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之“场”论
2016-11-26王延松
王 东 王 岚 王延松
乐教之“场”论
王 东 王 岚 王延松
【摘 要】一个合格的音乐专业老师(以声乐、器乐老师为例)不能只让自己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课程永远停留在技能层面,我们应该更多的考虑到学生演唱(或演奏)出来的声音的文化内涵、情感密码等层面,是否能够使观众形成共鸣,具有感染力。该文章借助物理学中“场”概念,笔者大胆的提出“乐场”的概念,指出乐场是音乐在四维时空存在的形态,是对声音在时间中连续分布的描述,是融合了人类的精神、文化、情绪、情感等人文密码的声场,既然是一种“场”,对特定的目标就具有某种吸引力,音乐专业教师终身的工作目标,无非是帮助学生不断的建立能够吸引他人的“乐场”,从而使学生们实现从审美(感受音乐的美),到立美(创造音乐的美)的超越。
【关键词】音乐教育 音乐美学 临响 乐场
一、前言
作为钢琴专业教师,笔者常年来一直致力于教学。就在教学的过程中引发了我的思索,对于音乐专业来说,声乐教师教学生唱歌,器乐教师教学生演奏,我们不仅要问,我们究竟教给了学生什么?是以认识音符为代表的识谱?还是交给他们如何弹琴?这些都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但即使学生已经演奏的没有任何错误,但为什还是因“没有乐感”而不吸引人呢?我们还应该教给学生什么?或者说如何让学生的演奏(或演唱)能够吸引他人,有感染力?作为音乐教育者来说,可能这个问题太大了,因为演奏者“音乐感”的问题涉及了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音乐诠释学、音乐史学、律学、乐器学等诸多学科,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但这又是一个音乐老师所必须面对的问题。笔者从事钢琴教育多年,从学生学习弹奏当中,我发现了很大的不同。演奏家门演奏钢琴触键很讲究,使人听起来悦耳,即使弹错了,也不会使听众感到过分的听觉上的烦躁,但许多多学生弹奏时,虽然音准、节奏、指法、弹法都没有错,反而没有所谓的“乐感”,而令人难以忍受。冥冥中有个假象的概念一直在心中萦绕,久久挥之不去。是否存在一种隐形的“力量”,决定着音乐演奏(或演唱)者的声音效果呢?如果有,那又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呢?为了增加音乐家们的演出的吸引力,该如何获得这种“力量”呢?
每当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会不断地从自己的知识结构中探求答案。偶然的机会,我从物理学中得到启示。因为在物理研究领域当中,许多东西是看不见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其所发挥的作用感知它,从而形成理性认识。看不见的不一定是不存在的,比如声音,力,磁场,地球引力场等等。
二、正文
《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场”有这样的论述:场,物质存在的一种基本形态,如电磁场、引力场等。物理学中关于场的概念源于对物理量在空间上的连续分布的描述……物理场的概念是在电磁场理论和引力场理论中确立起来的,用以表示与分立的粒子对立的连续分布的物质。19世纪30年代,M·法拉第用电磁“力线”的术语模糊地表达了电磁场的概念。”[1]记得当初在初中的物理课堂上了解到,法拉第是在做电与磁的关系的实验时,无意中发现了是试验用的小磁针摆动的磁场,这种场,是人类看不到也摸不着的,只能通过小磁针显现出来。
其实“场”的概念在物理学中引用较广,无论在力学、电学、光学、能量学、声学中都可以见到。 在生活中“场”也是无处不在,比如冬天取暖用的电热器、暖气片等都是热辐射场的来源,人处于室内,就等于处于一个热辐射场中,就会感觉很暖和。有声音的地方可以称之为“声场”。 人处于不同的声场之中,因个人喜好不同便会被不同的声音吸引,或驻足倾听,或避之不及。物体振动是产生的声音是以声波的形式传播,既然是声波,肯定有其既定的范围,这就是说场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物质形态,只不过当声音碰到“阻拦”它的物体时,会视“阻拦物”的材质有不同的表现,或形成共鸣而扩大,或不断衰减,以致消失。“音乐是情感生活的音调摹写”[2],是人类创造的高级艺术形式,除了上述物理特性外,更融合了人类特有的精神、文化、情感内涵,当碰到沉浸其中的人的时候,便会产生心理上的相互作用(即韩锺恩博士所说的“临响”)。音乐又是时间艺术,那么这个“范围”也应该扩展至四维空间。笔者借助物理学概念,暂且将这个能够存在于四维空间的音乐的“范围”称为“乐场”。
