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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体系探析——以天津市滨海新区社区矫正“五四三”工作体系为例

2016-02-11贺维昆代华东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中国司法 2016年10期
关键词:滨海新区矫正新区

贺维昆 王 勇 代华东(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体系探析——以天津市滨海新区社区矫正“五四三”工作体系为例

贺维昆王勇代华东(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区矫正特殊人群作为社会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教育管理对象,如何创新管理模式,对其实现有效监管,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天津市滨海新区正处于开发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期,社区矫正特殊人群逐年增长、监管不确定因素增多,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背景下,滨海新区立足这一课题,在过去四年持续深入探索,创新建立社区矫正“五四三”工作体系,从中找出了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新思路。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社区矫正工作特点

(一)区域基本特征

滨海新区是天津市下辖的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渤海湾顶端,北与河北省丰南县为邻,南与河北省黄骅市为界,处于环渤海经济带和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距首都北京120公里,总面积2270平方公里,常驻人口263.52万①根据2012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由三个主城区和七个经济功能区构成,辖区19个街镇。地域格局呈现陆海交界、省市相邻、城乡结合、覆盖面广”四大特征。

(二)管理对象主要特点

2012年3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以后,滨海新区社区矫正工作从公安机关整体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由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27个司法所承担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另外有6个大小不等的经济功能区尚未成立基层司法行政机构,面积近400平方公里,占新区总面积的17.5%,上述区域的社区矫正工作就近指定司法所管辖。

自2012年起,滨海新区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43人,累计解除2215人,2015年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期间特赦42人。截至2016年5月底,滨海新区社区服刑人员共计1028人,其中缓刑977人、管制8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27人,流动人口占1/3以上,入矫、解矫月均动态变化120人以上,居天津市各区县首位。结合区域位置看,滨海新区社区矫正特殊人群总体呈现出“千人规模、量大面广、类别复杂、流动性强”等特点。

二、“五四三”工作体系内容

(一)五项监管措施

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有效监管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滨海新区找准社区矫正监管规律和特殊人群社区服刑特点,将常态与动态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专业与辅助相结合、安全与稳定相结合,按照“四结合”新思路重点开展五项监管措施。

1.网格化管理。新区在吸收社区网格管理先进理念基础上,提出“4+3+2”网格管理模式,即依托“区县社区矫正中心-街镇司法所-社区司法工作室-村居委员会”四级平台,组建“干警-社工-志愿者”三支队伍,实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两项要求,层层网格对应,形成干警管理、社工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矫正网格管理新格局。以拥有4名干警、月均在矫60人左右的司法所为例,在实施网格管理过程中,形成四级网格对应管理,并录入网格信息系统。第一层:区县矫正中心指定1名责任干警整体对接司法所,负责局所联动、信息互通、应急处置等事宜;第二层:街镇司法所根据干警数量,将社区服刑人员平均分为4组(每组约15人),每名干警负责管理1组,同时配备1名专职社工协助,干警和社工牵头为每名在矫人员组建矫正帮扶小组;第三层:社区司法工作室配备1名专职志愿者,下沉到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社区,加入矫正小组并成为固定成员,协助开展日常管理;第四层:采取奖补结合形式吸纳居村组织成员成为兼职志愿者,直达社区“神经末梢”。自上而下,以点带面,明确了全区所有矫正干警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网格对应关系,明确了每名社工的协助区域,明确了每名志愿者的管理点位。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可迅速联系责任干警、社工和志愿者,由矫正中心责任干警上下联动,开启应急处置工作。四层网格对应会根据入矫、解矫动态调整,分化干警监管责任,提升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监管效果明显提高。

