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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内涵、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6-10-12刘宏达许亨洪

关键词:共同体育人活动

刘宏达 许亨洪

(1.华中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湖北 武汉 430079;2.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我国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内涵、问题及对策研究

刘宏达1许亨洪2

(1.华中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湖北 武汉 430079;2.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是教育部近年来提出的一项明确要求,是高校立德树人过程中应当高度关注的一个战略性问题,是高校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系统工程。当前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就是要加强实践育人整体性制度的设计与推进,促进不同实践育人活动的管理融合和价值提升,对其内涵的把握就是要注重共同目标实施的顶层设计、重视共同参与实现的师生互动、强调共同作用发挥的过程融合、加快共同优势提升的机制共建等;同时要针对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中存在的理念偏差、能力不足、机制不畅、方法不活等问题,进一步凝聚共识以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工作体系、对接需求以探索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有效形式、抓住重点以破解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实际难题、分类推进以促进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特色发展。

实践育人; 实践教学; 共同体建设

实践育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①。多年来,我国高校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落实,通过组织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军事训练等不断加强实践育人工作,在活动组织、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也普遍存在合力不足、长效机制难以形成等问题。2014年教育部首次提出“建设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目标,同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又提出要以政府、高校、企业、社会为主体实施“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这就从战略高度对高校实践育人提出新要求。因此,准确把握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内涵,分析和探讨其所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内涵

共同体一般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在共同的条件下、按一定的方式组成的相对稳定的统一体,既包括有实体组织的共同体,如国家共同体、区域共同体等;也包括没有实体组织的共同体,如命运共同体、精神共同体等。共同体在本质特征上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不仅意味着一群人共同生活,而且意味着这群人在共同生活中形成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②。构建共同体的目的在于促进共同体内各个组成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即“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而产生的新力量”③。共同体理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成功运用当属美国高校的学生学习共同体建设,“学生学习共同体是以促进学生学习为目的,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科、课程、学生、教师和学习环境等要素的联结和整合”④。

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这一战略性任务是在高校不断探索实践育人整体性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得以明确的,“推动实践育人,不能简单依据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进行整体设计”⑤。从本质上讲,高校实践育人本身就是一个共同体,体现的是“实践教学”与“思想教育”的内在统一。一方面实践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通过组织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等引导学生“既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增长解决问题的新本领”⑥,体现着专业知识学习与能力素质提升的目标要求;另一方面实践活动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⑦,大学生直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组织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促进大学生“通过自己亲身运用正确思想理论指导和推动社会实践的实际结果,来证实和把握正确思想的真理性,进而增强进一步运用正确思想理论指导和推动社会实践的自觉性”⑧。但在实际工作中,“实践教学”与“思想教育”常常被割裂,如实践教学活动与思想教育实践活动各成体系,存在价值目标不一致、制度推进不同步、人员力量不协调、活动管理不统一等问题,既不能形成实践育人的整体性优势,又不利于各自实际问题的解决。因此,促进“实践教学”与“思想教育”的内在统一,需要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

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是“围绕高校加强和改革实践教学、有效提升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所形成的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发挥作用的结合体,是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目标共同、机制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原则建立的实践育人载体”⑨。从宏观上讲,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是对高校实践育人各构成因素及其作用发挥的一种整体性制度设计,其作用在于凝练目标共识、明确责任共担、促进机制共建、实现资源共享等。从微观上看,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是对高校不同目标、内容、形式等具体实践育人活动的一种整体性价值提升,通过建设课程实践教学共同体、社会实践活动共同体、创新教育项目共同体、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共同体等,不断探索高校实践育人理念、内容、形式、方法等创新的有效实现形式。因此,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就是要加强实践育人整体性制度的设计与推进,促进不同实践育人活动的管理融合和价值提升。具体地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注重顶层设计,促进共同目标的实施。对各类实践育人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和制度安排。一是目标分层设计。总体目标设计重点要对不同参与主体所要承担的责任及所要实现的利益目标进行确定,具体目标设计重点要对不同内容形式的实践活动所要达到的教育效果进行确定。二是制度关联设计。从制度上规范不同主体的参与行为,如政府如何指导、高校如何主导、企业如何联动、社会机构如何参与等;从制度上明确不同实践活动的功能要求,如专业实践教学中如何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中如何提升专业发展能力等;从制度上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转变,如在专业实践教学中由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由理论指导转变为共建共享等。三是程序操作设计。在操作层面上对时空规定、职责界定、活动管理与评估考核等进行明确的程序设计。

