入水平对于人口素质、城乡公共福利以至空间生态环境等方面都会带来直接的影响。因此,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对于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关键性的决定意义。如果联系“城乡一体化”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实质上也是在解释、论证这一观点[4]。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有失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同时也不符合全面小康社会的特征。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环节与现实基础。

居民的收入是研究微观主体生活水平与经济行为的核心因素,它决定了社会居民个体的消费行为、投资行为以至劳动力供给、教育、生育、家庭等决策,影响着个体的生产再生产与生活再生产,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一般来说,“收入分配是指对一定时期形成的社会总收入,各要素所有者按照其要素贡献率进行分享,而对无法提供要素的社会成员,则由政府的转移支付加以救济”[5]11。因此,居民个体的收入可来自于市场领域的要素分配和非市场领域的转移支付,其收入一般可由劳动性收入、资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即个体从事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也称为利润收入,以区别于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等。在规范的理论分类中,上述三种收入与利润收入同属于资产性收入。在我国的统计年鉴中,一般将经营性收入单列出来。为方便处理数据,本文也采取与统计年鉴相同的分类。与转移支付收入构成。前三者均属于初次分配领域,转移支付性收入则属于再分配过程,通常来自于政府主导的财政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作为公共支出的一部分,主要由社会保障支出与财政补贴构成。在市场经济下,财政补贴特别是价格补贴容易扭曲市场价格,因此在财政政策实践中,转移性支出中的财政补贴比例不高且常常被限定在特定范围内,因此,“在转移性支出中,占比重最大的种类是社会保障支出”[6]129。这意味着,将社会保障性收入作为城乡居民个体收入中转移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可行的和合理的。

如上所述,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是决定城乡经济一体化与社会一体化水平的关键因素,因此城乡居民之间在劳动性收入、资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之间的差异必然会对城乡一体化水平产生决定性影响。由于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上的客观差异,城乡居民之间通过市场要素贡献率获得的收入(主要是劳动性收入、资产性收入与经营性收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一般情况下,无论在城市或农村内部,还是在城乡之间,要素收入中劳动收入具有较高的公平度,而财产性收入的公平度要低得多。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要素收入中的劳动收入占有较高份额,因此收入差距较小,此时城乡之间的差异也会较小;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增大,收入差距逐步拉大,此时城乡对立与“零和”特征显著,城乡差异扩大;当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时,劳动收入水平会有较大提高,从而导致收入差距开始缩小,此时城乡之间的差异依然存在但已经表现出一体化的趋势。这也说明经济增长与城乡一体化之间具有非线性特征。居民收入中的转移性收入则不同,因为其来自于政府公共支出中的转移性支出,其目标一般是保证民生,以平抑包括城乡在内的居民个体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所以在理论上,转移性收入理应发挥缓和城乡对立,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均等的功能。也就是说转移性收入对于城乡一体化进程应该具有线性的正效应,这也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在城乡一体化指标构建的学术研究中,面向城乡居民的转移支付性差异常常是权重最大的指标之一[7]。

在转移性收入中,社会保障转移性收入具有主体地位。社会保障性收入构成了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在以下方面具有显著效应: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拉动国内需求水平、均衡配置公共资源、缓和城乡收入差距,等等。要实现社会保障设计目标与上述效应,特别是试图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性收入缓和城乡对立,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与统筹就显得尤为重要[8]。在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方式、资本使用效率、人力资本投入、基础设施以及工农产品定价机制等许多方面存在着巨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在短期内难以缩小。在这一背景下,要通过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转移支付性收入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

城乡社会保障统筹不仅仅意味着对城乡居民实施统一的国民保障政策或相对公平且可流动*可流动性是指城乡居民在其身份或工作性质、工作地域等改变时可在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进行自由、低成本地流动并接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要求统一或统筹的社会保障政策能够给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或者公平的转移性收入。城乡社会保障统筹通过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或公平的转移性收入,能够逐步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9],进而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基于上述分析,可假设如下命题:

命题1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与城乡一体化水平成正比,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越小则城乡一体化水平越低;反之则反;当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时,城乡之间实现完全的一体化。

命题2 鉴于我国城乡之间目前存在的诸多差异,城乡居民收入中的劳动性收入、资本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不利于缩小城乡居民间的收入差距,而转移性收入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一体化进程具有特殊意义。

命题3 城乡社会保障统筹核心在于通过社会保障支出统筹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从而社会保障统筹对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推动效应。

在上述命题假设中,命题2与命题3描述的正是社会保障一体化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内在机理。

