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企业年金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2016-11-27邵亚萍
◎邵亚萍
发展企业年金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邵亚萍
摘要: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目前仍处于逐渐推广、逐步发展的阶段,存在覆盖率低、市场发育不完善、保值增值压力大以及与职业年金衔接困难等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企业年金制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指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而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退休收入补贴的企业福利制度,是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1]。所谓职业年金,是指在国家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2]。
2015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并轨,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为显著的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出台,为企业年金的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意义。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为2316.22万人,全国已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7.55万家,企业年金积累基金9525.51亿元。企业年金在我国的发展空间很大,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成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议题。
主要问题
1.起步晚,覆盖面小,发展极不均衡
从发展历史来看,年金制度在欧美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在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直至2004年才正式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规及基金运行条例。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仍处在初步发展阶段,体系尚不完善,企业参保面较窄。尽管近年来增长势头迅猛,但是企业年金在我国多层次保险制度中所占比例仍然较小,其补充保险的能量远远没有释放。从地区来看,企业年金发展速度较快、体系较为成熟的企业多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如广东、上海等,西北地区发展较为缓慢,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空缺严重。我国已建立企业年金的大多是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交通、电信等行业。
2.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
在现行的企业年金体系下,一方面,企业年金基金运作模式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民众对于企业年金缺乏充分的认知和有效的监督,降低了企业年金的市场透明度;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年金市场不完善,对于投资人资格准入机制缺乏科学的评估和认定,提高了企业年金建立的准入门槛,抑制了中小企业发展年金制度的动力,并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寻租创造了条件,不利于年金市场发展。
3.基金收益率低,保值增值压力大
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低已成为制约年金制度进一步发展的障碍。2014年我国企业年金收益率为9.3%,远未达到企业年金年收益20%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2015年,约有70.49%的企业年金投资组合收益率集中在4%-12%,大于16%的组合收益率为3.77%,0.38%的投资组合收益为负。整体来看,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组合收益率偏低。从投资产品和行业来看,收益大多集中在投资较为稳健的银行、国债等领域,基金投资渠道迫切需要拓宽。
4.税收机制不成熟,法律监管不健全
尽管2014年1月,我国已经开始实施“EET”(个税递延)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项新政策在各个地区实行差异大,标准不统一。对于目前社保缴费率较高的中小企业来说,缺乏有效激励。相比欧美成熟的税收优惠体系,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标准是低水平的,需要逐步提高。
在法律监管方面,我国企业年金施行信托管理,这种设计原则能够与国际接轨并使企业年金有效运作,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责任界定不清,受托人的主体责任“空壳化”,权利受到严重侵蚀。
5.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不统一,养老作用难发挥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的发展有利于全国养老保险体系一体化尽早实现,并能有效促进企业年金市场整合完善。但是,两者存在明显差异,如在缴费、资金的运作上。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时期的配套措施,本质上是职业福利,相比于一般灵活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职业年金由国家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强制执行,收益稳定,短期内比企业年金收益可靠。加之职业年金制度2015年才开始施行,两者的整合与借鉴仍待时间检验。
对策
1.重点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发展,扩大覆盖面
目前,我国大型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已建立起企业年金制度,下一步的重要行动是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中西部地区、民营私营小企业尽快实行企业年金计划。政府可提供相应优惠政策,逐步缩小地区间、行业间的差距,并适当提高企业年金的替代率。
2.加快基金市场的建设,促进企业年金保值增值
我们应当借鉴美国的基金管理经验,多运用市场的手段搞活企业年金投资市场。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进一步放开企业年金的投资限制,逐步扩大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面;鼓励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提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水平,改善企业年金的投资环境,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优化企业年金产品投资组合。此外,政府应该严格企业年金市场监管,用有效的监管合理规避市场风险,创造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企业年金保值增值。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建议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立法层次,实现专门管理与规范,并对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监管等作出统一规定,共同促进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大力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动企业年金统筹层次走向全国统一,改变企业年金“碎片化”现状。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合理分配第一、第二支柱资金
一是完善普惠型养老保障体系,为拓宽企业年金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逐步放宽企业年金进入限制,鼓励中小民营企业缴纳企业年金。三是合理分配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资金,使其相互配合,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风险。
5.整合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探索两者有效衔接办法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发展趋势是整合为一种完善的“职业年金”。我们应当整合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投资、运营、税收和监管等环节的管理手段,探索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有序衔接办法,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年金的灵活性优势和职业年金规范运作的优势。
参考文献■
[1]邓大松,刘昌平.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
[2]彭艳.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现实困境与运行策略. 劳动保障世界,2011(8):26-28.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DOI:10.13561/j.cnki.zggqgl.2016.07.018 ■ 编辑:田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