2.重视师生互动,促进共同参与的实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不断提高师生参与的主动性和互动性。一是扩大教师和学生对实践育人活动的组织和参与。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比重与加大思想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并重,既要在实践教学、科技创新等专业性实践教学中融入思想教育要求,又要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社会性实践活动中增加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二是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育人能力。既要不断地更新专业知识、创新实践教学方式方法、积累实践教学经验等,也要不断地密切与学生的思想交流,更好地关心学生的思想、关注学生的心理、关爱学生的成长等。三是提高学生参与实践育人的有效性。如增加专业教学实践的可选择性,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要;增强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实践活动的计划性,以提高学生参与的合理性;加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体验性,以增强学生的信心与兴趣等。

3.强调过程融合,促进共同作用的发挥。促进和实现各构成要素的过程融合,充分发挥各主体的共建作用。一是政策对接。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制定参与和支持高校实践育人的具体措施,指导高校制定和完善实践育人的具体办法等,并且要加强不同层面的政策、措施和办法之间的相互对接。二是资源利用。高校要加大对政府、企业、社会等的优势资源利用力度。如在师资建设上,除校内培养、选聘外,还要有计划地从校外选聘,特别是从企业中选聘具有较强实践教学能力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三是扩大保障。高校要积极争取政府、企业、社会等的扶持,如在经费上,可争取政府部门的资金扶持、企业的公益资金或投资基金支持等;在场地上,可依托政府、企业、社区已有实体空间,或者合作建设新的实体空间等。四是评价互促。有条件地对整个实践活动的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评价,既对高校内部不同部门的工作、教师与学生的参与等进行评价,也对政府、企业、社会等的工作及效果进行评价。

4.加快机制共建,促进共同优势的提升。建立畅通有序的信息沟通、活动协调、管理协同等联动机制,促进整体优势的形成和提升。一是校内机制联动。成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实践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托某一个部门设立非常设办事机构来加强工作的统一协调。二是校外机制对接。对接不同主体的业务需求来构建共建机制,如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联合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与企业的公益服务、创业投资等部门对接,动员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等。三是合作模式创新。如依托企业建立研究生培养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实现人才的联合培养;与政府、企业共同组建创新创业孵化企业,为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扶持、场地保障等;通过与社区共建社会志愿服务公益组织等,推动学生公益服务的社会化;与境外实践教育机构合作,促进学生实践育人的国际化等。

二、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面临着内生性和外显性两个层面的问题:内生性问题是指实践育人原本就已经存在、需要通过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来予以解决的问题;外显性问题是指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本身所面临的新问题,即影响其目标实现、作用发挥等新产生的问题。这两个层次的问题相互关联、相互交织,共同存在并阻碍着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建设。解决内生性问题是解决外显性问题的目标和基础,而解决外显性问题则有利于从整体性上解决内生性问题。当前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念偏差:共同体目标实施的整体性有待提升。共同目标是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前提条件,对其进行整体性设计相对容易,但对其进行整体性实施则较为困难,主要障碍在于各参与主体在理念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是“以教师为中心”的理念偏差,导致实践教学目标的简单化倾向。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应当关照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需求,不断提高他们参与的有效性和满意度。但由于高校实践教学管理不规范、教师参与机制不健全、实践课程建设不完善等原因,“以教师为中心”的理念普遍存在,容易导致实践教学课时不足、内容和形式简单化等问题,如部分教师从便于统一管理和集中指导的角度来组织集中式的实践教学,缺乏对学生个性化需求的满足。二是“课程学分本位”的理念偏差,导致实践活动目标的功利化倾向。高校实践育人活动应当树立“能力素质本位”理念,即以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思想素质为主要目的,但部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主要是为完成课程学习和获得学分。在对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意愿调查中,“商业服务活动”、“专业实习劳动”、“课程学习实践”被选比例最高,均在40%以上⑩,这就反映了“课程学分本位”理念对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目标所带来的功利化影响。三是“活动管理为重”的理念偏差,导致实践管理目标的片面化倾向。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应当树立“机制建设为重”的理念,即着眼于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建设和有效运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高校将工作重点放在具体实践活动的组织上,既忽视教育内容的有效性融入,又忽视实践活动组织的系统性、持续性。如部分高校以参观考察活动代替专业实习、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代替系统性推进实践活动等,这些以“活动管理为重”的理念偏差,必然造成实践育人目标实现的片面化。四是“高校自主建设”的理念偏差,导致共同体建设目标的形式化倾向。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应当树立“高校、政府、企业、社会等联动建设”的理念,即一方面高校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主体的参与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企业、社会等主体要切实增强参与意识和主动履行职责。但在“高校自主建设”理念的错误引导下,高校与政府、企业、社会等之间虽然有文件规定、共建协议等,但普遍存在政府投入不足、企业和社会重视不够等问题,出现“有基地无建设”、“有牌子无活动”等形式化共建现象。

