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闻学理论研究综述与展望
2016-05-30黄楚新彭韵佳
黄楚新 彭韵佳
【内容摘要】本文回顾了2015年中国本土新闻学领域研究的热点、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对该学科的研究特点与研究方向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概括出2015年度中国本土新闻学研究的三个特点和三条路径并对今后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新闻学;新闻理论;研究热点;综述
2015年中国本土新闻学研究视野有所拓展,研究方法有所创新,研究者对本学科研究进行思索总结、自我反思的意识有所增强。该年度新闻学研究具有三个特点:结合政策,关注前沿问题;与时俱进,拓展学科体系;关注热点,对新闻学未来的研究路径进行展望。
一、2015年度中国本土新闻理论研究的特点
(一)以政策为助推,关注前沿问题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依然是新闻宣传领域深化改革的方向与目标,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相关政策的颁布,深化了传统媒体的改革,加速了媒体融合的进程。
2015年度,关于媒体融合的研究覆盖面广泛,既有立足于全局的宏观讨论,也有对个案发展的研究;既有对现实操作层面的探讨,也有对路径选择与趋势的分析。截至2015年12月23日,中国知网以“媒体融合”为关键词的文章达到3093篇,2014年为1607篇。学界不再局限于只关注纸媒的转型,对广电、门户网站等转型路径的关注开始增多,同时,也有学者开始对媒体融合研究状况进行总结分析,该学者对21世纪以来媒体融合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分析,认为所分析的样本中,多为一些经验之谈或实践体会,存在理论深度不够、融合理论基础薄弱、缺少国内的真正融合案例等不足。①
不同于往年媒體融合集中于对内容、渠道、服务等不同路径选择的争论,2015年的媒体融合研究从传媒行业全局出发,集中在互联网思维的转变以及传统媒体的体制改革。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该计划的提出为学界研究指明了新的方向。有学者从“互联网+”的角度探索媒体融合新路径,提出“互联网+”计划是推动传統媒体进行新一轮转型的外在动力和必要途径,传统媒体通过智能升级、运营升级、服务升级等方式,可以利用互联网完成自身的创新改革。②
有学者认为,当前媒介融合的关键在于传媒制度的现代化,即只有改革相对滞后的传媒制度,我国才有可能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真正成功。③有研究者提出,对场景的开发应用也是融合与转型的关键。④也有学者指出,传统媒体要用互联网思维改造自己,建构用户、开放、分享的新的治理理念体系,并分析了媒体融合的三个阶段,提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路径,即打造融合媒体技术体系、适应用户的变化、以产品为导向、通过流程再造和组织重构,建立融合的机制体制。⑤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之年。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4月2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6月1日起正式实施。⑥2015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网络传播方面的规定与条例,其中有学者就“约谈十条”进行了文本分析,指出“约谈十条”存在监督不全面、救济制度考虑欠缺、透明度不够以及网络复杂性带来的监管难等问题,并针对以上四个方面提出了一些预警建议。⑦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除了对相关规定条例的探讨,学界对新闻法制方面的研究与讨论也相当热烈。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新闻立法的原则与核心,二是聚焦于立法模式的探讨。2015年对这两方面的探讨出现了新视角,作出了新阐释。
在新闻立法的原则与核心方面,有学者从重构新闻与法律的关系出发,认为其基本立场或观点是强调法律在社会、公权和媒体三者关系中的尊严,应充分反映社会生产、社会生活中对法的新需求与新功能。法律管控新闻生产的着力点是保护合法的新闻生产,保证群众没有障碍地表达正当诉求。同时,法律的作用力应放在消除障碍话语权实施产生实际效应的各种主客观因素上,保证每个独立的个体都能享有相对自由的话语权。⑧有学者认为,当前新闻立法应当遵循国情原则、公平正义原则与渐进原则。⑨还有研究者提出,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是授权与限权,即处理好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言论自由。⑩
在新闻立法模式方面,有学者则从媒体融合的角度提出了新闻法的立法模式,认为应当把特殊规制的媒体行业立法转变为基于网络媒体竞争功能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为适应媒体市场发展规律,应当把着眼于媒体组织规制的立法,转变为以媒介渠道和平台为客体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应当把着眼于媒体外生性组织结构的立法,转变为着眼于内生性组织结构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
