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2016-05-30赵悦
赵悦
摘 要:协商民主是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着内在的契合性,表现为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性。发展协商民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兼顾少数人的利益需求,培养公民精神,推进公共决策的实施。
关键词:协商民主;公民政治参与;有序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8-0176-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强调:“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展协商民主,有利于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有序性和有效性。
一、基本内涵
(一)协商民主的含义
要搞清楚协商民主的内涵,我们首先要弄清一下民主的概念。“民主”是我们常用的词语,但是其内涵和意义却容易产生混乱和歧义。从字面上来看,民主是指“人民主权”或者说“权力在民”,但这仅仅是将希腊文翻译成人们知道的语言。民主不但要求字面上的描述性的定义,还要求规定性的定义。理想中的民主与现实中的民主是不同的,两者不能互相定义。民主是在理想与现实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和形成的。在漫长的发展的过程中,民主吸收了各种含义。今天我们使用的民主概念与希腊时期的民主概念并不相同。这里就有必要对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进行区分。古代民主与城邦有着密切的联系。古代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它指的是全体平民参与集会,共同讨论城邦事务。可以说,古代民主是最有可能接近直接民主的制度。而现代民主则与民族国家的崛起相联系,在现代民主制度下代议制是民主制度的主要形式,公民通过投票选举出代表来代替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的处理与讨论。作为一种间接民主,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但是在代议制民主下,由于被选出来代表民意的代表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代表每个人的想法,从而使得决策的结果不能符合所有人的想法,最终实施的过程也有所受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民主政治中协商民主应运而生。然而由于西方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特性,协商民主的发展很多时候都受到很大的制约,发展比较缓慢。直到协商民主被引入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又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中国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以适当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协商,形成参与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做出决策或决定,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1]。协商民主实质上就是给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参与决策影响决策,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决定的过程。通过协商的过程是参与的每个公民都能够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对某一举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再通过协商讨论的手段,将决策的结果集中化具体化,达到大家共同满意的程度。
协商民主的过程是一个民主惠及到每一个参与个体的过程,是一个民主得到充分发挥的过程,每一个个体都有权利,有选择地参与到事务政策的讨论中,提出自己的看法,参与决策的讨论,表达自己的意愿,在自由民主的氛围中参与处理跟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在民主的氛围中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实现民主。
(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含义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实质是指公民在认同现有社会制度的前提下,为促进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和绩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而进行的各种有序的政治活动。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具有多样的形式,从大的方面来说大致分为四个方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又分为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民主决策分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民主管理分为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民主监督分为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活动等等。其中公民政治参与最常见、最普及的方式应该是民主管理中的基层民主自治的方式。
公民参与政治的过程也是民主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过程,是公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实现的重要方式。公民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如民主恳谈会、社会听证会等形式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中来,对与切身利益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实事进行参与、讨论、或者监督。但是只参与还不够,要做到有序,还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二,依法行使政治性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第三,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有序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到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活动中去。
二、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契合性表现
民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2]。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具有一定的内在契合性。
(一)合法性
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都具有明显的合法性。
协商民主的进程其实就是一个追求公共决策合法化的过程。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同民族,民族、社区集体的发展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人们的偏好不同,利益趋向也在分化,因此在进行公共决策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这时候,为了解决社会团体的分歧,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协商民主的政治运作机制应运而生。正如瓦拉德兹所说: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仅仅出于多数的意愿,而且还基于集体的理性反思结果,这种反思是通过在政治上平等参与尊重所有公民道德和实践关怀的政策确定活动而完成的[3]。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公共决策的合法化。公民通过合法渠道对公共事务和政府决策进行意愿表达和建言献策,使政府决策更“接地气”,维护公共利益,从而促进公共决策的合法化。
(二)合理性
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都具有理性。
