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里的女人
2016-05-14李颖超
李颖超
因为一夜的一生
——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著名中篇。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她向作家R讲述了自己潜藏了一生的畸型爱恋和情感痛苦。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
女孩十三岁的时候,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
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这个颇有才华又富有的作家为她展示了一个她完全陌生的世界。
在女孩眼中,作家及他的生活诱人极了。
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儿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作家那么彬彬有礼、那眼神里一丝责怪都没有,居然还有那么点柔情。天哪!他注意到自己了。女孩眼前仿佛盛开了一片玫瑰园。毫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都会投去那种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目光。这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殷勤温柔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却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
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然而,可悲的是,从少女到妇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当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做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
茨威格用很细腻的笔法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这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已经把爱情讲到极致。
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用十八年最青春绽放的岁月毫无保留地爱着一个男人,和他几次交欢,生下一子。迫于生活,沦入风尘。但直到女人死去,男人却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在记忆中也并无痕迹。
“我的孩子昨天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此刻你正在嬉戏取闹,或者正跟什么人寻欢作乐,调情狎昵呢。我现在只有你,只有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哭得难以抑制。太震撼了,这是一封用整个生命书写的情书啊!
女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一封缠绵悱恻的长信,按照她自己的话说,自从她十三岁那年见到作家的那一刻起,她便一头栽进自己命运的万丈深渊了。
“我知道你的一切。了解你的每一个习惯,认得你的每一条领带、每一件衣服,不久就认识并且能够一个个区分你那些朋友,还把他们分成我喜欢的和我讨厌的两类。我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每一个小时都是生活在你的身上的。”
“你,从来就没有认识过我。”哀怨至此,已埋下了悲剧的伏笔。
女人习惯在每年男人生日时为他送去一束白玫瑰。
男人收到信,看完信,在他四十一岁的生日这天。
从此,他再也收不到这样一束白玫瑰了。
他顺着窗子往外看去,他似乎沿着黑暗,迈进了时光隧道,他看见一双执着坦白的眼睛,属于一个少女,闪烁在迎向他的灯光处的窗户里。
那是一个女人的一生。
少年时代,她睁着一双坦白而无辜的眼睛,静静怯怯躲在角落里,看着和她的世界完全不同的一个成熟男人的身影。
那时的她是一张白纸,母亲寡居,生活如一潭死水。那男人搬到她家隔壁,无论朝气、神采还是许多许多书堆积起来的儒雅、音乐、歌声、笑语,包括年少的她未必可以理解的风流神态,先是将她吸引,而后彻底收服年少的心。
于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成为青涩少女心灵所可容纳的全部梦想。
他和她的距离太遥远,她便等不及地想要长大。
少女时代,她趴在窗口执拗地望着对面的灯光,想象他的一切;再往后,看他和一个又一个女人调笑着,路过她,没有任何熟悉的感觉。那目光、那笑容,曾经是给过她的呀。幽怨凝结成了倔强。一旦有机会,她便抛弃了少女应有的矜持,投入向往已久的怀抱里。
在岁月的煎熬中,这份矢志不渝的爱,使她心中常怀绝望,而这种绝望,把这个男人变成了她的理想。是理想,她便有足够的勇气去争取,也肯接受失败。因此只要获取一点点,接近一点点,她就满足,她的内心里还是那个趴在窗台向往对面的一线光的年少的女孩。