三、实证研究:社会保障与城乡一体化

(一)相关统计变量描述

1.城乡一体化水平

城乡一体化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多个方面,其指标的选取、权重的设置等相对复杂,进而导致了学界对于城乡一体化水平测度值存在较多的争议。本文研究重点在于社会保障统筹对城乡一体化的作用机理与贡献效应,因此关于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测度借用顾益康(2004)、修春亮(2004)、罗雅丽(2007)等学者的研究思路,通过城乡人均GDP比、城市化率与城乡人均收入比三个核心指标考察城乡一体化水平(见表1)。

表1 2001-2012年西安城乡一体化框算值

2.城乡居民劳动性收入、资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占人均收入的比例

依据上文分析,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均衡增长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基本途径,进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是影响城乡一体化水平的关键因素。理论上,在城乡居民收入中,相对于劳动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转移支付性收入对于实现城乡收入均衡增长具有特殊的意义。西安2001-2012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中各部分比重的比例序列见表2。

表2 2001-2012年西安城乡居民收入各部分比例

3.城乡人均GDP增长率

在理论上,城乡经济的增长与发展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基本动力。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刘易斯等西方学者都将经济发展作为城乡一体化的物质基础。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提高主要是由经济的增长与发展推动所致[10-11]。西安2001-2012年度人均GDP增长率的时间序列见表3。

(二)模型与实证研究

根据城乡一体化研究成果与本文的理论分析,城乡人均GDP、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是影响城乡一体化水平的关键要素。要评估这五种要素对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贡献效应,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水平与这五种要素之间的计量模型,从而获得各要素的边际贡献。本文通过总量回归和分项回归建立了一个分析框架对影响城乡一体化水平的各要素进行回归分析。

表3 2001-2012年西安城乡人均GDP增长率

1.总量回归

依据前文分析,经济增长与城乡一体化进程之间呈现出非线性关系;而在理论上,经济增长与人均收入之间存着交互作用。因此建立城乡一体化水平与城乡人均GDP、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两项总量的回归模型,假设回归方程如下:

(1)

其中,It表示第t期的城乡一体化水平,Gt、Rt分别表示第t期的城乡人均GDP增长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μt为随机误差项,Ct为第t期常数项,Ct、α、β为待估参数,可以通过参数的估计,考察城乡GDP增长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边际贡献率。

利用计量软件Eviews3.1,对计量模型(1)式进行回归估计,结果如下:

It=13.90068Gt2+0.712533Rt-

t:(2.845819) (16.75488) (-2.363758)

这表明在5%置信度下,模型中每个解释变量对城乡一体化的影响都是显著的。

2.分项回归

在理论上,城乡一体化水平与人均收入水平呈线性关系,而与城乡一体化水平相关的城乡居民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因此建立城乡一体化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的回归模型。假设回归方程如下:

(2)

其中,It表示第t期的城乡一体化水平,Wt、Mt、Pt、Nt分别表示第t期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百分比的比重、经营性收入百分比的比重、财产性收入百分比的比重、转移性收入百分比的比重,εt为随机误差项,At为第t期常数项,At、β1、β2、β3、β4、α、β为待估参数,可以通过参数的估计,考察城乡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边际贡献率。

利用计量软件Eviews3.1,对计量模型(2)式进行回归估计,结果显示Wt、Mt、Pt三个变量对城乡一体化水平的解释10%的置信度下不具显著性,因此剔除上述三个变量后重新建立回归方程如下:

(3)

利用计量软件Eviews3.1,对计量模型(3)式进行回归估计,结果如下:

t=(9.004840) (2.774587) (49.76950)

R2=0.859607,表明在置信度5%下,Nt、Gt、Rt三个解释变量对城乡一体化水平的影响是显著的。

四、对计量回归的分析

根据计量软件Eviews3.1,对计量模型(1)(2)(3)式的回归结果分析如下。

第一,城乡人均收入水平与差异会显著地影响城乡一体化水平,但在城乡居民收入构成结构中,各组成部分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显著程度与贡献效应是不同的。回归结果说明,在城乡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资产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三个部分并不能显著地解释城乡一体化这一变量。这意味着,城乡居民收入中非转移性收入对于城乡一体化的推动效应基本是无效的。而其中的转移性收入则与城乡一体化水平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即城乡居民收入中的转移性收入的比重越接近,城乡一体化水平越高。分项回归显示,转移性收入比重的比例对城乡一体化的贡献系数为0.236528,即城乡居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比重的比例每提高1%,城乡一体化水平将提高0.2365%,这与本文前面的命题2相符合。鉴于城乡社会保障统筹核心在于通过社会保障支出统筹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差异即主要体现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水平,因此这一实证结果与本文前面的命题3相符合。本文对统筹社会保障推动城乡一体化机理的理论分析也因此得到证实。

