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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心灵生态环境与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2016-07-16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分配制度影响因素

赵 芳



构建心灵生态环境与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赵芳

(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网络教育部,安徽马鞍山243011)

摘要:自古以来,幸福是人们生活追求的终极目标,为国民谋求最大幸福更是各国政府发展的最终目标。针对安徽省马鞍山市民幸福感进行问卷调查,力图揭示和分析影响市民幸福感的因素。要提升市民的幸福感,一是增加市民收入。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四是扩大就业和加强职业培训。五是发展文化和教育事业。六是建立市民幸福评价指数。

关键词:市民幸福感;影响因素;社会保障体系;分配制度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到现阶段,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的生活方式。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标志着我们党开始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我国经济发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首次列入“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的未来。

一、心灵生态和幸福指数

心灵生态,也称精神生态(spiritualecology),从生态学上看,是指对人们心理发生实际影响的各种生活环境的综合,它与特定的个体及其生存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它影响人们的动机和需要,影响人们对事物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从心理学上看,是指人们对待事物发展的积极和消极的两种思想状态。由此可见,心灵生态是指人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

自古以来,追求幸福是人们生活的终极目标,为国民谋求最大幸福更是各国政府发展的最终目标。幸福感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状况的个人事实性判断,也是个人对主观生活意义和价值判断的程度,是一种积极的心理主观体验。幸福指数一般指幸福感指数,是通过对人们幸福感具体程度衡量的主观数据指标,能较真实地反映人们生活的整体水平。

二、市民幸福指数调查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2015年11月,针对安徽省马鞍山市民幸福感进行问卷调查,力图揭示和分析影响市民幸福感的因素,研究构建市民心灵生态环境,旨在为政府部门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持,提出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区概况

以安徽省马鞍山市为例,从微观个体层面对马鞍山市民幸福感进行调查研究。马鞍山市地处长江下游长三角区,位于安徽省东部,现辖3区3县,总面积4049平方公里。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227.7万人,常住人口222.9万人,是“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十大钢铁基地之一。

(三)问卷设计

调查问卷围绕马鞍山市民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展开,采取自评和五点式计分方式,调查内容主要有:第一,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和收入分布等内容。第二,针对市民对职业和收入、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满意度进行调查,由“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满意”、“比较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选项构成,共计33个调查项目。

(四)调查方式

2015年10月14日、10月15日和10月27日,在马鞍山市3个市区(不含3个县)的市民中,采取面对面纸质版问卷调查的方式。为了避免被调查者心理影响效应,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问卷采取匿名调查方式。本次调查共计发放380份问卷,回收371份,排除漏答等8份无效问卷,有效问卷共计363份,占总发放问卷数的95.53%,采取SPSS21.0版本软件进行统计。

(五)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有效问卷的被调查者:第一,从性别看:男性168人,女性195人。第二,从年龄层次结构看:16-24岁占43.0%,25-30岁占23.4%,31-35岁占17.2%,36-60岁占14.1%,60岁以上占2.3%。第三,从受教育程度看:高中及以下43.5%,专科 44.0%,本科 9.4%,硕士及以上3.1%。第四,从职业构成看:公务员占4.7%,专业技术人员占31.3%,私营企业经营者占6.3%,工人及服务人员占45.3%,学生占3.0%,退休人员占1.6%,待业人员7.8%。第五,从个人月平均收入看:1000元及以下9.2%(学生收入计入此项目),1001-2000元18.0%,2001-3000元39.1%,3001-5000元26.6%,5001-8000元4.7%,8001-10000 元0.8%,10000元以上1.6%。

三、影响市民幸福指数的因素分析

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其测量有生活质量指标和心理健康指标等两个研究取向。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涉及总体生活满意度和具体生活领域满意度的生活质量指标,与涉及积极和消极情绪反应的心理健康指标存在大量联系,因此,这两类指标逐渐整合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本次调查主要考察马鞍山市民在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收入以及对社会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主观幸福感。

(一)个体情况对幸福感的影响

1.男性比女性更感幸福,各项指数满意度高。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两性之间各项指数满意度有一定的差异,男性在回答各项满意度时“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均高于女性。其中,女性在收入状况、职业成就感、职业前景预期、社会物价水平、食品安全、社会诉求表达、民主决策参与、政府服务和政务公开等满意度均明显低于男性。