他说,他会很快回来,回来就会找她。
就这样轻易而拙劣地离开她。
女人却怀了他的孩子,她每年在男人生日这一天送上一束白玫瑰,作为曾停留在他生命里的一点纪念,她其实在心里希望男人会因为那束白玫瑰想到她。
然而,他却什么都忘了。
日后,她出没欢场,为生活。
几经周折,她依旧沉迷在这个男人的怀抱里,他当然没有认出她,没有认出她曾是邻家的少女,更不知晓她曾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当她终于用最无奈的方式和这个男人纠缠在一起时,却从未改变过自童年时代起固执青涩的爱情——一个属于女孩子的,不肯移动的爱。
她其实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她走出房门,那一瞬间,我怀疑幼年的她躲在房屋的一角窥测着她自己成熟的身影——如今的她,便是幼年时,看到所爱的人领回家的一个个随随便便的女人中的一个。
他没有认出她,可他摆脱她的方式,却是一模一样的。
她说,我该走了。起身麻木地穿衣服,戴首饰。她从来没有明确地告诉作家,自己就是曾经与他同住一个院子的小女孩,但她又非常渴望作家能突然认出她来,无奈作家行走花丛中,朵朵都想沾身,他对任何一枝花都漫不经心。
女人真是很感性的动物,总希望自己是心上人生命中最难忘、最特殊的一个。
作家最终认出她来了吗?在读完长长的来信之后,他至少应该有一点零碎的记忆。
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幽会时,作家像打发任何一个欢场女子一样给了她钱。
出门时,看到花瓶中自己送的白玫瑰,她要求男人送她一朵,男人一点不迟疑地送给她,分明这么多年来,她的心意,他毫不知情,而她曾经的出现,他根本没有记忆。
她再一次告别这个男人,带着深深的屈辱,仓皇逃出那栋房子。仆人约翰却以不胜惊讶的目光注视着她。
仆人颤栗了,他清楚记得每一次相逢。
此时,万种心酸如蚁虫爬过心头,轻轻噬咬,她终于忍不住眼眶中蓄满泪滴,他在她的人生每个阶段里见过她,是她多年来的心迹和际遇的见证人。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爱你,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明了。”她只能任凭心潮澎湃,任凭自己强忍内心的痛苦,走过去,经过管家,把那男人给她的钱塞在管家手里,然后冲出门外——就像她如飞蛾扑火扑向这段爱情一样的姿势。
男人的一夜,女人的一生。
一个人童年时的家庭和接触的环境会影响其一生,这点是不可否认的。
小女孩幼年丧父,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没有父爱没有和睦的邻里也没有充足的物质,拮据的生活,充满争吵打骂的邻里环境,没有安全感的环境和家庭,让她从来不敢表达自己的感情,不敢要求什么,让她自小就只敢躲在角落里偷窥这个世界。
作家的出现,让她看到了一种与自己和身边所有人不同的生活和人生,那么闲适和优雅。这才是她向往憧憬的。而她唯一敢有的那一点点梦想就是靠近他、看着他。
作家就像一束光,照亮了她整个人生。
为了这束温暖的光亮,她付出了一生。
生活灰暗无光的人总是会渴望温暖和光亮的。也许我们不懂那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渴望,但是那种渴望的炽热让读者都为之动容了。
这种执着与其说是对爱情的守护,倒不如说是对光明温暖的期盼。一个女人,身边充满温暖的时候,是不会明白那种生命中突如其来的温暖有多么珍贵。
那种珍贵和意义,才是女人终其一生想要守护的东西。
爱,是最暖人心,也是最伤人心的。
它可能一开始给你温暖,而后再带给你伤痛。
但是爱就是这么具有魔力。哪怕知道结局惨淡,也仍毫无畏惧,飞蛾扑火。
女人一直爱的是她的“梦想”、她的幻想。
她并不知道,她连爱的能力都没有。如果她会爱,她就该敢于去承受那份风险,她就应该向作家开放自己的心,而不仅仅是打开自己的身体。
对于一个人,爱与被爱同等重要。可是,她从没告诉过男人那个真实的她,仅仅是让自己成为了他身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森林中一棵树倒下,如果没有人听见,也就没有声音。”每年送出的白玫瑰,除了满足了她自己爱的需求,却没给作家带来任何被爱的感觉。
她始终都像她少女时躲在窗户后偷窥外界一样,把真实的自己藏在某个角落,把自己的心锁起来。她本来是想追求美好的,却最终南辕北辙使自己走向毁灭。
爱是一种能力,她没有。
当一份爱变得卑微时,强烈压抑的背后是自我的深度迷失。
女人毁了自己,毁了作家爱她的可能,毁了诞生一段正常爱情的可能,但也最终成就了一个“陌生女人”。
爱情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怎样才算爱着一个人?如果不能听到他的呼吸,看到他的笑脸,一个女人能怎样选择?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试图回答这些问题,也给出了一个观点:我爱你,但是与你无关。而且一个执着的女人可以用一生来实践这种单向的爱恋。
这样的女人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心理需求,一个默默守候,不求回报的女人对一个男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梦呢?
