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与城镇化:新时期乡村经济生态的案例研究*
2016-08-29徐宗阳焦长权
徐宗阳 焦长权
作者简介:徐宗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焦长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博士后。北京,100871
茶与城镇化:新时期乡村经济生态的案例研究*
徐宗阳焦长权
内容提要在农业“去过密化”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化有其内在合理性。围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作物所形成的农业产业化生产,与劳动力的配置使用、副业生产和家庭经济分工紧密结合,形成了一个具有自然合理性的“经济生态系统”。更加重要的是,这个“经济生态系统”与当地的人口流动和居住模式具有微妙的亲和性。农业产业化在某种程度上为当地的城镇化提供了多种可能性,使得这种城镇化模式既不同于“工业城镇化”,也不同于“土地城镇化”,而是一种承接“地气”又富有“人气”的“梯度城镇化”。
城镇化梯度城镇化生态系统
引 言
在世界范围内,工业革命以后,城镇化加速发展。学术界基于欧美地区的历史经验,将城镇化的动力机制总结为,工业化推动了城镇化(贝罗克,1991;巴顿,1984;钱纳里等,1989)。具体而言,即工业化为城镇带来资本积累,由大工厂带动产业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集聚构成了城镇发展的主要人口,这些人口的集中所带来的生产和消费,使得城镇兴起了服务业和金融业,同时伴随着人口的流入,城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在这种常规模式下,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发展,工业产业以及人口集中对城镇化有一种“基础”作用,或者我们可以认为,城镇化的基础是工业化,我们将这种模式称为“工业城镇化”。
中国的城镇化道路与常规模式并不完全符合。虽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和出口导向的加工业发展迅速,但城镇化的速度并没有与工业化同步进行①,而是在上世纪末才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②。对于新世纪以来高速发展的城镇化的动力机制,有研究指出,土地—财政—金融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循环模式,不仅为地方政府扩大了财源,也是塑造日新月异城市景象的背后推手。在这种模式下,工业化并非城镇化的中心,人口集聚也并非城镇化的必要条件,土地和房地产价格的高位运行才是城镇化的关键(周飞舟,2012)。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模式中,土地相对于工业化发挥了更为基础的作用③,我们将其称之为“土地城镇化”。
对比这两种城镇化模式,特别是其中的动力机制,我们发现,“工业城镇化”可以解释一些基于能源和资源的大型企业带动的工业城市的“成长”过程,当然由乡镇企业带动的农村工业化促进了中小城市的发展也符合这一解释路径。“土地城镇化”的解释范围更广,不仅可以用于解释工业化相对发达地区的城镇化,也可以解释那些工业化程度落后的地区,通过扩大建设规模来推动城镇化的政府行为(周飞舟,2010)。
本文认为,这两种解释路径虽然准确概括了历史以及现实中的城镇化及其动力机制,但并不“完整”。这表现在:第一,两者共同注意到城镇化在空间形态上的表现,即城镇不断向外扩展,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持续扩大,但我们很少能在其中看到“人”的影子。这不仅仅是说有些“造空城”等土地城镇化模式缺乏“人气”,更加重要的是,城镇化过程中的“人”表现为,人口流动和居住模式的变化,何种因素影响了人口流动到城镇中,对此两种解释均缺乏分析。第二,两者都是“从外向内”“自上而下”地分析中国城镇化的机制,将农村区域视为需要被城镇化“改造”的区域。这忽视了农村区域既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聚落形态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更加重要的是,这种“生态系统”本身也是城镇化的基层体系。
正是这两点不“完整”导致这两种模式均无法解释,中国广大的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过程。在这些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地区,既缺乏工业基础,又是人口净流出地,同时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开展“土地财政”。本文的研究问题是,这些以农业为主地区的城镇化是如何开展的?城镇化的基础或者说动力机制是什么?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进一步细化。首先,本文将借助实地调查的材料,呈现案例地区城镇化的形态特征,即形成了怎样的人口聚集模式和空间形态?其次,回答为什么会形成如此的人口聚集模式和空间形态?这种形态特征背后的动力机制是怎样的?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可以构成对本文研究问题的解释,即农业地区城镇化的基础是什么?农业与城镇化存在何种关系?