调查结果与前人的研究结果相反,例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中国民生指数调查课题组的《2010年中国城市居民幸福感调查》中“女性比男性更感幸福”。通过对比本次调查的其他数据,分析女性较之男性满意度低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学历层次差别大,男性比女性受教育程度高,男性高中及以下31.5%、专科61.1%,女性高中及以下59.4%、专科32.8%。第二,职业分层大。男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比例高,女性从事工人、服务员等职业比例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中,男性51.9%,女性15.6%;工人、服务人员中,男性33.3%,女性60.9%。第三,收入差距大。2000元以下收入中,男性16.7%,女性39.1%,这与男女的职业分布差异有直接关系。第四,社会参与程度差异大。在社会民主决策和参与等方面,女性普遍比男性低,这也是导致女性对社会和政府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不了解而产生不满的原因之一。

2.不同年龄群体的幸福感差别不大。各项调查显示,回答“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合计比例最高的是25-31岁年龄组,最低的是36—60岁年龄组,16—24岁、25—31岁、31—35岁、36—60岁和61岁以上等各年龄组的主观满意度平均值分别为3.69、3.84、3.79、3.65、3.73。16-24岁、36-60岁,这两个年龄层次人的主观满意度数值较低。究其原因,16—24岁年龄段的人,面临升学、就业、恋爱、结婚这几个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压力可想而知。36-60岁这个年龄段的人,与其“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压力、繁重的工作压力和对职业和家庭各项期望值较高而导致的身心疲劳有关。

3.学历越高,各项指数满意度越高。国外的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幸福的关系不大。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学历者各项调查满意度大小表现为:本科以上>专科>高中及以下。这可能因为学历层次与职业收入密切相关,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在职业、收入、社会参与度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均高于低学历者;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的满意度最低,其中对职业、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满意度均低于高学历者。这种现象说明:学历越高,职业选择广、收入较高、社会的参与度也越高,对个人、社会环境的满意度也就越高。

4.不同职业的被调查者幸福感差异较大。针对职业满意度主要是从收入状况、工作时间、强度、成就感和职业前景预期等方面进行调查,被调查者职业满意度(表1)调查显示:

第一,不同职业的被调查者幸福感差异明显,收入状况对幸福感影响大。其中,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幸福感最强,待业者、失业者、工人、服务人员幸福感最低。被调查者对职业的收入状况满意度较低,“比较满意”以上的合计18.3%,“一般满意”为46.8%,“比较不满意”以下的合计为34.9%。这是因职业、收入和社会地位等差异较大,影响了被调查者的主观幸福感受。第二,职业前景预期满意度不高。“比较不满意”以下的合计为24.8%,表明市民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前景不满,这可能需要社会和政府加强市民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规划教育,同时提高就业率和就业机会。由此可见,就业和收入状况直接关系到居民的个人经济状况和生活状态,与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密切相关。

5.市民对收入状况的总体满意度较低,增加收入能提升幸福感。本次调查是从市民的收入范围和收入状况满意度两个方面进行的,第一,马鞍山市民收入主要集中在个人月平均收入2001-3000元组占39.1%、3001-5000元组占26.6%。第二,市民对收入状况的总体满意度较低,“非常满意”占1.6%,“比较满意”16.7%,“基本满意”46.8%,“比较不满意”25.4%,“非常不满意”9.5%。第三,居民主观幸福感的评价与收入高低呈线性关系。收入越高,居民的幸福感也越高,3001-5000元组、5001-8000元组的居民幸福感明显高于其他收入组群。这表明幸福感随着收入的提高而明显增加,这可能是因收入状况决定人们的职业选择和生活状况。收入高,意味着个人发展的自我控制和自我选择的能力强,因而会有较多的主观满意度和幸福感体验。

表1:被调查者的职业满意度

(二)环境满意度

1.市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较高。社会环境满意度主要从社会治安、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参与等项目进行调查。被调查者对社会环境满意度调查显示:市民对马鞍山市的社会治安和司法公正程度的满意度较高,其中社会治安“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合计为40.6%;对社会公平分配程度满意度较低,“非常满意”的无,“比较满意”的14.8%,“比较不满意”的25%,“非常不满意”的5.5%。

2.市民对住房条件和绿化建设满意度较高,对空气质量差等环境污染问题最不满意。生活环境满意度主要从教育、医疗、物价、交通、空气质量等是自然和生活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被调查者对生活环境满意度调查显示:马鞍山市民对住房、交通、卫生和绿化的满意度较高,合计“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均超三分之一以上,它们分别是53.9%、31.2%、30.5%、48.4%。对物价水平、创业环境、空气质量满意度较低,合计“比较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分别是46.9%、25.0%、49.2%。

