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及综合防控措施
2016-05-14靳卫民
靳卫民
摘 要: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必须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兽药饲料等畜牧投入品监管;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动物产品违法行为;杜绝外界环境的影响(如工业“三废”污染、人传染病等);防止运输销售过程中二次污染等综合防控,才能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动物产品安全;因素;防控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动物产品需求量急剧增大,人们不仅要求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而且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也十分关注。针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出现的各种问题等,各级监管单位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很多,可分为四大类,既动物本身因素(如疫病、寄生虫病等);人为因素(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注水、绀水未经加热喂猪,抗生素使用不当等);环境因素(圈舍、屠宰车间、经营场所等地方存在细菌、病毒、寄生虫及虫卵等);饲料因素(饲料质量不合格等)因素。
1.动物本身因素,即动物疫病因素
健康合格的动物提供的动物产品也就安全合格,若动物发生疫病则提供的动物产品则是不合格产品。据统计,目前全世界人畜共患的动物疫病已经达到 200多种(其中人兽共患寄生虫病69种),已经成为影响全球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问题,如疯牛病可以使牛致死,也可以使人患上不治之症——新型雅氏病;禽流感不仅对禽类具有高致病性,而且可以感染人,甚至可以致死,全球已有几百人死于该病;全国狗感染狂犬病传染给人;羊布氏杆菌感染人时有发生等等,人畜共患病不仅严重地危害人们身体健康,更给当地养殖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人为因素
(1)养殖者人为添加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兽药(11类),致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进而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如引起人中毒、过敏反应,有的还可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2)利用未经高温等无害处理的泔水以及其它畜禽副产品饲喂动物,致动物体内有毒有害物质聚集残留。(3)故意出售、收购、贩运、宰杀有病动物和病死动物以及违法销售加工病死动物产品,个别养殖者对有病动物不隔离观察,不积极治疗,怕花钱,费人工就违法出售。(4)在动物产品全程监管还存在着不少漏洞,如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薄弱,设施设备不齐等等。(5)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封密不严、时间长、温度过高,从而造成动物产品腐败变质。(6)销售环节的二次污染,人病传染给动物等方式传染给动物或使动物产品带毒带菌,从而危害到人类。
3.饲料因素
饲料中添加防腐剂、抗菌素、生长剂等,饲喂动物后,长时间在动物体内聚集,动物宰杀后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或者饲料在潮湿,不通风等环境下贮存时间过长饲料发生霉变产生毒素,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
4.环境因素
养殖场距离工厂,村庄、医院、公路等距离较近,废气、废水、污水细菌病毒等污染水源及空气,使动物体内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或者使动物染病。
二、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防控措施
1.养殖场选址、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不出售有病动物,不出售死亡动物,不出售兽药残留超标动物,对病死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健康。
2.做好动物检疫、“瘦肉精”抽检、兽药残留检测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控制有毒有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对屠宰场日常工作监管,同时要求各环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杜绝患病人员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3.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对出售、收购、运输、宰杀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惩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时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涉嫌生产经营“瘦肉精”肉、死畜肉、注水肉等犯罪行为。
4.各级政府要高度认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各级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当作民生工作来抓。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坚决杜绝不安全事件发生。
5.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创建活动,构建质量安全的动物养殖模式。按照“五化”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发展现代畜牧业,以实现生产环境生态化、生产过程标准化、产品优质无害化、质量溯源标识化和全程监管智能化的目标。
6.在动物产品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场所应具备通风、低温、防蚊蝇等设施设备,肉案、刀具、场地及时进行清洗、消毒,按规范操作。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杜绝动物产品受到细菌、病毒等因素污染,杜绝动物产品腐败变质,杜绝动物产品带毒带菌。
7.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使广大消费者能正确地了解、识别、食用安全合格动物产品,真正地实现保障消毒者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实现畜牧业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
总之,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是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问题,而且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实行从养殖到餐桌全程监管,保证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程晓东 .农产品质量安全.西安.陕西出版传媒集团.三秦 出版社,2014年8月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3]《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