大多数男人在吸引女人,而大多数女人却在留住男人。
爱一个人,就是坠入深渊。
那一行行文字纯粹、清洁、悲怆,像一把把小刀,它刺中的,是那些对爱有着精密纯度要求的内心。
她原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甚至嫁入豪门、变为贵妇,成为良人。可她不肯。除了作家,她跟了谁都是将就,她“不愿将就”。
暗恋是无法公布和分享的情感。渴慕但无处告知,相思却难以排遣,无边无际的忍受,无法打捞的欢愉,与其说女人把自己的生命献祭给那个男人,不如说她献给了自己。献给了自己所设定的“爱情”。
卑微的生命在卑弱地活着又卑贱地死去。
这一曲终了的韵味里是欲说还休的情……世间少有。
但往往也正是这种女人,容易碰到玩世不恭的浪子。
浪荡子有多坏?他们会伤很多女人的心,他们是以恋爱为事业的,直到有一天他们累死或疲倦了为止。
总是年龄既小,又缺乏关爱的女孩,初涉社会容易为浪子所吸引。但不过两年,又成了浪子所抛弃的对象,浪子不是好丈夫的人选,甚至也不是一个稳定的情人的人选,浪子的出现,唯一的功能是让女人对爱的幻想成为废墟。
女人可以有两种选择,要么,在废墟中毁灭,要么,在废墟上“重整河山”,让心变得坚韧。
两种结果都应该让她对浪子敬而远之。
男人的终点和女人的起点是不同的,他们认为发展到床上,就是终点,而女人总以为,那才刚刚开始。
从第一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到最终作家读完她的一生,陌生女人演绎着爱的寂寞与心碎!
“你于我已是全世界,而我于你连一阵清风都不算,但我愿意就这样在一个你看不见的角落爱你。为了和你在街角、楼梯口相遇,我等了数不尽的日日夜夜,可真的遇见你,我却不敢正视你那灼热的目光,低头羞怯地跑开!从十三岁那个窥探你的小女孩,到十八岁那个渴望靠近接触你的少女,到那个想极力唤回你关于她的记忆的妇人,或许她于你,只是万千艳遇中的一个,她多么希望你能认出她,可没有。哪怕这样,正因为她了解你,所以她从来不愿去成为你的累赘,哪怕她死,也不愿让你有一丝痛苦!请你记得这个耗尽一生去爱你的女人,她只想继续活在你的心里,哪怕一天!也请你不要自责愧疚,她没有一刻抱怨过你,反而是无尽的感激,感谢你照亮了她的灵魂,感谢这世上有一个人如此牵动她的心,哪怕到死你都不曾察觉!”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
人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她来!而女人最终只是爱上爱情,至于那封诉尽一生的情书,可能只是写给自己的。或者,世上每一桩爱情都如是。
一个痴情而可怜的女人,她的幻想、她的幻灭,以及她明知幻灭依然故我的坚持。这样的爱尽管虚幻,却强大、纯粹,足以撑起一生。这样的爱情并不是独角戏,她的对手,是幻想中那个永远令人迷恋的男子。
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付出那么多,值吗?
诗人歌德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爱你,与你无关。
这个观点在现在看来也很现代。爱情这东西,你觉得它值就值,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尺度。
在我们这个迫切需要信仰的时代里,选择男女之爱作为一个“值得相信”的选项,有天然的优势,但爱情显然难以承载如此重大的使命。
“为了爱,梦一生”。那就一直梦下去吧,一旦把梦幻变成现实,她就真崩溃了。因为她不可能得到现实,还得就此打碎梦幻,结果现实与梦幻两头俱毁。
女人懂这个道理,所以,她忍到油枯灯尽才肯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只能在青春年少时读,一旦错过了季节,便没了最初的感动。男人的善忘不可以是借口,女人的痴情和来信只表达了一种活法,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世界。
谁都明白要小心谨慎地去爱,可是,当爱来临,几个女人是理智的。
爱上一个人,就是给了他,伤害你的权力。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想象着男人余生的牵挂与懊恼,有一种替女人出了气的快感。不由得想起另外的一个男人和女人——胡兰成与张爱玲。
纵使出生名门,张爱玲依然能够为了爱放低自己的姿态,她对胡兰成的爱,如火如荼,心力交瘁。而面对胡兰成的移情,她自伤自怜地说道:“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果真,随着她和胡兰成感情的破灭,张爱玲也跟着凋零了,枯萎了。枯萎的不只是青春和爱情,还有她的才情。
处处留情的胡兰成,晚年这样写道:“梦醒来,我身在忘川,立在属于我的那块三生石旁,三生石上只有爱玲的名字,可是我看不到爱玲你在哪儿,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而我,终将是要等着你的。”这段话让我的心痛得发紧,真想啐他一脸的唾沫星子。这才是胡兰成,守在谁身边就是谁的噩梦。
还是张爱玲,对过往的一切情深义重,但决不回头。
生活,知所来不知所踪,只能任它蜿蜒。
一生只演自己
——读杜拉斯《情人》
一
我对自己喜欢的书或影片会在许多年中都没有丝毫的倦意。一夜之间读完杜拉斯的《情人》那年也就二十岁。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连语言都是绝望的。说实话,那时候的我是不大能消化这种情感的。
后来,从单位同事那里惴惴不安地借了《情人》的VCD,因为我知道这里面有很多“激情镜头”,然而这些镜头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虽然那时我已为人妇、为人母了,但《情人》仍然是我真正意义上的性启蒙电影。
看完电影,再回头读书,便品出了悲怆。
《情人》是一本书,所以需要慢慢地读。
《情人》是一部电影,依然需要慢慢地读。
此刻,我就为你读读这本书吧。就从她花白的头发读起: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就是《情人》的开篇,唯美的情人!
