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消费升级的路径选择
2016-11-27路红艳
◎路红艳
推进消费升级的路径选择
◎路红艳
摘要:“十二五”末期,我国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已迈向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居民消费结构呈现出从温饱向小康、从吃穿向住行、从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的规律。“十三五”时期, 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应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创新消费升级制度、政策体系,优化供给结构,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消费新动能,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关键词:消费升级;服务消费;消费需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应顺应消费升级的内在规律,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创新商品与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培育消费新动能,探索促进消费升级的新思路、新路径和新模式。
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创新消费升级制度体系
1.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升居民实际消费能力
(1)以提高人力资本质量为核心,推动居民劳动报酬增长。一是实施实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加强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综合性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的结构性对接,促进就业创业和劳动报酬同步增长。二是实施“低收入群体培训工程”。扩大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低收入人群的覆盖率,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三是加快推进“平台+”创业模式。支持发展面向企业和创业者的平台开发、网店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电商创客空间,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和创客项目,促进大众创业,提升居民劳动报酬和收入水平。
(2)以缩小收入差距为目标,推动居民收入均衡增长。一是加快推动石油、电信、金融和航空等垄断行业改革,促进行业间收入合理调整。同时,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企高管和普通人员的薪酬制度,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二是加快完善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等收入调节政策,建立社会保障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更加灵活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特别是对贫困人口,要建立动态精准扶贫机制,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和收入增长。
2.扩大服务业开放,激发消费供给主体发展活力
(1)对于文化、健康和养老等事业与产业并存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应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着力打破垄断,探索在行业不同环节、不同领域建立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健康、体育和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2)建议以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北京市服务业开放试点为重点,扩大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等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多层次探索服务业开放的路径,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和供给质量提高。
3.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挥流通促消费作用
(1)理顺内贸流通促消费管理体制。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解决流通领域政府“缺位”、“越位”问题,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涉及内贸流通的职责关系和履职界限。同时,理顺部门间职责分工,强化商务主管部门的综合统筹职责,推动部门间分工协作,探索建立大流通工作机制。
(2)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一是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发展自有品牌、直接采购、自营购销和定制化营销等经营方式,实现从“物业出租商”向自主经营的“品牌零售商”转变。二是适应社交和服务消费需求增长趋势,鼓励商业企业引进餐饮、教育、健身、休闲和娱乐等服务业态,增强服务体验功能,促进“商品+服务”组合消费。三是引导实体商业企业发展线上业务,通过自建平台、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以及利用微信、APP和微店等新技术工具与消费者建立良好互动等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全渠道消费模式。四是发展体验型智慧商业,支持城市商圈完善光纤宽带、无线网络接入,引入智能交通引导、移动支付体系、商圈APP、微信公众号和大数据分析等应用,加快培育“智慧商店”、“智慧商业街区”,打造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智慧商圈,促进体验消费。
(3)促进电子商务新消费方式发展。一是鼓励流通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动建设一批大宗商品、文化体育、旅游营销、医药配送和网上供销等全国性促消费电商平台,引导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线下体验店,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支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商业模式,拓展消费新渠道。特别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平台建设,扩大国外优质工业消费品进口,促进境外消费回流。
创新供给能力和结构,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1.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商品与服务供给结构
(1)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减少生产数量过多但质量不高、安全保障性不好的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和品牌农业。二是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三是完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2)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商品品质消费。一是以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为抓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纺织服装、家具、玩具和食品加工等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档次,提升工业消费品产品质量与附加值。二是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加快推动新兴消费品和高端消费品制造,如加快培育家庭服务机器人、养老护理机器人和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消费品工业,大力发展个性化医疗健康服务、汽车物联网和智能家居等新兴高端消费品,增加优质产品的有效供给,建立多元化供给体系。
(3)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消费。一是以商旅文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加大对文化休闲娱乐、旅游设施和电影电视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完善文化、旅游配套服务。同时,针对养老、文化、健康和体育等新兴消费领域,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城市进行试点,探索新的模式并挖掘消费潜力。二是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城乡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创新“互联网+养老”方式,满足健康养老服务消费需求。三是以大众化服务为方向,推动住宿、餐饮业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家政服务企业品牌,规范发展美容美发、洗染、家电维修和人像摄影等其他居民生活服务业,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和品质,促进居民生活服务消费。
2.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商品与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加大产业研发投入,对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一视同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一视同仁,全面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鼓励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增强品牌创建能力。三是根据各行业特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伪劣、盗版仿制行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3.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满足国内市场消费需求