环境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息息相关,环境的满意度直接影响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马鞍山市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不足,例如,“物价过高”、“就业环境和创业环境不佳”、“空气污染”等问题,特别环境污染问题是市民最不满意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指数。

(三)政府服务满意度

政府满意度主要从政策公平性、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态度和政务公开等项目调查。被调查者对政府服务满意度调查显示:第一,市民对政府的服务态度、廉洁等方面满意度较高,四个项目“比较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合计分别是14.8%、13.3%、14.9%、15.6%。第二,被调查者中,女性比男性对政府满意度均低,主要是与女性在社会参与度低、主动了解政府政策和信息意愿低等方面有关。

四、构建心灵生态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策略

通过对市民幸福指数调查结果的分析显示,第一,市民对收入状况的总体满意度较低。第二,不同职业的被调查者幸福感差异较大,市民在职业规划和职业发展机会方面满意度不高。第三,受教育程度直接影响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受教育程度越高,各项生活质量指标满意度越高。第四,市民对社会环境、生活环境的满意度差距明显。第五,对政府服务基本满意。针对调查结果,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增加财产收入,奠定提升市民幸福感的根基

1.经济发展水平与幸福感的阶段性线性关系。现代经济学力图通过财富增加的表象和手段实现提升人们幸福的目的。为此,众多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开始共同致力于研究和攻克衡量幸福的难题。大量的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与人们幸福感的关系复杂,发达富裕国家的人们幸福平均值高于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中高收入人群幸福平均值高于中下收入人群,二者在一定范围内呈正相关性,即收入与幸福感同比增加。1974年,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家RichardEasterlin提出“幸福悖论”,显示财富的增长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更大、更持久的幸福,幸福感与收入增加幅度存在一定的界阈,即超过界阈值的收入对幸福感影响很小。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尚处于增加收入能明显提升幸福感的阶段,验证了收入与幸福感之间呈正相关性。因此,现阶段增加财产收入是提升市民幸福感的前提,最终目标是财产收入提升到不再对幸福感有重要影响的界阈值以上。

2.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改善和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的需要层次提升,同时满足需要层次的标准也相应提高。居民的消费结构从生存型、温饱型过渡到小康型、富裕型,从单纯物质性消费向精神性需求过渡,其中物质和文化的需求更加多样化。虽然经济发展水平与幸福感的关系复杂,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但是,幸福感是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收入水平的高低对人们的幸福感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在我国整体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以重工业钢铁为主的马鞍山市需要加快转型升级,积极进行招商引资,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增长,致力于改善人们的经济和生活状况,才能提高市民的整体幸福感。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市民幸福感的基础

社会保障制度是人们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16—18世纪,欧美国家出现社会保障体系的萌芽,19世纪末,德国政府颁布了“疾病保险法”、“工业伤害法”和“残废保险法”,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体系的基础。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推行社会养老统筹保险制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成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基础和社会成员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围绕住房、养老、医疗、失业等民生问题,作为政府部门,第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率。第二,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率,着力解决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逐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第三,要确保失业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加强失业保险的生活保障、预防失业和促进失业的基本功能。第四,建立和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监督和检查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提高分配的满意度

1.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公正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研究表明:绝对收入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具有显著的正向关联,现阶段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影响着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3—2013年,我国基尼指数均在 0.47以上,2014年为0.469。我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人们因地域、用工方式和分配制度的不同而导致的相对收入差异和分配的不公平,直接影响人们的主观幸福感。本次调查显示:与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群体相比较,待业、失业、工人及服务人员等的各项幸福指数均较低;市民对社会公平分配的满意度较低。社会分配的不公平、不公正,容易引起人们消极的心理体验。

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第一,要逐步调整公务人员的薪酬收入,实行“阳光“工资;降低国企高级管理人员过高的年薪;逐步增加低保人员的保障性工资收入。第二,强调税收的财产再分配功能,对高收入人群和高消费等增加相应税收,消减奢靡的生活方式。第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鼓励企业家等高收入人群回馈社会,积极建立慈善基金,开展捐赠等慈善事业,最终形成部分人先富到全民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