第二,城乡人均收入水平与城乡一体化水平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性,即城乡人均收入比例越大,城乡一体化水平越高。总量回归显示,城乡人均收入比对城乡一体化的贡献系数为0.7125,说明城乡人均收入比每增长1%,城乡一体化指数将提高0.7125%。这一回归结果与本文前面的命题1相符,也符合学界的主流认识,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会显著地影响城乡一体化水平。究其原因,正如前文分析,城乡一体化的最终实质意义在于城乡微观个体之间生活质量趋于一致,即城乡居民享有大致同等的生活待遇与发展机会,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取决于城乡居民所拥有的可用资源。收入水平及其差异则是其最可行最关键的测量指标。可以说,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是决定城乡一体化水平与进程的关键因素。因此,促进城乡一体化必须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这一关键指标。

第三,在整体上经济增长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但由于经济增长与城乡人均收入之间存在着交互关系,经济增长也可能会由于其后的分配因素而抑制城乡一体化。在如上实证研究中,总量回归显示出城乡GDP增长率对城乡一体化水平具有较为显著的正相关性,而分项回归却显示出二者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这种看似矛盾的结论恰恰凸显出城乡间收入分配因素对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调节性影响。正如发展经济学所揭示的,经济增长成果并不会自动地产生预期的分配公平(包括城乡之间的分配公平),增长过程中的“涓滴效应”与“外溢效应”由于不同收入分配机制的影响,其形成的分配公平性是有差异的甚至可能相反。也正因为如此,城乡一体化建设必须注重经济增长成果的城乡间分配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五、问题解决与对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过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与生态等许多领域,推动一体化的过程和发展机制必然是复杂和庞大的。其中,城乡收入分配机制与社会保障一体化是值得关注与研究的关键变量和环节。本文理论分析认为,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是决定城乡经济一体化与社会一体化水平的关键性因素;而城乡社会保障统筹通过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或公平的转移性收入,能够逐步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进而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正是社会保障一体化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内在机理。

对西安的实证研究表明,2001-2012年西安城乡人均收入水平差异,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水平对于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而其他非转移性收入对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影响效应不具备显著特征,这表明西安实施的以统筹转移性收入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一体化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产生了显著的贡献效应;同时,城乡经济增长对于推动西安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基础性影响,但这一影响受制于相应的城乡间收入分配机制。

结合本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对我国城乡一体化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均衡城乡居民收入中转移支付性收入结构,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发力点。本文研究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对于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关键性贡献,居民收入中的转移支付收入是影响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因素,而非转移性收入的影响则并不显著;社会保障作为分配转移性收入的主要机制,对于“均衡”城乡居民间转移支付收入,能够产生实质性影响。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现状来看,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并不完善,同时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程度尚待加强,因此提高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水平与层次具有较为充分的空间。具体来讲,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合理提高转移性收入在我国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或“补偿性”的转移性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异,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在此基础上,确保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决策落实、制度实施并取得实效,以保障此措施对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是可行的和有效的。

2.逐步调整城乡间的分配格局,形成共享的、可持续的城乡收入分配结构。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形成,有历史遗留下来的制度性原因,也有城乡生产力水平的客观制约,但面对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些均不能成为可以容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理由。正如本文分析,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是影响城乡一体化水平的关键因素;同时,经济增长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性动力,能否产生正向推动效应,收入分配恰恰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调节因子。只有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才能最大化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因此,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同时,还必须合理调整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通过财政扶持、惠农政策、工农产品价格调整、农业补贴、技术推广、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和途径,逐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从而推动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

3.鉴于城乡经济增长是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性因素,因此维持适度的城乡GDP增长速度将为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基础动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产业统筹、地区统筹、工农统筹、基础设施统筹、城乡经济布局统筹等多方面的一体化建设,以保证持续的经济增长不断转换为城乡之间持续且协调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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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红鸽)

Social Security, Resident Income and Urban-Rural Integration: Based on the Data of Xi’an

LIUWei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710062,China)

The difference of the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come is a key indicator to measure the level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 As a kind of income, the transfer income has an important contribution to the level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 hence, the social security integration has special effects on th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because its code is to coordinate the transfer income between the urban and the rural. The econometric analysis based on the data of Xi’an shows that the above hypotheses are true. Therefore, to balance the structure of residents’ income by strengthening the social security integration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is a feasible path to prompt th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th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the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come; transfer income; the social security integration

2015-06-28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基于合作框架中个体偏好的公共支出均衡研究”(15FJL006) ;西安市2013年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西安市城乡一体化研究”(13J107)

刘玮(1972- ),男,陕西宝鸡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收入保障。

F812.44:C913.7

A

1672-2817(2016)05-00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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