3.机制不畅:共同体运行管理的有效性有待增强。运行管理是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关键环节,而其有效与否依赖于机制的顺畅。当前实践育人共同体的运用机制与现有其他机制的不对接,严重阻碍了自身的有效运行。一是与现有的行政管理机制对接不通畅,导致共同体规范化管理难以实现。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并不是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而是要求以规范化的管理来推动,特别是要有明确的权责界定和目标任务考核。而现实工作中,一方面高校不同部门、院系往往只对各自负责的实践活动加强管理,在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上存在权责不清、难以协调等问题;另一方面政府、企业、社会等要么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要么虽然有部门负责工作协调但存在任务不明、难以考核等问题。二是与现有的人才培养机制对接不通畅,导致共同体常态化服务难以提供。由于教师与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多与少、实践育人效果的好与差等很难在人才培养质量体系中得到体现,大多数师生是为了完成规定的任务而设计和参与实践活动,一旦任务完成,就对实践育人活动不再关心,因而一些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是短时间的,甚至是一次性的,既难以获得持续建设,也难以提供常态化服务。三是与现有的学科建设机制对接不通畅,导致共同体建设的专业特色难以体现。当前教学部门对各门课程开展实践教学、学生工作部门对各类实践活动形式融入思想教育等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学科建设评估中,教师与学生的科研成果及其转化所占的比重过大,而对实践育人的过程评价及效果考核所占的比重太小,因而许多教师的科研工作与学生的创新活动难以与实践育人活动对接,既难以发挥学科建设对实践育人活动的引领促进作用,也难以在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中形成独特的学科专业特色。四是与现有的校园文化建设机制不对接,导致共同体建设的文化氛围难以形成。实践育人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实中其与“人人必参与、人人要参与、人人能参与”的校园文化氛围存在着一定差距。这一方面因为教师对学生参与意愿高的实践活动设置门槛、规定条件,如通过公开选拔、申报答辩等方式,限制了部分学生的参与;另一方面因为对一些实践活动在校园中宣传不够,阻挡了实践活动文化在校园文化中的生成与融入,如大学生对参与自主创业的意愿高但参与少,反映了创业实践育人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对接仍然任务艰巨。

4.方法不活:共同体载体建设的开放性有待扩大。载体是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综合组织形式或具体活动形式。受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在时空选择上的广泛性、参与主体的多元性等因素的影响,其载体建设需要扩大开放性。而当前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在方法选择上鲜活度、灵活度不够,一定程度影响了其载体建设的开放程度。一是项目化方法推动不够,导致实践项目载体缺少拓展力。依托一个或若干个具体的项目进行实践育人是高校实践育人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但往往存在项目设置不合理、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在项目设置上,集体项目、短期项目、单一项目多,而个人项目、长期项目、复合项目少等;在项目管理上,重结果轻过程、重数量轻质量、重宣传轻实效等。二是信息化方法支撑不足,导致网络载体建设缺少吸引力。推进网络信息技术在实践育人活动中运用,既可实现信息沟通、平台整合和资源共享,又可以实现实践育人活动的网络传播。但现实中,实践育人共同体信息平台建设明显不足,不仅各参与主体之间经常存在信息壁垒、信息鸿沟,而且对实践育人信息的贮存、提取和大数据利用工作力度不够,对利用新媒体来快速推广和多维度呈现实践育人成果重视程度不够等。三是市场化方法运作不适,导致活动载体管理缺少驱动力。高校在与政府、企业、社会等合作过程中,要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共赢共存的发展态势。但少数高校片面地将“合作共赢”看作是一种政治利益、社会效应的共赢,忽视实际利益的获取,因而容易产生由政府包揽、企业单向付出等错误思想,造成实践活动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而不可持续。四是品牌化方法应用不力,导致基地载体建设缺少影响力。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作为一种管理上的创新,需要通过加强培育品牌来予以示范和推广。但品牌化方法在许多高校应用还很不充分,通常只重视实践活动品牌的建设,而不重视实践育人的品牌基地、品牌资源建设,如许多高校在基地建设上存在同质化、低水平化,没有突出区域、学校、学科等特色;在资源建设上不注重成果的积累和转化,对实践育人的好教材、好教师、好网站、好技术、好方法、好案例等缺乏建设和推广。