我们可以从这花白的头发、衰老的脸庞读到一个女人的从前。当她还是少女时,在湄公河的渡轮上,穿着一件破旧的真丝连衣裙,为了使宽大的裙子合身一些,女孩在腰上扎了一条哥哥的皮带,脚上的高跟鞋虽镶着金条带,可鞋头已经磨损得没了样子,头上戴一顶男士礼帽,烈日阳光下的阴影里是一张光艳夺目的脸庞。
在这样一个烟雾蒙蒙、炎热无比的光线之下,女孩成了湄公河边最亮丽的点缀。这画面瞬间击中了那个富甲一方的中国商人的儿子。他缓缓下车,缓缓向女孩靠近。这时候,我们读到了男人的眼睛里有隐藏不住的炙热。他站在女孩旁边,用微微颤抖的双手向女孩递烟。
女孩的得意自不言说。两个人的相遇,总有一个处于劣势。当他在渡船的舷栏和这位法国女孩攀谈之前,这个气场就开始形成了。当发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在轿车里盯着自己看的时候,女孩就感觉出来了。
接着他们上了车,他开始静静地读她。她只有十五岁半,却故意把年龄说大了些。但包裹在旧连衣裙里的分明是一副还未发育完全的少女躯体,胸前是微隆的曲线……可即便还未长成,那张脸却已经散发出浓烈迷人的青春气息,灵动明亮的眼眸,水蜜桃般的脸颊,还有那微微翘起的玫瑰花般的嘴唇……配上那顶男士礼帽真是意外的组合。是的,她还不够大,甚至还是个孩子,但她已经有足够的吸引力。
男人夸女孩美、夸女孩的帽子好看,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男人讲他的家庭、他早逝的母亲,女孩注意听着男人言谈中流露出的阔绰生活。
女孩虽然生长在白人家庭,可她家穷到几乎吃不饱饭。父亲早逝,母亲靠教书艰难维持生计,她的大哥是她和小哥哥的噩梦。那是一个混蛋,偷盗、吸毒,无恶不作,她总是梦想着杀死大哥。在那个绝望的家里、有个让贫穷给活剥了的母亲,在一生的各个时期都永远面对着沙漠。她的两个儿子什么也不干,什么也干不成。唯一的女儿打扮得像个小娼妇,她也由她去。她永远穿着一双丑陋的破皮鞋,溺爱不成器的大儿子,买一块无法种植的盐碱地、催债人围着她的家门……贫穷已经把一家四壁推到绝境。
脑袋的贫穷导致愚蠢、物质的贫穷滋生戾气。女孩在家中从来感受不到温情和亲情,只有为了生存而从骨子里萌生的残酷。她的那个家更像随时可以点燃的炸药包,可怕而绝望。她努力想逃走、挣脱它,可她的力量还太弱小。家庭的贫穷和灵魂的孤独集中在少女身上,她能利用的只剩下自己,即便什么都没有,她还有无敌的青春。她知道这是她仅有的却也最有利的武器。
当她的眼神,瞟过男人的汽车、穿着白色制服的司机、英国香烟、戒指,就像一缕阳光照进心房。他的生活,是她不熟悉的,却是她渴望的。她渴望摆脱穷困潦倒,没有希望的生活。对男人而言,这个小小的法国女郎也很特别,她的衣着,她的容颜,还有她身上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使他好奇。
好奇心是一切爱情的开始,当你对一个人开始产生好奇心的时候,就是你开始爱上一个人的时候。
女人永远不会拒绝自己喜欢的男人。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女人会被人欺骗,因为女人做事太凭直觉。女孩也是这样,她不在乎年龄,不在乎是否被男人欺骗了,她很淡然。因为年轻,可以不在乎很多事情。
他把她带到了嘈杂的唐人街。她跟着他来到他隐秘的房屋,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就在窗口传来的噪音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往之中,女孩一颗颗解开了他的扣子,她写:“他的皮肤像黄金一般灿烂,像丝一样柔滑。”
那个中国男人是个风花雪月的老手,可那个法国女孩还仅仅是一个开始,但他显得比那女孩还要羞怯,还有一丝不忍,竟退到屋角哭了起来。女孩却在他犹豫的时候主动迎合他,替他脱掉所有的衣服。他想动手帮她一下,可她不让,她要自己来。她说她愿意自己动手。
男人一迭声地说着爱她,说自己是孤独的。
