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2016-05-18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100
陈 雅(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100)
我国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陈雅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100)
摘要: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始终是经济学者们关注的一个焦点,税收来源于经济,经济增长则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税收反过来又影响经济,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经济的增长有一定影响,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本文利用1978-2014年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时间序列数据,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误差修正模型等分析方法对我国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税收收入;经济增长;脉冲响应;VAR模型
1 引言
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经济增长是最根本的目标.持续而稳定的经济增长对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有着直接而重要的作用,同时高的GDP也会为国家带来高的税收收入.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收入的增长为国家建设奠定了一定的资金基础,为经济发展增添了动力.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密切而复杂,税收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但也会阻碍经济发展,那么,税收收入与我国经济增长之间怎样才能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最为重要的就是研究好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以此优化税收制度,使税收对社会经济有更多帮助.
对于经济增长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在不同时期用各种方法对其进行了研究分析.早在15世纪,国外就开始有关于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后来,亚当·斯密、供给学派等都对此进行了研究,这为后来学者研究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此后,有国外学者对20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的一些OECD国家的有关数据进行了研究,得到税收对经济增长短期影响的结论.国内学者使用实证分析方法得出不同结论.有学者利用我国1981年到1998年的税收与经济方面的数据和最小二乘法,对这些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税收会给经济带来一定的反作用.也有学者利用VEC模型对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进行了相关分析,得出GDP的增加会对税收的增加有长期稳定的正向促进作用的结论.还有学者对GDP和税收收入进行协整分析,并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认为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使相互促进的关系.
2 税收水平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
2.1数据处理与模型设定
本文实证部分研究对象是区间为1978-2014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涉及的变量和符号表示分别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和税收收入(TAX),但由于时间序列数据易产生异方差,而计量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平稳时间序列的基础上,所以采取双对数模型对该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分别记为LNGDP、LNTAX.
2.2平稳性检验
为了避免伪回归情况的发生,同时考察两变量是否是同阶平稳,需要对拟回归的各变量的平稳性进行检验,本文中采用的是实证中使用最为广泛的ADF单位根检验.依次对两变量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
表1结果显示,对数变换后的GDP和TAX对应的两变量都是一阶单整序列,显然GDP和TAX存在同阶单整关系.进一步,以同阶单整为前提,为确定两者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进行协整检验.
2.3 E-G检验与ECM模型
所谓协整,是指多个非平稳经济变量的某种线性组合是平稳的.两种应用较多的协整检验分别为针对单一方程的E-G两步法协整检验和基于回归系数完全信息的Johansen协整检验.本文仅仅考察两变量的协整关系,因此使用单一方程的E-G两步法协整检验.对相同的单整次数的两个变量用OLS法作协整回归,即y=α+βx+ε,用ˆ和ˆ表示回归系数的估计值,则模型的残差估计值为,然后对残差估计值进行平稳性检验,若残差估计值是零阶单整序列,即,此时x和y具有协整关系.本文采用EG两步法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收入进行协整检验,首先利用OLS对两个变量进行回归,由于残差存在自相关问题,因此进行处理,在回归中加入AR(1)项,消除自相关,得到以下回归方程:
注:括号内的为对应变量系数检验的t统计量,“***”表示在1%显著水平下显著,“**”表示在5%显著水平下显著.
接下来对残差估计值进行协整检验,即使用单位根检验检验其平稳性,得到结果如表2:
表1 GDP和TAX的ADF检验结果
表2 协整检验结果
表2结果显示,残差项的ADF单位根检验中,ADF值是-3.5424,显然小于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1.9539,甚至小于1%水平下的-2.6534,所以残差项是零阶单整序列,即是平稳的,说明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收入存在协整关系,即二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为了进一步研究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在协整回归的基础上,拟合误差修正模型(ECM),回归结果为:
在ECM模型中,△LNTAX项表示短期波动的影响,税收收入的短期波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短期GDP波动的影响,一部分是偏偏离二者长期均衡的影响.ECM项系数通过5%显著性检验,表明将以-0.0222的力度将因为短期波动而偏离长期均衡的状态调节到均衡状态.
2.4 GDP与TAX的Granger因果检验
从前文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收入都是一阶单整的,且在1%显著水平下是协整关系,即二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在两者协整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两变量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结合Granger因果检验定义和本文研究背景,进行检验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明在已知两变量过去信息的前提下,检验对一变量的预测在使用另一变量的效果比单独使用该变量预测效果更好,即认为另一变量是导致该变量变化的Granger原因.该部分通过对两个变量做VAR模型,利用FPE、AIC、HQ准则确认最优滞后阶数.
由以上Granger检验的结果可以看出,在滞后五期时,无法拒绝税收不是GDP的Granger原因的假设,即结论是税收不是GDP的Granger原因,对GDP的预测并没有显著作用;拒绝了GDP不是税收的Granger原因的假设,即GDP是税收的Granger原因,对税收的预测有显著影响.