三、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整体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合作共同体”等思想,实际上就是以整体性发展观来规划指导我国的发展,而这无疑为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提供了理论遵循。与此同时,实践育人的教育思想也越来越成为共识,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国际教育会议指出:“把理论知识用于实践,以及学生参加劳动,是现代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中明确要求“形成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长效机制”,这些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当前加强和完善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凝聚共识: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工作体系。凝聚共识就是要求高校内部主体(包括不同部门、老师与学生等)以及高校外部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等)在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方面形成大体一致或相近的看法,即“共同体意识”,这是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前提条件和价值基础。这种“共同体意识”主要包括共同参与的权责意识、共同管理的法治意识、共同建设的利益意识、共同推进的文化意识等,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工作体系:一是确立目标任务。政府、高校、企业、社会等主体要根据本区域、高校等实际情况,以政策规定、共建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目标与任务等,既从战略层面将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贯穿到政府治理、高校改革、企业发展、社会服务等过程之中,又要从操作层面对具体共建的活动、项目、基地等进行统筹规划,并制定和出台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二是完善组织管理。根据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实际需要,各主体内部要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来负责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各主体之间也要明确以某个主体为主要牵头单位来负责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推进与协调;对于有具体目标和内容的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要组建相对稳定的组织管理架构,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经费预算和成本核算、人员聘用与培训等。三是优化过程监管。围绕实践育人共同体作用的有效发挥,各主体要建立快速、高效的信息沟通和问题协商机制,及时妥善地解决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建立规范、常态的工作评估与评价机制,对好的做法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对出现的失误和不足及时地进行纠正和弥补,特别是对一些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主体进行工作督导和寻求新的联结方式。四是落实条件保障。各主体将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纳入自身的工作体系,并利用各自的优势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场所保障等条件保障。如以高校为主建设的实践育人共同体,政府要给予资金配套、企业要给予技术支持等;以政府、社区为主建设的实践育人共同体,高校要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参与组织、企业要提供资金支持等;以企业为主建设的实践育人共同体,政府要给予政策性奖励、高校要提供科研成果用以合作转化等。

2.对接需求:探索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有效形式。有效对接各主体的需求是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动力基础,而需求的有效对接形式实际上就是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有效形式。当前加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需要对接的需求主要有:一是高校“双一流”、应用型等大学建设计划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计划等的实施,对加强实践教学提出了高质量的要求;二是高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对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等实践育人活动提出了高水平要求;三是国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政府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等,对组织大学生进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企业、社区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国家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政府、高校、企业等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对接这些需求,可以探索以下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有效形式:一是以课程或课程群为联结建设课程实践育人共同体。围绕一门课程或若干门课程的学习,精心设计和实施实践教学,在内容上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衔接,在师资队伍上理论授课教师与实践指导教师相配合,共同培养实践型人才。如一些政府部门、企业可与高校共建“人才培养试验班”、“特色专业”、“创新课程”等。二是以学生团队为联结建设学生活动实践育人共同体。将具有相同课程、兴趣或特征的学生组成团队,并通过系统地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活动来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如高校中一些跨专业组建的人才培养试验班、学生社团、科研创新团队等,可以与企业、社区等合作开展不同内容、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三是以具体项目为联结建设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以某个主题或项目为载体,长期地、持续地组织不同的学生参与项目管理或实践活动。如许多高校长期开展暑期“义务支教”、“普法下乡”等实践育人项目,部分高校与博物馆合作开展专业讲解实践育人项目等。四是以共建基地为联结建设基地实践育人共同体。将一些效果较好的实践育人活动和项目以基地的方式固定下来,如依托企业、社区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等;或者根据需求建设一些实体基地,如一些高校与政府、企业等在校内或校外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特区等。

