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以福建省为例
2016-09-02刘耀宏
刘耀宏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16)
·经济研究·
浅谈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以福建省为例
刘耀宏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 福州350016)
碳关税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虽然开征碳关税争议颇多,但是一旦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将极大地冲击中国企业对欧美市场的出口,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将面临诸多困境。福建作为我国的重要出口省份,势必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从福建的出口贸易现状入手,通过碳关税对我国及福建省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探讨应对碳关税影响要采取的策略,以便给我国出口企业一些参考。
碳关税;福建出口贸易;低碳经济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各国对二氧化碳的排放日益关注。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口多、出口产品附加值①不高,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义务任重道远。特别是发达国家拟采取征收碳关税来强制发展中国家限制、减少碳排放,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不可谓不大。福建作为我国出口贸易大省,必然面临众多的挑战。
一、碳关税
(一)碳关税的含义
碳关税主要是指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的碳排放的特别关税。这一概念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首次提出,旨在针对那些没有遵守《京都议定书》②或者没有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的产品征收商品进口税。
(二)关于开征碳关税的几种观点
1.开征碳关税合法性存在争议。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对开征碳关税明确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开征碳关税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本原则。学者王海峰认为,碳关税不属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缔约方可以进行边境调整税种,当然就不能开征碳关税。[1]
但是,学者蓝庆新认为,碳关税虽然在是否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基本原则,即非歧视原则、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给予优惠待遇原则方面存在质疑,但是发达国家会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一般例外条款中寻找合法空间。[2]
西方发达国家认为,开征碳关税合法有据,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b)款③规定了生命和健康例外保护措施,(g)款④规定了环保例外保护措施。就是说,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可以基于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甚至连可被用尽的自然资源,都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征收碳关税)进行限制。
2.碳关税的合理性褒贬不一。虽然西方国家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找到了所谓的两条法律依据,看似合法合理;但是,学者夏先良认为,碳关税模糊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本原则,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按照各自能力,共同但有区别实行减排义务的责任。实际上是发达国家借环境之名,打压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一种新手段。[3]
3.碳关税征收的标准不统一。由于碳排放的标准由各国自主制定,而且对他国输入本国产品的准入条件也不同,因此碳关税税率、税额势必存在明显差异,造成对高耗能产品征收的碳关税标准存在差异。
4.碳关税的普遍实施操作性还不强。目前,因发达国家在二氧化碳减少排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故大部分发达国家对征收碳关税持积极的态度。但发展中国家依然立场不一,普遍征收碳关税操作性还不强。一是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附加值不高,对于一部分碳排放相对较低的国家,相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出口方面就具有相对的优势,显然,在碳关税征收问题上,反对声音并没有那些以高碳排放行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多。二是碳关税合法性本来就存在质疑,即使合法,目前实施碳关税也不一定意味着可行。碳关税征收需同时考虑多种因素,如行政成本、目标产品问题、税率问题。其中,行政成本是制约碳关税操作的主要因素。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监测技术水平较低、管理水平落后,进口商品的实际能耗水平及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很难确定,也就很难准确计算进口商品的二氧化碳含量,当然难以确定相应的碳关税。
二、碳关税与出口贸易
(一)碳关税与出口贸易关系
碳关税与出口贸易相互联系,碳关税的征收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开征碳关税会使本应该由进口国承担的碳排放量成本转移到了出口产品的国家,倒逼这些出口国不得不发展低碳经济;另一方面碳关税开征容易转变为阻碍自由贸易的绿色贸易壁垒⑤,阻碍出口贸易的发展。
美国是中国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之一。有学者做过研究,通过投入产出法计算了近五年中美贸易碳排放量。结论是中美贸易使美国碳排放量减少了约2%-4%左右,而中国碳排放量却增加了约14%-20%左右。也就是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因碳关税的开征,增加了本不应该由中国承担的碳排放成本。[4]也有学者从贸易的角度计算了近五年我国的碳排放量,同样通过分析得出,高碳产品的出口增加将引起碳排放的增加。[5]
(二)碳关税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开征碳关税对我国高碳产品的出口影响尤为明显。出口成本将大幅提高,出口市场份额也将随之降低。具体来说:
一是成本转嫁效应。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达,主张节能型、环境保护型的产品,大多出口低碳产品;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不发达,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的产品往往是劳动密集型产品,高能耗、高碳型产品居多,其出口的高碳排放产品也颇多。当发达国家开始征收碳关税时,出口产品的碳排放成本将被部分转移到出口国。
以欧美国家碳关税开征标准为例,其主要依据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规则来计算碳关税。若每加仑车用汽油排放19.564磅的二氧化碳,则对每加仑车用汽油征收的碳关税应是0.97美元/加仑。也就是说,每征收100美元的关税就将使燃料价格上涨20%-40%。汽油等化学燃料价格的上涨,必然提高中国高耗能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削弱。相反,作为进口国的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则会得到改善,从而使自身产品的保护成本降低,竞争成本大大减少,产品的竞争力日益提高。
二是抑制效应。碳关税是基于交易才可征收的间接关税。碳关税的开征,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导致商品的成本上升,商品的价格同发达国家的商品的价格竞争力降低,从而导致了产品的价格抑制效应,这样,出口国的出口额必然会受到影响,会造成出口数量的抑制效应。
