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与实现路径
2016-11-23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
周 勇(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
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与实现路径
周勇(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
2015年7月,我国在时隔近10年之后召开了全国监狱工作会议。从新华社播发的会议新闻标题“不断提高监狱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中可以清楚地得出,推进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是中国监狱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有效地推进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是监狱理论和实务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拟在回顾总结以往中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实践的基础上,就新时期中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与实现路径提出一些思考。
一、我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提出
管理矫正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通常,人们评判监狱工作做得好不好,除了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之外主要看两件事。一是看监狱对罪犯的管理如何,如果将罪犯管理好了,使其在服刑期间平安、稳定、不出乱子,那么就表明监狱的管理工作做得较好,反之就较差。二是看监狱对罪犯的矫正如何,如果将罪犯矫正好了,使其在刑满释放后不再违法犯罪,那么就表明监狱的矫正工作做得较好,反之就较差。一般地,监狱管理矫正工作成效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干警的工作态度、能力素质,再如监狱的设施条件、保障水平,但其中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就是管理矫正工作本身的科学化水平。很显然,如果管理矫正还停留在主要凭借经验、粗放、随意、浅显、不讲规律等欠科学的较低水平,那么,即使有足够的精力投入、良好的保障条件,管理矫正工作也很难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因此,要做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增强科学性这个关键要素。
司法部历来高度重视监狱管理和罪犯矫正的科学化问题,一直致力于采取各项举措不遗余力地推进管理矫正工作的科学化(见表一)。继上世纪在全国监狱系统探索推广办特殊学校、三分(分管、分押、分教)、个别谈话、亲情教育、心理矫治等有助于提高管理矫正科学性的做法之后,司法部于2003年提出要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简称为“三化建设”),专门下发意见作出部署①《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司发[2003]21号),明确了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建设的11项任务与措施。其中在管理矫正科学化方面包括倡导科学的理念,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工作规律;探索罪犯改造工作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教育改造的有效性;科学整合管理、教育、劳动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在罪犯改造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并强化个别改造措施;充分发挥罪犯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作用,将心理矫治作为改造罪犯的重要内容;对监狱进行科学分类;健全监狱安全防控体系等内容。此后,司法部还先后在全国监狱系统部署开展了“罪犯改造质量评估试点”(2005)、“监狱信息化建设”(2007)、“教育改造‘标准库’、‘案例库’和‘专家库’建设”(2007)、“贯彻落实‘首要标准’”(2008)、“‘5+1+1’教育改造模式”(2009)、“教育改造‘中心任务’与‘服务观念’”(2010)、“监狱职业培训和出监教育”(2011)、“规范化管理年”(2011)、“基层基础建设年”(2012)、“教育质量年”(2013)等活动,制定出台了《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教育改造罪犯纲要》(2007)、《加强教育改造罪犯工作考核》(2008)、《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2009)等制度规定,主要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强管理矫正工作的科学性。在这种情况下,2015年召开的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提高管理矫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这其中既体现了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具有艰巨性、长期性的考量,同时也表明了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中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的技术含量还不够高、科学性还不够强的真实状况,反映出这些年来中国监狱系统对管理矫正科学化的概念内涵认识把握还不够到位,推进管理矫正科学化建设的策略还存在不足,实现路径和具体做法还不够得力、有效,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那么,面对新时期推进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这一重大课题,究竟应当运用什么样的策略,采用哪些路径,才能避免走以往成效不大的弯路,在提高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水平上取得明显实效呢?首先需要把握好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
二、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
表一 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回顾
有效推进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准确把握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弄清楚这一点,就确保了推进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正确目标,不致迷失了方向。那么,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科学和科学化的概念谈起。科学是反映规律的知识体系,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科学化则是更加符合规律的过程,具体表现为由不科学(感性、经验)向科学(理性、规律)的发展。科学化具有阶段性,取决于科学的发展。由于对事物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是不断发展的,因此科学和科学化是没有止境的,只能达到本阶段能够达到的最佳目标。
