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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京族跨境音乐传播的特征与模式

2016-11-11贾恒存

音乐传播 2016年3期
关键词:京族跨境交流

■贾恒存

(广西艺术学院,南宁,530022)

中、越京族跨境音乐传播的特征与模式

■贾恒存

(广西艺术学院,南宁,530022)

从音乐传播学的视域出发,以中、越两国京族音乐文化的差异性和共生性特点为线索,可见京族音乐文化在跨境传播中的动态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活态、交融性的发展和传播内涵,构建了层次丰富的跨境音乐传播模式。

京族音乐文化动态传承文化交融传播模式

本文为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京族哈节音乐素材的采集与应用”(项目编号:201410607005)阶段性成果

在音乐传播的过程中,受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为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音乐作品被赋予一种活态的、动态的传播态势,具备审美认知、文化传承、生活素描、情感交流等多样性的社会功能,并在长期的交流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传播方式及思想内涵。中、越两国的京族作为同源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逐渐形成人缘相近、文化交融、地域相连、商业相通的优势条件。在中越边境多元化的社会语境中,特别是在国家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下,广西东兴市万尾①地名“万尾”,本作“澫尾”。目前当地民间常将其右半边“萬”写为“万”(并非标准汉字),甚或去掉左半边后直接以“万”代替“澫”。本文为简便起见,统一用“万尾”。——本刊编者注京族与越南涂山京族友谊村的共建得到推动,中、越京族之间的民间往来日益密切,并集中地体现出跨境音乐文化传播的效用。立足当下社会语境,从音乐传播学的视域出发,可见京族音乐文化在跨境传播中的动态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活态传播内涵,并赋予了跨境音乐传播模式构建的新视角。

一、京族跨境音乐传播动态特征之显现:以《过桥风吹》为例

在跨境音乐传播信息传递的发展流程中,音乐本体受人为要求、社会规范、自身构建等多方面影响。如在跨境交流中,传播者把音乐信息传递给受传者,再经过受传者进行吸收、融合、反馈,此过程难免会融入人的主观性,经由常年累积、循环往复,间接影响音乐传播的内容与形式。立足动态性的传播过程,中、越京族广为流传的代表性民歌《过桥风吹》,在共时性与历时性的传播过程中,较为直观地体现出跨境音乐传播的动态特征。

(一)传播人的再述差异

在音乐传播过程中,音乐与人类社会之间广泛、密切的联系,使在传播者、接收者、反馈者当中循序渐进的信息会被一种主观的、身处音乐本体之外的元素融合于其中,这即为人的主观意识。当传播者身处较为优异的环境中时,则会融入喜悦、愉快的情感元素;当传播者身处困苦的环境中,则会凸显出斗争、拼搏、向往美好的元素特征。由此,传递者与再传者都会迎合部分外界因素进而做出选择性的传播,久而久之,便可能诞生新的版本。下面以《过桥风吹》为例。《过桥风吹》是一首描绘年轻人热恋中的浪漫情景的民歌,早年诞生于越南北宁,在中、越京族民间友好往来的促使下,逐渐成为在两国京族当中广为流传的民歌。传唱者对原版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添花点缀,逐渐形成了多个新版本,例如:由东兴文化馆编写、“哈妹组合”演唱的版本,由徐晓明编曲、杨倩填词、2010年在“梦幻北部湾”首演仪式上演出的版本,学农、牟丹作曲作词、周强演唱的版本等。可见,传播人主观意识“活性”的体现,对中、越京族音乐文化的动态传播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审美作用的主导体现

俄罗斯音乐学家鲍列夫认为:“审美功能是任何东西所不能代替的艺术特征:1.形成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和人的审美需要,同时帮助人从价值上理解世界;2.唤起个人的创造精神和创造因素。”①[苏联]鲍列夫著《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222页。转引自宋建林《艺术传播功能的复合系统》,载《艺术学研究》(第5卷),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47页。通过鲍列夫的观点,笔者认识到,音乐作品作为较为感性的产物,在陶冶情操、抒发情感、使人获得精神愉悦等层面有其独到之处,经传播者传递给受众后所产生的审美需求,凸显出审美功能在音乐传播社会功能中的重要位置。《过桥风吹》的多个版本在中、越两国的京族地区广泛流传,究其缘由,“歌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曾于2014年7月9日前往京族万尾岛,对京族“哈节”②哈节,又名“唱哈节”(所谓“哈”或“唱哈”即唱歌的意思),是京族的传统节日,在中国主要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万尾、巫头、山心三岛。进行田野采风,并随同中国音乐学院赵塔里木教授拜访京族“哈妹”③特指在京族哈节中传唱“哈歌”的女性,以成年女性为主。,并现场聆听阮成珍老师演唱京族民歌《过桥风吹》。在表演程中,《过桥风吹》优美动听的旋律,伴着阮成珍老师的唱腔润色,呈现出尤为婉转抒情、动人心怀的风格——相信即使听者之前未曾了解《过桥风吹》,此刻也会因其旋律中的独有音韵而感受到浪漫的气息。由此可见,以“听”生美感,“统觉”的效用使听觉升华为审美。歌的创作首先满足于人的听赏,继而延伸出审美价值主导下的传播效用。