三、碳关税对福建省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福建省出口贸易的现状
一方面,福建省的对外贸易合作伙伴主要是发达国家(见表1)。由此可见,福建省的出口贸易对象主要是欧美日韩发达国家。而发达国家大多认可开征碳关税,一旦实施,福建省的出口贸易对象极易对福建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表1 福建省对外贸易合作对象国家
注:数据来自《福建统计年鉴2013》。
另一方面,福建省出口商品结构以工业制品为主。碳关税是针对高碳行业出口商品的碳排放征收的特别的关税,福建省出口商品结构与碳关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以福建产品出口结构为例,2012年福建初级产品出口为80.7977亿美元,工业制品出口为897.3735亿美元,机电产品出口额为354.1709亿美元。由此可知:工业制品占福建省商品出口结构的最大份额,工业制品是福建省出口贸易的重要支柱产业(见表2)。
表2 2013年福建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注:数据来自中商情报网(www.askci.com)。
从表2可知:工业制品出口产品如钢材、水泥都是高排放碳的产品。而福建的商品出口结构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一旦征收碳关税,福建省的出口贸易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二)碳关税对福建省出口贸易的影响
1.缩小福建出口贸易规模。美国、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是福建省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福建省的外贸经济发展与其息息相关。如果这些发达国家对福建省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那么福建省的对外贸易份额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例如,若以30美元/吨碳及60美元/吨碳两个等级的税率分别计税,前者将导致中国进出口总额下降0.517%,而实施后者,中国进出口总额将下降0.869%。[6]福建作为中国出口美国的贸易大省,随着美国等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福建对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出口额必然会有所下降,将会对福建的出口企业造成很大打击。
福建省外贸结构以工业制品出口为主,这些产品成本要求不高,虽然为福建出口企业带来诸多利润,但又具有高碳排、高污染的特点。特别是近几年,福建省的电力机械、器具及其电气零件、化学成品这些行业出口增长较快,而化学成品及有关化学原料行业也是碳排放严重的行业,这种以工业制品出口为主的产业结构极易受到碳关税开征影响。
发达国家一旦开征碳关税,福建高碳产品出口企业势必会为碳排放成本买单,出口企业利润空间将会进一步缩小。而利润是企业的生命,一旦利润空间很小,出口企业需要调整经营策略,国际市场将会萎缩,国内市场可能扩大。随着国际市场份额下降,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随之下降,将会削弱福建工业制品的比较出口优势,削弱福建省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出口贸易规模也会随之缩小。
2.抑制企业发展,重挫就业率。碳关税的征收迫使出口企业要负担特别的关税,企业成本将会增大,企业成本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出口产品产量的减少,造成企业生产积极性下降,抑制企业的发展。根据学者分析:若每吨碳征收15美元的碳关税,可能使我国工业品产量降低约0.31%,出口量降低1.76%,就业率下降0.61%。[7]
福建作为我国外贸大省之一,特别是2014年12月13日国务院确定设立福建自贸区后,福建企业出口贸易额增长幅度愈来愈大,面临发达国家借改善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的风险也会增加,一旦开征碳关税,福建相关受影响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亦会裁减员工,由此造成就业率下降。
3.恶化福建出口贸易环境。为了本国的利益,发达国家必然会根据自身利益设定碳关税税率标准,国际贸易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化,这将引起新一轮的贸易战。特别是高碳排放发展中的大国——中国,可能会丧失一贯的出口比较优势,而沿海地区的出口商品大省——福建将表现尤为突出。而欧盟、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开征碳关税,可能会形成新的比较出口优势,随着这种比较优势的转化,国际贸易格局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国际贸易格局一旦变化,贸易摩擦也会越演越烈。毫无疑问,对福建来说,这样的贸易环境将会对出口贸易造成巨大的影响,威胁福建外贸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福建应对碳关税影响可采取的对策
(一)加大技术创新,发展低碳经济
高消耗、高投入必然导致高污染和低效益。发展低碳经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碳关税问题。有资料显示,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占世界的5.5%左右,但消耗的煤和水泥,分别占全世界消耗量的15%和54%。中国1吨煤所产生的效率仅相当于美国的28.6%,而每百万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数量却是美国的3倍。[8]因此,要应对碳关税,就应该发展低碳经济。采取积极措施向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降低中国产品的含碳量。这也是我国为何要求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的原因之一。⑥
从福建来看,根本上解决碳关税问题,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也将是必然的趋势。一是作为临海省份自身就具备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福建地处中国的东南沿海,蕴含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水资源丰富,风能也比较多。2012年水力发电占能源生产总量的48.2%,比2011年增长了17%。风力发电从2011年的2.4%增加到2012年的2.8%。福建应尽可能发展有益于环境的先进技术,研究、促进开发新能源,减少高碳能源的消耗,鼓励发展低碳技术,提高新能源的使用比例。据全球纺织网资讯信息:福建省石狮市万峰盛漂染织造公司就曾用“机织物退染——浴法”新工艺降低能耗,颠覆了传统的酸性染色,既节省时间、能源,又增加产量。二是福建省应制定优惠和补助政策帮助企业实行转型,积极鼓励省内高碳产品出口企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提高环保技术,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使出口产品更加具有竞争力。大力加强科技创新,研发低碳技术,以及借鉴外国的先进技术,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贸易增长方式,降低出口产品的含碳量
不得不承认,中国低碳经济的建设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才是当务之急,限制含碳量高的产品出口,鼓励低碳产品出口。所以,福建企业在对美国、欧盟出口中,应注意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要针对出口产品所负载的能耗量及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取消高耗能、高污染排放、资源型等“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对现阶段本来不用开征出口税的“两高一资”产品还可采用加征出口关税限制高碳产品出口。[9]
目前,福建省高碳产品出口额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产品出口额,所以,当前必须采取更加具体、更加有针对性的对策来引导福建省出口企业的转变。不断开拓新的行业产品出口,努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组织实施多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多家产值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15年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总额的45%以上。[10]
