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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研究

2016-10-08刘碧强张又凡

关键词:微时代引导

刘碧强++张又凡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移动通信设施与软件的普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舆论监督与引导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网络涉腐舆情日益成为微时代廉政舆论生态的晴雨表,因此,在微时代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很有必要。网民数量倍增、政务信息公开、移动终端网络互动、官民廉政微舆论场融合,这些都为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提供了新机遇。与此同时,网络语言暴力、新媒体用户异质性、网络政治谣言、无序“人肉搜索”等,又给新时期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带来了挑战。在推进政治新常态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针对性、有效性与科学性。

关键词: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16)04-0036-06

在信息多元化、个性化、草根化的微时代,移动互联网为新媒体用户搭建了更自由、宽松、和谐、民主、开放的网络话语平台,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大众对涉腐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微博、微信、易信、博客、网络论坛等沟通平台已成为网络涉腐舆情的汇聚点,在公权力监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媒体平台上,网络涉腐舆情更加错综复杂,涉腐信息内容更丰富、传播速度更快、影响面更广。在瞬息万变的微时代,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是党和政府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环节。习近平于2016年2月19日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力是党对新时期新闻舆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新媒体环境下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网络涉腐舆情是一把双刃剑,采取有效措施对其加以有序引导,不仅有助于增强网络反腐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也有助于促进网络政治和谐,提升网络法治文明。

一、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概念与必要性

(一)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概念

网络舆情,是指在特定社会群体范围内的民众利用网络媒介,围绕社会焦点事件所发表的看法、意见与建议以及情绪的综合,是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表达与映射。网络涉腐舆情是与公权力腐败及腐败治理相关的网络舆情,即在一定时间和网络空间内,网民围绕与党政机关及其干部相关的涉腐议题进行信息披露、揭发、检举、讨论、评议,并利用网络媒体进行转载、分享、扩散,从而在网络空间中形成影响力较大、涉及面较广的与腐败相关的网络舆情。

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是指党政机关及其主管的官方网络媒体在网络涉腐舆情形成后,为合理疏导涉腐舆情走向,遵循网络舆情演变规律,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在网络上对涉腐舆情做出正面解释、回应、宣传、指导,以将涉腐舆情控制至法治与理性轨道上,激活、彰显正面网络涉腐舆情,避免负面网络涉腐舆情持续发酵、扩散与蔓延。

(二)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必要性

从硬件上说,微时代是指人们交流信息的通信硬件设施微小化的时代;从软件来看,微时代是指QQ、Msn、Facebook、Twitter、微博、微信、易信等新兴交流软件成为日常信息沟通重要载体的时代。微时代带来了一场传播革命,“我们拥有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去创造一个传播系统,它具有强大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平等、人性化、可持续性和创造力,公正和自治是该时代的秩序”[1]。3G、4G技术发展让信息沟通与交流渠道从传统固定终端扩展到现代移动终端,也为公共权力监督开辟了新的舆论场。在信息爆炸的微时代,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技术使信息沟通的工具日益多元化、人性化、即时化。新媒体用户能随时、随地关注涉腐时政动态,参与议题设置与讨论,开展网络问政与公权力监督。

在微时代,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是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提升党政机关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微时代,公众可利用新媒体技术参与公共领域对话,更好地表达政治诉求、经济利益诉求等,“人人都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创造性地利用象征性权力,帮助个人和群体应付、适应、创造和改变经济政治力量和强迫性影响所构成的环境”[2]。廉政议题是社情民意汇聚的焦点,是广大网民参与公权力监督的重要领域。通过有效的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能更好地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引导网民更清醒地认识涉腐议题的性质、成因及其演变规律,更理性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同时,网络涉腐舆情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网络环境下的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网络涉腐舆情处置与党政机关的公信力息息相关。有效的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能更好地维护党政机关的政治形象,拉近与社会大众之间的政治心理距离,提升党政机关的公信力。

2.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是规避网络侵权行为、维护网络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