(三)复合型传播功能的均衡体现

音乐作品是涵盖多种社会功能的有机统一体,在传播过程中,审美功能固然重要,但并不等同于音乐作品的价值,而仅仅作为一种先决条件,对音乐传播的其他功能形成一种质的约束力。而音乐传播过程中在其他方面(例如文化教育、宗教信仰、品德习性等)所发挥的社会功能,都为音乐作品实现活态传播起到重要作用。在中、越京族生活中,音乐除了帮助人们认识社会、历史与人生,还能给人们提供多方面的知识,例如:情歌中对爱情的描绘、叙事歌对京族传说的阐述、哭嫁歌对京族民俗的叙述等。在越南北宁版本《过桥风吹》的歌词中,有“相爱脱衫相送,回家父母询问起,撒谎过桥遇大风,不慎被风吹掉,相爱把戒指赠送,回家父母询问起,只好跟父母撒谎,过桥时不慎掉水中,相爱相互依偎,日益情深重,越来越情浓,相守不分离”,体现出当时的民俗规约中对自由恋爱的限制,继而刻画出年轻人的心理特征,并显现出当地的文化风貌。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跨境音乐传播有助于人们获取更多外部信息,拓展眼界,同时也在世界文化的交流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中越两国京族跨境音乐的传播交融

音乐文化范畴如同社会生活一样,在历史的变更和漫长的传承积淀中,随着循环往复的传播过程而被接受、融合从而被继承、发展,并形成一种民族的或地域的音乐文化发展概貌。跨境音乐文化传播亦如此,在传播过程中,音乐传播的主体与对象之间有着双向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主体能动性的传输及接收者对传递信息的概括、吸收以及对音乐个性化的理解运用上。这体现出主体向对象的正向传播过程,但这同时又会受到传播对象的规定和制约,具体表现在音乐传播受外界因素,即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传播媒介参与了社会现实的构建,其传播活动影响着跨境地域对民俗活动的认识。据考证,1946年始,中国京族歌手邀请越南京族歌手来访传授教习“哈歌”;1953年,中国京族哈歌的学习已相对成熟(与越南京族哈歌相似度极高);1954年至1991年,受政策影响,中、越京族交往较少甚至中断(中国京族哈歌的发展变化融入本土元素),直至1991年中越关系友好化至今,两国京族之间一直保持着密切的交流。④参看苏维芳、苏凯主编《魅力京岛》,广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51页。据笔者采访,⑤笔者于2016年3月7日至9日在京族万尾岛苏维芳老师家中采访。京族歌手苏维芳老师提到:“中、越京族一年往来3到4次,从2002年至今万尾共接待100多个越南团。2014年,越南长尾区(村)与我国广西东兴的万尾结为友谊村,来往次数逐渐增多,万尾歌圩一个月三次(10号、20号、30号),越南团体基本于每月30号过来。”由此,京族跨境音乐传播,在双向传播的过程中,基于同源性的根基,文化、语言、地理环境等因素的相近,两地音乐文化获得交融性的发展。

艺术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传播发展过程中,其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受文化属性限定,如民歌创作中语言对唱腔的影响、民间习俗对表演形式的规范、社会观对乐器形制改良的影响、审美需求对演奏技法的催生等,不同的文化属性对音乐形态都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中、越京族作为同源民族,文化背景、语言表达、地理环境等因素较为相近,在历史长河中,虽受外因(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影响,但在文化属性方面仍有着较高的融合度。以京族民歌为例,受地缘影响,中国京语与越南语发音基本趋同,在音乐文化创作与传播过程中,语言不仅表达出音乐的唱腔特质,凭借地缘相通形成的优势条件,还作为交流的重要介质,在音乐传播过程中助力于有效地达成互通,加快音乐传播对象被新环境接受的进程,使双方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达成共识。以《摇篮曲》为例,笔者通过聆听中国京族阮成珍版的《摇篮曲》与越南北宁视频版的《摇篮曲》,感到两者旋律构架及音乐呈现风格大同小异,只是不同的拖腔润色,使两者略显差异,但这又恰好体现出两者融入本土文化的个性所在。