女孩说,自己也是孤独的。在这里,我们读到了一个十五岁半少女的最初体验:“开始是痛苦的。痛苦过后,转入沉迷,女孩为之一变,渐渐被紧紧吸住,慢慢地被抓紧,被引向极乐之境,沉浸在快乐之中。大海是无形的,无可比拟的,简单极了。”
“他抱着她就像抱着他的孩子。他拿孩子的躯体当玩意,把她翻来转去,他用小孩的身体捂着他的脸,他的嘴,他的眼睛。”
她在床上的样子就像鱼儿渴望甘泉。她要这个男人,要金钱,要自由,但最终,她要爱。
“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要死掉的。”
他说:“你以后会记得这个下午。即使你忘记了我的长相,我的名字。”
是的,她将记得他,因为这个男人唤醒了她的身体。
第一次跟男人走出房间的时候,女孩发现自己老了。
他们每一天都在这间溽热幽暗的房间里叫着、骂着、疲惫着、欢乐着,在窗外木拖鞋的敲击声中恍惚着……到最后几乎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们就这样,整天沉溺于不安、泪水、失望和幸福之中。他们泡在浴缸里的凉水中,互相吻着,呜咽着,痛不欲生,他们是这样贫穷而饥荒的一对。
他是一个穷得只剩下钱的男人,她是一个穷得只剩下身体的女孩。他们之间的爱情,注定苍白无力。于是,她只有脱掉衣服,在阴暗的光线里把自己花朵般的身体绽放在他的身下。
他们知道这是个没有结局的故事,所以绝口不提感情。
是的,他希望她不过是个妓女。她也告诉他,她是为了钱来到这里的,她太穷了。他说,他会给她钱的,让她不要着急。
在他们相处的一年半的时间里。他们谈论着一切,唯独不谈将来。因为那将来只不过是她的或者他的,而不是他们的。看得见将来的人都是不谈论将来的,只有看不见的才喋喋不休。她嘲笑他是中国人。他回击说中国人只娶处女。毫无力气的可笑的对话,尴尬的笑脸,只不过是害怕爱情。
读到这里,你大概已经猜到了结局。
他们只能是情人。她的贫穷是他的家族接受不了的,他的肤色是她的家庭不能接受的。
她要回国,他要娶妻。
一位作家说:爱情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还有万难。
无情的,令人伤怀的不是爱情,而是时间和生活本身。
是的,一直都没人承认这是爱情。他有钱,她需要钱。她有年轻的身体,他需要性和爱。
可是,看看接下来我们读到了什么:在远去的轮船上,女孩像当初一样倚着那栏杆,带着那顶礼帽,紧张而焦虑地渴望着他的到来。
最后,女孩望着那躲在角落里的黑色轿车,他的车,一直到看不见为止。
渐行渐远的轮船,像划开水面一样,划开了她爱的心房。轮船消失在天际,一望无际的海洋,黝黑的天幕,孤独的月亮,就像中国山水画里的留白意味深长。
漆黑中,一段肖邦的钢琴曲仿若天籁。女孩循声过去,倚在门旁,内心骤起悲哀,音乐敲打着她,她仿佛能够听到自己心脏爆裂的巨响,终于瘫软在地,失声痛哭。
她这时才知道,那个有着丝绸般光滑肌肤的中国情人,穿过她的肉体早已在她的心房安居。她不但爱他,恐怕今生今世再也难遇这样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原来,爱情一直都在,只是无法面对;原来,那个只有情欲的情人也是爱人。
原来,那是爱情;原来,他们都曾互相托付过爱情。可是终究是错过了。她其实不是情人,她是爱人。
可又如何呢?缆绳已经松开,船也已经开走,再也回不去了。
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女人眼看着衰老在自己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着她最好的时光。
这还没有完,战后许多年过去了,女人几经结婚、生育、离婚、写书。那位昔日的中国情人带着妻子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我爱你,永远”,电话里他说。他就这样在临近生命的终点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生生地撕开恬淡人生的面具,告诉她他一直都爱她,让她的回忆穿越历史的颠簸、时间的瀚海回到了那个燥热不安的下午。
情人,失去了。他活在了书里。
湄公河带走了枯枝败叶,劲风挟走了一阕恋歌。