网络涉腐舆情对贪腐官员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与监督作用,但由于网络言论的自由性、发散性、隐匿性等特征,可能出现一些侵犯官员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的网络言论,甚至出现网络舆论审判情形,干扰纪检机关与司法机关办案。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士利用网民与机关干部之间的不信任感,在新媒体上肆意炒作涉腐案件,传播网络涉腐政治谣言,蛊惑民心,甚至诱使不明真相的民众参与不合法的群体性事件。凡此种种,不仅制造网络杂音,也严重影响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如果不对网络涉腐舆情加以有效引导,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在网络政治谣言的蛊惑下,极易形成错误认知,在新媒体平台上随意发言、跟帖、评论、转载,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恶意攻击、混淆视听,对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造成一定程度的形象损害。因此,有必要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以规范网络涉腐言论,还网络一片净土,规避网络侵权行为,防范和制止网络语言暴力,消解网络舆论压力,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政治稳定。endprint

3.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是激发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意愿、提升网络民主监督能力的必然要求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促进了公民的网络政治表达,提供了更快捷、有效的政治参与通道;另一方面,网络政治参与也具有一些负面效应,如滋生政治冷漠,阻碍公共协商与公益目标实现,因信息霸权与网络话语垄断而导致政治参与的代表性不足等。[3]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涉腐舆情信息的内容芜杂,网络政治噪音此起彼伏。若不对网络涉腐舆情加以有效引导,杂乱无章的涉腐信息将令网民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久而久之,其对政治事务尤其是廉政议题的关注热情和兴趣将锐减,网络政治参与意愿将逐渐降低。因此,加强对网络涉腐舆情的引导,规范网络政治秩序,进而激发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意愿十分重要。与此同时,通过有效的涉腐舆情引导,使新媒体用户更加积极参与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将有助于提升其网络民主监督能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政治献计献策。

二、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面临的机遇

(一)新媒体发展迅猛,网民数量与日俱增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此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工作正式提上政策议程,新媒体发展面临良好的历史发展机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90.1%。随着即时通信软件的普及,新媒体用户利用网络渠道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热情进一步增长。微时代,社会大众尤其是网民的公共话语权得以较大提升,人人都有麦克风,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廉政议题讨论以及对党政机关的监督。新媒体改变了涉腐舆情信息生产与传播方式,重塑了新媒体用户的政治价值与廉洁观。

(二)全方位政务信息公开为涉腐舆情引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微时代,开放、透明、全方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改变了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也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信息技术尤其是新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提高了廉政信息传播效率,有效警示和震慑了贪腐行为。微时代,基于微信、微博等微平台的政务信息公开还有助于提高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效率,使廉政信息的上传下达更便利、快捷,增进了社会大众对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解与认同。纪检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可通过新媒体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与涉腐舆情相关的政策法规、案情动态,树立廉政榜样,并对公众的廉政诉求进行及时回应,减缓涉腐舆情压力。

(三)移动终端网络互动促进了涉腐议题网络对话与协商

微时代,移动终端在新媒体用户之间以及政府和民众之间架起更方便、快捷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桥梁。与传统媒体相比,移动终端具有传播渠道广、传播内容新、传播形式多、用户范围大等优势。移动终端的普及率高,小巧轻便、方便携带。通过移动终端上的即时通信软件开展与涉腐议题有关的网络互动,有助于新媒体用户在短时间内了解丰富、翔实的廉政时政动态,并通过关注、转载、评论等方式,开展较为深入的网络对话与协商。新媒体用户运用移动终端,能随时随地登录与廉政议题有关的APP,浏览、分享、评论相关信息。

(四)官民廉政微舆论场加速融合

微时代,与反腐倡廉有关的“官方舆论场”和“草根舆论场”加速融合。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宣传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党政机关可以运用自身的官微定期发布廉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大众传递反腐倡廉动态,通过官方廉政舆论有效引导草根廉政舆论走向。一方面,在普通网民中形成的草根网络涉腐舆论也有可能成为主流官方媒体的热点议题。互联网上关于腐败的热点话题,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上可以进行深度挖掘、探讨和回应。另一方面,官方与网民利用微博、微信等进行良性互动,在充分发挥大众参与网络反腐的正能量的同时,官方权威的廉政信息可以降解乃至消除“草根舆论”的信息噪音污染。在反腐议题上,纪检机关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为网络监督拓宽了渠道。官微与社会大众可通过新媒体在反腐倡廉议题上开展常态化、无障碍的信息交流。“官方舆论场”和“草根舆论场”的加速融合,摆脱了严肃、刻板的传统涉腐信息传播模式的束缚,为反腐倡廉舆情引导提供了便利。