图1 越南歌者在广西东兴万尾京族“哈亭”交流表演(笔者拍摄,2015年7月25日)

宗教与民间习俗作为一种精神信仰和力量,常被承载于音乐文化之中,是音乐文化传播内在动力的重要体现。受中越渊源关系的影响,中、越京族在音乐文化中所体现的宗教信仰类型颇为相似,例如:中国京族祭祀用的“仪式音乐”,通用于越南庙宇中,例如《敬神歌》、《送神歌》、《哈节祝词》等;在习俗层面,京族民俗习惯与其音乐文化共生相伴,中、越京族在民间交往中,常常以歌会友、以歌传情、以歌叙事等,使两者在音乐文化传播过程中形成意识认知的共性之处,例如:婚礼歌中的哭嫁歌、叙事歌曲《金云翘传》与《宋珍歌》等,在中、越京族中流传甚广。

音乐文化的创造与传播,最终的目的是服务于社会,应用于社会。在中、越京族音乐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双方理性地进行文化选择与认同,从而在立足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基础上,相互学习、吸收、容纳他者音乐文化的核心元素,丰富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生活,使音乐文化价值的功能效用性进一步体现。

三、中越两国京族跨境音乐传播模式

跨境音乐活态传播能得以良好呈现并发挥出实际的应用功效,与良好的传播策略密切相关。民族音乐作品一方面受创作者及传播者的制约,另一方面融合社会观念、文化、信仰等因素,从这点来讲,音乐文化作为承载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彰显了民族文化历时性的发展概貌。就中、越京族跨境音乐传播而言,在多元化社会语境的今天,两者音乐文化的紧密交互性,有利于巩固和谐共进的局面,夯实国家软实力的基础。因此,探究中、越京族音乐传播模式,具有现实的意义和价值。

(一)音乐信息传播形态

在音乐文化跨境传播交流过程中,行为及信息作为音乐事象最传统、直观的表达方式,在小范围内,能有效地激发情感,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传播。结合中、越京族音乐文化传播现状及笔者田野采风所悉,“口传心授”式的面对面交流传播,以及京族传统的“喃字”①“喃字”亦称为“字喃”,是一种仿效汉字结构的越语化的方块象形字,早期应用于越南,后传入中国京族,经修正简化,成为中国京族的语言文字。,是现今最有效的两种传播方式。

面对面“口传心授”基于同源民族语言的相近性,直接的面对面交流成为中、越京族音乐文化交流的最直接手段。如前文曾经提到的,笔者在田野采风过程中,听到苏维芳老师介绍:自1991年中越关系友好化以来,与越南京族每年交流数次,友谊村的建立更是促进了中越民间交往的日益频繁;除了重大节日(主要是哈节),每月10号、20号、30号的中越民间交流日,中、越京族间都有大范围的民间交流。民间交流过程往往伴随着用本民族语言演唱的民歌,双方就不同之处相互探讨、学习,这些面对面的“口传心授”,在潜移默化中使中、越京族音乐文化得以交互传播。

图2 广西东兴京族“哈妹”在万尾“哈亭”内表演歌舞(笔者拍摄,2015年7月27日)

喃字歌本喃字,至今已有十多个世纪的历史,是一种源于交祉(今越南)、效仿汉字而产生的方块象形文字。在越南,喃字于1945年被取消(由于文化延续性影响,现在仍有部分人认识喃字);而中国京族则以汉语为基础,对部分喃字构造进行简化,形成中国京族的特色文字。相关研究人员搜集整理出2 450余首中国京族民歌,按类别划分为“京族史歌”、“京族哈节唱词”、“京族字喃传统民歌”等体裁,又详细划分为礼俗歌、海歌、文化文艺歌等八大部分,其中用“喃字”记录的民歌约占一半。①见苏维芳主编的《京族文化艺术》(待出版)第1页的介绍。随着喃字的应用,音乐内容的呈现往往以歌本为载体。喃字歌本在中、越京族民间交往之中使用,其便于携带及实时交流的优势,拉近了中、越京族之间的距离,高效地促进了中、越京族音乐文化的交流。

