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外延内涵传承说”的介休地名转喻研究
2016-06-06杨旭
摘 要:王寅(2014)基于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以“命名转喻论”对专名问题作出了统一解释。地名作为专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命名活动也遵循“命名转喻论”。文章基于“外延内涵传承说”,以介休村名为例阐述了地名分类、地名转喻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及原则,研究发现:基于喻体内涵可把地名分为特征和属性(自然、人文景观)、来源和生成(历史)、作用和功能三大类;地名转喻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可区分为喻体为专名和喻体为通名两种;地名转喻的原则包括:地名所涉本体和喻体须满足转喻映射的某一默认类型;地名转喻过程受多种认知原则和交际原则的制约;地名转喻会受到一些文化、社会、美学原则的制约。
关键词:专名 介休地名 转喻 “外延内涵传承说”
一、引言
专名问题处于语言哲学的核心(陈嘉映,2013)。20世纪的语言哲学界围绕“指称论”展开旷日持久的讨论,一方认为专名既有外延又有内涵,一方认为专名只有外延没有内涵。王寅(2014)基于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利用“命名转喻论”对此作出统一解释:人们不仅在给事物起名称时择其一特征而命名,且以其指代整个事物,人们在围绕“名称”内涵与外延所展开的讨论中,同样也基于“转喻机制”,因为内涵与外延都是一个对象的属性,若仅用其中之一(舍其中之一)来解释意义理论,就有了“部分代整体”的转喻性特征。因命名活动多用转喻(王寅,2009),故地名作为专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命名活动也应该遵循“命名转喻论”:地名的主要功能是指称地理实体,这时是它的外延在起作用;但有时候,人们也可以追问命名理据何在,偶然还会发生“衍名”用法,如“其实我是一个很中国、很北京、很沈阳的女人”(巩俐语),这时便是其内涵在起作用。
在四川外国语大学举办的认知语言学系列沙龙(2015专场)上,周文德教授作了“认知视角下的地名及地名用字”报告,对“坨”和“沱”地名用字作了认知解读。报告中提及王寅教授“可否有一门认知地名学”的提议,即从认知视角对地名的命名或更名理据进行系统研究。回顾文献,从认知角度研究地名的为数不多:或借助意象、转喻、隐喻等概念,对具体地名命名、更名中的认知理据进行阐释(刘美娟,2008;孙利君,2010;唐国平,2011,2013;刘巍,2015),或对地名认知所体现的相关性、熟知性、显著性等原则进行概括(刘美娟,2008;喻小悦,2010;王月梅,2013);或对不同民族在地名中体现的空间方位认知与表达进行对比(覃凤余,2005);或利用认知语言学结合语用学对地名命名机制进行探讨(谭海华,2011;王月梅,2013)。以“外延内涵传承说”为理论指导进行系统研究的尚未发现。本文基于“外延内涵传承说”,以介休285个自然村村名为例,对介休地名分类、地名转喻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与原则进行初步探讨。
二、外延内涵传承说简介
概念包括内涵和外延。内涵在“逻辑学上指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也就是概念的内容”(《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在“外延内涵传承说”中,内涵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一切属性特征的总和。外延在“逻辑学上指一个概念所确指的对象的范围”(《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有些概念会有多于一个的外延,有些概念只有一个外延,用集合论的术语来说叫“独集”,如专名。根据徐盛桓(2009,2010),“外延内涵传承说”指将本体的外延内涵内容的一部分转换为喻体,喻体就是从本体输传出的这部分的外延内涵内容所选择和认定的,使人们获得用喻体对本体作出还原性阐释的认知效果。一个概念的内涵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结构和位置,特征和属性,生成和来源,功能和作用。这被称之主涵项,每个涵项又可继续往下分出分涵项、支涵项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一个概念属于“独集”(如专名),那么它也就不会处于层级结构中,故不会包括“结构和位置”主涵项。在主涵项四分法的基础上可以抽象出转喻过程中外延内涵传承的四种模式:结构和位置的传承模式、特征和属性的传承模式、生成和来源的传承模式、功能和作用的传承模式。在具体的传承过程中,本体/喻体把自己的外延、内涵内容作出分解,根据语境,选择一个涵项内容“输传”出去作为喻体/本体,并以能表征喻体/本体的概念来承载。
三、基于喻体内涵的介休地名分类