三、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面临的挑战

(一)网络语言暴力诱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一定数量的、无组织的网民群体,基于不同目的,利用特定的现实事件,在网络公共领域中制造网络舆论以聚焦和强化特定公共利益或较有争议的现实主题,形成对社会系统现实或潜在压力的网络集群事件,是基于互联网而产生的集群行为。[4]网络新媒体为公众提供了政治意愿宣泄与诉求表达的窗口,但缺乏引导的无序网络民主则容易导致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所描述的“群体极化”[5]。在新媒体环境下,围绕涉腐议题的网络语言暴力屡见不鲜。一些思想偏激或别有用心的网民可能利用社会大众对腐败分子及其腐败行为的不满乃至痛恨心理,在新媒体上谴责、谩骂涉腐官员,甚至攻击党政机关、仇视社会,以期引发更多人关注、围观,形成强大的网络涉腐舆论场,制造网络群体性事件,向党政机关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施压。

(二)新媒体用户异质性容易导致多元主体廉洁观冲突

在新媒体语境下,一个最大的改变是把公民的认知权利变成了发布新闻的权力,实现了舆论制造的“去中心化”。[6]成员异质性是新媒体用户的重要特征,来自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种族、行业的新媒体用户,其年龄、专业、兴趣、偏好等可能各不相同,其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具有一定差异。因知识、阅历、交际圈子、生活情境、职业等方面的差异,不同个体对腐败现象、腐败分子及其腐败行为的态度、认知、看法、意见与建议等各不相同,多元主体的廉洁价值观冲突在所难免。此外,传统官本位思想、形形色色的社会潜规则、经济人的逐利特性、多元主体的利益冲突等,势必加剧多元主体的廉洁观冲突。endprint

(三)网络政治谣言损及反腐公信力

网络政治谣言是指个人或集团为了实现特定政治需要,以互联网络为传播媒介,在没有事实根据或虽事出有因但在传播过程中却严重失真的情况下,对政治人物或政治集团进行有意诬陷、攻击和诽谤的政治传言。[7]微时代,新媒体用户数量非常庞大,信息传播速度快,涉腐网络政治信息量大,这些给涉腐网络信息监管与舆情引导带来了难题。一些新媒体用户、群体或集团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理以及对腐败的反感乃至痛恨的情绪,罔顾新闻传播伦理,蓄意制造涉腐网络政治谣言,经由网络信息高速公路加以大肆渲染,对党政机关反腐工作提出质疑或尖锐批评。网络政治谣言损及反腐公信力,在网络空间上离间了干群关系,影响了网络政治稳定。

(四)“人肉搜索”引发网络侵权

互联网的便捷性和无障碍性使得入网门槛较低,越来越多的人涌入网络畅游,但数量庞大的新媒体用户的网络媒介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用户的新媒体网络素养堪忧,网络道德自律意识较差。微时代,“人肉搜索”是一种参与式、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符合集合行为的三个特质,即人数众多、无组织性、行为者相互依赖。[8]在涉腐议题发酵时,“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一些新媒体用户利用网络参与公共权力监督的强烈意愿和诉求,但无序的“人肉搜索”也体现了网络参政的非理性,侵犯了利益相关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形象权与声誉权。

四、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对策

(一)强化涉腐舆情引导意识

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纪检部门以及新闻舆论宣传部门,

要强化涉腐舆情引导意识,深刻认识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网络涉腐舆情的民意表达、汇聚和扩散效应。要克服对网络涉腐舆情不闻不问或束之高阁的惰性思维,积极、主动地运用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各种媒体对网络涉腐舆情加以合理引导,形成网络涉腐舆情的良好生态。

