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现状及监管研究
2016-11-30韩鸿蕊
摘 要: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是在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目的下建立,实施运营十多年来,收到成效。在保障企业职工养老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企业年金存在覆盖范围有限,保障力度不够等缺点,保障效果有限,发展迟滞。本文以分析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现状作为切入点,总结企业年金发展成果,分析企业年金运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对年金投资运营提出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企业年金;运营监管;法律规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化趋势将会逐渐加剧,养老保障问题成为稳定社会、推动经济、促进和谐的重要基础。企业年金运营多年,但是对于提高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的作用较小。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6月公布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之后,企业具有更大的职工养老保障自主权利,有关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工作成为落实保障水平提高目标的重要保障。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价值
企业年金,是弥补基础养老保障不足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福利支出。企业年金既非社会保险,亦非商业保险,它是单位养老保障福利制度。企业年金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下日益严重的养老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法。
我国的企业年金开始于1994年,国务院决定建立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年金的缴费条件、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国家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企业职工养老的补充保障制度,以此平衡养老支出减轻财政压力。同时,国家明确规定了企业年金采取信托制度,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方式,将企业年金基金交给信誉良好运营规范的年金管理人运营管理,保证年金的保值增值,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但是,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也面临了一些制约因素,阻碍着企业年金的未来发展。目前,我国企业年金覆盖率较低,大部分的企业职工没有享受到年金保障待遇,并且年金保障增速放缓,发展面临阻碍。
企业年金制度旨在提高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保障水平,缓解国家养老压力,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为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推广覆盖,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企业年金规定》,对企业的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目的在于与职业年金制度有效衔接,统一了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年金缴费比例等,对企业赋予了更大的自主权。
二、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管理现状
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开始在我国企业间建立。在十多年的施行推广过程中,企业年金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创新,各企业自愿建立职工补充养老保障福利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企业年金的运营管理工作日趋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养老保障制度,给予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提供支持力量。
最近几年企业年金基金业务量和投资收益率增长迅速,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障提供的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为养老保险体系改革提供了前期动力。2015年我国企业年金的参保企业增长到七万多个,年金覆盖企业职工人数为2316万,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2015年国家连续第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10%,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制度已经渐渐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②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的样本为投资运作满当年的投资组合,计算方法为样本组合收益率的规模加权,以上年末和当年4个季度末平均资产规模为权重;组合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
资料来源:根据《2010—2015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得出
由以上数据可得,企业年金在持续十多年的运营发展过程中,自身优点得以发挥,实现了企业年金资金平稳增长,企业职工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总结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管理现状,吸取企业年金运营实践中的经验,有利于落实我国职业年金制度完善企业年金发展,并且推进健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体系,提高我国养老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障效果。
三、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经验及不足
总结企业年金在运营与监管方面的经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①企业年金多样化投资渠道,年金市场活力得到释放。②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主体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合理分配资金投入比例,谨慎投资规避风险。③企业年金为管理人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监管机制。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应对经济风险。对经济风险有理性的分析和应对措施,吸收各专业领域人才,在能够承担的风险范围内,制定符合职业年金投资的方案。④明确管理人、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各方的主体责任,从法律法规方面对其法律责任进行规定,有利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从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出台,以及之后的年金管理的一系列办法规定,到2016年6月公布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企业年金规定》,有关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立法完善,使得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管理计划在我国的养老保障基金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企业年金的发展情况并不及预想。其中原因众多,但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建立企业年金条件过高。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标准过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导致覆盖面有限。第二,年金缴费成本负担过重,企业加入年金计划的热情不高。我国国情是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数量众多,而中小企业尚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就将这类企业职工排除在了享受企业年金保障服务的门外,限制了企业年金的推行发展。第三,政府支持措施不足,缺少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会成为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动力之一,但是目前国家针对企业年金建立的鼓励措施不足,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缴费成本过高,削弱了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积极性。
企业年金运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职业年金运营提供了经验和教训,企业年金的运营模式和基础建设无法完全满足职业年金建立的实际需要。因此,我国应当结合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完善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方案和监管体制。
四、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法律规制建议
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障的补充制度,在养老压力增大的社会背景下,其作用将被进一步的放大,企业年金在经济新常态下,利用我国经济发展优势,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年金收益将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物质保障和收获公众支持。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要促进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弥补其不足,从法律规制角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应当制定完善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的法律规定,从《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可知,国家已经从细节入手抓紧企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同时,国家应当对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立法层级,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障法以及养老金运营管理规定。促进各个养老主管部门之间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统一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企业年金运营管理提供立法保障。
其次,制定针对建立了年金制度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优惠力度,调动企业在完善职工养老保障方面的积极性。尤其应当注重推动对非国有企业制定企业年金计划,实账累计年金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运营。同时,应当集合我国社会保障现状和发展预期,确定企业年金缴费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发展的巨大潜力,促进企业职工积极主动参加年金保障计划。
最后,宣传促进养老保险的信托文化。企业年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离不开信托制度的支持,信托起源于英国,养老金信托管理可以有效的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的资本运营,保证资金管理的独立性,投资运营的安全性以及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性。因此,宣传推动信托制度在我国养老保障事业中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完善企业年金运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地规范和监督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发展。
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是社会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年金投资应当抓住改革发展的红利,释放企业年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潜能,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监督规制为保障,规范我国养老基金市场秩序,从而扩大企业年金的资本规模,激活企业年金的资金活力,发挥养老保障的社会互济功能,实现城乡全覆盖、人人有保障,逐步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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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韩鸿蕊(1992~),女,汉族,辽宁丹东人,东北财经大学2015级经济法研究生,研究方向:劳动法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