文献综述
关于农业地区城镇化或者农村地区城镇化的现有研究,依然是在“土地城镇化”的路径之下进行讨论。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被严格规划和控制的前提下,农村地区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参与到城镇化的进程之中,即通过“农民上楼”,原有宅基地复垦,来增加耕地面积,为城市发展提供指标(周飞舟,2012;谭明智,2014;周飞舟、王绍琛,2015)。同时,这些研究也揭示出,农民集中居住这种“人为”的“城镇化”,因耕作半径等问题对农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影响,并引发了关于“资本下乡”的讨论(周飞舟、王绍琛,2015;焦长权、周飞舟,2016)。这些研究中指出的“农民上楼”和“资本下乡”问题,或者说这些研究背后隐含的重要意义在于,集中居住这种空间居住形态的变化,缺乏一套与之相配合的生产方式,相当于破坏了既有的“生态系统”。因此,理解农业与城镇化的关系,应该回归到生产方式和聚落形态两者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上。
将村庄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讨论,在经济社会史研究中有自身的传统。黄宗智在考察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时,特别注意到村庄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形态之间的复杂关系。黄先生所言的生态系统,包括村庄的地形、水利、居住模式、作物形态、人口密度、社会结构等自然社会因素耦合形成的复杂体系(黄宗智,2000:第三章)。他在这个生态系统基础之上集中分析了农业经营的组织方式和内在机制,他发现自明清以来,华北平原地区人口激增,人地压力过大,造成了农业生产中的“隐性失业”,农民由于没有其他就业机会,将劳动力不断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形成了一种“过密化”的小农经济。依黄先生的分析可见,华北“过密化”的小农经济是生长在这种村庄生态结构之上的,村落的居住形态也与这种“过密化”的生产方式互相配合。后来的诸多社会经济史研究都承继了注重村庄生态系统的传统(裴宜理,2007)。
与黄宗智等将村庄作为生态系统的基本考察单位不同,施坚雅更加强调基层市镇经济和市镇体系的重要性,他将基层市场社区当作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生态单位。他认为研究中国农村社会的学者把注意力过度集中在了村庄,实质上基层市场体系才是农民自给自足的“小社会”。这种体系不仅有重要的经济范围,而且有重要的社会范围,因此施坚雅将它称为“基层市场社区”(施坚雅,1998:40)。也就是说,农民实际生活区域的区域不是由他居住的村庄的狭小范围确定,而是由他所在的基层市场社区的边界来决定。施坚雅的研究发现,成都平原农民的居住形态都很分散,主要是三五户联合的院落,而不是成规模农户集聚形成的村庄。这些分散的农户镶嵌在“基层市场社区”之中,这种市场体系自最底层的“幺店”到“基层市场”和“中间市场”,一直贯穿到“中心市场”。基层市场体系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正六边形”几何分布,整个市场体系是由无数“正六边形”区域拼接起来,不同层级的市场体系之间通过密布的交通道路网络勾连起来(施坚雅,1998)。当地农民正是活跃于由不同层级的市场所编织形成的生态系统之中,他们在其中交易农副产品、完成婚姻嫁娶、获得金融服务、享受宗族宗教活动等。后来,施坚雅还进一步对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体系进行了历史分析,他认为学术界对中华帝国的认识一直注重从“自上而下”的正式官僚层级的行政体系来认识,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的维度,即“自下而上”的非正式的市场交易体系,这一体系在空间形态上的分布就是从最基层的市场一直到区域性的中心城镇。值得强调的是,这套市场和城镇体系深深地“扎根”于以“过密化”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乡土社会之中(施坚雅,2000)。