注定是情人,不能厮守;注定是情人,不能忘却。
这是一个女孩与一个男子的一场深沉而无望的爱。
二
现在,我们来读电影。
一般说来,改编自小说的影片是很难诠释小说的精髓的,但《情人》做到了。
我们的父母那一代经常用“我爱人”这个词来介绍夫妻双方的另一半,“情人”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是贬义词。我们有时又把两个有情有爱有性的人称之为爱人。“情人”和“爱人”这两个词看似相同但骨子里又透着不同。
再也想不到,法国导演阿诺的《情人》和杜拉斯的小说都把“情人”阐述得性感诱人,风度翩翩。
梁家辉在片中性感的“中国情人”形象是可以流传影史,让世人永远记住的。
能忘记吗?他演绎的中国富商的儿子,那个一身白西装,手拿礼帽的男人那深邃的眼神。一种可以在杜拉斯的作品中多次看到的被无情的生活沉淀过的眼神。那是我们这个时代、从脂粉堆里出来的小鲜肉们难以企及的高贵。
这部片子让我记住了梁家辉。中国的情人由他来演,真是恰如其分。
潮热的海风中,女孩静静地望着湄公河,一只脚搭在船舷上。一双破损的,缀满晶亮珠子的皮鞋,预示了爱情华丽的,恶俗的,疮痍的面目。
女孩艳丽的红唇,和那一身奇怪的装束是燃情的导火索。
叛逆期的穷困女孩遇见了迷茫期的富家少爷。
世界就这么大,她用她老去的十五岁,打动了同船的中国男人。
她上了他的车。中国男人的手渐渐开始试着触碰法国女孩的手。女孩没有反抗,两只手在颠簸的车里交缠在了一起。这是一种示爱,更是一种暗示。
然后,他的手,蛇信子一样从少女的大腿里滑了下来。尽管男人已经将自己的欲望流露得一览无遗,但是仍旧小心翼翼,生怕引起她的反感。可女孩居然没有任何反应,或者说这是她一早就料到的,就像她一早就把手静静地放在一边一样。
从那最初的搭讪开始,她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所以,第一次遇到这个富有的中国男人时,当他把手试探性地向她靠近,触碰她,及至最后放肆地抚摸她的大腿时,她不动声色,有着不符合她年龄的沉着和冷静。仿佛她是隐隐期待着会发生什么似的。
男人在送女孩前往教会学校的路上,他的手,已然放肆地在她双腿之间为所欲为。
从这一天起,她成为了他的情人。
多少人忘不了那间临街的屋子。暗淡,有水缸,有濒死的植物。暧昧的阳光被百叶窗隔得支离破碎。不绝于耳的喧哗、屋外行人的影子、有气无力的电风扇,炎热的巨浪泛着令人压抑的气息弥漫在那间屋子里。
没有一点浪漫的情调,甚至连句像样的情话都没有,只剩下淅淅沥沥的水声清亮地滑过女孩每一寸肌肤。
她说:“对我做你对其他女人所做的事。”她还一本正经地对男人说,她是不会喜欢中国人的。
光影中,摩擦着的身体,可以看清每一寸肌肤的蠕动,汗滴,起伏。
两个人的躯体像波涛一样优美地沉浮。起起伏伏中,两人内心淤积的忧伤悄悄融化。男人和女孩交融在一起,一个在吸吮一个的生命。那张孤独的床,如海绵一样席卷他们。这一对情人变成最汹涌的浪潮,在冲撞中平息,在平息中冲撞。不管今夕何夕。生命欢乐的乐章,就这样掀起一个又一个高潮。而清醒时他们又相拥而泣。仿佛这无比强烈的情感与挣扎达到极限的时候,眼泪才是唯一的出口。再疯狂都无法与世隔离,一个太小,一个太脆弱。命运的风筝线不在自己手中,唯一能做的就是为爱而爱。
那句话怎么说的?都市里,每个男人都是猎手,每个女人都是陷阱
其实人生就算有多种选择又能如何?前生来世与这辈子的决定,定是毫无异议的。
因为做了我们想做的,所以得到了我们愿意得到的。
在小说里,杜拉斯刻画的这个中国男人的形象是懦弱的,他无法也无力反抗婚姻,他的身体也瘦弱。而影片中,梁家辉表现出的却是稳重,克制和宽容。在舞池里,当女孩的大哥说:“要不要打一架,也许我可以一个抵你两个。”男人的回应是:“你可以一个抵我四个,请看我有多么弱。”这句话由梁家辉的嘴里说出,不知怎么更像是一种有风度的威胁,带着自尊,气势不减,把简的哥哥遏制住了。以至于我根本无法理解简之后和弟弟跳贴身舞的行为,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深深的耻辱感。他的眼泪和后面的一巴掌我也能深深懂得,那是一个男人被伤害了的自尊心。