(四)加强职业培训,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1.保持充分的就业率,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就业是民生之本。它不仅能解决人们的生计问题,还能够提升人们的社会地位,促进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而提升人们的幸福感。研究表明:工作能够给人们增加幸福感。失业对人们的主观幸福产生诸如焦虑、自信心丧失、情绪自控能力下降等情绪障碍,以及人际关系紧张等社交障碍,导致失业者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性等健康状况均不如拥有工作的人。Blanchflower等人的研究表明:待业和失业者幸福感最低,平均幸福指数下降约6%,失业是人类不幸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的关键,就是要保持充分的就业率,通过个体劳动实现自食其力,享有稳定收入后获得自信和自尊。

2.扩大就业机会,加强职业培训。企业需要引进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就业者需要通过职业培训,提高技能与素养,增加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在政策引导的同时,应起到提升企业创新、培养技术人才孵化器的作用。第一,制定政策,促进地方经济的转型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的机会。第二,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加强市民的职业规划与指导,帮助年轻人更明智地选择未来的生活方式,帮助失业者学习到更多的技能,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第三,依托妇联、共青团、青联等社会群团组织,有针对性地对妇女、初出校园的青年人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第四,做好社会保障的支撑工作,扩大失业金的领取范围,制定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第五,保障就业环境的公平性,逐渐消除对妇女、农民工等不同劳动者的歧视等。

(五)发展文化和教育事业,提升市民幸福感的精神源泉

1.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强化人文思想建设。在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并不仅仅拘泥物质上的满足,渴求精神上的充实感和幸福感同样重要。中华辉煌灿烂的五千年文明,历久弥新,蕴含着讲仁爱、崇正义、重民本、守诚信、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海内外华人产生了深厚的影响,培育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魅力,形成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精髓中汲取营养,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将大大丰富人们的文化和思想内涵。

2.着力发展教育,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教育会显著提高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增加人们就业和成功的机会,教育对低收入者的幸福感影响更大。广义上,教育是一切有意义的、提高个体发展的知识、技能、心理和价值观等因素的实践活动。研究发现,市民的收入水平、职业成就感和职业的稳定性均与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其他研究幸福的调查发现,亲密的友谊、可感知的健康状态或积极的社会活动,与人们的幸福相关性大。要使教育真正给人们带来幸福感,其目标就不能仅仅局限在传授知识,而是要培育受教育者广泛的兴趣爱好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追求,实现自我价值的潜力,这些都有助于提升人们的生活满意度。

3.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一,充分利用各种广播、电视、网络和宣传栏等媒体,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第二,延续人们受教育的年限,特别是边远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落实,重视文学、艺术等人文学科领域的教育,培养人们终身学习的理念,促进人们德育、智育、体育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

(六)建立幸福评价指数,以环境因素提升市民幸福感

1.建立国民幸福评价指数。“人类的终极目标就是追求幸福”,幸福感虽然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受其生活环境、世界观、人生目标、自我评价和受调查时的主观情绪等因素的影响,同时,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以及舆论导向,在很大程度上也能够左右人们的幸福观。政府应建立国民幸福评价指数,关注民生问题,把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作为新的政策标准。一段时间里我国将GDP作为第一要素列入政府的考核指标,随着近几年GDP的快速增长,增长速度赶超发达国家,但是,人均GDP和生活水平却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应该意识到仅仅关注GDP的发展,并不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而是要让人们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2.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幸福评价指数衡量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度,以环境因素提升市民幸福感尤为重要。这个“环境”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人们对心灵生态环境的构建有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公平的竞争环境、良好的发展平台与和谐的社会氛围。“幸福感”、“幸福指数”的探讨,如今已在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展,各级政府的政绩不仅局限于GDP的增长,而是越来越把人们的“尊严”、“幸福”等心理评价指数纳入到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中,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国民和谐心灵环境。第二,大力整治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空气污染、水体污染问题,关停、整治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落后企业,还青山、白云、绿水美丽的家园予人民群众。同时,对满意度较低的社会公平分配程度、物价水平、生产或创业环境、消费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因素要予以高度重视,确保通过构建生态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参考文献:

[1]德雷克·博克,许志强译.幸福的政策[M].北京:万卷出版社,2011.

[2]邢占军.测量幸福——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亓寿伟.转型期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的计量分析[D].湖北:华中科技大学,2010.

责任编辑:刘建文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994(2016)02-0031-05

收稿日期:2016-01-28

作者简介:赵芳(1970-),女,安徽马鞍山人,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网络教育部讲师。研究方向:教育学,心理学。

*本文系2015年度马鞍山市社科联立项课题《构建市民心灵生态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MASSKL201503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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