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分业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研究
2016-05-30佟锐
佟锐
摘 要:为摸清当前农民分工分业现状,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为农民增收提供思路和对策,以宾县宾川村为调查对象,采取随机入户调查和与村干部座谈等方式对农民从业情况进行典型实证调研,通过数据整理归纳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加快农民分工分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分工分业;收入增长;农村劳动力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9-0022-02
一、宾川村基本状况及农民从业特点
宾川村下辖12个自然屯,该村全村耕地面积14 300亩,农户980户,常住人口3 652人,其中劳动力1 551人。本次调研共抽取30个农户,涉及总人口117人,农村劳动力75人,其中,学生24人,老人(男60岁/女55岁以上)18人,老人中有7人仍然在从事农业生产,调查户实际从事农业劳动和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总数82人。30个农户耕地总面积437.7亩,户均耕地14.6亩,人均耕地3.7亩,与宾川村的总体情况基本一致。通过数据整理,笔者认为宾川村农民从业有以下六个特点:
1.从从业劳动力的结构看,务工人数略多于务农人数,农民从业兼业化现象明显。从被调查劳动力角度看,2015年纯从事农业生产(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劳动力有28人,纯务工的劳动力有32人,分别占劳动力总数的34.1%和39%,兼业型劳动力14人,占调查劳动力总数的17.1%。另有8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就业,占调查劳动力总数的9.8%。从农户家庭角度看,纯务农农户9户,占调查总户数的30%;纯务工农户9户,占30%;既务农又务工的兼业型农户11户,占36.7%;还有一户的劳动力因身体原因未从业。可见,农民实际从业劳动力中务工多于务农,兼业型农户居多,农民分工分业实际上正悄然进行着。
2.从劳动力从业时间看,务农时间明显少于务工时间,都存在很多的剩余时间,有待开发和利用。抽样调查统计显示,2015年劳动力从业总时间为10 527天,劳均从业128.4天,按全年从业250天为充分就业的标准计算(参照城镇居民就业标准),年从业时间剩余比率为48.6%。其中,务农、务工劳均天数分别为89.5天和147.1天,表明农民实际务工时间明显高于实际务农时间。纯务农和纯务工的劳均从业时间为103.6天和173.1天;兼业的14人劳均从业时间131.9天,表明纯务工和兼业劳动力对时间的利用率好于纯务农的劳动力。从三大产业角度看,一产劳动力从业时间最短,仅为81天;二产居中,为137.9天;三产最长,为220天,比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的从业时间多出139天。总体来看,宾川村劳动力供给与占有农业资源严重不匹配,全部劳动力从业剩余时间较长,尚有较大挖掘和利用的潜力。
3.从从业劳动力文化程度看,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务工农民的文化程度明显高于务农农民的,务农的劳动力呈现素质降低倾向。在受调查的82个劳动力中,具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的分别为34人和38人,占调查劳动力总数的41.5%和46.3%;高中及以上仅占总数的6.1%,还有6.1%的劳动力为文盲半文盲,总体文化水平较低。从务工和务农两方面比较(含兼业),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务工、务农总数的70.2%和42.8%,说明多数具有相对较高文化素质的劳动力选择了外出务工,多数具有较低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选择了务农。与此相伴的是,农民的转移就业带来了务农劳力素质下降的情况。
4.从从业劳动力年龄结构上看,务农以“40岁、50岁”人员(参照城镇职工分类)为主,务工以青壮年为主,农业生产老龄化从业倾向显现。从调查统计看(含兼业),“40岁、50岁”人员务农人数35人,占调查务农劳动力总数的71.4%,而40岁以下青壮年务农人数仅有7人,占14.2%。务工的40岁以下青壮年人数28人,占务工总数的59.5%。同时,在被调查农户中共有老人18人,其中7人还在从事农业生产,占老人总数的38.9%,占务农人数的14.2%,与青壮年是同一个比例,说明农业生产呈现老龄化倾向(此处务农的老年劳力与总劳力数的比重为14.2%,超过了10%)。
5.从从业劳动力性别上看,打工以男性劳动力为主,务农以女性劳动力为主,务农劳力呈现女性化倾向。在82个接受调查访问的农民中,男性劳动力43人,女性劳动力39人。其中男性务农人数25人,占男劳力58.1%,女性务农人数24人,占女劳力61.5%,女性劳力务农比例略高,表明务农劳力女性化倾向明显显现。在务工方面,男性劳动力占到了68.8%,女性比重相对较低,这也进一步印证了上述分析。究其原因,主要是女性劳动力需要照顾孩子和老人,脱不开身,因此,同时承担了家务和有限规模土地上的农业生产和经营,这是女性外出务工人数少于男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6.从调查农户收入构成上看,劳务收入占半壁江山,务工效益好于务农效益,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仍将持续。被调查农户2015年人均纯收入为10 898.3元,其中务农收入为5 045.9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6.3%;务工收入为5 623.5元,占51.6%。数据表明,劳务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调查数据计算,宾川村抽样劳动力的平均从业效益为每日108.51元,其中务农的效益为每日80.78元,务工(含兼业)的效益为每日123.92元,劳动力日务工效益超过务农效益43.14元,每日多53.4%,在工作日数量相同的情况下,务工收入明显高于务农收入,这也预示着农民将继续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必然趋势。
二、分工分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宾川村劳动力分工分业存在一定困难。
1.就业结构不合理,农村劳动力仍由较多的剩余时间。就调查的劳动力而言,三产从业人数比重分别为48.8%、35.4%和15.9%,这一分布与农民在一、二、三产实际获得的收益严重不匹配(三个产业劳均日效益分别为75.10元、144.73元和82.17元)。而年劳均从事第一产业的时间仅为81天,年从业时间剩余比率达到67.6%,说明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仍然偏多,剩余时间有待进一步挖掘。