他对她说:“跟着我说,你来找我,是为了钱。”
她说:“我来找你,是为了钱。”
“我对你没有爱情,我不爱你。”
“我对你没有爱情,我不爱你。”女孩重复着……
在这触目惊心的真相面前,他自嘲地笑了。他的笑意第一次有痛苦浮现。也许就在这个时刻,他对她,有了超出性欲以外的需求。占领了她的肉体,却统治不了她的灵魂。对于他来说又是怎样难言的失败。男人总是在关注女人的肉体时,自欺欺人地认为是关注她的灵魂,而当她的肉体得手之后,他又会贪婪地想要将对方的思想一探究竟。
他说:“噢,你真是个天生的婊子。”她竟微笑。随即,一滴泪珠从男人抽搐的面颊落下。
这一场戏改变了很多东西,因为你很难再用“懦弱”作为男人的标签了。
他那张灯结彩热闹无比的婚礼,她去看了,怎么可能不去看呢。豪华的中国婚礼,在西贡的大街流过。新娘浑身披金带玉,珠翠满头。她安静地坐在河边,以她曾经遇见他的姿态,带着那顶男式帽子,隐没在浓浓的爆竹声中……
他看见她了,他转过身。婚礼,他是主角,他要入戏。
她回到他们曾经欢爱的房间,男人没有来,她在那间屋子里等了一下午,没等到他。唯一做的事就是再一次为那两盆半死不活的植物浇了水。她曾对男人形容那植物:“他们静止了。”如今,他们的爱情就像这植物,永远见不得天日,直至枯萎。
躺在床上的时候,她突然哭了。
没有谁是谁永远的情人。
她虽然难过,却还给自己编织理由。她想自己并不爱他。只是给了他身体、天真、美貌、没有给过他爱情。
带着破碎的自尊和对爱情的绝望。婚后,他没有再去那个屋子。甚至最后的送行,他也只是黑色轿车里面的一个黑影。他的心已经死了,不必再死一次。
即使如此,他还是替女孩一家还清债务,买好船票。小说里更多的是种买卖关系,而影片里,他是默默做了这些事的,因为事后是通过简的母亲说出来的。
这是一个有气度的男人。
男人对女孩是动了真心的。但是在她家人的眼里,这个中国男人只是一座金矿,他们一家人挥霍着这个男人的钱财,暗地里却对他充满着歧视。
梁家辉将东尼这个角色演得高贵而克制,相较于小说中“懦弱的中国人”,已经天差地别了。我不确定梁家辉是故意这样演的,还是因为在导演眼中,这些于中国人而言可贵的隐忍和克制,在西方观念中等同于懦弱?
只记得导演说过:“在整个电影拍摄过程中,我认为我只给了梁家辉一个方向。我说,你是亚洲的尊严。”
这句话说得真好。梁家辉的确演绎出了亚洲的尊严。
银幕上,他看着她到来,又看着她离开。两个人都怕看不清,又怕看得太清。
故作老练的男人和浅笑戏谑的女孩站在一起,总是一道羡煞旁人的风景线,之于彼此,他们都是最好的年华遇到了最好的人。
不管走下去她会不会变成他的另一个消亡的洛丽塔,这一生的绝大部分光阴,都真真切切地被辜负了。
当看到晚年的杜拉斯,最后说:“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给我的整个生命留下深深的烙印。我没有遗憾了,遗憾都留在那里了。”我泪流满面,积蓄了许久的感情终于爆发。
落幕。她选择背对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在欺骗她,在欺骗她的母亲,在欺骗她的爱人。她写下这温柔的爱,这温柔的像流水一样的爱,像流水一样的情人,像流水一样的时间。这爱,以后要开在她的墓地上。
这已是也将是许多人的人生。
三
最后,我们读一读杜拉斯吧。
写《情人》时,杜拉斯七十岁,这部小说的获奖与流行,让本不受文坛认可的杜拉斯名声大噪,并确立了她在法国文坛的巨匠地位。据说,只要是获得了龚古尔奖的小说,法国人都情愿闭着眼睛掏腰包。
这部小说再现了她封存已久的往事,并借用了当时小她四十岁的情人安德烈给予的甜蜜激情。正是爱情的力量,让老年的杜拉斯再次回到情窦初开的日子中去,并描绘出一幅幅动人的情色画面。
少女时代的杜拉斯,一直生活在贫苦之中。母亲上当买了块地,一年中有六个月泡在海水中,不可避免最后的破产局面。她与一个中国男人发生了类似于《情人》中的故事,虽然不久后回到了法国,但那段情缘却让她终身难忘。
杜拉斯实际上是在书写着自己的命运,少女时就已经老去,何其令人悲伤。她生存的世界已被重重天灾人祸毁灭。她对生活的热情和对亲情的信心,都不复存在。杜拉斯一生对于情欲的饥渴,在那个缺乏爱的环境中已经初具雏形。
