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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思路与对策

2016-11-22李建军

当代农村财经 2016年9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

李建军

摘要:全面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加快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农村金融的创新,增加农村金融市场产品并提高层次。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体系的同时,把互联网金融模式全面引入到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智慧互联网;普惠金融

2015年12月31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正式颁布。鉴于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是让被排斥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因此全面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加快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农村金融的创新,增加农村金融市场产品并提高层次。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体系的同时,把互联网金融模式全面引入到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围绕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一)建立健全普惠性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可持续普惠金融。

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必须发展普惠金融。建立普惠金融组织体系,除了要设立包括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等多种多样的金融组织形式以外,还应当有担保,保险、互联网金融等创新金融组织形式,并通过市场竞争和政策扶持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把农业政策性金融和农村商业金融改革结合起来,建立起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农业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关系,推动商业性金融对政策性金融的配合,努力建立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互补充、互相促进的合作关系,为农村金融发展奠定组织制度基础。

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需要解决好金融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服务覆盖面与产生的福利影响三者关系的协调问题,金融机构发展可持续性是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的前提。普惠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产生的社会福利水平,因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普惠金融将会更好地服务于农户群体,改善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二)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必须降低,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在融资方面,小微企业比大企业面临更多的障碍,源自于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资源集中在大型银行的手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有效的金融服务。

积极培育及进一步规范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地区投资设立机构,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从而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形成竞争,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能使那些游离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的,被称为边缘客户的小微企业,农户和城镇中的弱势人群以及少数民族群众有机会获得金融服务,增加发展机会,提高个人收入,从而达到缩小甚至消除贫富差距和地区差距的目的。因此,积极构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非常必要。

(三)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

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种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互助性担保为辅,商业性担保积极参与,能有效控制、分散和化解风险的多元担保体系。同时,积极推进银行、社会、企业等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助性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建立健全农户的贷款抵押担保机制,解决农民因缺乏担保而无法获得普惠金融支持的问题。

(四)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正确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地域性强、手续简单及机动灵活的优势,通过发展多元化的金融机构来减少正规金融的压力,使之成为农村金融的有益补充。采取监管影子银行模式,通过地方统计机构或者监管组织,定期采集民间金融活动的有关数据,重点监测民间资金利率、规模、资金流向和风险状况等情况,相应地将民间金融活动从影子银行体系里驱离,纳入宏观调控体系,使农村金融市场日趋完善。

二、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农村金融创新是以完善的市场机制为基础,适合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体系是必然选择。

(一)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国家要尽快制定关于小额信贷机构的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为非公众性金融机构身份,这是我国小额信贷行业长远发展并为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应有作用的基本前提。

普惠金融强调应把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小额信贷纳入正规金融体系, 从而把那些被排斥于传统金融服务和整体经济增长轨道之外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纳入农村金融服务范围, 使他们能分享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改善。因此,国家应该不断为小额信贷行业出台相应的政策,使小额信贷拥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一般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而言,应适用宽松灵活的监管体系,而不是审慎性监管体系。未来的小额信贷监管框架和法规应该有利于小额信贷机构的升级和转型,从而能够鼓励更多合法资金进入到该行业。

1. 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扶持力度。

农村经济具有分散、地区差异大、产业化程度低等特点,不但面临自然风险,而且面临经济风险,导致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可变性。同时,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村贫困人口比重大,一般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服务,而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则恰恰就是以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农户。小贷公司的贷款管理成本、风险成本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国家应该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涉农业务为“三农”服务,在税收上给以优惠政策支持。

2. 积极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征信系统。

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农户经济、信用档案,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风险,为借款人建立诚信档案,对不同的借款人采取不同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以控制风险。要完善政府企业信用平台。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为小额贷款公司无偿提供非涉密行的客户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同时给予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和其他金融机构共享资信等级评价的结果的权利,使小额贷款公司也能拥有限制和鼓励贷款人按照期限归还贷款的权力。除此之外,让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像正规金融机构一样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促进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