基于上述理解,可以对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概念内涵作出界定。所谓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就是使管理矫正工作更加符合管理矫正规律的过程。其本质内涵在于按照管理矫正规律开展管理矫正,通过用科学理念指导管理矫正、用科学模式规范管理矫正、用科学方法实施管理矫正,使管理矫正更加符合科学的性质或状态,进而达到提高管理矫正工作效果和效率的目的。可见,管理矫正规律在推进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中处于重要地位。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实质是对管理矫正规律的认识把握和遵循运用水平的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过程中,将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提升到规律的高度来研究和把握,牢牢抓住认识把握和遵循运用管理矫正规律这个关键,通过潜心研究和深入探索,在深化对管理矫正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努力形成更加符合规律的管理矫正的理念、模式和方法,同时要反对和避免在管理矫正方面形形色色不符合规律的理念、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管理矫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体来说,管理矫正工作的科学化一方面表现为要按照当前最符合规律、最有效的证据来对罪犯实施管理和矫正,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一旦发现现行的某些管理措施和矫正项目违背了客观规律、呈现出低效甚至无效,那么就应当予以停用或淘汰。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用详实的研究数据证明了当时风行全美的青训营在降低重新犯罪方面无效,引起了很大反响,直接导致数年内青训营在全美基本消失②张苏军:《在循证矫正方法及实践与我国罪犯矫正研讨班上的讲话》,《犯罪与改造研究》2013第1期。。这种淘汰被证明无效的青训营矫正项目的做法,实际上也属于管理矫正科学化的范畴。
三、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实现路径
(一)大力学习借鉴国际上管理矫正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
近些年来,中国监狱工作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监狱建设布局调整、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等“硬件”方面,而在如何有效管理矫正罪犯等“软件”方面的进步相对来说就不够明显。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监狱10年前是怎样管理矫正罪犯的,那么现在差不多还是那样去管理矫正罪犯的,管理矫正工作的技术含量和科学性并没有得到显著的增加和提高,管理矫正科学性不强、科学化水平不高已经成为监狱工作的一大短板。客观来说,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中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尚处在较低的水平,管理矫正罪犯的理念、模式和方式方法还不够先进,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比如,在监狱管理和矫正罪犯领域,目前发达国家已广泛运用风险-需求-反应原则、危险与需求评估、个案管理、刑期管理、矫正方案、矫正项目、认知行为疗法、动机晤谈方法等一些先进的理念、模式与方法技术(见表二),而中国管理矫正罪犯更多的还是沿用以往的一些传统性、经验型、粗放式的老观念、旧办法。国际上罪犯管理矫正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属于人类共同文明成果。推进中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必须虚心学习、大胆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这不仅可以迅速缩小中国在监狱管理和罪犯矫正工作科学性方面同国外的差距,而且还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避免重复和走弯路,提高科学化建设的效率。当然,对国外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是应该的,但绝不能直接照搬照抄。这是因为,由于历史、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可能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犯情,有的对中国监狱管理和罪犯矫正工作可能不适用。学习他国经验需要进行本土化改造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鉴于此,推进中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在重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须注重本土化研究和改造,以避免好的经验出现“水土不服”。
表二 国际上监狱管理矫正先进理念、模式与方法技术
(二)注重总结提炼以往管理矫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中国是世界上押犯最多的国家之一,多年来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这充分表明中国监狱对罪犯的管理矫正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在长期的监狱管理和罪犯矫正工作实践中,中国监狱系统不但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而且还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和措施。需要指出,这些矫正方法和措施大多是从个体工作经验体会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未经过严格的实证研究进行验证。按照目前比较常用的五级证据分级评价体系(Evidence Grading Scheme)(见表三)③该证据评价体系根据获得证据所采取的方法的严格程度将研究证据划分为五级,其中,建立在全部随机对照研究(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RCTs)上的系统评价(systematic review)/元分析(meta-analysis)研究获得的证据级别最高,效力最大,单个大样本的随机对照研究、非随机的对照研究、无对照研究或观察性研究获得的证据级别次之,而专家意见、个人经验等证据级别最低。,它们均属于效力较低的证据级别。推进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并不是因为这些矫正方法和措施证据级别低就予以全盘否定,而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审视和省思,作进一步总结提炼和评估验证,通过开展大样本的随机对照研究等证据生产技术,努力提升这些矫正方法和措施的证据级别和证据效力,进而使之成为高级别、高质量的证据。比如,亲情教育是我国以往教育改造实践中公认的一个比较管用的方法。但由于这一方法主要由个体经验总结提炼而来,没有经过科学严谨的检验,因此其证据级别并不高。尽管亲情教育在监狱工作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客观地说,矫正工作者对于亲情教育的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这个层次,大家只是觉得亲情教育这种方法好使管用就拿来用了,至于亲情教育为什么对改造罪犯管用,其中的内在规律,包括基本原理、工作机制和影响因素等等,其实并不十分清楚。因此,需要采用严密、实证的实验设计方法,对亲情教育的基本原理、工作机制、干预方式(具体措施)、干预剂量和频率、适用对象、考核评估等进行研究和规范化,进一步揭示其中的内在规律,增强亲情教育的科学性和技术含量,使亲情教育这一建立在粗放经验基础上的低级别证据逐步上升为建立在精细实证研究基础上的高级别证据。