从上述角度来说,所谓“乐场”, 就是音乐在四维时空存在的形态,是对声音在时间中连续分布的描述。我们可以通过不同大小的星系来认识引力场;通过指南针来认识地球磁场,通过电磁效应,认识电磁场;通过温度变化来认识热辐射场,也可以通过观众的反应来认识“乐场”。因为对于“乐场”来说,它是人(演奏或演唱者)制造出来的,所作用的(吸引或排斥)对象也是活生生的人。乐场的制造者处于乐场的中心位置,其他所有的人(包括台前幕后所有能听到音乐的人)都处于乐场之中。在一个乐场中,我们可以通过观察观众的表现,判断这个乐场的吸引力,从而了解乐场制造者演奏(或演唱)水平的高下。乐场的吸引力有强有弱,有的座无虚席,有的门可罗雀,观众还不断离席。作为音乐专业教师,终身的工作目标无非是帮助学生不断的建立能够吸引他人的“乐场”,从而使学生们实现从审美(感受音乐的美),到立美(创造音乐的美)的超越。
上海音乐学院的韩锺恩博士创造了“临响”一说,他的解释是这样的:“临响,是我自1996年提出并一直延续至今的叙辞……简述为:置身于音乐厅当中,把人通过音乐作品而获得的感性直接经验作为历史叙事与意义陈述的对象。”[3]“临响倾听(Listen in Living Sounds cope)是我的一个音乐美学姿态,意谓:处在现实发声的音响状态当中。”[4]很显然,笔者对“乐场”的论述是有别于韩先生的“临响”的。首先,临响是以审美者的姿态“处在现实发声的音响状态当中”, 强调了接受主体(观赏者)对艺术作品意义所具有的重要性。而乐场是以第三方的角度来形容音乐存在的范围;临响叙述感性直接经验,乐场则侧重于从物理学角度研究音乐形式美对人的“引力”作用。音乐教育就是帮助受教育者建立自己具有吸引力的“乐场”。同样,另一个与乐场意义相近的词为“视界”。 百度百科中定义为:一个事件刚好能被观察到的那个时空界面称为视界。但视界不具有“场”所具有的吸引力,所以也与笔者所提的“乐场”有所区别。
当然,作为人类独有的音乐艺术创造之所,乐场也自然有别于自然界的各种“声场”。那么乐场究竟是什么东西?简单地说,有音乐流动的地方就是乐场。它可以是音乐厅,可以是家里的客厅,也可以是教室、琴房、剧院、体育场,但又有别于这些看得见的东西。因为这些看得见的建筑是包不住声音的,所以乐场往往因声音的广延性而更大一些,可以说凡是能够听到音乐的地方就处于某个乐场。像磁场不可眼见一样,乐场也是看不见的,只能通过聆听感受自己是否处在其中。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讲,乐场就是声波波及的范围,所以应该是一个以“乐场源”(即表演者)为中心的球形的时空,同时乐场的规模也是不固定的,是随着音量大小而改变的。但因为乐场是人制造出来的,直接作用物也是人,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所以其对人的吸引力恰恰又不是音量所决定的。人对乐场也是又可接受范围的,比如天气太冷,人们会寻找热辐射场取暖,某地声音太强烈,人们也会趋于寻找安静的空间。同样乐场对某些观众没有吸引力,他们就会离席而去。
那么乐场是通过什么来对人们形成吸引力呢?其实影响乐场引力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客观方面,许多学者称之为“审美环境”,比如室内场地还是室外场地,室内装修材质,天气,观众素质,乐器质量等等。“在音乐中形是以音响符号表示出来的力的运动轨迹……对“形”的认识可以引发出情感世界力的共振”[5]从主观方面乐场的制造者——演奏(或演唱)的人来讲,笔者认为,可以归结为音乐的形式“美”引发的观众的情感共振。因为人的天性就是,求真、向善、趋美的。所以美的东西总是具有吸引力量能够吸引一些观众。另外,想让观众陶醉,就得想办法让观众与自己创造的音乐形成共鸣,与观众形成情感上的互通,相互联系。
