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我国船员发展现状及建议
2016-05-23彭宇黄常海
彭宇++黄常海
【摘 要】 为梳理新常态下船员发展出现的变化,从船员队伍、船员教育培训体系、船员法规体系和船员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总结我国船员发展现状,分析新常态下船员发展的4个制约因素和4个方面发展机遇。针对上述挑战和机遇,提出相关措施建议,以期对新常态下我国船员发展规划研究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 船员;新常态;制约因素;发展机遇
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态势,决策层以“新常态”定义当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并以之透视我国宏观政策未来选择[1],随之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船员作为水上交通运输的执行者和海洋开发的先行者,在促进水上交通运输发展、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一带一路”、服务长江经济带和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国水上交通运输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船员队伍,需要梳理新常态下船员的发展现状,着重分析船员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发展机遇,从而提出适应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发展需要的措施建议。
1 船员发展现状
1.1 船员队伍规模不断壮大
截至2015年底,全国注册船员人,其中,海船船员人,内河船员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107.85%,68.56%和162.98%;船员队伍规模位居全球第一,外派海员人次,位列世界第二,基本满足了我国国民经济和水运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1.2 船员教育培训体系日趋完善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我国建成了比较完善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国拥有船员培训机构81家,全国各层次航海类院校招生总数人。建立健全了船员培训管理质量体系,完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船员考试大纲,建立船员考试题库评价更新机制;开展标准化船员评估模式研究,强化船员培训教员、考官、评估员、审核员管理,规范船员考试评估管理。船员培训质量稳步提高,得到了29个欧洲国家的认可。目前已与2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互认或单边承认船员适任证书协议。
1.3 船员法规体系日益健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坚持依法治国,积极推进船员立法工作,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先后修订和完善了船员注册、培训、考试发证、值班、服务,以及海员外派、权益保护等十多个部门规章和配套文件,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国际航运发展需要的船员管理法规体系,为船员队伍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1.4 船员保障机制逐步形成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过制订《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等规定,保障船员在船合法权益;加强船员服务机构管理,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为船员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立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2] 鼓励建立船员服务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船员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受理并处理船员投诉,及时处置我国船员境外突发事件,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我国于2015年11月12日正式批准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目前正在开展完善保障船员体面劳动的配套法规和制度等相关工作。
2 新常态下船员发展的制约因素
2.1 船员职业社会认可度下降,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近年来,航运经济复苏缓慢,航运企业运力过剩,船员使用需求下降,船岸工资差距明显缩小,船员职业优势消失。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需求不断升级,导致择业观念发生了变化,以独生子女为主体的未来船员群体的需求表现多样化,需求层次越来越高,使得工作场所相对封闭、工作环境风险较高的船员职业吸引力不断下降。在目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船员职业社会认可度可能长期保持低迷,船员职业从业意愿不断降低。
航海类院校招生人数近几年大幅下降,毕业生上船就业意愿率逐年走低,航运企业船员流失严重,船员在船平均服务年限不断减少,“弃船上岸”现象还会逐渐增多,船员队伍可持续发展动力明显不足。
2.2 船员队伍发展在一定时期内还难以完全 适应航运变化和要求
(1)船员资源储配与需求的不匹配。船员培养的长周期与航运业运力变化的短周期之间的跨度差异,使得船员队伍供求关系难以保持动态平衡,船员资源需求与合理配置矛盾突出,航运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增加,压力较大。
(2)船员队伍结构的不匹配。随着船员自身发展需要和职业流动,不同时期、不同职务和航区的船员供求关系表现为队伍结构失调:沿海船舶管理级船员过剩,操作级船员紧缺;远洋船舶大副、大管轮紧缺,而操作级船员又面临等船上或无船可上的局面;内河船舶在一定时段出现船员配备不足的情况。
(3)船员队伍培养与使用的不匹配。应试型船员培养模式使得船员知识体系在培养和使用上相脱节,造成企业人力资源培养成本增加。
(4)船员综合素质与行业诚信要求的不匹配。船员队伍职业技能稳步提升,但船员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个人诚信亟需提升。
(5)船员参与国际竞争的理念与航运大国地位的不匹配。船员个体及队伍缺乏参与国际竞争理念,参与国际船员市场竞争的能力偏低,具体表现为:相对于船员大国,我国船员国际市场份额和高端市场份额偏低;船员的英语短板亟需补齐;现有船员培养机制过于单一,面向不同市场的多元化培养机制有待形成。
2.3 船员市场机制仍需健全,市场自身功能有待发挥和完善
船员供求权威数据缺失,难以引导船员队伍发展规模、调整结构、调控来源,无法实现供求有序,供求机制有待健全;船员职业薪酬缺失指导标准,企业薪酬差异明显,船员按劳取酬权益受到侵害,企业利用薪酬优势造成船员无序流动,船员市场价格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亟需健全。
船员市场服务功能、运行模式和调节方法还处于初级阶段,船员市场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掌握的信息未及时向社会披露;船员管理方式不适应船员市场个体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引导和调节行业市场能力不足;船员行业自律不足,诚信机制缺失,船员职业准则有待建立,船员市场化初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船员流动无序、市场失序的现象,其功能有待发挥和完善。