这一研究传统指出了农业经济形态(农作方式、种植结构、水利条件等等)对农民居住形态的重要影响。比如,华北平原土质稀松,旱作种植,小推车可以解决运输困难,因此农民聚居不太会影响劳作。成都平原则水网密布,水田耕作,土质黏性大,农民选择与耕地临近定居,居住分散,通过市场体系整合基层社区。从他们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过密化”的小农经济,不仅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同时也是农村中一种长期稳定的生活居住形态。在此之上“生长”出的集市城镇体系,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但当我们于当下讨论生产方式和聚落形态的关系时,必须注意到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业面临着“去过密化”的趋势,三大因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人口大规模外流、乡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史无前例的人口大规模外流,不仅改变了村庄的人地比例,也对村落居住生活形态造成了影响,最典型的就是“空心村”的普遍出现。而且,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还以“半城市化”的独特方式推动了务工地点的城市化进程。
乡村工业化对城镇化的推动,主要表现在小城镇的发展历程中,学术界对此讨论也最丰富。费孝通先生1980年代对乡镇企业以及小城镇的研究,正是这个方面的典范。从《江村经济》开始,费老就非常关注乡村工业化的问题,他认为这是中国工业化的独有特点。上世纪八十年代,他接着从乡村工业化开始研究农村的转型之路,继而总结出著名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等概念,引领了乡镇企业研究的热潮。许多经济学家非常关注乡镇企业的产权结构以及内部治理问题,而费老则从社会学的角度进入,关注其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即他所谓的“离土不离乡”的就业群体。乡镇企业的发展,直接带来了小城镇的繁荣,费老敏锐地指出“小城镇”是一个“大问题”。他不仅从经济活动的角度来分析小城镇对乡村的意义,更从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社会维持等多种角度展开对小城镇的论述,尤其注重小城镇与乡村之间的多重依赖关系。比如费先生形象地指出,“当地人把这一片滋养着震泽镇同时又受到震泽镇反哺的农村称之为‘乡脚’,没有乡脚,镇的经济就会因营养无源而枯竭,没有镇,乡脚经济也会因为流通阻塞而僵死”(费孝通,1986:20)。显然,乡村工业化“动摇”了传统“过密化”的小农经济形态,也因此引起了农民空间居住形态的变化,“小城镇”体系即是从这种新的经济生态中发育出来的。
农业产业化是解锁传统“过密化”小农经济的另一把钥匙。在大规模人口外流和村庄空心化的背景下,改变农业的生产经营制度,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现实合理性。换句话说,人口外流产生了农业产业化和集中经营的需要。农业产业化主要是指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和集约化,从农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面对市场的商品化农业转变的过程。关于农业产业化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它的各种具体组织形式,比如“公司+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反租倒包”“专业批发市场+农户”“龙头企业”等(陈吉元,1996;黄宗智,2010;仝志辉、温铁军,2009)。这些不同的组织形式从不同层面对“过密化”的小农经济产生了冲击和影响。
从以上导致“去过密化”的三个因素中,我们发现,已有研究注意到了人口外流和乡村工业化确实通过各种形式与城镇化存在关系,但现有研究并没有注意到,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对传统“过密化”之下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居住形态等组成的“生态系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城镇体系空间分布与经济基础
本文所使用的资料来自于2013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与住房研究所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合作开展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研究”的实地调查,调查区域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下辖的恩施市、鹤峰县和利川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全州共八县(市),常住人口329万④,是湖北省唯一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的地区。恩施州大部分是山地,平均海拔1000米,具有多种类型的地貌⑤。由于恩施州地处清江、澧水、乌江和沅江上游,其自然环境对下游及周边地区影响极大,故在环境和生态保护上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⑥【国发[2010]46号】,在恩施州的范围之内,除了恩施市以外,其他县(市)⑦都被纳入了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域”。因此恩施州的工业成长面临诸多限制,导致只能依靠农产品加工业,建材工业和少量的污染小的项目,大规模的工业发展在恩施州内基本不具可能。