2.科技化监控。在新区月均在矫的1000多人中,流动人口占1/3以上,每月动态变化百人以上,面对“千人规模、流动性强”的监管局面以及新区本身“省市交界、城乡结合”的地域特点,新区将“人防+技防”作为社区矫正动态监管的首选。围绕一个监控指挥中心,整合“人脸识别+指纹报到”系统②天津市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手机+腕带+矫正通”综合定位系统、“监控+教育”视频系统、“文书传送+网上审批”系统四大网络资源,构建“一中心四系统”的科技化监管平台,并以此打造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社区矫正监管防控体系,大幅提升新区社区矫正精准研判和动态监管的能力。自2015年以来,借助“一中心四系统”监管平台,实施系列“人防+技防”举措,新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呈逐步降低趋势,为新区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3.专业化执法。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需要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执法队伍。按照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是执法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是社区矫正机构组织指导下的协助、参与群体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同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④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新区根据工作特点,组建了“干警+社工+志愿者+其他社会力量”的多元矫正队伍,并摸索形成“干警执法+社工辅助+志愿者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四位一体专业化执法模式,即每项执法活动以干警为主体(承担法定职责),社工辅助开展行政事务,各区域网格化志愿者协同配合,积极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如心理咨询室、居村组织、社区医院)广泛参与。目前新区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共有干警112名,社会工作者50名(社会居住区35人,经济功能区15人),司法工作室志愿者351人,心理咨询社会力量27人。四位一体专业执法模式拓展形成诸多工作经验,如:人员接收交付“首站负责制”、“执法案件办理流转单”、法律文书“单口收发”、“三例会一报告”制度(系统例会、矫正中心例会、所长例会、执法早报告)。

4.应急性处置。按照天津市统一要求,2015年滨海新区成立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为专业执法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2016年,滨海新区在管理支队基础上先行先试,成立社区矫正应急执法大队,挑选专业干警及警车驾驶员组成,配齐配全各类安全保障性单警装备,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应急性处置工作,并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处置机制,确保对收监执行、脱管追逃等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急执法大队坚持“防控和应急并重、常态和动态结合”原则,凡遇警告训诫、集中教育、监所交接、收监执行等重要执法环节,预先制定应急预案,跟踪监控,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遇脱离监管、追查追逃、人员自残或暴力反抗等突发事件,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并确立“一般案件动态研判、疑难案件重点会商、重大案件联席会议”的执法处理机制。自2015年以来,全区各社区矫正中心开展30人以上规模集中教育48次,给予警告训诫42人次,收监执行16人,安全执行了一大批社区矫正重大特殊执法案件,维护了刑事执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大局。

5.安全性保障。滨海新区将安全性保障始终摆在社区矫正工作重要位置,提出“安全执法”和“执法安全”两大目标,全力保障各项工作安全开展。“安全执法”要求干警执法工作无违规违纪,监管工作无漏管虚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地开展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活动。“执法安全”指监管对象无脱管、外逃、再犯罪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事件发生。两项目标对新区广大干警提出高要求:既要保证自身在法律法规红线内规范执法,又要实现法定监管目标和社会效果。为此,新区采取多项有效举措:一是完善程序,出台滨海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程、规范,健全程序规定和执法标准。二是科学研判,围绕重点人员每半月集中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和动态研判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入户走访、心理干预、帮扶救助等方案。三是严格审批,对外出、进入特定场所的报批严格摸清实情,符合条件的及时审批,有风险隐患的审慎批复,不符合规定和具有再犯罪风险的坚决不批。四是分级管理,通过心理测评,明确监管类别,有计划实施监管教育,科学分配有限监管力量。五是加强排查,常规排查和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常规每月一次,重点时期随时查访,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二)四大教育方法

