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共生关系及其互动发展对策研究
2016-06-11申林
申林
摘 要: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关系比较微妙,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商业银行是原来是主流,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崛起,展现的优势倒逼商业银行转型。但是,互联网金融的战法又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支持。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将立足共生关系,共同致力于金融产业,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共生关系;良性互动发展
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的演进格局,取决于市场化程度、法律约束力和社会环境的包容性,也取决于金融机构、企业的经营能力与创新能力。在國内金融市场蓄势革新的背景下,探究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良性互动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近年来关于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关系研究综述
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 ))中首次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定义式描述:”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 00新兴的金融模式对金融体系最直观的冲击就是倒逼传统商业银行改革。理论界对此也开展了激烈探讨。从产生的影响或效应来看,谢平(2012)指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可能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信贷平台的数量众多与类型多样化为借贷参与者提供了丰富的选择,也为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做出了贡献。巴曙松((2012)也认为在“人人贷”的“自金融”趋势下,金融市场配置效率更高,相当于提高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固。从支付的角度看,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方式正在推动传统商业银行加速脱媒化进程,使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边缘化。
二、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共生机理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起步得益于银行的合作,却因影响到银行利益遭到商业银行的“排挤”。如果商业银行强势维护垄断地位,则在长期看来是“争做21世纪的恐龙”,因为官定利率成为历史只是时间问题。当下是开放利率的缓冲期,互联网金融正推动银行早做准备。如果既希望互联网金融茁壮成长,又保证商业银行能继续做大做强,同时还要求中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繁荣,那么探讨互联网金融业与商业银行维持什么样的关系从而取得“三赢”的局而就很有必要。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同属金融服务业,业务有所重合,竞争在所难免,但不是零和博弈,两者并非不能共同生存。
(一)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发展的促进作用
互联网金融通过低成本、创新的商业模式促进普惠金融的实现,提升小微融资覆盖和投资理财覆盖,降低金融业交易成本。发展历程虽短却态势强硬,原因在于金融市场高度管制下,商业银行服务的局限性以及金融创新监管盲区的存在使得互联网金融“乘需而入”。而而对互联网金融的来势汹汹,商业银行纷纷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正倒逼商业银行改革创新。
1.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丰富了投资渠道,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储户流失,商业银行开始主动探寻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新路径。投资渠道有限、国内通胀严重的情形下,由活期、定期存款转投理财产品己经成为一种趋势。虽然2014年货币基金收益率全线回落,但以“余额宝,“平安盈,"U计划”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中小投资者中仍保持高认知度。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在渠道设计上大胆创新,实现了申购、赎回无时间、空间限制以及‘`1元”理财的极低门槛,与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的高效结合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提现、消费,积累了广泛的民众基础。互联网金融的“吸金大法”对银行的存款业务带来了压力,仅“余额宝”一款产品在2014年三季度末的规模就达到了5349亿元。商业银行曾采取行动抑制“宝宝们”的迅速扩张,如2014年3月下旬,建行和工行就对用户购买“余额宝”的额度从单笔5万元降为5千元,每月限额从20万降为5万。商业银行还要求规范管理互联网金融业,认为互联网企业也应遵循法律对银行业务的严格限制,与银行公平竞争。但互联网金融产品代表的“普惠金融”理念己经深入人心,商业银行己经意识到只有拥抱互联网金融才能适应金融市场新变化。
2.互聯网金融融资模式更好地满足了中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启发商业银行重塑放贷模式。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基于网络交易、社交网络账号等数据分析,建立还贷能力评价体系,构建P2P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双方灵活选择,具有操作方便、放贷及时、额度小等特点,相比于小额贷款公司,受到的规定限制更少,因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互联网金融是民间借贷在合法化边缘的华丽转型。另一方而,商业银行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偏爱信用评级高、资产规模大的国有企业符合信用风险管理要求。中小微企业具有周转资金频繁、违约风险大的特点,在控制不良贷款率的要求下,商业银行要对放贷企业进行全而的尽职调查、抵押放贷,流程非常复杂。P2 P放贷模式能启发银行利用“大数据”构建信用评级模型,参考P2P平台的资信评估方法,增加小微贷款比例,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二)商业银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支撑作用
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还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支撑。首先,正是商业银行的发展不完善为互联网金融带来发展业务的空间和机会。其次,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依附于商业银行,如第三方支付的完成必须由银行的资金结算功能支持,2013年“钱荒”时期天弘基金与商业银行的协议存款的高利息创造了“余额宝”的高收益。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新兴金融模式的信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商业银行支持互联网金融提升风险控制能力。绝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个人并未在官方的征信体系备案,这也是他们融资难的原因之一。大数据、信息流为P2 P借贷平台、众筹融资的资信评估提供可能。目前互联网金融采用的信用评级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大数据信用评级。要求资金拆借方提供认证资料并进行核实,认证资料涵盖身份、工作、收入、房产、购车、结婚、学历、技术职称、居住地、微博、手机实名等内容,根据以上信息进行信用等级划分,并颁发相应的信用额度。目前行业内没有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2)实地认证。一些P2 P平台会与专业的信用评级公司合作,对注册的借方进行实地调查。(3)机构担保认证。一旦发生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机构将履行保证义务。(4)互联网行为参考。除了利用微博、微信的个人信息对用户进行关联分析外,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网络借贷公司主要收集、分析网上交易数据,发放以订单为担保的贷款或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信用评级的可靠性、可行性是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区别于传统资信认证方式的创新之处。然而以上各种评级方式共存使得业内缺乏标准的信用计算方法,提高了P2 P网贷平台之间的沟通成本,用户也不能直观地评判平台的好坏。作为金融体系中社会信用价值最大的银行,风险防范意识非常强。互联网金融的激进与商业银行的审慎形成对比。当互联网金融开始崛起,收获了大量的客户和流量时,最紧迫的任务是细化平台风险和价值维护。因此融合商业银行的信用考量方法能少绕弯路,学习商业银行资信考评的严谨性也能降低网贷平台的未知风险。
2.商业银行协助P2 P平台降低违约风险。虽然网贷平台针对逾期(未)还款等行为采取及时垫付、网络公布监督、下调评级、发律师函等措施,但坏账传闻、“跑路”新闻仍不绝于耳。提供本息担保的P2 P平台会采用风险备用金模式,如“人人贷”在工商银行开立风险备用金专用账户,截比2014年三季度,账户余额为6400万余元。但这种模式下平台资金与风险准备金没有实现根本上的分离,风险备用金极有可能被挪用,账户形同虚设。而声明不承担违约风险的平台,更像是借贷“中介”,这就要求用户拥有更高的信用辨别能力与抗风险能力。目前中行、交行、平安银行等分别与开鑫贷、投哪网、红岭创投等P2P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内容从早期的风险保证金托管扩展到全部借贷资金托管,从简单账户公示到全而托管服务和行业解决方案。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资金,可以防比P2 P平台任意挪用客户资金,减少非法集资发生的可能性,并降低平台违约风险。同时平台也可以借用银行实力对借款信息进行监管。
三、结语
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都是金融界的龙头与支柱,良好的发展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所以,将二者互动为自身谋利的同时,也能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实现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三赢。
参考文献:
[1]谢治春.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品牌塑造模式[J].中国软科学.2016年 06期.
[2]徐二明.传统金融到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变迁:相对价格与路径依赖[J].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6年 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