福建企业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对自身进行调整,转变企业发展模式,对出口商品的结构进行调整,实行技术升级,降低高碳产品的出口,寻求多元化的出口模式,改变传统的贸易增长方式。
(三)出台碳关税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国内高耗能出口产品征收碳税,阻止发达国家再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现阶段,中国已经与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若中国先对国内高耗能产品征收碳税(专门针对出口高碳产品征收,国内普通税种,在内国征收,属于内国法律事务,不会出现国际争议),美国、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海关再对外国(包括中国)高耗能出口产品在其进口环节征收碳关税,将会构成双重征税,这将违反美国、欧盟与中国达成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国际协议。因此,中国可以利用法律手段,利用国家强制力征收国内二氧化碳排放税,使国内产品生产商高度重视二氧化碳减排,从源头上降低产品的碳含量。同时也为我国应对欧美发达国家的碳关税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11]
福建可积极推动国家出台相关碳关税法律法规,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省的规章制度,真正为本省的出口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制度上保证,促进福建出口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寻求多元化的出口模式,开拓新的国内外市场
为应对发达国家开征碳关税,一方面,应该积极拓宽贸易合作对象范围,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往,提高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额,降低对发达国家出口的依存度,促进国际贸易伙伴的多元化。另一方面,可以从国内市场入手,积极扩大内需,开拓新的国内市场,减少对国外市场的依赖。
总之,出口企业为了防患于未然,需要对开征碳关税的影响进行客观评估,发展低碳经济,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创新技术,开拓新市场,福建省也要出台有利于出口企业应对开征碳关税的相关规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注释:
①产品附加值是指通过智力劳动、流通营销等方式创造的超过原物价值的增加值,包括生产环节创造的价值与流通环节创造的价值。
②《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是首次以国际公约的方式来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2005年2月正式生效,其目标是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
③《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b)款规定: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g)款规定:为保护可被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的措施。
⑤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家贸易活动中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制定的一系列限制贸易措施。它是一种非关税壁垒。
⑥引自2015年6月30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我国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之一。
[1]王海峰.WTO视野下的碳关税制度分析[J].国际贸易,2011(3):24.
[2]蓝庆新.国际碳关税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潜在影响分析[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11):74.
[3]夏先良.碳关税、低碳经济和中美贸易再平衡[J].国际贸易,2009(11):38.
[4]闫云凤,杨来科.中美贸易与气候变化——基于投入产出法的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09(7):42.
[5]王海鹏.对外贸易与我国碳排放关系的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10(7):6.
[6]李威.关税的国际法与国际机制研究[J].国际政治研究,2009(4):44.
[7]黄媛红,沈可挺.基于CGE模型的碳关税对中国工业品出口影响评估[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9):205.
[8]李静云.“碳关税”重压下的中国战略[J].环境经济,2009(9):35.
[9]孙晓霓.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J].商场现代化,2009(26):1.
[10]全毅.加快福建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对策建议[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8):113.
[11]马其家.碳关税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J].法学研究,2010(11):177.
(责任编辑:张蕾)
The Effect of Carbon Tariffs on the Export Trade of China and Coping Strategies—TakingFujianProvinceasanExample
LIU Yaohong
(Fujia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 Economic College, Fuzhou, Fujian, 350016)
Carbon tariffs are levied by developed countries on energy-intensive imported products because of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from developing countries.Although the dispute about the implementation of carbon tariffs is going on,it will greatly impact China's export enterprises to the markets of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s export trade will meet many difficulties once carbon tariffs are done.As China's important export province,Fujian province inevitably faces significant challenges.This paper,from the status of the export trade of Fujian province,through analyzing the effects of carbon tariffs on the impact of foreign trade of China and Fujian province,studies the coping strategies so as to give some advice to export enterprises in China.
carbon tariffs;Fujian export trade;low carbon economy
2015-12-07
本论文为福建省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科B类研究项目“碳壁垒的法律分析及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JB12556S)研究成果。
刘耀宏(1973-),男,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律师。
F752.50;F752.62
A
1004-342(2016)01-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