2.4 船员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发展环境尚需改善
与我国船员市场相适应的船员权益保障机制尚未完备,企业负责、行业自律、船员诚信、海事监管和各方协同配合的市场管理责任链有待形成。
海事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不充分,协同监管不到位,便利船员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仍有较大差距,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船员自身、院校、航运企业缺乏对船员职业的长期规划,船员职业成长得不到社会的广泛关爱,船员发展环境尚需改善。
3 新常态下船员发展机遇
3.1 实施涉海战略给船员队伍发展带来新机遇
党的十八大重申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并首次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要求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重点。作为走向海洋的先行者,船员是推动我国与世界互联互通,从而全面开放的排头兵。海洋的开发、利用、保护、管控,离不开船员这支队伍,同时也为船员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施展才华的舞台。
船员是推动我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宝贵财富。“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和要求等均发生新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必然对我国对外贸易和航运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站在“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建设的新起点,面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新要求,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四个交通”宏伟目标为导向,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内河船员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综合形势任务和立足于航运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分析可知,船员职业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船员劳动价值将在国家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成效中体现,船员职业发展将越来越受国家、社会和各行各业的重视,队伍的发展孕育了更多的新机遇。
3.2 规划和公约明确了船员管理改革和队伍保障的新方向
站在海洋强国建设新起点,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海洋强国的发展愿景;海事主管机构正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船员管理机制和体制创新,明确船员管理改革方向。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实施,对船上工作环境的改善、船员薪酬福利等权益的保障奠定了法律基础,有利于维护海员权益,有利于促进海员职业发展,有利于规范海上劳动关系,拓宽海员就业渠道,改善船员职业发展环境。
3.3 航运企业的兼并重组,给船员队伍的优化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带来了新思路
全球海运行业发展呈现低迷态势,运力供大于求。在这种局面下,航运企业的兼并重组,将整合和改革双方的资源、信息、人才以及产业升级等多方面要素,集中凸显双方优势,给航运事业的发展带来生机。在优化企业各种资源结构配置、整合企业规模的同时,也有利于加强绩效管理和推进提高船员尤其是优质船员收入分配等核心制度建设,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对全面提升船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带来新思路。
3.4 为应用型航海人才培养提供新机遇
国家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政策、航海人才培养指导意见,为船员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新机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出台,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国务院有关事件调查组关于对航海职业教育的积极建议,为船员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指明新的方向,孕育了新机遇。
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相关部门指导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将商请有关部门统筹规划航海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培训教育工作,完善船员职业培训教育和船员考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船员教育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提升船员职业吸引力,提高船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4 措施建议
针对上述挑战和机遇,统筹考虑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船员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提出船员发展的措施建议。
(1)建立应用型船员培养体系,引导培养与使用协调一致。
(2)以促进航运发展为导向,建立“供求有据、发布科学、运行规范、流动有序、诚信自律”的船员市场体系,创建船员队伍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4)以促进船员职业成长为核心,建成船员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船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5)创建良好的船员职业发展环境,保障船员队伍可持续发展。
(6)全面梳理现有法律法规,调整法律构架,推动船员立法。
(7)崇尚海洋文化,加强职业宣传,营造关心船员和服务船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8)加强我国船员中长期发展工作基础性研究和建设工作。
5 结 语
本文从船员队伍、船员教育培训体系、船员法规体系和船员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总结我国船员发展现状,着重分析了新常态下船员发展的4个制约因素和4个方面发展机遇。针对上述挑战和机遇,提出8条措施建议,以期对新常态下我国船员发展规划研究工作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 马光远.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战略思维与政策应对[J].北京观察,2015(3):30-33.
[2] 马艳玲,李大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海员“体面劳动”――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启动[J].中国海事,2010(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