还有学者认为,中国新闻法制存在两个有价值的传统:注册登记制和平衡理念。同时,提出了接续、超越以往传统的路径。首先,从两个新闻法律的邻接性文本——新闻道德和传媒司法中找到中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启发性出口;其次,通过压力型立法的路径即通过传播科技压迫新闻法制变革和具有“痛感”和“快感”之事“逼迫”新闻法制发展。随后,该学者提出了“因事成制”的路径,即基于实用主义,借助重大的非常规性事件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发展契机和给广大国民造成的心灵震撼,顺势而为地突破固化思维、革新制度内容。
《新闻大学》刊载的一篇论文,概括了社会要素嬗变对媒介与司法关系的影响。该文从媒介与司法的非对抗性关系入手考察,分析传播理念与司法理念的不同诉求方式,指出相向而行是司法与传媒关系的正确走向。
(二)与时俱进,拓展学科体系
2015年度,新闻学领域学科研究最大的特点是与时俱进,研究者们在新的媒介生态环境中,基于新的媒介平台,通过发展传统新闻理论,尝试解决以新面貌出现的老问题。
第一,国内学者对新闻学科研究的反思与总结。有学者认为,新闻传播理论到了一个亟待拓展、深化、创新、变革的历史性节点,并提出应当从体系建构转向问题研究,在弄清研究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学术创新,更要正确处理好全球视野与本土学术的关系,才能切实有效地推进新闻传播理论的深化与创新。
第二,对新闻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拓展与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新闻宣传思想是党的理论宝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发展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理论。
有学者总结,在继承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在新闻宣传上有诸多创新,并在此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特色。一方面,在一些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上,党的新闻宣传思想对此前的新闻思想有所继承;另一方面,在坚持党性问题上有所创新,将党性与人民性并提,并论述了二者的一致关系;在舆论引导的理论与实践方面有所创新,针对舆论引导提出了“把握时、度、效”的精辟见解;对新闻事业的指导方面有所创新;在倡导遵循与新闻、传播、舆论等有关的规律方面有所创新。在继承与创新的过程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新闻宣传思想的鲜明特色:其一,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与忧患意识;其二,提出了有关新闻、宣传、舆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其三,在理念、思维与表述等方面多有创新。
对于新闻业性质与功能的认识,有学者认为应当具有更符合当前实际的认识,即新闻业是事业,属社会文化事业,具备与社会文化事业相适应的性质、功能及特征;与此同时,它又是产业,即信息与文化产业,又具备与此相适应的经济属性和产业特征。
第三,在新环境中对新闻基本概念的解释。传统的新闻学基本概念随着新型媒介生態环境的出现,开始显现新的特征,研究者们据此对传统基本概念进行了新的解读。
关于新闻价值,有学者认为,随着所谓的第三媒介时代的到来,传统的新闻价值体系已出现不适应,并对新闻价值重新审视,对第三媒介时代新闻价值的定位、定义以及核心要素体系进行了确定与建构。
关于新闻自由,有学者通过对微博话语空间的分析研究,发现在该空间内,人们主要是从三个维度谈论新闻自由:一是從政府、媒介和公众三者的关系出发;二是关于新闻自由话语的悲观主义与怀旧主义色彩;三是叙事模式的“美国中心主义”倾向。并在此三个维度上,提出了新闻自由在表征体系中的主要建构方式。
第四,对新闻传播领域中新兴媒体的研究与探讨。2015年度对新兴媒体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对其发展现状与形式的考察,而是开始探究新兴媒体与用户的关系、对新闻学发展的影响,并对其发展规律以及未来方向等进行更为深入的思索,大大拓展了新兴媒体研究的范围与深度。
有学者从网络化关系的视角,提出重造新闻学,将新闻学转变为一个经验性学科,反思原有的学科和理论基础,并以网络化思维思考人才培养的目标,改造新闻学的教育体系。有学者对新兴媒体发展规律进行分析总结,指出该规律应当包括数字化律、方便使用律、适应个性律、包容融合律与全天候互动律,并提出新兴媒体发展规律与新闻传播规律有相互制约的作用。还有学者指出,移动传播的本质是基于场景的服务,即对场景(情境)的感知及信息(服务)适配,场景成为继内容、形式、社交之后媒体的另一种核心要素。
第五,在新的媒介环境中,关于新闻法制与伦理的研究的发展。随着以网络传播为代表的新兴传播方式的发展,关于网络传播环境治理、网络舆论监督、新闻聚合中的版权保护等问题,也成为2015年新闻法制探讨的热点话题。
有学者通过梳理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演进过程,对正在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相关内容提出了建议。有学者以网络商业模式的创新为视角,认为在媒体融合背景下,更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确保网络传播者之间的公平竞争。
还有学者针对网络舆论监督问题,探讨其失范行为产生的宏观社会原因、微观个体原因,以及心理原因与技术原因,这对制定网络舆论监督失范的对策有重要意义。
(三)关注社会热点,重视舆论引导研究