3.抓住重点:破解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难题。当前推进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难题很多,解决这些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抓住重点,只有通过首先解决重点难题,才能带动一般性难题的解决。一是要努力破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践育人的难题。2014年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目的是“为学生实践搭建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识”。因此,在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中,要增强在实践活动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意识、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式方法的针对性。二是要努力破解实践活动提高学生专业发展能力的难题。除继续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开展专业实习见习、社会实践服务等活动外,可以在实践活动的类型上进行拓展,如组织开展专业性社会调查,激发大学生的问题意识;组织开展创新性科研活动,提高大学生的专业发展能力;组织创新成果的创业转化,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等。三是要努力破解提高教师参与实践育人意识和能力的难题。教师实践育人意识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高校实践育人的成效。高校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教师主动参与实践育人的意识,如可以发挥党建与思想教育的作用、制定和完善考核体系等相关的政策规定等;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教师的实践育人能力,如可以加强专题培训、挂职锻炼、建设实践团队等。四是要努力破解提高校外主体参与实践育人积极性的难题。除政策约束、管理规范外,既要加大政策奖励力度,对参与实践育人的部门与人员予以政府表彰、对参与实践育人的企业予以适当的税费减免等;同时要扩大对政府、企业、社会参与实践育人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扩大社会影响。

4.分类推进:促进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特色发展。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并不是狭隘地统一规定性发展,应该鼓励在具体的方式方法上分类推进、形成特色。在分类推进上,可以分专业类别,有针对性地促进不同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可以分年级类别,有效地区分不同年级学生在知识水平、能力及意愿上存在的差别;可以分专题类别,满足不同个性、心理特征、成长经历的学生的需要等。这种分类推进无疑有利于高校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及优势,并通过突出不同形式的实践育人活动来形成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特色。一是突出特定学科专业,形成专业教学实践育人共同体特色。如法律类专业学生可组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艺术类专业学生可组织文化艺术下乡等实践活动,工学农学医学等专业学生可多组织科技扶贫、义诊下乡等实践活动。二是突出特定主题形式,形成社会实践活动育人共同体特色。如高校可围绕爱心、责任、奉献等主题,策划社会调查、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多种可供学生选择的社会实践活动。三是突出特定目标任务,形成创新创业实践育人共同体特色。如一些高校建设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多方协作的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育人的理论研究等。四是突出特定文化建设,形成军事训练实践育人共同体特色。如许多高校将军事技能训练与军事理论教学、新生入学教育、网络教育等相结合,建设校园军事训练文化;同时通过开展与部队共建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大学生赴军营体验等推动部队军事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等。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2页。

②龙静云:《我国社会道德共同体及其型构策略》,《中州学刊》2015年第1期。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9页。

④蒋盛楠:《美国高校学生学习共同体的类型和特征》,《外国教育研究》2015年第7期。

⑥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402页。

⑦《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20页。

⑧骆郁廷、郭莉:《“立德树人”的实现路径及有效机制》,《思想教育研究》2013年第7期。

⑨北京化工大学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编:《中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5》,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6年,第150页。

⑩李金发、鄢万春:《大学生社会实践育人功能实现途径的调查研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责任编辑曾新

Research on the Connotation,Difficulty and Strategy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ractice Education Community in Universities in China

Liu Hongda1Xu Henghong2

(1.Department of Student Affairs Management,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2.School of Marxism,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The construction of practice education community in universities in China is an explicit demand which is put forward by Ministry of Education in recent years. Besides, it is also a strategic issue which should be attached highest attention during the process of enhancing morality while fostering talents, and is also a systematic project in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reform in college education and improving quality of talents cultivation. Currently, the construction of practice education community in universities requires to enhance the design and promotion of the integrate system of practice education, and to promote the management integration and value enhancement of different practice education activities. Besides, the mastery of the connotation of practice education is to emphasize the top-level desig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mmon goal,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practice education, to stress the process fusion of the exertion of common effect, and to accelerate the co-building of mechanism in the promotion of common advantages and so on. Meanwhile, as to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ractice education, such as deviation in ideas, insufficient ability, ineffectiveness and inflexible methods and so on, we need to further build consensus to build work system of practice education community, to match the needs so as to explore the effective form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ractice education, to grasp the focal point to solve the practical problems, and to boost in classification to promote the characteristic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ractice education community.

practice education;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2016-03-06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教思政司函[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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