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六中全会对这些坚决说不
2016-11-28
谨记!六中全会对这些坚决说不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10月27日闭幕,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主题,表明了中共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开创了党的建设新格局和新境界。会议公报中,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明确了多条“红线”和“禁令”,对这些现象三令五申,坚决说不!
两个“不得”
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五个“反对”
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
六个“不准”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做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
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七个“禁止”
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八个“不允许”
党内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