由于本地工业制造业落后,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欠缺,不能吸引本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产业工人。因此,同其他的中西部地区一样,恩施州大量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2013年全州外流人口73.97万人,占本地区流动人口总数的95.58%,占全州劳动适龄人口总数的26.54%,属于典型的人口净流出地区。
从土地出让的情况来看,恩施州土地出让规模逐年扩大,收入不断增长⑧,但其总体规模与东部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以浙江省绍兴县为例,绍兴县2003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已经达到了192000万元(转引自周飞舟,2012),是恩施市2011年土地出让收入的两倍多。具体来看,恩施州的城市建设用地主要依靠每年批复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增减挂钩”等指标争取并不积极。主要原因是,恩施州的山地地形,形成了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的特点,“增减挂钩”等项目是要将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来获得土地指标,在山地中进行复垦,则须承担较为高昂的经济成本与生态成本。以此换取的指标所产生的收益,并不足以激励国土部门如此行事。
受制于多方面的因素,恩施州的工业发展水平较低,人口大规模外流,工业在推动城镇化的过程中作用有限。另外,在东部地区开展的以土地出让和土地金融为主要手段的“土地城镇化”模式在恩施州也难以大规模展开。因此,恩施州的城镇化水平比较低,2013年恩施州城镇化率为36.6%,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案例地区的基本情况符合本文在引言之中的界定。本文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恩施州的城镇化呈现出怎样的人口聚集模式和空间形态呢?具体情况参见图1:
根据图1,我们首先看人口的聚集模式,在各县(市)的城镇化人口中,各小城镇总人口(城镇人口)数量均大于中心城区人口数量。我们以两个市为例来说明,利川市近90万人口,有22万居住于各类小城镇,只有12万居住于中心城区,这一比例接近2:1。恩施市全市80万人口,有26万居住于小城镇,中心城区的人口少于小城镇人口。
其次,从空间形态上看,除恩施市和利川市的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县城也基本上在既有的中心镇基础上成长起来。因此,若将其他六个县城当作中心城镇来计算,分布于小城镇的人口更多。从空间形态上看,恩施州的城镇化体系可以总结为:小城镇在恩施州城镇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图1 恩施州各县(市)的总人口、城镇人口和中心城区人口数据比较(2011)
在恩施州的城镇化体系中,以上两个现象显示出,小城镇在城镇化体系中的位置特别重要。考虑到恩施州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的人口净流出地区,且因获取城市建设指标成本高而无法开展“土地城镇化”的模式,恩施州小城镇的兴盛就更值得注意。那么进一步的问题是,恩施州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小城镇体系?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首先考察恩施州的产业体系,特别是工业的结构与布局。从工业结构来看,恩施州的工业发展以食品、矿产、能源、烟草、建材、药化为六大支柱产业。恩施州六大支柱产业基本情况如下表(表1)所示:
表1 2011年恩施州六大支柱产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根据表1,我们发现,以本地农特产品为基础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是恩施州工业发展的主体,在工业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烟草)占据了工业总产值的近50%。这意味着,除单纯的农业种养殖之外,工业的发展有近一半要依赖第一产业的资源,比如烟草工业主要依托本地大量的烟草种植。除此之外,农副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其吸纳了大量的产业工人,具体情况见表2所示:
