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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车共享保障措施研究

2016-10-25周岩王学勇高跃文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1期
关键词:解决途径保障机动车

周岩 王学勇 高跃文

摘要:伴随国内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攀升,停车难已经成为制约机动车出行的关键因素。从交通需求管理上,控制停车供给能减少机动车出行造成的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但由于监管不充分,占道停车反而加剧了交通拥堵。近年来,以提高停车场利用率为目的的停车共享模式逐渐成为缓解停车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关键词:机动车;保障;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D631.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1-000-01

一、停车共享概述

1.停车共享的概念

1983年,美国城市土地研究所编制了《共享停车》第一版,将共享停车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内利用一天中不同时段的高峰停车特性,在各种用地性质的停车吸引点间共同使用停车位。”[1]随着停车共享理论的发展,其不仅用于满足停车需求,更通过减少停车配建指标来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缓解城市建成区停车问题的同时,也推动了城市新兴区的集约化建设。

2.停车共享模式的发展

停车共享模式的发展可总结为5个阶段:

(1)过量供给阶段。美国在19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停车配建实行下限控制,通过增建路外公共停车场转移路内停车,以缓解交通拥堵,导致停车泊位供给过量[2]。

(2)需求管理阶段。70年代以后停车场的作用转为调整居民出行方式,停车配建变为控制上限,并加强停车管理和政策调节,比如提高中心区停车收费[2]。

(3)停车诱导阶段。德国、日本等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研究停车诱导系统,利用电子设备实施引导驾驶员合理选择停车位,极大的提高了停车位利用率。

(4)地下空间共享阶段。新世纪以来,巴黎的拉德芳斯和北京中关村等城市CBD地区开始注重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通过地下车行网络实现停车共享,既缓解地面交通压力,又提高了泊位利用率。

(5)配建折减阶段。1980年后,美国ULI和ITE研究证实共享式停车能够大幅减少泊位需求总量。美国目前已将共享式停车折减运用到规划中,国内则尚未成熟运用。

(6)“互联网+”阶段。201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3],提出“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移动终端的停车应用开发已成为新时期停车共享的基本技术手段。

3.规划阶段的停车共享措施及其作用

停车共享是一个囊括规划、建设、管理和技术等层面的系统工程,在规划层面主要指停车配建指标的折减和移建停车场,其作用主要包括:(1)有效解决城市停车供需平衡问题;(2)间接缓解区域道路交通拥堵情况;(3)降低单体建筑设计难度;(4)有利于降低开发成本;(5)解决停车配建标准与停车需求间的矛盾。

二、停车共享的制约因素

1.规划制约因素

(1)配建标准

现行停车配建标准中,对混合用地或大型综合体开发项目的停车配建折减已有相关规定,如北京的80%和南京的85%[4]。但对相邻不同性质用地之间的配建指标折减尚未实行。

(2)移建停车场

移建停车场一般都会征收高额的易地建设费,如天津不低于该项目楼面地价的4倍[5],开发商很难积极采用此法。

2.产权与管理制约因素

地下停车场大多与地上物业连通,共享后的产权划分与管理责任难以协调,部分金融、办公类项目的保密性使其参与共享的积极性低于商业项目。住宅的泊位产权一般在个人手中,管理权却在物业,设有门禁的停车场也较难实现对外共享。

3.信息制约因素

停车共享的实施依赖于停车信息化的普及。然而停车场信息化程度不一使得停车共享覆盖面十分有限,将各类停车场景进行整合更多的需要政策上的引导和支持。

4.环境与安全制约因素

将办公商业等停车场对外开放后吸引的外来车流将占用周边道路资源,可能加剧交通拥堵,产生环境污染和排队问题,同时也会对人身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三、停车共享实施对策研究

1.规划层面对策研究

(1)对国外现行标准和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将多个用地基于停车共享的配建折减纳入标准。在控规阶段对具备停车共享条件的多个用地统筹考虑,进行配建指标折减。

(2)鼓励移建停车场,降低移建停车的收费标准,并对接纳移建停车的地块予以出让条件上的奖励。

2.产权与管理层面对策研究

(1)传统的土地出让是将地上与地下部分统一出让,而基于停车共享理论,应尝试将地下部分进行分层出让,明确各层产权,有利于停车共享的实施。

(2)将停车共享行为协议化,明确车位对外开放的时间、数量、相关费用和收益归属等问题。

3.信息层面对策研究

(1)推进智能停车设施的建设,在老旧小区增设,在新建区域预设。

(2)加强停车数据系统的建设,包括静态数据管理、停车诱导和动态信息发布等系统。

4.环境与安全层面对策研究

(1)加强安全措施和交通组织,安装监控设施和车辆识别设备,以防止交通事故或财产安全问题的发生。

(2)在实施停车共享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数量,同时加强执法促使车辆进入路外共享停车场。

四、结论与建议

1.结论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停车共享理论已较为成熟,并得到了应用,比如停车诱导系统、地下停车通道、混合用地的配建指标折减以及在停车APP方面的探索和尝试。新时期下停车共享有了更加丰富的含义和实践,但由于多方面的限制,我国的停车共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建议

为了将停车共享从理论变为实践、从规划落到实地,需要规划、管理、信息等多个层面的改善和进步。规划层面上加快停车配建折减标准的制定,降低易地建设费。产权管理上采取灵活的土地出让和产权划分模式,将停车共享协议化。信息层面上推广智能停车设施,建立停车场静、动态数据管理系统以及停车诱导系统。环境安全上加强停车场安全监管,通过停车共享转移路内停车。

参考文献:

[1]侯珏.基于停车共享的城市停车问题对策研究[C].第十三届中国科协年会——天津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论坛论文集,2012.

[2]董苏华,章超汉.部分国家及地区停车问题研究[J].国外城市规划,1999(04):37-38.

[3]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

[4]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5版)的通知,宁政发〔2015〕146号.

[5]关于推进我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意见,津政办发〔201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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