1.关口前移式集中教育。从2015年起,滨海新区从全区各社区矫正中心抽调干警成立社区矫正教育团,发挥与司法所的联动优势,将教育关口移至入矫前和转安帮前,积极开展“新入矫、将解矫”人员集中教育。具体做法:全区27个司法所分3批组织月内新入矫和将解矫人员,集中前往社区矫正中心,由教育团开展专题教育;整场教育分七大环节:“整队报数、点名清查、列队进场、课前宣誓、课堂教育、列队出场、撰写体会”,课堂内容重点突出“德育、法律、纪律”三个专题,课堂形式包括“干警主讲(听)、视频播放(看)、收监展示(思)、个人体会(说)”,每次教育时间三小时。通过集中教育实现四个目的:一是以报名点数形式清查在册人员,防范脱管、漏管;二是严格集中教育流程,提升刑罚执行严肃性,起到预先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着力“德、法、纪”主题教育,从思想、行为、心理多方面切入,实现入矫认罪服法、在矫服从监管、解矫融入社会的效果;四是教育关口移至矫正、安帮之前,大幅降低再犯罪和重新犯罪可能性,减轻司法所日常监管教育难度和压力。

2.科学分类式个别教育。从近几年滨海新区教育矫正工作实践看:一方面,再犯罪倾向人群往往集中在吸贩毒监外执行犯、聚众斗殴管制犯、故意伤害缓刑犯三类,而且偏于年轻化;另一方面,限于滨海新区“沿海边境、省市交界、城乡结合、流动性强”等特殊区情,极易出现逾期不归、无假外出、私自越境、失业返乡现象,进一步扩大了再犯罪高危人群范围。滨海新区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提出“立足科学分类、集中优势力量、抓住关键少数、实施精准教育”的个别教育思路。根据区域特点,制定《社区服刑人员科学分类测评表》,将社区服刑人员一般信息与所处区域、工作性质、居住条件、收入情况、外出倾向等重点信息一一采集,由矫正中心综合测评后反馈司法所,由司法所组织干警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矫正中心还会根据司法所每月监管人数以及城市核心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的分布,统筹调动教育团参与个别教育。近两年的实践证明:抓住关键少数、实施个别教育的方式,效果明显。

3.标本兼顾式心理教育。滨海新区参考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从目标、机构、人员、形式等方面塑造新区特色的心理矫正工作模式。一是以“标本兼顾”心理治疗为目的,将教育矫正(被动学习)向心理干预(主动接受)延伸,将在矫遵纪守法(监管)向解矫融入社会(帮助)延伸。二是建立“三位一体”心理矫正工作平台,矫正中心建有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减压、心理矫治和心理档案管理室等综合性平台,重点街镇司法所建有心理咨询工作室,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有心理咨询工作站。三是采取“软件及时测评、干警常规辅导、专家定期诊疗”等形式开展分类辅导,即人员入矫后及时测评分类,一般人员由干警开展常规心理辅导,干警作为“责任心理师”,负责建立心理档案,在矫正方案中提出个性疗法,定期跟踪反馈治疗质量,重点人员则交由心理专业人士专门矫治。四是全面整合资源,构建了长期稳定的三支心理教育力量,包括内部培养一支:每年指标性培养10~15名干警,获得心理咨询职业资格,目前全区已有近30名具备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并逐年增加;外部联合一支:与妇联分区域共建心理咨询室,针对特殊人群中青少年、妇女儿童开展专业辅导,心理咨询人员由妇联实时调配;政府购买一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大学、社会专业机构补充心理咨询力量。

4.动态跟踪式网络教育。新区整合各类网络教育平台,开启互联互通的动态跟踪式教育,达到入耳、入心、入脑目的。第一种形式:引进“医院分级诊疗”思路,以矫正中心为点、建立覆盖全区司法所的视频交互系统,实时开展视频教育和心理辅导,解决地域面广带来的时间成本和押送风险;第二种形式:借助微信平台推出滨海矫正公众号,形成APP信息交流平台,定期推出奖惩、收监案例;第三种形式:利用滨海矫正通手机监控终端,实时推送遵纪守法信息,并在监管对象每月报到期间定期核查信息接收情况。

(三)三种帮扶途径

在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方面,滨海新区工作目标定位是:使最需要救助的对象得到最大的救助。新区按照这一定位确立“3+3”帮扶思路:以三种形式和三个比例救助三类人群,即“现金形式救助5%的特困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形式救助10%的失业人群,物资形式救助20%的一般家庭”,并以此“搭平台、促行动、补短板”。