表3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显著水平α=0.1)
2.5 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
为了更加详细的了解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相互影响的机制,通过建立VAR模型并做出脉冲函数图详细的解释两者之间会产生影响程度的大小和时期的长短,关于VAR模型的设定上文已给出.
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刻画的是在给随机扰动项一个单位的正向冲击后对所有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值的影响.所以在使用脉冲响应函数时不需考虑变量的外生性,所有变量都是内生变量,同时模型中的每个表达式的滞后结构都相同.笔者在本文中建立的是两个变量的VAR模型,其中一个变量的冲击不仅直接影响本身的取值,并且通过VAR模型的动态(滞后)结构传导给另一个内生变量.
本文建立地区生产总值和房地产投资的滞后二阶的VAR模型,阶数的选择通过AIC与SC等信息准则确定.
从拟合结果看,两个模型的拟合优度都非常好,各系数也基本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说明该模型起到较好的解释作用.下面再对模型的稳定性进行检验,我们利用AR根的大小进行稳定性检验,所有根的模的倒数均小于1,因此可推断VAR模型是稳定的,可基于模型进行其他方面的应用.
在建立的VAR模型基础上,为进一步研究当某一个变量变量变动时,对另一个变量冲击的大小及方向,选择做两变量间相互的脉冲响应函数,见图1和图2.本文使用Cholesky分解计算各期脉冲函数的各期响应值以满足其扰动项之间必须正交的条件.图中实线表示响应函数各期的估计值,虚线之间表示加减两倍标准差的响应值的置信区间,横轴表示滞后期.
图1 GDP对TAX的脉冲响应图
图2 TAX对GDP的脉冲响应图
由图1,与脉冲效应表进行对照可以发现,当在本期给税收收入一个正向冲击后,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影响存在着1年的滞后期,2~5期则产生负的影响,在第3期达到最大负值,而后从第六期开始转完正的影响,并逐渐上上升,在第14期及以后达到稳定并缓慢下降.这表明税收收入受到外部条件的某个冲击后,在期初给经济增长带来些许的负向影响后,接着会给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并持续很长的时间.
由图2,当在本期给经济增长水平一个正向冲击后,就会对税收收入有很强的即期影响,并且影响在逐渐增长,在第12期达到峰值,随后缓慢下降.这是很直观的结论,因为每年的税收收入直接受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影响;同时也表明经济增长水平在受到外部某个条件的冲击后,会即刻提高税收收入,并且会给税收收入水平以持续时间很长的正向影响.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1978-2014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收入的数据分析,发现两个指标对数变换后的变量同为一阶单整数据,并通过E-G两步法协整检验说明二者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然后用Granger检验得到两变量互为格兰杰原因的结论,从脉冲函数中可以看出二者间的影响力是先增后减的.税收收入的增长虽然可以引起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但是影响力是会减弱的,尤其当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时,会抑制经济发展.由此可得,为了推动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更加完善税制结构,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普遍征收增值税,优化经济结构.对同一商品多次课税却不重复征税是增值税最显著的优点,这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相适应的,能够有效促进生产的专业化,保证税负分配的相对公平.增值税还有一个特点是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范围很广,其覆盖范围涉及包括工业、服务业、农业、商业等所有行业的整个经济活动领域.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分工细化、产业融合化等特征使营业税重复征税越来越严重,结合增值税的特点来看,营改增的实行是符合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求的.营改增是在我国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的背景下提出的,这不仅解决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也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优化,这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二,降低流转税比重,实现税制结构均衡.虽然我国实行的是流转税为主体模式的税收制度,税收收入主要来自流转税,其次才是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等税类,然而流转税又容易通过价格转嫁给最后的消费者,这就使消费者感到税收负担过重,这就会抑制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减少消费意愿.换个角度来说,虽然企业可以将流转税转嫁给消费者,但是由于现在流转税负过高和买方市场,企业转嫁税负就大大增加了难度,有些根本转嫁不出去,转嫁不出去的一部分税负就会由企业承担,这就造成企业成本提高.由此可见,流转税比重过大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因此,降低流转税的比重、增加所得税的比重是促进消费和生产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杨得前.基于VEC模型的我国税收收入与GDP动态关系的实证研究[J].税务与经济,2009(4).
〔2〕谢波.税收收入、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J].经济问题,2013(2).
〔3〕于志军.我国税收收入与GDP关系的实证及预测分析[J].会计之友,2013(14).
〔4〕李子奈,潘文卿.计量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5〕曾婷.湖南省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D].湖南大学,2010.
〔6〕李锐,师应来.经济增长与税收收入关系的实证检验[J].统计观察,2007(1).
〔7〕李齐云.论经济结构调整中的税收政策改进与创新[J].税务与经济,2003(2).
〔8〕国家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2014.
收稿日期:2015-12-30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6)04-00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