作为普惠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例如,村镇银行由于受到牵头银行的制度约束,导致使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比较困难。未来应逐步放松,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形成更加合理的产权结构。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因为资金互助社业务面向农户,能够真正为农民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农民的高频率、短期限的季节性的微型信贷需求,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应提升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地位。

1.村镇银行发展思路。

村镇银行作为新兴农村金融机构,首先必须要把握市场定位,合理布局好业务范围和规模,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必须以县为单位,扎根农村,重点放在农村信用社网点分布不到和金融机构服务力量薄弱的贫困边远农村地区。同时,政府应该适度放宽村镇银行设立条件,要改变村镇银行目前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最大股东或者唯一股东的做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农村,进一步放宽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的条件,鼓励更多投资者共同组建村镇银行。

提高村镇银行社会认知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平台向社会介绍其主要性质及开展的相关业务,通过增加社会对村镇银行的了解,可以有效增强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度和关注度,吸引更多资金流向村镇银行,使村镇银行资本结构更有利于服务普惠金融。

除此之外,村镇银行必须不断加强信贷产品创新。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改革的来临,再加上农村医疗,教育等项目都需要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优质的,多元化的以及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村镇银行应该把握住这些机遇,在贷款准入标准、利率定价和审批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2.提高农村资金互助社在普惠金融体系的作用。

首先要提高农村资金互助社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微型金融业务才是农村资金互助社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全面推广普惠金融的有效方式。

其次要提高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于农业是高风险产业又是基础产业,农业的良好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农村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刚建立阶段资金规模小,对促进农业生产的作用有限,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它的政策扶持。

三、依托互联金融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体系

这几年我国各类金融机构为了降低农民的金融活动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运营成本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但效果不尽如意所遇到的金融排斥现象仍然得不到解决。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云计算等技术降低了金融服务体系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让那些经常遇到金融排斥的农户群体有机会获得了金融服务,从而提升了金融的普惠程度。互联网金融也逐步成为了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了全面发展普惠金融,必须要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意义。

(一)探索商业可持续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为了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除了要降低服务门槛以外,同时还应该注重商业可持续性,确保有效的风险控制。2015年末发生的多起P2P网贷平台跑路现象可以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风险不容忽视。普惠金融不是政策性金融,更不是慈善机构。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应该是资本规模小,利润低,但必须是风险也较低的小微企业及农户。因此,互联网金融作为将来普惠金融体系的主力军,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制定出商业并可持续的业务模式非常必要。同时,需要搭建能够与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对接的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技术接口接入权威征信系统。

(二)持续推进信贷创新。

互联网时代的普惠金融发展,是将资金更有效地配置给小微企业,“三农”等弱势群体。互联网金融有效促进信息消费,极大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尤其是随着我国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加,弱势群体在网络上的信用信息量迅猛增加。搜集和处理客户的软信息能力的提高将成为信贷技术创新的关键。互联网企业应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定位服务等先进技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进行信贷技术创新,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应该在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提供有别于正规金融业市场的新渠道,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

(三)依托智慧互联网推进农村金融的普惠程度。

智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好地实现了金融普惠。智慧互联网是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环境下,借助无线移动终端,将人物互动、三维感知的过程在互联网上实现全程共享,并能够进行三维复合、虚实互动的网络化集成平台系统。智慧互联网的形成和发展将推动互联网转型,使得互联网发挥更大的作用。

金融服务智慧化的核心在于服务理念的更新和业务流程的改进,推动金融网点由单纯的“交易处理型”向综合的“营销服务型”转变,以满足客户综合的金融服务需求。智慧金融在海量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智能化分析与处理,提出精确的决策,能够让资金更迅速、更灵活、更准确的流动。智慧金融通过感知、分析、决策、分工、反应和服务六个步骤可以更精确地实现市场定位、用户细分、价值策略以及广告和促销手段,进而对不同客户提供专业化、针对性的产品规划,金融服务的需求者都可以获得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机构需要尽快构建智慧互联网体系,向广大农民普及智慧互联网金融服务知识,提高农民的应用能力;各地政府需要加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入,电信运用商也需要加大农村电信基础设施投入,消除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障碍,为农村智慧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胡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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