协商民主是理性的,因为参与各方在提出、反对或支持其观点时都需要陈述他们的理由。他们在给出理由的同时,希望那些理由(而不是权力)将决定其观点的命运[4],协商民主之所以说是理性的,是因为在协商的过程中,参与者不仅要表达出自己的观点,还要给出相应的理由建议,而不是凭一己喜好强加给他人。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还有机会聆听和接受他人的观点,通过妥协和协商达成一致。在这一点上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一致的。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是理性的,集中表现为政治理性。公民政治理性主要涵盖了三层意思:其一,公民在行使权利时有一定的政治知识,能够独立地进行价值判断而不受他人影响或依附于他人。其二,公民对公共决策结果的理解。即使最终决策结果未能反映自己的愿望,也能以宽容的心态接受结果也是民主理性的要求。其三,参与采用的方式是非暴力的,这需要公民通过陈述自己的正当理由,并学会与他人沟通、谈判来促进问题的解决[5]。
(三)程序性
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都具有一定的程序性。
协商民主需要社会的多元参与者来共同参与,但是它并不是无序的个人参与,它更强调参与的有序性和公开性。合理的多元主义会导致程序民主概念。按照这种定义,源于合法性的民主谱系只能通过集体决策的程序以及与公平过程相关的价值来体现,如公开性,提出替代性选择的平等机会,以及对这些替代进行全面公正的审视[6]。
同样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有严格的程序性。政治参与本身即是程序民主的基本内涵,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程序民主包括自上而下的公共权力运行和自下而上的公民权利行使,而后者更具有基础意义。因为,从民主的本意上讲,公共权力是公民部分权利让渡的结果。因此,公民政治参与是衡量程序民主的主要标准[7]。要使得公民决策的结果最终合法化、制度化,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过程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或者规章制度,正是契合了一句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三、协商民主有利于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从政治参与主体的角度看,协商民主有利于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精英化的代议制民主中,由于利益博弈的原因,决策的结果往往更倾向于体现强势群体,即所谓精英群体的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很容易被忽视牺牲掉。而协商民主的主体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以及各个界别成员,作为公民,他们都可以平等地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有利于兼顾少数人的利益
代议制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按照这种多数原则,表面上似乎是公正的,实际上只是简单地聚合多数人的利益倾向,无法真正从结果上满足公共利益。并且,所谓的“多数”本身就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而且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更加深了这种不确定性。多数标准如果错误地变成了绝对的多数统治,这一变化在现实世界中的意义,就是人民的一部分变成了非人民,变成了被排除的一部分人[8]。这样的结果就会一方面造成我们想要扩大民主的范围,使更多人能参与到公共决策中来;另一方面却造成了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被剥夺。
托克维尔说:“我曾寻思,在我们这个时代,用什么办法能使人们养成权利观念,并使这种办法能被人们所牢记。结果发现,这只有让所有的人都和平地行使一定的权利。”[9]其实这也很容易理解,在民主制度下,广泛的政治参与是化解社会冲突的有效途径之一。诉求政治要求,参与利益博弈和分配的人越是多,“游戏规则”就越公正,矛盾和冲突就越容易化解。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公民,意即所有公民都能通过直接民主的方式参与协商,这就杜绝了代议制民主的“被代表”的弊端。协商民主的过程是沟通国家、公民和社会的过程,从中获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发挥社会各阶层主体的作用,使参与者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对国家政策社会问题建言献策,从而使决策的结果更加符合公共利益,获得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二)有利于培育公民精神
协商民主的发展使得公民有机会直接参与到民主决策的过程中,使人们从消极的态度转变为积极参与管理公共事务中来。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公民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公民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公民性格。在决策过程中,通过直接参与的方式,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人的需求和利益,做出让步和妥协。在参与过程中,不免会遭遇困难和矛盾,这个时候协商民主就发挥了其巨大的优越性,每个人提出自己的观点,不同意见的人提出自己意见的理由,大家互相尊重,参与讨论,取长补短,最终达成一致。
其次,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公民的集体责任感。当一位公民出席听证会并发言,知道整个会议都在听取自己的意见,感觉到自己被当作与议员地位平等的人士,你如何来衡量他或她的感受呢[10]?这种直接参与协商民主的方式,培养了公民积极参与的主动性,并且使人们认识到政治共同体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的话都对决策的结果产生影响,从而将个人福祉与集体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最后,协商民主有利于增加社会信任。在决策的过程中,公民之间相互对话和讨论,也是一种合作的过程,过程中的每一个个体通过合作加深沟通和互相理解和信任。决策的过程每个个体都有参与,决策的结果也是大家达成一致的结果,因此这种合作的过程可以增加大家对互相的信任和对决策结果的认同度,推动的决策的实施以及进一步进展[11]。
协商民主的本质是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通过公正公开的程序,使各种意见相互沟通和碰撞,从而使决策的结果是大家商议的结果,来自于人们“真诚的同意”。这种模式能够增加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有序性和有效性。对于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协商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对最终决策方案的抵触心理大大降低。正如边沁所说:“当民众满意时,他们自觉自愿地协助法律的实施,而当他们不满时他们自然不予协助;倘若他们不积极阻碍法律的实施,那就算好的了。”[12]协商民主能够做到支持者响应执行,异见者不阻碍执行,这就是从最大程度上获得了公共认同,这就是为公共决策的实施助力。
参考文献:
[1] 肖立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制度体系及价值[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7).
[2] 科恩.论民主[M].聂崇信,朱秀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2.
[3] 瓦拉德兹.协商民主[J].何莉,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3).
[4] 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M].陈家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33.
[5] 魏星河.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涵义、特点及价值[J].政治学研究,2007,(2).
[6] 陈家刚.协商民主:概念、要素与价值[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5,(3).
[7] 韩强.程序民主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46.
[8] 乔治·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36.
[9]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董国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72.
[10] 亚历山大·隆德留司.德国的立法听证的效果[J].人大研究,2004,(7).
[11] 赵心树.选举的困境:民选制度及宪政改革批判[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26.
[12]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33.
[责任编辑 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