表2 2013年1-4月恩施州行业分类从业人员统计表
根据表2,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在所有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其次是矿产相关行业,制造业相关的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都较少。显然,农副产品加工业在整个工业结构和吸纳人口就业方面都扮演了重要角色。
综合上文来看,不管是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产值还是所吸纳的产业工人,都展现了恩施州的城镇化格局与农业种植以及与此相关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存在的密切关系。换句话说,农业以及相关产业可以为城镇化提供产业支撑,农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是小城镇发展的重要基础。
茶与城镇化
本部分以茶叶产业为例,分析这种产业如何对农民居住形态和基层城镇体系产生影响。
(一)茶叶“生态系统”
茶叶是多年生木本植物,对地形的要求较低,既能在平坦地区种植,亦能在缓坡地区生长。茶叶的种植周期较长,一般而言,新种植的茶苗要经过2-3年后才可以采摘收益,8-10年需要对老茶树进行更新,所以茶叶种植的周期大概在10年左右。一旦种植成功,茶叶的年度工作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日常的管理维护,另一类是采摘和出售,尤其以后者较为重要。下面我们以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升子村为例来看茶叶管理的流程和用工情况,见表3。
表3 茶叶管理的流程和用工
说明: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升子村中几乎家家种茶,茶农普遍种植两种茶,一种被当地人称为“名优茶”,包括两个品种,一为“龙井43号”,二为“平阳特早”,这两种茶都是从外地培植,后来引入恩施的品种;另一种被当地人称为“大众茶”,这种茶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一种茶。在升子村“大众茶”的面积多于“名优茶”,故此处以“大众茶”为例。这两种茶在日常的管理和采摘的要求不太相同,在遇到“名优茶”与此相异的情况时后文将说明。
根据表3,我们可以看出,茶叶的日常管理维护比较简单,主要是冬季施肥、除草、修剪以及春夏季的打药和追肥。相对于传统的农作物而言,对茶叶的日常管理维护所需劳动力少,劳动强度小,对农时的要求不严苛。以追肥为例,虽然在每次采摘结束后都需要追肥,但总起来看,一年也只需要花4个工,即使不进行追肥,茶叶也可以自然生长,只是产量会受到影响。从全年来看,一个一般劳力对每亩茶叶的管理时间不到15天。
在头茶采摘过后,茶叶的采摘就进入到常规阶段,即根据茶叶自身的生长情况和茶厂的收购情况适时采茶,一般采摘一季过后,茶叶需要20多天的生长才能进入下一季采摘。“名优茶”也不再受到“优待”,可以进入机械采摘阶段。使用机械或是人工,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茶园的地势和修剪情况。在一些茶园修剪平整、坡度缓和的地区,可以进行机械采摘。在一些较为陡峭的山区,茶树种在梯田上,只能人工采摘。总体而言,在恩施州内,机械采茶的比例较低,主要依靠人工采摘。第二,茶园的规模大小。如果茶农的种植规模在5亩以下,基本上依靠自家劳动力即可完成,当然不排除在急需采摘的时候要进行换工或者雇工。若为茶叶种植大户,在采茶季节必须要雇工。但茶农是否雇工的关键因素在于茶叶的收购价格,每个劳动力每日的采茶量相对固定,如果茶叶的收购价格太低,雇工采茶不够支付工资,则茶农会放弃采摘这一季的茶叶,若茶叶价格走俏,茶农会多雇劳动力将茶采净,甚至给茶叶追肥以便多采一季。
值得注意的是,种茶大户的形成并非易事,主要受制于两个因素。第一是土地的制约。升子村茶园面积6600亩,其中4000亩“大众茶”,2600亩“名优茶”,全村1596人,人均4.1亩茶园,每家每户把自己的所有耕地都种上茶叶,也不会形成太大的规模。更为关键的是,以土地流转来促成茶叶的规模经营有其内在困难。茶叶培植周期长,从茶苗种植到茶树更新需要10年左右,中间的5-6年时间是大量收益的时期。这种特性不利于农户流转土地来扩大种植规模。第二是劳动力的制约。在采摘时节,虽然可以通过雇工或者换工来采茶,但这并不容易,因为茶叶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很大,容易出现雇工难的问题。与其他农业劳作一样,茶叶生产也存在着监督成本和协调成本。所以在政府统计中,种植规模5亩以上的茶农可以定位为种茶大户,一般农户的种植规模都在2-4亩。