地名属于专名,故不会出现“结构和位置”主涵项。这样就剩下三个主涵项:特征和属性、来源和生成、作用和功能。具体到地名中,特征和属性指自然人文景观;来源和生成指村落的历史;作用和功能指村落的功能(如澳门在历史上从“濠镜”发展为“濠镜澳”,即得名于其功能从盛产牡蛎转变为码头,见刘薇,2015)和文化心理(如和平街、幸福路的命名反映了人们的美好愿望)等。
(一)特征和属性
地理实体的特征和属性最直观的体现即是其自然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尤其是那些别具特色的风土地貌,在地名命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介休的地名命名或更名中,有以“岭”得名的,如位于山头的关子岭、下岭后;因“涧”得名的,如地处张涧河出山之处的涧里;有以“河”得名的,如原村四周为龙凤河环绕的三道河。此外,以方位词命名数目众多,如南/北堡村、东/西狐村、上/下站村等。人文景观是在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叠加了文化特质而构成的景观,其最主要的体现即聚落;此外还包括服饰、建筑、音乐等。在介休的地名命名或更名中,最典型的是军事建筑和宗教建筑。介休因具有绝佳的军事地理优势,加之土地肥沃、粮草充足、资源丰富、地势险要,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故在历史上为战争频发之地。这导致在介休地名命名或更名中,“屯、寨、堡、壁”等字频繁出现,其中“堡”字高居介休地名用字频率之首,如荣膺中国十大魅力名镇的张壁古堡,为隋末刘武周为抗击李世民而建。“宗教建筑”指的是以寺庙为名,据《介休县志》记载,解放前介休市几乎村村有庙,只是在文革中才多数被毁。如大郎神村得名于村西的大郎神庙,南贾村因位于原北贾村(现分称旧堡、新堡、旧新堡)之南,又据贾侯庙得名,庙圪垯村得名于龙王庙。
(二)来源和生成
村落的来源和生成要从历史中寻找。历史认知域从属于更大的认知域——地区,故人们可以借助其中易辨认、最突显的部分来命名(王月梅,2013)。介休历史悠久,国内史籍中关于介休的最早记载为鲁隐公五年(公元前718年)。据《左传·隐公五年》载:“时,曲沃庄伯伐翼,晋翼侯奔随。”“随”即今介休城东,当时为晋大夫士会食邑。在介休的地名命名或更名中,历史中的人物和事件次范畴最为典型。
以人物命名或更名,包括姓氏和名人。介休因良好的自然资源,在历史上小农经济发达,因此介休人有了重视宗族的小农意识。表现在地名上便是以姓氏命名,如张村、刘家庄、孙家寨、樊家湾等。介休在历史上名人荟萃,因春秋时期割股奉君的介子推、东汉时期博通典籍的郭林宗和北宋时期出将入相五十载的文彦博三位贤达,而被称为“三贤故里”。此外,凡有历史人物莅临此地,人们都会通过地名命名或更名的方式予以纪念,如:南村、北村原名为孙畅堡,相传唐代名医孙思邈(道号孙畅道人)曾行医于此;大褚屯原名褚屯,据传唐朝初期,大臣、书法家褚遂良随太宗李世民来介,曾停息于此。
以事件命名或更名,指借历史事件中的突显事物进行命名。唐太宗李世民曾经游幸绵山,造就了一系列的村落地名:东、西欢两村原名凤凰村,因太宗游幸绵山路经此地,村民闻讯,欢天喜地,故更名为“欢村”;期间,太宗曾在一庙前拴马休息,于是有了“马堡”这一地名;行至一山村,见百岁老人鹤发童颜,相迎而来,不由赞曰:“真长寿之人也。”村人便以长寿作为村名。此外,很多地方用“屯”,说明此地有屯兵历史,如西南靳屯,是因隋唐之际李世民屯兵积粮之地而得名;东西武屯统称武屯,因秦时武安君屯兵于此而得名。
(三)作用和功能
所谓功能转喻为地名,是指以该地在历史上或现实中的功能命名,这里所说的功能主要包括交通、驿站、商铺、旅店等。以功能命名,就是以这些功能来给所在的地方命名,这体现的是一种功能转喻视角(喻小悦,2010)。
经济是一个地域的主导,而每个村落的主导经济因素各具特色,因此在地区内涵中可能处于凸显地位,进而成为命名理据。以功能命名不仅方便外来人记忆,也能够传递出一定的经济交流信息,等于无形中为该地区打了广告。例如,席村得名于早年地处平川,土地下湿,地多盐碱,村人种植苇子,编席谋生;南盐场得名于“盐场”,据《介休县志》载:“北辛武、盐场等村,滨河之阳遇旱生碱,居民取土煮盐,以供民食……”。赵家窑则因该村有煤窑,最初为赵家开采而得名;板峪得名于地处山谷间,早年南山坡上松柏成林,伐木者始住此地,以加工板材为生。
某个特定的群体适应和吸收环境背景下的文化,形成一个文化继承和同化的过程,从而影响群体成员的生活方式、传统、价值观等称之为文化心理。文化心理能直接折射出当地人们的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代表着该地区这个语言社团的思想总和与共同愿望。这种心理能够通过地名命名和更名予以显性表达,经过当地社群的认可之后,其中蕴含的价值观无形中得到同化、承载和发扬光大。例如,大安原名为牛家庄,因村民常打架斗殴,讼事不休,后经官方调处,才得以和睦相处,从此村民很少是非,遂更名大安;保和原名豹虎,后村民忌讳豹虎之凶,取谐音更名为保和,取“和睦共处”之义。
四、地名转喻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与原则
(一)过程