2015年,国内发生了多起重大突发事件与群体性事件,包括上海外滩踩踏事件、“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等等。新闻学界基于热点事件或突发事件,结合其中的新闻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与讨论。其研究主要涉及新闻伦理、新闻职业道德、灾难性事件的新闻报道等方面,体现了舆论对实务研究的导向作用。
有学者通过列举本年度一系列新闻伦理事件,并参照《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总结分析在这些新闻伦理热点事件中一些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失范问题。
同样基于新闻热点事件,有学者提出了新闻公共性共识重建的可能性。该文追溯了国内涉及新闻伦理的热点事件,分析了新闻公共性受到质疑的原因,并认为在当下,中国公共舆论场重构一个强调准确、平衡、全面、公正、公共利益和人情味等新闻理念的新闻业,仍是重要方向。基于此,新闻从业者应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使新闻的价值再次得到公众的承认,达成新闻公共性的新共识。
还有学者针对灾难报道的新闻理论问题,详细阐述了灾难报道的伦理原则,并提出应谨慎引用社交媒体信息,以提升媒体人的专业素养。
二、对研究路径的新探索
(一)深化基础理论研究,致力于理论创新
有学者认为,学术研究以问题研究为取向才符合科学进步或知识增长的内在规律,而我国新闻传播学界的学术实践则是以学科体系建构为取向,难以带来知识的增长。并指出,应加强对重要理论学说的专题研究,拓宽学术视野,切实推进新闻传播理论的深化与创新。
作为独立学科,新闻学对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理论研究仍旧薄弱,在基本概念、范畴等方面缺乏深入研究,难以形成统一的概念理解与完整的新闻理论体系。
新闻学研究需要深化对基础理论,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研究。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是我国新闻宣传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对其在新时期表现出的特点进行总结与研究,有利于我国新闻学界对新闻学基础理论予以科学解释,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闻学体系。
同时,我国新闻学理论研究的创新意识还有待加强。新闻学理论研究的创新需要以学术继承为核心,深化认识层面,对研究传统或知识谱系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问题与新见解,填补研究空白,构建新的理论知识体系,从而实现学术创新。理论创新还需要主客观的努力,除了学者对新问题的努力探索与研究,学术领域也应开展机制与体制改革,创造更为宽松的学术环境,以激励新闻学的理论创新。
(二)增强理论的前瞻性与引领性
新闻理论的前瞻性与引领性体现在能否对新闻实践的发展趋势作出符合实际的推测性认识。2015年度,在新闻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国家政策与业界发展赋予了新闻理论新的发展开拓点,但学界多是对新闻领域的现象进行总结或进一步深入挖掘,鲜有对新闻领域发展的预见,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仍落后于业界发展。
相比较自然科学,新闻学作为社会学科的分支,受到众多社会因素的影响,其理论预见更显困难。但是,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密切相关,新聞事件的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所提供的理论支持,因此,增强新闻学理论发展的前瞻性与引领性愈显重要。
培养新闻理论研究的前瞻性与引领性,需要具有科学准确的判断力,即基于新闻实践,面对新问题、新现象,能进行全面理解与更准确的把握。同时,在某一新闻理论研究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眼前的效果,还应当着眼于长远发展,充分预测新闻实践中的可能性,对新闻实践作出适时而正确的预见,为业界的新闻实践提供指导性意见,降低实践的盲目性,以探寻最优化发展路径。
(三)提升理论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有学者通过文献计量学的研究和对样本论文的分析,揭示了中国内地新闻传播学者发表国际论文的总体状况。其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的国际发表主要得力于海外学者的引领,中国内地学者发表的国际论文的研究领域与国内论文的研究领域存在很大的差异。虽然中国内地学者在国际新闻传播学期刊上发表论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其中对于中国问题的研究在国际新闻传播学界还没有得到足够关注并留下明显的知识印记。
中国新闻学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还不足,传播力与影响力还十分有限。要提升我国新闻学的国际影响力,应当立足中国国情,在聚焦中国国内的新闻事业与学术研究的同时,也应关注国际新闻事业的发展与国际新闻学界的研究前沿与研究热点,积极融入国际潮流,优化课题设置,构建国际话语权。
同时,国内学界还应当树立理论与学术自信,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积极组建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学术团体,整合学术资源,借助整体实力的提高,提升中國新闻学的研究成果的质量,扩大学术影响,并借此提高在国际学术领域中的影响力与竞争力。“继往”是为了“开来”,期待2016年中国本土的新闻学理论研究能给人们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