关于茶叶的成本和收益情况,我们以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升子村李姓村干部(李大姐)的茶园种植情况来分析。李大姐家有3口人,5亩茶园,其中“大众茶”种植面积3.5亩,“名优茶”种植面积1.5亩。她的丈夫在本地开挖掘机,儿子在走马镇上小学,茶园的管理和采摘主要依靠李大姐,在“名优茶”采摘的高峰时节,会和邻居换工。表4展现的是李大姐家茶叶种植的成本与收益。
表4 升子村李大姐家茶叶种植成本与收益
根据表4,我们可以总结一般情况下茶叶的成本和收益情况。虽然茶农会根据价格的变化来决定采茶量和次数,但长期来看,茶叶的亩产量基本固定。同时在表中没有展现的部分,即采摘茶叶时的劳动投入是种茶成本的主要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成本非常低。茶叶收益情况主要取决于价格因素,具体来讲,在每年的总收益中,每一季的收入不断降低,头茶的收购价格非常高,且市场需求强烈,二茶也可以卖得比较好的价钱,所以茶农会优先保证头茶和二茶的采摘。后面的几季茶叶,茶农会根据市场行情来判断采摘量和次数。由于茶叶日常管理和维护成本低,农民有头茶、二茶作为保证,种植茶叶已经可以提供基本的生活来源。至于纯收益多少,李大姐承认,若价格平稳,并维持在一般的管理水平,则每亩茶叶的纯收益基本可以达到2500元。当然这根据种植茶叶的品种和品质不同略有差异,全部种植“名优茶”,亩均纯收益则要在4000元以上,但采茶需要雇工,计算纯收益时则需要除去雇工成本。
除却生产管理,接下来的问题是,采摘的茶叶鲜叶出售给谁来进行加工?加工好之后又如何流入到市场中?这涉及到茶叶加工和贸易问题。茶农采摘的“名优茶”,会有茶叶商贩上门收购,收购之后将鲜茶加工为干茶,5斤鲜茶可以制成1斤干茶,干茶已经可以直接流入市场出售,也可以卖给更高一级的茶叶加工企业,进行精加工。精加工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在工厂中进行,包装之后成为礼品茶,这个时候茶叶的身价就翻了数倍。一般“名优茶”头茶的鲜叶价格在每斤50-100元之间,加工成干茶并包装成礼品之后,则要达到每斤1000元。“大众茶”由分布在居民点、中心村中的家庭小作坊来进行初步加工,加工程序分为杀青、炒茶、揉茶和烘干,都由机器完成,4斤鲜茶可以制成1斤干茶。
通过展现茶叶种植、管理、加工过程,我们可以总结茶叶产业体现出来的特性。第一,从茶叶生产和劳动力的关系来看。茶叶除了采摘的几个月之外,日常的管理维护非常简单,基本上不需要劳动力进行管理,这可以季节性地解放劳动力。而且,茶叶对劳动力的性质,比如是否为强劳动力,是否为男劳动力并没有要求,只是在采摘季节对劳动力的数量需求比较大,近年来机械的使用使得茶叶对劳动力数量的要求也没有那么严格。与此同时,茶叶种植相比粮食种植经济效益更高。所以茶叶对劳动力的束缚小,可以支持季节性务工和本地务工,种植茶叶的家庭容易形成一种“农副结合”的家户经济结构。
第二,从茶叶生产的劳动半径来看。茶叶生产对劳动半径的要求很有“弹性”,这会影响到农户的居住选择。一方面,茶叶不需要时时看护,对劳动力的束缚小。一些农户已经从原来居住的山上,搬到了山下的中心村,依然可以进行茶叶经营,并未有任何不便。另一方面,鲜茶时效性较强,如果过夜会影响到其品质和价格,最好在采摘当天出售。但茶叶的加工作坊和收购点主要分布在中心村或者集镇。为了避免损失,住在比较偏远山上的茶农会将每天采摘的茶叶送到山下进行加工或者售卖。所以对于茶农来说,居住在靠近茶园的山上或者居住在靠近收购点的中心村镇,差别并不大。我们可以认为,茶叶产业本身支持一种“居住在城镇,产业在农村”的模式。
第三,从茶叶产业的种植规模和生产效率来看。由于受到人均土地面积、茶叶培植周期和劳动力季节性需求的影响,茶叶并不适宜形成规模经营。因此每个农户的种植规模都比较小,种植大户比较少。虽然茶叶生产效率较高,但是农户不能仅仅依靠茶园的收入来维持生活。正是这样,茶农会选择在农闲时间从事副业,如建筑业、打零工等,这主要受制于茶叶有限的种植规模和效益。
第四,从茶叶的产业链条来看。茶叶产业的链条较长,分为四个环节,种植与管理、收购、加工、贸易。每个环节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而且普通农户都可以充分参与到各个环节之中。具体来看,农户除了在自家茶园从事茶叶种植和采摘之外,还有可能在春茶等茶叶产出高峰期作为临时雇工参与茶叶采摘。一些农户作为流通的茶叶商贩,收购各村茶叶并集中交付到加工厂,参与茶叶的收购。中心村的家庭作坊和粗加工厂,大部分是农民自己开办的,通过对鲜茶进行加工和出售,农户参与到茶叶的加工环节之中。也有的农户参与到茶叶的贸易环节,将本地的茶叶出售到外地赚取利润。
(二)茶叶产业与城镇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茶叶产业的特性与劳动力的配置、是否外出务工和副业生产都存在密切联系,围绕茶叶形成了一个“经济生态系统”。那么茶叶产业是如何促进人口逐步流动的呢?我们以一个图来说明,见图2:
图2 茶叶产业化与城镇化关系图
根据图2,茶叶的种植与采摘主要集中在散居农户、居民点和中心村三个梯次上;茶叶收购商贩活跃于中心村和居民点之间,有的甚至可以深入到散居农户之中;集中的收购市场、收购点存在于中心乡镇以及中心村,这是收购的核心部分;粗加工的家庭作坊主要集中在居民点,加工厂主要存在于中心乡镇和中心村两个梯次上;茶叶贸易则主要分布在县城和中心乡镇两个梯次上。以此形成了“梯次城镇化”的图景。