上述要求是对演奏者,也就是乐场源提出的,对音乐教师来讲要求则更高。作为音乐教师,我们不能让自己学生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课程永远停留在技能层面,我们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学生演奏(或演唱)出来的声音具有情感意识层面的东西。也就是如何帮助学生让他们建立自己的具有强大吸引力的乐场。在此方面我认为,韩锺恩先生的临响恰恰是人们建立乐场的前提,就像没见过竹子的人是画不出竹子的情况一样,没有音乐审美经验的人是不会创造出音乐的美来的。想要创造出美的东西,就得有大量的审美经验,那就是多听、多看,多思考音乐相关的一切。其次,过硬的技术要求当然是很必要的,任何一门艺术要想精益求精,从技术层面得到达炉火纯青的地步才行。建立乐场当然也不例外。最后,我们得从音乐元素入手。音乐元素包括旋律、节奏、和声、速度、力度、织体、体裁、风格等等。每一种音乐元素往往都是某种情绪的概括,抽象的表达方式,或者是某一特定地域的特定文化特征。除却许多客观因素不说,想让自己的乐场引力强大,就要引导学生尽可能地不断拓展自己的文化修养,尤其是特定历史,特定地域、特定文化思潮方面的知识结构及源流,再进一步了解具体作品精神、文化内容的认识,引导他们把握作品需要表达的情绪、情感,提高他们对作品的理解能力,最后将这些内容通过相应的音乐元素准确表达,诠释出能具有很强感染力的感性因素。
有经验的老师让学生给自己的演奏或演唱录音,跳出自己聆听自己,看自己的表现能否打动自己本人,这样往往能发现不一样的自己,从而不断改进。也就是说,自己在演奏、演唱的过程中并不能真正的感受自己建立的乐场是否吸引人,得从客观的第三方来考虑。所以我们在训练学生演唱或演奏音乐作品时,首先得训练他们客观的聆听自己,带着建立吸引别人的“乐场”的意识去尽力表现自己的情感。
当然,就像磁铁不能吸引所有的金属一样,我们也不能指望一个乐场能够吸引所有处于与场中的人。乐场会因其表达的内容不同而吸引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不同文化背景的观众,同一个乐场的吸引力往往是不同的。比如民乐音乐会肯定对那些爱好民乐的观众新引力较强,对其他观众则较弱;而钢琴音乐会对那些学习钢琴的孩子们吸引力最大,不学习钢琴的孩子吸引力则小。
三、结论
在多年的学习与教学活动当中,确实感到,音乐艺术是一门很难于言表的艺术形态,它往往借用很多其他学科词汇来丰富自己。对“乐场”的论述,实为笔者将物理与音乐美学的一些知识的嫁接,一方面,音乐老师培养乐场的制造者,应该注重将文化修养密码融入音乐当中,通过培养学生们制造各种乐场,尽可能广泛的将不同音乐文化、自己的情感等人文信息传递给观众,以提升自己所造乐场的吸引力,作为中小学音乐老师来讲,也要注重培养未来的音乐观众们,能够读懂各种“乐场”形成广泛的音乐文化欣赏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I[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89.
[2]刘大基,付志强译,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36.
[3]韩锺恩.面对纯粹声音陈述的绝对临响[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8(4):4.
[4]韩锺恩.非临响状态——在沉默的声音中倾听声音[J].音乐艺术, 2006(1):65.
[5]林华.音乐审美心理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301.
(作者单位:西安音乐学院)
作者简介:王东(1981-),男,宁夏永宁人,西安音乐学院硕士,银川市实验中学教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研究及教学;王岚(1992-),女,宁夏石嘴山人,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方向: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研究;王延松(1970-),男,陕西西安人,西安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陕西本科高校省级教学团队——音乐教育学教学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