2.劳动力素质偏低,与市场需求不适应。从调查统计来看,无技能的劳动力占50%,主要从事力工等与体力劳动相关的工作;其余50%掌握一定技能的劳动力中,瓦工占18.2%,木工和电工各占6.8%,水暖工4.5%,其他技能占13.6%,而从事管理和技术性工作劳动力几乎没有。可见,村里劳力整体技能水平偏低,人力资源难以转化成人力资本。
3.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转移渠道狭窄。在务工的劳动力中,“亲朋好友推荐”占68.2%,“自找工作”占22.7%,“企业直接招工”占6.8%,“媒体招工广告”占2.3%,而通过“劳务中介”和“政府组织的招聘会”就业的为零,劳务信息到村断层。从就业分布来看,被调查农户在县内就业的占56.3%,县外省内的占40.6%,省外国内仅占3.1%。这说明,目前当地劳动力以自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主,转移就业服务缺位,就业渠道狭窄。
4.当地产业基础薄弱,农民创业意识较差。宾川村农户以玉米种植为主,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相对突出的产业,结构十分单一;该村农业生产多为农户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较低;而村集体企业没有积累,产业牵动能力弱,能人引领能力不强。
5.转移难度大,留守问题严重。调查的农户中共有8个劳动力未能就业,其中50~60岁3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就业;16~40岁女性4人,因家庭生产生活受限制无法就业;40~50岁1人因没有稳定的就业岗位而无法就业。对于女性劳动力而言,照顾老人和孩子成为阻碍就业的主要原因,说明解决好留守儿童和老人问题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力稳定就业。
三、加快宾川村农民分工分业的对策建议
综上分析我们看到,农民实际从业实现了从以务农为主向以打工为主的方式转变,兼业型农户在农村占有较大的比重,农民仍然有近一半的剩余时间有待开发利用,农民转移就业带来了务农劳动力素质下降、女性化和老龄化的倾向,对农业生产经营已经产生不利影响,刘易斯拐点已经形成。从当前看,加快宾川村农民分工分业应重点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执业能力,为农民分工分业创造条件。在培训方向上,着重培养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农业社会化服务型职业农民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在培训方式上,加大创新,建立适应农民特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机制,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在资金、场地、注册登记、收费、相关惠农政策等方面对学有所成的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和服务,形成培训、认证、扶持、服务等一条龙,扶持农民真正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2.推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着力提高务工收入,为农民分工分业开辟渠道。一是优先组织有文化、有技能愿意务农的青壮年劳力在新建或已有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从业就业。二是加快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优先安排好组建农机合作社后释放的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发挥区位优势,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开发区建设,所需劳动力,组织村里富余劳动力就近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宾川村距哈尔滨仅37公里,离宾县宾西开发区18公里,对于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具有很便利的条件。主动与这些地区用工企业寻求用工岗位,把它作为宾川农民务工的首选和重点基地。
3.搭建村级劳务信息平台,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场化运作,为农民分工分业提供服务。成立村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站(或者劳转协会),主要是摸清劳动力资源底数,加强与县、乡劳转机构信息沟通,收集、筛选、发布劳务用工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创业服务等,同时,帮助解决好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三留守”人员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辟建外埠劳务输出基地。宾川村有256人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常年在外打工,可以把这一部分人作为宾川人外出转移的资源和平台,依托他们所在的企业,建成宾川人的劳务输出基地,带动村民转移输出。三是加快劳务经纪人、能人、劳务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培育。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化运作,提高转移组织化程度,做到人与岗快速、准确对接。
4.鼓励和扶持能人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就业,实现最高层次的农民分工分业。一是要在已经走出去的161户外出务工农民中,选择和吸引有积累、有技术、有经营能力的农民返乡创业。争取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和浓浓的乡情,来创办领办合作社或者创办企业。二是选择本村具有一定基础的农民进行扶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条件,促其规模扩张。三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经营农业。依据自身优势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创业的政策,在资金、场地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扶持和帮助,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创造宽松环境。四是考察引进一批诸如编织、刺绣、剪纸、工艺品制作等手工制作创业项目。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好闲暇时间,实现增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