从人口集聚到中心村的层级来看,茶叶并不需要每天都进行管理和维护,所以,对于散居农户来说,一家一户住在山上和住进聚居的居民点乃至中心村并无太大差别。考虑到茶叶的另一个特性,即采摘时节,鲜叶必须当天出售,那么对于散居的茶农来说,住在中心镇、中心村和居民点的动力就多了一些。因为散居在山上,每天将茶叶出售到中心村或者居民点进行加工,送完还需返回山上。若住在中心村或者居民点,就变成了上山采茶,下山出售,这并不影响农户继续从事茶叶生产,而且居民点和中心村的居住环境更好,生活更方便。
考虑到除却采摘期间,剩下的时间可以从事副业,那么农户住在中心镇和中心村的动力更强。茶农在不从事采摘的时间里,进入到茶叶的粗加工厂或者其他地方打零工,可以增加家庭收入,仅升子村就有茶叶加工作坊80余家。换句话说,居住在中心村可以增加就业机会,为家庭提高收入。
从人口集聚到中心镇层级来看,茶叶贸易会影响茶叶的集散情况。农业产业化对城镇化的作用,一方面体现在农业产业支撑起相关企业的发展,这体现在相关企业的空间分布中,2014年鹤峰县有规模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22家,绝大多数分布在小城镇,具体情况参见表5。
表5 鹤峰县农副产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分布
总结茶叶与城镇化的关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茶叶产业为农民的家庭提供了产业基础,农民能以最小的劳动力和时间投入获得维持家庭生计的基本收入,其他家庭成员则可外出务工,为家庭开辟更多的收入来源。茶叶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与城镇化的梯次分布之间相互适应,种植茶叶的家庭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力状况,在居民点、中心村、中心乡镇和县城之间迁移。这说明小城镇体系可以围绕茶叶持续展开。其他的茶叶乡镇与鹤峰类似,形成了小城镇和茶叶产业良性互动的格局。
结论与讨论:农业产业化与新型城镇化
本文基于实地调查,以茶叶为例,试图阐述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这种发现并不能必然推论到其他农业产业。换句话说,本文并非说明农业产业化一定会带来人口的集中或者城镇化,而是强调不同的农业产业会形成不同的经济生态,围绕茶叶所形成的经济生态与城镇化之间存在某种微妙的亲和性。
这种关系的具体表现是,在农业“去过密化”的大背景下,一种根植于乡土社会的新经济生态正在“自然”地形成,这种“生态系统”非常复杂,具有极强的内在合理性,牵一发而动全身。围绕茶叶形成的劳动力配置使用、农业产业的生产过程、农民的产业基础以及乡村的聚落形态都存在紧密联系。这种生态系统之上“生长”出来的城镇体系也是一个具备自然合理性的体系。
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发现,围绕茶叶所形成的“梯度城镇化”图景,相比于“土地城镇化”来说,更加承接“地气”,也更富有“人气”,这是因为城镇的发展和地方的农业产业相关,农业产业化给城镇化提供了多种可能性。同时,相对于以工业化为基础的城镇化来说,虽然两者看起来非常相似,都是某种产业给城镇化提供了基础,但其中的机制并不相同。在“工业城镇化”的逻辑之下,城镇与乡村仿佛是对立的存在,城市中的产业只是吸引产业工人进城的因素。但在“梯度城镇化”的逻辑之下,城镇与乡村紧密配合,表现得更加“一体化”,这体现为产业的基础在农村,这种产业的发展与城镇的发展相互协调。
当然,这种依托农业产业化的小城镇发展模式,与城镇化的传统模式并不相同,我们称之为“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表现是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并不意味着人口必然流动到更高层级的城镇体系,而是根据自身的产业和实际状况进入到“适合”的城镇体系之中,并在那里“落地生根”。
①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化率可以看出来,1978年城镇化率为17.92%,1998年为29.92%,2015年为56.1%。前20年提高12个百分点,后17年提高26个百分点。
②有研究指出,城镇化速度的提高与1994年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出台的《土地管理法》以及迅速发展的沿海外向型经济都存在关系,更加重要的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对地方政府形成的压力促使地方政府行为的转变,即从“经营企业”转向“经营城市”(周飞舟,2010:80)。
③此处并非说明工业化过程不重要,而是强调土地和房地产业可以不依托于工业化而独立发展。
④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⑤海拔800米以下为低山,占地区总面积的27%,海拔800-1200米为二高山,占总面积的43.6%,海拔1200米以上为高山,占总面积的29.4%。