(二)时空变迁中的“规范式”交互传播

在当下的多元化社会中,音乐传播良好效用的呈现,已不仅停留在行为、信息传播布局层面,而是在传播方法上兼收并蓄,使传统赋有时代气息,凭借时间与空间上的人为变量,形成合理有效的动态音乐传播,此间,音乐文化内部的相关要素也随之改变,并形成一种趋向于稳定的传播构成要素。在中、越京族当中,在所属传承人的主导下,音乐文化交互性的传播态势,随时间的变迁及空间的扩展而更加凸显。在这里,时间的变迁主要体现在非实体因素的影响,例如政策的惠及、友谊村的构建、边境商业贸易的盛行促使的中越民间交流次数的增多。在空间层面,则以中、越京族共有的“哈亭”、“歌堂”为例。“哈亭”是京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场域、京族重大节日“哈节”的开展载体,随着“哈节”功能性效用的提升,中、越京族的“哈亭”构建设施及承载力已逐渐完善,并进一步兴建起“歌堂”这样的交流场所。这为中、越京族民间交往提供了契机,并在长期交互过程中促使两者对音乐文化达成共识,形成一定的“规范式”传播。中、越京族音乐在调式音列、唱词润腔、节奏节拍、创作手法等方面已达成一定共识,例如:以宫调式为主,音域在九度以内;润腔方面使用拖腔、颤音;节拍多为交错拍子;等等。可见,这些共性体现出中、越京族音乐文化“规范式”传播的特征,进一步印证了两者以时间为纵轴,以“哈亭”、“歌堂”为空间载体的交互性传播策略。

(三)京族音乐的应用性传播策略

在音乐文化传播过程中,有效的应用是化解民族音乐文化消亡危机、为传承与发展注入活力的重要举措。凭借血缘、地缘等先决条件优势,京族跨境音乐正以新型的传播形式来获得他者的认同,使音乐文化的传承保护价值达到实际应用的目的。

政府支持,民间推动音乐文化的再生性发展需要足够的原动力,就中、越京族音乐文化传播而言,原动力体现在内力与外力两方面。内力即指自身的再创造性,外力则指自身之外的推动性。立足中、越京族音乐文化再生性传播现状,笔者了解到,在中国京族当中,其内力主要体现在2009年“京族字喃文化传承研究中心”的成立,越南京族则体现在局内学者个体的研究成果;外力方面,中、越京族都集中体现在政府的扶持上。就再生性传播成果而言,“京族字喃文化传承研究中心”自2012年增加顾问以来,现在共有28名参与研究者,搜集撰写了《京族喃字诗歌集》、《京族哈节》、《京族传统叙事歌集》等十余本文著,使京族音乐文化在自身构建上,更为系统地促进了中、越京族之间的交流;同样,在政府的推动下,特别是中国京族哈节于2006年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后,中、越京族友谊桥梁进一步搭建,促进音乐文化的常态化交流。

艺术团的组建与交流表演笔者通过田野采风得知,广西“东兴市京族人家独弦天籁艺术团”在苏春发老人的组织下于2012年正式成立,截至2015年5月,团员来自万尾、巫头、山心三岛,共41人(女34人,男7人),年龄30至40岁。艺术团收集有特色的京族音乐,同时积极鼓励团员创作,优选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进行表演,如歌舞《打鱼归来》、《进香舞》,独弦琴曲《高山流水》等。越南也成立有同类的艺术团体,主要在其本土以及来访我国广西东兴时进行表演。可见,京族艺术团逐渐成为中越文化交流的文化名片,不仅对京族音乐传承、发展、创作影响深远,更推动京族音乐与社会相融合。

结语

京族作为我国唯一的海洋少数民族,拥有极为丰富的音乐文化素材,在中越民间交往日益密切的背景下,京族音乐在两国跨境传播;在本民族文化的内部传承中,音乐亦作为重要的交流介质,担任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本文以田野调查资料为依据,从动态特征、传播交融以及传播模式构建三个角度对京族跨境音乐文化传播进行论析,得知其在民间交互交往过程中,是如何吸收、容纳他者民族音乐文化,合理构建本民族音乐文化,从而在当下多元化的社会语境中合理把握文化因素的均衡显现,凸显重要的历史意义与文化价值的。

(责任编辑:韦杰)

贾恒存,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12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民族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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