一是以推动外贸产品转内销为抓手,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利用电商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促进产品内销。二是利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发展进口商品分销中心、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在旅游城市和国际消费城市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促进境外消费回流。三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通关、仓储和融资等各项服务,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多渠道增加消费品进口。四是开拓内外贸一体化市场进口渠道。加快推进义乌国际小商品市场等内外贸结合的商品市场发展,鼓励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城市合作,建立专门的进口商品展贸中心,促进进口出口同步发展。
构建多层次消费体系,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需求
1.开发中高端消费市场,促进中高收入群体消费
一是针对中高端消费群体注重健康、环保、品牌和质量等特点,加快国内消费品行业创新发展和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端消费品品牌。二是加快培育中高端服务消费,如高端养老服务、高端健康服务、高端家政服务以及私人厨房等定制化和特色化服务,着力满足中高端收入群体消费需求。
2.关注农业转移人口,促进“新城市人”消费
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将成为城镇消费的重要主体。这部分消费群体的消费主要以住房装修及家电产品为代表的耐用品消费和大众化服务消费为主。因此,一要实施不同类型城市落户差异化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二要鼓励中小城市采取措施,优化房地产业结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消除房地产库存。三要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电影和休闲等城市休闲服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服务消费。
3.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居民消费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等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商业设施布局,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和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提高农村流通业发展水平。二是支持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支撑体系,构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完善消费升级促进政策,激发消费发展潜力
1.调整优化财税政策,引导居民合理消费
(1)调整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应加快调整支持方式和支持重点,从直接支持向间接引导转变。一是在支持方式方面,加快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如在养老服务业,可借鉴日本的经验做法,针对每个老人过去缴纳的养老护理保险费用水平、当前的健康状况等,给老人分级,并提供相应水平的基本保障,具体方式是政府向养老机构支付90%的资金(中央政府50%、地方政府40%),个人承担10%。超过相应基本保障水平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和承担。二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和偿还性资助等方式,支持消费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部分公益性、微利性的文化、体育和居民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2)完善消费税收政策。一是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鉴于部分生活性服务业轻资产、难以进行进项抵扣的特点,建议将养老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纳入简易征收范围,统一实行3%的低增值税税率。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推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个人个性化费用扣除,减少工薪阶层纳税比重,塑造有持久消费能力的中等收入阶层。三是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降低个人创业的成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四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加快现行消费税税目调整,逐步降低税率,减少征收范围,重点将一些已成为大众消费品的“奢侈品”逐步从消费税税目中剔除,将对环境危害大的消费品和私人飞机等高端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税目。五是应适时开征房地产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公平发展。
2.创新消费金融政策,促进居民消费升级
一是加快出台鼓励信用消费、规范消费信贷的指导性政策。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积极开展无抵押个人贷款、个人资金周转贷款、房屋整修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等,扩大消费信贷品种。三是完善信用消费担保制度,建立资质可靠、市场认同较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住房、汽车、养老、教育和旅游等消费提供新的信用消费模式。四是鼓励银行同零售企业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促进信用卡消费。
3.健全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居民敢于消费
一是全面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完善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险城乡衔接和跨地区转移接续机制,并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二是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同时,积极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形成对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
规范消费市场,优化改善消费环境
1.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一是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出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移动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基于网络零售开放平台的第三方服务标准》和《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规范》等标准,逐步健全流通标准体系。二是针对现有行业标准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在继续制定完善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的同时,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价,强化现有标准的贯彻执行,鼓励骨干企业率先应用标准,并将符合市场需要的企业标准上升转化为行业标准。三是加快产品标准和规则与国际对接。在一般消费品领域,推进消费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促进提高国内产品质量;在新兴消费品领域,加快研究制定可动态调整的行业标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推动企业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发挥好产品标准促进供需联动发展的作用。
2.创新市场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开展商务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建立健全重要产品可追溯制度。针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重点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扩大可追溯商品品种,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模式创新。三是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加大打击各类不规范服务的力度。
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环境
一是加快推进工商和税务等多部门统一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商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及时发布各类检测信息结果,推动信息透明化、实现信息共享,降低消费者的“搜寻”成本。二是指导流通领域各行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和使用制度,鼓励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特别要创新网络监管模式,开展电子商务信用培育与监管,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治理机制,推进网上商品交易信用保障体系建设。三是完善企业诚信黑名单制度,强化社会道德谴责,约束市场经营主体的失信行为。
4.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维权机制
一是推动各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快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化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二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完善落实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探索构建消费纠纷独立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三是针对境外消费纠纷问题,加快建立跨境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四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作者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DOI:10.13561/j.cnki.zggqgl.2016.07.007 ■ 编辑:马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