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醒世姻缘传》中的婚姻观
2016-11-26吕明凤高建荣
吕明凤 高建荣
论《醒世姻缘传》中的婚姻观
吕明凤 高建荣
《醒世姻缘传》是明末清初作家西周生所著的一部长篇世俗小说,是17世纪中叶介于《金瓶梅》和《红楼梦》之间又一部以婚姻家庭题材为背景的百回世情小说。古代社会的婚恋大多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条件下产生,这就使婚姻中产生了许多不平等的现象,男尊女卑、宠妾轻妻等一系列造成家庭矛盾的问题。本文将从中国传统文化、明代婚姻形态、古代社会心理等方面入手,来分析《醒世姻缘传》中的婚恋观。
西周生 《醒世姻缘传》 婚恋观
鲁迅先生说过:“女性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妻性是逼成的,是妻性与女儿性的混合。”①波伏娃也说过:“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②三角式的婚恋模式已成为一种典型的文学模式。在中国古代封建文化的大背景下,妻妾制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婚恋模式,在宗法制的基础上间接地对一夫多妻的认可,导致宠妾轻妻的事实明显加重,这样的现象也通过文学作品展现在世人的生活中,在世俗言情小说中三角模式的婚恋情节屡屡可见。世情小说《醒世姻缘传》中主要以两世姻缘为线索,塑造了形象各异的女性色彩,将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通过社会现实进行深入的剖析,反映了纲常不振的婚姻在封建社会晚期对人们的影响,对当时社会下不同阶层中各色道德败坏的人物形象给予辛辣的讽刺。作者通过这部小说深切地表达了对于当时婚姻问题的焦虑和对世态炎凉的不满与怨愤。本文将分析《醒世姻缘传》中的恶姻缘所反映出的婚姻方式、习俗,以及婚姻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使我们能够正确地认识其中的婚恋观。
根据摩尔根和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我们知道在原始社会的整个发展进程中有这样几种婚姻关系,它们有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顺序是:血缘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恩格斯指出:这样,我们就有了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在大体上这三种婚姻形式跟人类的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血缘家庭处于群婚阶段,而群婚属于原始群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初期,对偶婚是与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相对应的。在对偶婚的末期和在男子对女奴隶的支配和一夫多妻制时期则已进入父权氏族社会,一夫一妻制已踏入了阶级社会的门槛。一夫一妻制开始于父权制时期,经过了一段发展与巩固的过程,一直进入阶级社会才逐渐成熟并真正确立起来。
自夏朝开始实行家天下的政治体制之后,奴隶主们无不希望可以保住既得利益,并且千秋万代,永远父子相传。为此,他们在权力,婚姻和私有财产等诸多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其中尤以婚姻为重。具体表现为:妇女不能与丈夫以外的男人接触,甚至不能亲相授受,这样才能保证父子之间的血缘是纯正的。然而男人可以多妻,女人却只能一夫。
其实女人在面对这样不平等的两性关系时是一直持反抗态度的。私有制产生之后,女性向往自由却由于固有的观念不得不依附于丈夫,她们的思想处于矛盾之中。中国社会在开始进入奴隶制的家天下时期,不仅冲击了母系氏族下女性的思想,也进一步加强了她们对于婚姻家庭的向心力。迫使女人向男人靠拢的,还有一个致命的原因:就是规定女人不能分有私人田地。据相关材料显示,不管怎么分田,也不管分多少,都没有女人分田的记载。大奴隶主们的这一规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断绝女人经济来源,是女人被迫成为男人和家庭的附属品。
《醒世姻缘传》作为明清时期的一部世情小说的典型代表。它来源于现实生活,通过设计的小说人物和关系,试图解释社会生活中夫妻关系的问题。在《醒世姻缘传》第一回中有关于计氏的具体外貌描写,文中介绍说计氏身材不高也不矮,长相平平,肤色较为均匀,一眼看过去也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子,但在丈夫晁源眼中确是国色天香。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小说前世姻缘中的主人公晁大舍并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众所周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此时的晁大舍也并非是家境贫寒的普通人,作为新生的富家二代,晁大舍依然把计氏当成了掌中宝,疼爱有加。这不禁让我想到当下的好多相亲者,因为自身条件优越就肆意加大择偶的筹码,忽略了婚姻中的感情因素晁源在最开始对妻子计氏的宠爱也是体现了一个婚姻家庭中应有的情感氛围。在《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三回中,大财主李大郎非常尊重舒秀才,不顾舒家贫困,要娶舒家女儿为儿媳。此外,书中的狄家是富商,薛教授家境一般,担任衡府纪善,两家认为门当户对,来往密切,最后巧姐和东哥结为夫妇。