⑥此通知将主体功能区,按照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在此文件中,“开发”特指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限制开发区域,并非限制发展,而是要将提供生态品作为主体功能,这是为了保护这类区域的农业生产力和生态产品生产力,实现科学发展。
⑦其他7个县(市)分属两个生态功能区。其中利川市、建始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属于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巴东县属于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⑧根据州财政局所提供的材料测算,2012年全州土地出让面积539.4公顷,土地出让收入为286654万元。相比2010与2011年,土地出让收入年均增长率为42%。
⑨机械采茶需要两个人配合,一个人在前用机器剪,另一个人在后面用竹筐装。两人配合将近一天可以采完。
⑩有三种,一类是灭虫,一类是催芽,一类是除草,均视农时而定。
1.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课题组:《恩施州民族地区人口城镇化的社会学研究》,未刊稿,2013年。
2.陈吉元:《农业产业化:市场经济下农业兴旺发达之路》,《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第8期。
3.贝罗克:《城市与经济发展》,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4.巴顿:《城市经济学——理论和政策》,商务印书馆,1984年。
5.费孝通:《论小城镇及其他》,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
6.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
7.黄宗智:《龙头企业还是合作组织》,《中国老区建设》2010年第4期。
8.焦长权、周飞舟:《“资本下乡”与村庄的再造》,《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
9.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商务印书馆,2007年。
10.钱纳里等:《发展的格局:1950-197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
11.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12.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2000年。
13.谭明智:《严控与激励并存:土地增减挂钩的政策脉络及地方实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
14.仝志辉、温铁军:《资本和部门下乡与小农户经济的组织化道路——兼对专业合作社道路提出质疑》,《开放时代》2009年第4期。
15.周飞舟:《大兴土木:土地财政与地方政府行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3期。
16.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政府行为》,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
17.周飞舟、王绍琛:《农民上楼与资本下乡:城镇化的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18.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恩施州新型城镇化体系规划》,未刊稿,2013年。
作者简介:徐宗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焦长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博士后。北京,100871
〔责任编辑:毕素华〕
* 本文的写作源起于2013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与住房研究所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合作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研究”的课题调查。周飞舟教授全程参与并指导了实地调查,并对本文的思路形成和具体写作予以悉心指导。本文同时感谢一起参与调查的全体同学,特别感谢傅春晖、付伟、王绍琛、韩启民、吴柳财、金炜玲、左雯敏和李松涛等同学在收集资料和几次讨论中的贡献。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