所以,杜拉斯的一生都在不同的情人间穿梭徘徊。
很庆幸写出《情人》的是老年的杜拉斯。深信在杜拉斯年轻时,未必能够拥有如此深情表达悲剧的力量。而时间可以打磨掉人心中一切极端化的情绪。
在生命的黄昏,白发苍苍的杜拉斯饱含深邃的激情,以诗歌般的语言,挖掘出半个多世纪前的一段尘封往事。
我们感觉到了红颜白首的惨痛,那些关于殖民地家族创业失败的灰暗背景、对母亲与兄弟间龌龊纷争的挚爱与至恨,青春的幻灭、摧残与渴求……还有那个孱弱的中国情人,仿佛幽深隧道中的亮光,穿越时空而来。
杜拉斯是聪明的,不顾一切的,她即使回忆,即使只是絮絮叨叨的只字片语,也会狠狠在你心口刻下一道口子,以一种你心甘情愿的方式。
杜拉斯一生都在书写着自己的欲望,却过不了类似于正常人的生活。她与周围的人总是充满了冲突。但无论她的“为人”多么失败,她都是成功的作家,或者说,她天生就只能成为一个作家,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个目标来的。
总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后,会欣赏杜拉斯那份绝望的美。在她那里,岁月会定格在装帧精美的画框里,慢慢模糊、画中人常常会转身而去,只遗一段恍如隔世的空白。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欢愉的恋爱,她只写情爱,关于男人和女人的情爱。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时的地方。
很那想象爱人与情人之间的差距有多远,或许仅仅是灵与肉之间的区别,也有可能根本没有区别。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有的就像流星刹那划过天际,有的如恒星永驻。杜拉斯以为这个中国男人是颗流星,岁月告诉她,他是颗恒星。
杜拉斯真实的中国情人比她更早去世,他姓李。
时间能够带走一切伤痛,时间也是一剂良药,可以抚平伤疤。然而伤痕永远留在心底。
爱情不能够永远。分离可以。
六十六岁时,杜拉斯结识了二十七岁俊俏的“粉丝”雅恩,雅恩仰慕她的才华,义无反顾地成为她的情人、秘书、佣人、司机兼厨子。他非常爱她,并甘愿受她的指使与责骂,那时的杜拉斯已和美貌扯不上关系了,她只有一米五高,永远穿着刚到膝盖的直筒裙。但直到杜拉斯八十二岁离世,雅恩依然守候在她的床边。
杜拉斯唯一的遗嘱是:“雅恩,你写写我们的爱吧。”
当雅恩的书《我的情人杜拉斯》出版后,他从公众眼里消失,抽身而退,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名利和无数追捧,从此隐姓埋名。
原来,爱情真的可以无关年龄,也可以无关相貌。
杜拉斯的一生精彩非凡,一向敢于直面自己的情感与欲望,无所顾忌地享受一切,这点从她的文字中便可知。
她说:“对付男人的方法是必须非常非常爱他们,否则他们会变得令人难以忍受。我爱男人,我只爱男人。”
她说自己有着妓女的躯壳,作家的灵魂。
“爱情并不存在,男女之间有的只是激情,在爱情中寻找安逸是绝对不合适的,甚至是可怜的。”
杜拉斯是浓烈的,也是桀骜不驯的,她一生都在经过不同的男人,她从不忠于某个人,她忠于情感,忠于自己。
在杜拉斯的字典里,对男人没有讨好,只有征服。她颠覆了大众对于女人的所有期许,令人在她那特立独行的风格面前俯首称臣。当名人们孜孜不倦地企图缔造“完美”的幻象时,她却以“不完美”的真相定义自己。她是规矩的破坏者,传统的叛逆者。
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她活到自己认为的最好、最开心。
她和俗世两情相悦。
当大多数人戴着面具小心翼翼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时,唯有她,一生只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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