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及划型标准的研究
2016-11-19陈志军温洲李享
陈志军 温洲 李享
摘要:本文通过对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界定指标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重点分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三大核心要素(科技人员、科技投入和科技产出)。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基于划线评价法的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明确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要素;划型标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8256.2016.04.005
1 引言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的主力军。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在我国工商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了1000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对GDP的贡献超过60%,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拥有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创造了约80%的新产品开发(李子彬,2015)。据初步估算,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超过30万家(科技部,2014),约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力量。
目前,北京、天津、河北、江苏等10多个省市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或备案工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然而,目前全国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一个统一、权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和划型标准,因此无法确定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也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虽然部分地区出台了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及认定(备案)条件,但是标准不统一,有关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无法比较。因此,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加快研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重点研究探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核心要素和划型标准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2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涉及科技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的两个概念,涵盖了科技型的众多要素,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等要素,又结合了中小企业的特征,包括资产规模小、企业职工少、营业收入低、市场竞争力弱等特征。
科技型企业在国际上也称为高技术企业,是企业众多型态当中的一种,主要特征集中在科技要素方面。目前,很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在标准产业分类法产业统计基础上,用研究开发(R&D)的投入强度、专业科技人员占总就业人数的比值(科技人员密度)作为综合指标来进行高技术企业的划分:通常把两项密度指标均是全国制造业平均值2倍的企业界划定为科技型企业或高技术企业[1]。根据国家在2016年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参考元素是核心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国际上一般参考三个指标:企业职工人数、企业实收资本和企业经营额。比如美国小企业局规定职工人数低于500人的企业就是小企业,但是依据不同产业的不同特点,又制定了细分指标,比如飞机制造业是在1500人以下等[3]。欧盟和日本等则是根据职工人数和营业额双重指标来划分。我国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来至于2011年国家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4]。该标准从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三个方面来细分各行业中小企业,并又规矩规模大小分别划入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通过对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介绍与分析,本文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成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3 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要素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三大核心要素,即科技人员、科技投入、科技产出(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同时,这三个要素也是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成长潜力和产品或服务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为了更好地对这三大核心要素进行对比分析,本文收集整理了天津、河北、江苏等部分地方,以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标准。其中,部分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采用了划线评定模式进行评比,主要指标分析(表1)。中关村示范区则采用综合打分评定模式,总分100分,加分项20分(具体评价细则略),并从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分,得分超过60分即可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3.1 科技人员
科技人员一般包括直接科技研发人员和科技活动辅助人员,其中直接科技研发人员是核心,决定了企业科技研发成败的关键。在部分地方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认定(备案)标准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要求不得低于5%-10%,主要以5%为标准。在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对与企业主营业务有关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界定为20%(0分)-60%(满分20分),或者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界定为20%(0分)-40%(满分20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仅仅要求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可见,中关村示范区的认定标准在比例和人员学历方面都相对其他两个认定标准高。
3.2 科技投入
企业的科技投入一般是指企业为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其相关配套辅助活动而进行的人力、财力等的投入。其中,研发费用是企业科技投入的核心组成部分,并占据很大比例,也是科技型企业发展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在部分地方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认定(备案)标准中,对企业的科技经费支出额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要求不得低于1%-3%,主要以2%为标准。中关村示范区则对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界定为1%(0分)-6%(满分40分);或者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界定为10%(0分)-30%(满分40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依次为不低于5%、4%、3%(分别对应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5000万元至2亿元,大于2亿元的企业)。可见,中关村示范区的标准相对部分地方的标准较高;相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而言,在2亿元以下销售收入企业要求指标方面较低,与2亿元以上销售收入企业要求指标方面持平。
3.3 科技产出
企业研发产出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包括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著作等)、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等,其产出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该企业能够生存下来,能否发展壮大。其中,自主知识产权往往以专利、著作权等形式体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往往通过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所取得的收入来体现。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三者均要求至少拥有一项。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方面,部分地区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要求不得低于20%-50%,主要以30%或50%为标准等。中关村示范区对企业科技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界定为60%(及格24分)-90%(满分40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可见,中关村示范区的标准相对部分地区的标准较高,与高企认定办法的标准持平。
综上通过对部分地方、中关村示范区的科技型中小企认定标准,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到中关村示范区的标准相对部分地方标准和高企认定标准偏高,并且评价模式也不一样,更看重企业的综合得分能力。
4 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分析
本文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三大核心要素为基础,结合国家及部分地方、中关村示范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备案)标准,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4个基础指标,即,(1)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简称“科技人员占比”);(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简称“研发费用占比”);(3)企业通过研发活动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简称“自主知识产权数”);(4)企业技术转化成果或技术服务产生的收入占企业同期总营业收入的比例(简称“科技成果与服务收入占比”)。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主要采取划线评价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界定和确认。综合考虑到这种情况,本文建议采用划线评价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设计。同时,考虑到全国有关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不一致、有些指标偏低以及全国各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不平衡等现实情况,为了避免对现有工作造成影响和冲突,我们建议将科技型中小划型标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同时,建议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由科技部统一组织实施,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可以对有关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综合分析全国10多个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或备案标准条件及有关科技指标,我们分别提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表2)。
4.1 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条件
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2011年国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相对完善的科研团队,且科技人员占比10%(含)以上;(3)比较稳定的科研投入,且研发费用占比4%(含)以上;(4)科技成果与服务收入占比50%(含)以上。(5)已经具备较成熟的技术,拥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2项(含)以上。
4.2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条件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2011年国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属于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备入选对象;(2)组建了自己的研发团队,且科技人员占比8%(含)以上;(3)有一定的科研投入,且研发费用占比3%(含)以上;(4)科技成果与服务收入占比30%(含)以上。(5)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自主知识产权数1项(含)以上。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可根据该标准,制定本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5 结论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我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实体经济快速持续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企业,是科技型企业的科技特性与企业规模特性的融合,且同时落足企业“科技型”和“中小型”的特性。本文探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及核心要素,在总结分析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及全国10多个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的划型标准,以期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罗亚非,洪荧. 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问题研究[J]. 统计研究,2005,5:74-78.
[2]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3] 刘劲聪. 日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比较分析及其启示与借鉴[J]. 东南亚研究,2007(2):56-60.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责任编辑:张 萌)
Abstract: Through analyzing and comparing the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of technology-based companies, hi-tech companies, an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definition of technology-base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hereinafter shortened as SMEs). Three key factors of the technology-based SMEs are identified and examined: the personnel engaged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tivities, input int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tivities and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utput. Finally, the paper goes on to propose the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of technology-based SMEs in China, based on the threshold evaluation methodology. Furthermore, the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of technology-based SMEs are differentiated between national level and provincial level, according to actual conditions respectively.
Keywords: Technology-Based SMEs;Key factors;Classification stand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