1.以“阳光之家”搭建帮扶平台。滨海新区在社区矫正中心分区域配套建立三个“阳光之家”,搭建集技能培训和食宿为一体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平台。三个“阳光之家”总面积近1000平方米,分别设有技能培训室、宿舍、餐厅,定期对10%的社区服刑失业人员开展小型技能培训。此外,新区借助“阳光之家”平台,与区域内多家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港口城市航运中心特点,开展叉车、物流、货运等技能培训,效果明显。“阳光之家”作为矫正场所的两翼之一,发挥了社会适应性帮扶应有作用。

2.以温暖工程促进帮扶行动。在“阳光之家”场所基础上,滨海新区每年都开展针对社区服刑特困人群的“温暖工程”,以点带面落实系列精准帮扶措施和关爱活动。一方面在已有政策范围内尽可能扩大救助内容,目前已确定的直接救助内容包括:困难补助、一次性救助、病情复查补贴、春节帮扶等;间接救助内容包括:申请社会救济、收容救助、低保、企业联谊捐款等。另一方面层层把关、精细筛查,精准确定5%的特困对象和20%一般困难家庭,努力提升帮扶质量。四年来累计投入救助资金80多万,帮扶600余名特困对象,调动了特困人员及其家属的积极性,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在天津市产生良好反响。

3.以技能培训弥补帮扶短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是滨海新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思路,也是社区服刑失业人员回归社会后真正融入社会的关键。滨海新区在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的选定上采取“三步走”思路,第一步:结合就业难、经济下行等现实特点,在新区内部开展广泛调研,确立物流、餐饮、房产中介、环卫四大重点培训内容;第二步:通过精准筛选,确定5~10%的职业培训对象;第三步:依托“阳光之家”,聘请相关行业熟练工人传帮带,并与部分厂商结成帮扶对子。社会适应性帮扶是预防再犯罪有效手段,近几年滨海新区采取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培训帮扶方式,弥补了短板,取到了一定效果。

三、配套保障

为确保“五四三”工作体系持续健康运行,滨海新区在场所、制度等方面精准发力,为工作体系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一)“一核双基两翼”场所布局

新区结合区情统筹规划,按照“一核双基两翼”空间布局建设三个社区矫正中心和两个帮扶基地,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一是以主城区的矫正中心为“核心”,形成功能全,覆盖广,兼具集中教育、技能培训、社会适应性帮扶和食宿为一体的监管教育平台,成为新区矫正场所的核心和标杆。二是以南、北远郊城镇的两个矫正中心为“基础”,着眼实际需求,重点突出区域教育矫正特色,特别是结合“省市交界、城乡混合”特征,因地制宜,打造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品牌。三是以“阳光之家”和蓝天教育基地为“两翼”,辅助社区矫正中心开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适应性帮扶,“阳光之家”着重凸出教育学习和社会适应性帮扶,蓝天教育基地着重开展延伸帮教。“一核双基两翼”场所布局为“五四三”工作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平台。

(二)“2+6+X”制度保障

围绕“五四三”体系,新区积极探索,先后创新制定系列工作制度,形成较为成熟的社区矫正“2+6+X”制度保障。一是两大核心制度:制定滨海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程、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理清权责清单,实现无缝衔接。二是六项基本工作制度,包括:“网格化-精准化-责任化”管理制度、信息化监管制度、教育矫正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检查核查制度、业务专报通报制度、案件分析例会和早报会制度。六项工作制度根植“五四三”体系中,确保工作持续稳定,实现了精细化管理。三是若干基础性保障制度,包括:出台《滨海新区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社区矫正小组补贴奖励办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办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志愿者管理办法》,从人、财、物等方面对“五四三”体系运行给予切实保障。

(责任编辑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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