(二)洞察网络涉腐舆情演化轨迹,实行全过程引导

网络涉腐舆情有一个长期累积的演变过程,涉腐议题经过一段时间酝酿后,网民情绪、态度和意见持续发酵,进而以某一焦点人物或事件为爆破点,在短时间内积聚网络民意,并在网络空间扩散、流传。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实行全过程舆情引导,将舆前、舆中、舆后三阶段连接起来。[9]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信息传播不再是封闭式单向传播模式,而是遵循“涉腐信息萌芽—网络涉腐舆情生成—纪检介入—新媒体回应反馈”双向互动的开放式政治传播模式。要洞察网络涉腐舆情演化轨迹,把握涉腐舆情演变规律,分析涉腐舆情信息所蕴含的涉腐案件及其利益相关者,深入分析涉腐舆情的成因、特征、突破口,科学预测舆情演变趋势,进而采取有效的全过程舆情引导措施。

(三)健全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责任制

可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党委宣传部门和组织部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网络涉腐舆情处置机构,负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开展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宣传部门、纪检部门相关主管领导,要对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负责,定时听取网络涉腐舆情汇报,及时回应、反馈、处置涉腐舆情。对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组织指挥不力、作风不严、回应反馈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涉腐舆情愈演愈烈且影响恶劣的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网络涉腐舆情所反映的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果断查办案件,启动追责程序,依照党纪国法,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基本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与政纪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网络涉腐舆情的负面影响,维护党政机关形象。

(四)加强网络涉腐舆情评估,提高涉腐舆情引导的针对性

网络涉腐舆情评估包括事中评估和事后评估。

事中评估是针对涉腐事件中的人或物进行的实时监测性评价,以了解涉腐舆情的性质、成因,客观评价涉腐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有效性,衡量其对党政机关及干部公信力的影响。不同成因所诱发的涉腐舆情有所差异,必须在网络涉腐舆情产生后的第一时间对网络舆情状态进行客观评估,进而选择不同的舆情引导策略。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构建数据库系统,对网络涉腐舆情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对舆情信息进行评估分析。然后根据舆情信息评估结果确定涉腐舆情性质,根据不同的情境和需求选择不同的引导策略。

事后评估就是当网络涉腐舆情处置后,党政机关尤其是纪检部门应根据网络涉腐舆情的发生原因、传播特点以及处置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梳理反思,以了解涉腐舆情处置效果,总结归纳应对涉腐舆情的经验和教训。同时,要将舆情评估与反腐倡廉行动紧密结合,根据舆情动态和民众的廉政诉求,深入挖掘腐败线索,剖析腐败问题及其成因,提出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根源上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

(五)打造涉腐舆情引导微平台,提升纪检干部的舆情引导能力

新媒体环境下,“新兴的网络新闻正在不易觉察地但是却必然地改变着新闻媒介设置公众议程的方式”[10],议程设置的“媒体议程—公众议程—政策议程”的单向闭合过程被“个体议程—社群议程—媒体议程—公众议程—政策议程……”的多向非闭合过程取代。[11]新媒体环境下,如何有效识别公众廉政呼声背后潜在的利益诉求,有效引导社会大众对腐败议题的认知、看法与态度,如何使廉政问题经由媒体议程进一步上升到公众议程、政策议程,是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要重点考虑并予以妥善解决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开辟微博、微信等廉政微平台,拓宽涉腐舆论监督渠道,把握廉政议程设置规律,深化与社会大众尤其是广大新媒体用户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官方纪检微博、微信等微平台要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便利。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6月10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设经腾讯认证的微信公众号401个;其中,省级9个、市级84个、县级308个,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活跃度持续提升,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功能不断升级,交互式传播功能强化,特色明显。[12]纪检微博和微信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廉政议程设置,致力于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众舆论监督微平台,实现纪检业务工作透明、务实、高效、便民。涉腐舆情发生后,纪检微平台要迅速、果断回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成为涉腐案件的第一信源,主动获取涉腐舆论公共话语权。endprint