在地名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中,本体都是“地理实体”,作为专名只有一个外延,不可再分解。喻体的选择则多种多样(如上所述),可能是专名,如只有当地才有的景观,这时其外延不可分解;也可能是通名,这时其外延可以分解,如“三道河”中的“河”。接下来,我们以“席村”和“大郎神村”为例,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如图1所示,“席村”作为专名只有一个外延(即[席村]),因此不可再分解。“来源”“功能”和“特征”是其内涵的主涵项,“生产”为功能主涵项下的分涵项,一直分解到“席”这个支涵项。当地人在确定了想要指称的地理实体后,在特定的语境下选取了一个主涵项,将这一涵项输“传”下去,一直到支涵项“席”,确定由它来“承”载[席村],故命名为“席村”。在这个语境下“席”指代[席村]。这是说者为地名命名的过程,那么喻体是如何为本体提供心理可及的呢?也就是说,听者如何由“席”知道指代[席村]这个地方呢?如图2所示,听者会从“席”的外延入手,因为“席”作为一个通名可分解为“草席”“苇席”等,确定是“苇席”之后在特定的语境下对其内涵内容进行分析,根据“苇席”的产地来确定“席”可指代[席村]。这便是地名转喻运用外延内涵传承的全过程,[席村]的外延内涵传到了“席”,[席村]—席—[席村]的概念相互呼应,从而保证了“席”指代[席村]的可能性。
如图2所示,“大郎神村”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与“席村”类似,区别在于“大郎神(庙)”和“大郎神村”一样也是专名,因此不能分解,听者只能根据“大郎神(庙)”的内涵内容(来源)来确定[大郎神村]。这说明,如果地名命名中选取了另一个专名,则外延内涵传承过程不涉及外延分解。地名转喻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无非就是以上两种。
(二)原则
地名转喻原则指命名或更名理据,也就是说,在[地名]的众多内涵内容中,选A不选B或把A改为B的理据何在。地名转喻作为概念转喻的个例,理应遵循一般转喻的原则。
1.地名所涉本体和喻体须满足转喻映射的某一默认类型,即Radden&Kovecses;(1999)转喻分类中的任一类型。Radden&Kovecses;(1999:24-43)根据理想认知模式中源概念和目标概念(即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关系,把转喻分为两大类:整体与其部分之间的转喻和整体中不同部分之间的转喻。地名命名是人们赋予地理实体以指称符号的过程,既有事物与部分之间的转喻(仅有以整体中突显部分来替代整体);也有整体中不同部分之间的转喻,如孟村湾因处于由盐场往孟村的拐弯处,故借孟村之名取名为孟村湾。经过考察,以转喻为机制的介休地名命名或更名全部满足Radden&Kovecses;(1999)转喻分类中所列举的模型。
2.地名转喻过程受多种认知原则和交际原则的制约。一个事物有多个特征,我们只能“择其一而舍其余,‘以偏概全地为一个对象命名”(王寅,2014)。地理实体作为无界的指称对象,人们倾向于选择突显、易感知、易理解、易辨认的部分来代替整体或整体的其它部分,或用具有完形感知的部分代替整体的过程(Lakoff&Johnson;,1980)。而具体选哪个“涵项”,则要看各地的具体情况,因为“突显”具有相对性,人们总会选择“最”具特色的一点作为最优“涵项”。此外,言语交际受到两个相互竞争的因素的支配:信息最大化和经济最大化原则(Langacker,1977)。地名命名是在简单好记和信息最大化或最准确之间取得平衡的一个过程。
3.地名转喻会受到一些文化、社会、美学原则的制约。比如人们喜欢对称和谐,把成双成对的现象看作美的表征,导致人们给地名命名时也力求对称。这样的地名有71个(宋勇,2010)。除了上面提到的之外,还有大小配对的大/小靳、大/小褚屯,前后配对的前/后山庄、旧/新寨。文化原则尤其体现在地名更名中,比如下岭后更名为下李候,传汉代李陵卒于塞外,单于送李陵尸于长安,至此马不前行,遂葬于此地,宋于禧二年,乡民因墓建庙,村民亦随更名为下李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地名更名中多用谐音法,比如靳凌,原为靳氏坟地,始称“靳陵”,后村民嫌“陵”字不祥,更名“靳凌”;保和,原名“豹虎”,因村西口有石豹、石虎而名,后人们忌讳“豹虎”一名之凶恶,据谐音更名“保和”,取“确保平安、和睦相处”之意。更名的目的是变俗为雅,但又多用谐音法,说明人们在遵循C原则时,仍然会力求照顾B原则。
五、结语
地名作为专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命名或更名遵循“命名转喻论”。本文基于“外延内涵传承说”,以介休村名为例分析了地名分类、地名转喻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及原则,研究发现:基于喻体内涵可把地名分为特征和属性(自然、人文景观)、来源和生成(历史)、作用和功能三大类;地名转喻的外延内涵传承过程可区分为喻体为专名和喻体为通名两种;地名转喻的原则包括:地名所涉本体和喻体须满足转喻映射的某一默认类型;地名转喻过程受多种认知原则和交际原则的制约;地名转喻会受到一些文化、社会、美学原则的制约。本文从认知视角对地名进行了初步探讨,希望未来有更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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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旭 重庆 四川外国语大学中文系 4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