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法初探
2016-05-30饶盛源
饶盛源
摘 要:我国有着大量的中小型城市,这些中小型城市的市政管理水平、突发事件处置人员素质以及相关的配套硬件设施与发达城市相较有着较大的差距。因此,有关方面应当积极探寻适用于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办法,从而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分析了我国中小城市突发事件的特点,结合自身在大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一些适用于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对策,供有关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中小城市;应急管理办法;对策
中小城市的稳定对于我国的总体发展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中小城市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其也面临着一些较为严峻的挑战,在这之中,突发公共事件是一个较为尖锐的问题。突发性的公共事件如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1 一些我国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特征
1.1 中小型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前沿性 我国中小城市的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其通常是农村与城市的交汇处,因此,中小城市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不仅拥有城市的功能,而且与农村的联系非常紧密,这也就使得我国的中小型城市成为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多发地。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总体而言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而且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处于一个较为敏感的时期在此时期内,国内的经济发展容易出现不协调的现象,社会发展面临新常态、新挑战。因此,作为连接农村与大城市的中小城市便面临着来自城市与农村的双重压力。我国每年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治安事件等公共事件逾一半发生在中小城市中,给人民的生命与物质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1]。
1.2 中小型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高发性 中小城市与大城市相比,前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应的技术手段较为落后,因此中小城市的抢险救灾能力不高,在公共事件发生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同时,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中小型城市的应急减灾体系存在着较多的不足之处,这就促使中小型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频率较高。我国的中小城市每年因各种突发事件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与经济损失非常巨大,如果中小城市不能升级应急管理体系和抢险救灾设施,那么频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将严重影响中小型城市政府公信力的形成,并制约中小城市的经济发展。
1.3 中小型城市的突发事件具有明显的多样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城市的经济形态愈来愈丰富多樣。目前我国的中小城市人口密集,在拥有较为发达的农业的同时,也有着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产业。上述产业在促进中小型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中小型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目前已知的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在我国的中小型城市中都有一定概率发生。
1.4 中小型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复杂性 在我国的中小型城市中,生活着各行各业的人,其中包括农民、工人、商人等等,同时中小城市有着较为庞大流动人口群体,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中小城市管理的难度。纵观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些中小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笔者发现其大部分集中在城镇燃气公司天然气泄漏而引发相关的安全事故;矿山企业因生产上的问题与当地居民发生强烈的冲突等。所以中小型城市应当对症下药,找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症结所在,并及时采取有效解决对策,从而保障社会稳定,获得市民的广泛认可[2]。
2 关于加强中小型城市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中小型城市是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多发地,因此,加强中小型城市的应急处理工作应当成为城市日常工作的重心之一。笔者在此提出了几点建议,用以促进中小城市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
2.1 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处于持续运转的状态 为了应对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前沿性这一情况,政府应当成立升级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小组的职能,以便在危机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救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工作小组应当保持常态运转,为了确保工作小组能够正常运转,政府可以向民众公开应急工作小组的工作动态,从而达到全民监督的效果。以便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还应当积极地发动群众,可以通过设立奖金奖励在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中提供援助的群众,从而调动群众的抢险抗灾积极性。
2.2 制定详尽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中小城市的突发事件具有多样性,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制定详尽全面的应急管理预案,其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各式各样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法。政府部门也应当积极利用可用资源,调动社会的力量,促成全民防灾意识的提高,如此能有效地降低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几率。
2.3 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含量 中小城市的应急管理工作科技水平较低,因此政府应当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以提升应急装备的水平,从而使得有关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同时中小城市政府还应当切实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提高其科技含量,从而促使基础设施的安全性能得到大幅的提高,以求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次数。
2.4 增强应急处理手段的灵活性 鉴于中小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大都具有复杂性的特征,笔者建议政府部门在处理一些纠纷问题时,要善于与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促使双方能尽快和平地达成协议,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果政府的沟通协调无效的话,建议动用安保力量,监督管理双方的谈判过程,从而减低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概率。政府应当保证应急处理手段具有较强的的灵活性,善用各种方法,积极与民众进行沟通,当前我国部分群众对政府应急处理工作的理解不够,对社会的和谐文化创建工作不上心,因此,政府应当针对这些问题展开相应的工作,从而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与认可。
3 结语
中小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是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其也对政府提升公信力的工作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竭力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几率,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进而为国家的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白锐,洪启民.中国应急管理研究文献抽样分析:2003-2010[J].中国应急管理,2011(09).
[2]李珂.构建中国应急管理中政府间协调与合作机制基于加拿大的经验分析[J].科技风,2010(22).
[3]贾水库,吴振民,何伟.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J].思想教育研究,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