要根据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工作的需要,大力培育具有丰富的新媒体素养,对涉腐网络信息敏锐,坦诚、干净、尽责的新型纪检干部。在进行常规纪检监察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的同时,探索开设微课堂,运用慕课、翻转课堂、易班等新媒体教育技术,对纪检干部尤其是青年纪检干部进行新媒体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丰富其新媒体知识,提升其新媒体技能,培养和开发纪检干部的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技能。

(六)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激发网络正能量

网络意见领袖在网络信息传递与互动过程中具有极大的舆论影响力,能左右网络舆论思潮。他们出没于网络空间的焦点之处,活跃于网络事件的焦点时刻,或在大型门户网站开设博客、微博,或是在热点事件中奋笔疾呼,或在时政论坛中兴风弄潮。[13]党政机关尤其是纪检部门、党委宣传部门要与网络意见领袖进行有效的公共对话。一方面,利用官方网络平台向意见领袖宣传反腐倡廉及其网络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政治纪律,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和认知反腐政策和时政动态,增进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同。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廉政舆论风向标和示范作用,通过他们引导廉政舆论走向,号召网民围绕涉腐议题理性发声、积极参与网络问政。党政机关,尤其是纪检机关要培养自己的意见领袖,善于在新媒体环境下把握廉政舆论风向标,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技能。

(七)倡导网络法治文明,遏制涉腐网络政治谣言

2015年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清网措施,例如规避关键词、为传谣定罪量刑等措施,得到广大网民的支持与肯定。清网措施推动了涉腐舆情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使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凸显“依法治网”的特征,这在规范“人肉搜索”、遏制网络谣言等举措中均有体现。在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过程中,要加大网络法治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和造就懂法守法、积极、理性、廉洁的新媒体公民,引导其依法参与网络公共对话和公共权力监督。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鼓励民众自觉学习网络舆情理论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涉腐网络信息传播的法律责任,引导网民恪守法律、纪律、道德底线,廉洁自律、理性上网,依法、理性表达廉政诉求和意愿,使网络涉腐舆情走向法治、文明、理性、正义的道路。

党政机关可建立网络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官方权威媒体优势,做到不失语、不妄语,通过官方舆论阵地有力引导涉腐舆论,有效遏制涉腐网络政治谣言。提高腐败案件调查处理的透明度,及时、果断公布相关信息,占领廉政舆论的制高点,以有效防止流言蜚语,化被动为主动,不给不法分子造谣传谣留有空间。

此外,还要加大违法违纪网络侵权行为的问责与惩治力度。完善新媒体用户认证体系,加强网络域名、IP地址、网络接入服务的监管。对于违法乱纪的网络侵权行为,要及时、果断启动追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影响恶劣的网络侵权者以及相关网络经营者与服务提供者,要予以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 罗伯特·W·麦克切斯尼.传播革命[M].高金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2.

[2] 詹姆斯·罗尔.媒介、传播、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35.

[3] Aeron Davis.New Media and Fat Democracy: The Paradox of Online Participation[J]. New Media and Society,2009(8):2-4.

[4] 罗亮. 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特征及其治理[J].行政与法,2010(9):46.

[5] 蒋永峰. 微博——碎片化时代的意义表达[J].新闻世界,2010(9):142-143.

[6] 尼克·史蒂文森. 媒介的转型——全球化、道德和伦理[M].顾宜凡,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8.

[7] 张雷. 论网络政治谣言及其社会控制[J]. 政治学研究,2007(7):52-56.

[8] 苏一芳. 人肉搜索与网络集合行为[J]. 中国青年研究, 2009(11):86.

[9] 温新荣. 网络涉腐舆情引导三阶段探究[J]. 人民论坛, 2015(2):152.

[10] Scott L, Althaus, David Tewksbury. Agenda Setting and the "New" News: Patterns of Issue Importance Among Readers of the Paper and Online Versions of the New York Times[J]. Communication Research,2002,29(2):199.

[11] 高宪春. 新媒介环境下议程设置理论研究新进路的分析[J]. 新闻与传播研究, 2011(1):18.

[12] 瞿芃. 新媒体,正风反腐新活力——以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为例[N].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06-16(1).

[13] 陶文昭. 网络意见领袖群体崛起与挑战[J].人民论坛, 2012(2)下:2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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