表三 五级证据分级评价体系
(三)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如前所述,推进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关键在于认识把握管理矫正规律并予以遵循运用。那么,靠什么才能认识把握管理矫正规律并予以遵循运用呢?答案显然就是科学研究。只有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才能揭示出监狱管理和罪犯矫正的原理与机制,不断深化对管理矫正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才能形成符合规律、先进有效的监狱管理和矫正罪犯的理念、模式、方法以及工具量表和技术规范等,不断提高管理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与科学化水平。鉴于科学研究在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中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因此组织开展高质量的科学研究就尤为重要。这一点已为实践所证明。比如,为了适应监狱系统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组成联合课题组,从1994年至2006年,历时十二年成功研制本土化的适用于中国罪犯人格测量的自陈式人格量表《中国罪犯心理评估个性分测验》(COPA-PI)并通过专家鉴定④周勇:《罪犯个性分测验》,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该量表的成功研制不仅填补了我国监狱系统缺乏符合中国犯情、适合中国罪犯人群的罪犯心理测试量表的空白,而且为监狱民警准确认识罪犯的个性心理特征与行为模式提供了一个比较科学、有效、实用的测量工具,有力促进了罪犯心理测试工作的科学化建设。该量表现已在全国监狱系统广泛运用,在罪犯危险评估、罪犯管理、罪犯矫正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随机对照研究(RCT)被普遍认为是一种高质量的研究范式。所谓随机对照研究,就是将研究对象按随机化的方法分为试验组与对照组,然后,试验组给予治疗措施,对照组不给予欲评价的措施,最后对两组不同的效果进行比较。在错综复杂的临床研究环境下,由于随机对照试验遵循随机、对照和重复三原则,利用统计学知识,通过设置对照组(control)、对研究对象进行随机化分组(Randomization)和采取盲法设计(blind)等一系列研究程序和管理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排除各种无关因素对效果的影响,进而得出可靠的结论。美国研究人员曾分别运用随机对照研究和观察性研究来评估青少年“警示教育”(Scared Straight)犯罪防治项目的成效。青少年“警示教育”项目是预防越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矫治项目,其理论假设是通过让越轨青少年参观监狱或拘留设施及听监狱职员、囚犯和其他人员讲述关于各种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进而教育他们对犯罪行为后果和监狱生活产生恐惧感而更加遵守纪律法规,不敢犯罪。对两类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后发现(见表四),随机对照研究和观察性研究对同一防治项目的评价竟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果。其中,观察性研究结果显示“警示教育”项目有正面效果,即降低了越轨青少年犯罪率,而随机对照研究则显示该项目有负面效果,即提高了越轨青少年犯罪率,表明该项目对越轨青少年不但无益反倒有害⑤关于“警示教育”项目为什么对预防越轨青少年违法犯罪无效甚至有反作用,分析认为,这是因为越轨青少年与普通人群心态有所不同所致。尽管越轨青少年与普通人群一样在参加警示教育前对犯罪的后果和监狱生活有一定的神秘感、恐惧感,但在参观监狱或拘留所并听取现身说法后,普通人群对犯罪后果和监狱生活的恐惧感一般会明显增强,进而促使他们避免去实施犯罪,而越轨青少年因为知道了监狱或拘留所就那么一回事,呆在里面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受、那么恐怖,犯罪的后果并不可怕,因而他们对犯罪后果和监狱生活的恐惧感不但没有增强、反而有所下降,这就导致他们实施犯罪更加不受约束,犯罪可能性较参加警示教育之前上升。。鉴于随机对照研究的结论比观察性研究更为可靠、更令人信服,最终导致了曾广为使用以预防和减少越轨青少年犯罪的“警示教育”项目得以废止。⑥Petrosino A,Turpin-Petrosino C,Bueliler J.“Scared Straight” and other juvenile awareness programs for preventing juvenile delinquency(Updated C2Review).In:The Campbell Collaboration.由此可见,随机对照研究作为一种高质量的科学研究,对于准确揭示管理矫正规律更有裨益,值得在下一步研究工作中采纳。2015年底,为深入贯彻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关于“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决定在十三五时期组织开展“中国监狱管理矫正关键性技术系列研究与开发”项目,计划围绕提高监狱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十三五时期,每年选择1~2个监狱管理矫正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采用随机对照研究范式,进行集中攻关和成果转化,通过关键性技术的重点突破,实现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的整体推进。该系列项目下2016年度正在实施的课题为“中国罪犯内观方法的操作规范与技术标准”,其主要思路是,在总结北京市监狱、新疆自治区第三监狱近年来开展罪犯内观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北京市监狱、新疆自治区第三监狱为孵化器,以河北、江苏、广东、四川等地监狱为复制点,通过随机对照实证研究与效果验证,研究制定一整套符合我国监狱工作实际的科学、有效、可行的罪犯内观方法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以期为促进我国监狱管理矫正工作科学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表四 “警示教育”随机对照研究和观察性研究结果比较(犯罪率变化)
(责任编辑朱腾飞)
Reviews of Intervention and Policy Evaluations(C2-RIPE)November.Philadelphia,Pennsylvania:Campbell Collaboration2002.转 引 自Boruch、芮宁:《从RCT到证据分级评价系统:循证实践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发展现状》,《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