明清时期仍然是以明媒正娶一夫一妻制为普遍的婚姻形态。在对于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家来说,门当户对依旧是双方父母是否要结亲时所在意的最重要的因素。然而在古代,决定婚姻的唯一条件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管子•形势》中说自酶直女,丑而不信;也就是说自己做媒的女子是不知羞耻没有信誉的。一般情况下,先有父母之命,而后媒妁之言。在《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五回中写到狄员外店内联姻,这样的婚姻实际上仅仅只是体现了父母对子女婚姻的意志和期待,青年男女双方在婚恋状态中是没有自由恋爱自由选择的权利。这样的婚恋观在我们当下的社会中已然遭到了排斥和抵制,作为新时代的男女青年,我们在选择婚姻和择偶对象时,更多的是注重感情上的交流和心灵上的沟通。
恩格斯说:“在整个时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的,当时则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的情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③这样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仅使崇尚自由想要追求爱情的男女青年感到苦恼郁闷,同时也将新的婚姻模式拒之门外甚至推向深渊,从而造成许多的人生悲剧。
纳妾是指,男性除了与结发妻子外再合法的迎娶其他女性作为自己庶妻的一种婚姻形式,如《孟子•离娄下》曰: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就是指的这种婚姻形式。纳妾制度是我国古代的一项特有制度,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并延续至之后的汉、魏晋、南北朝,唐代的纳妾制度就是源自于此。许多学者发现,明清时期的世俗家庭小说有关纳妾的情节描写极为常见,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纳妾而面临婚姻破碎,夫妻之间的关系几乎崩溃,纳妾即被看作是摧毁原有婚姻的开端,也往往被视为引发家庭矛盾的源头。小说《醒世因缘传》中的两世姻缘均有纳妾的故事情节:前世主人公晁源娶妓女珍哥为妾,纵妾凌妻,最终导致嫡妻计氏自缢身亡,下场惨淡;后世狄希陈之妾童寄姐虽急剧强悍泼辣,但作为妾也有许多酸楚。小说中由于纳妾所引发的一系列事件都反映出了当时社会中家庭生活的本质。
家庭关系以婚姻为起点,以血缘为纽带。从家庭的组成关系来看,夫妻之间的关系将变得尤为重要,而一夫多妻在明清时期却是极为常见的一种婚姻形式,因此夫妻之间的各式矛盾,妻妾之间的种种纠缠都在这样极为复杂混乱的家庭生活中有所表现。《醒世姻缘传》中珍哥因为婆婆给计氏捎了一些礼物便借此撒泼,故意弄散了发饰,披头散发开始大哭大闹;当珍哥看见和尚和道士从计氏的房间中走出来时就捕风捉影造谣生事,在晁源面前故弄玄虚说着计氏的各种谣言,导致晁源不问缘由就要将计氏休掉。纳妾作为婚姻的补充形式,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非常普遍的,并且大多数人都持有赞成的态度。纳妾不仅是因为男女之间有了感情想要在一起而达成的婚约,更重要的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醒世姻缘传》问世于明末清初,处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形象不再是传统的被人们所批判的腐朽色彩。作者在文中所描写的女性,在家庭中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如在狄家、童家,女性都是说一不二、至高无上的,在她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久违的女权主义的回归,她们不仅可以管理财务,在婚姻中也显得尊崇。相比较同时期的文学作品,《醒世姻缘传》最突出之处在于她深入地描写到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状况,以及女性对家庭甚至社会的认识和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确实如胡适所说是一部最丰富又最详细的文化史料。
注释:
①鲁迅.无花的蔷薇[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6(39).
②波伏娃.女性的秘密[J].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127.
③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J].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77.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李启新.中国民俗学通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6.
[4]段江丽.〈醒世姻缘传〉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2003.
[5]周薇.谈〈醒世姻缘传〉婚姻状况的新特征[J].明清小说研究,1997(04).
(作者单位:西安培华学院文法学院)
吕明凤(1978-),山西人,硕士,西安培华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