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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发展情况分析

2016-05-14杨静

商业经济 2016年7期
关键词:人口结构老龄化黑龙江省

杨静

[摘 要] 新中成立国以来,黑龙江省人口受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和生育政策的影响,从人口总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上,均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人口再生产类型完成了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转变。近年来,人口发展呈现常住人口总量减少、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人口连续净迁出、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分布不均衡等特点。

[关键词] 黑龙江省;人口发展特点;人口结构;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 G411 [文献标识码] A

Population Development Statu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YANG Jing

Abstract: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the P.R. China, the population of Heilongjiang, influencing by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environment and birth control policies, has changed regularly in terms of population gross, population quality, population structure, and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The population reproduction pattern has transformed from high birth rate, low death rate and high natural increase rate to low birth rate, low death rate and low natural increase rate. In recent years, the population in the province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decrease of permanent population gross, drop of both birth rate and natural growth rate, continuous net emigration of population, deepening aging degree, unbalanced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Key words: Heilongjiang province, characteristics of population development, population structure, aging

一、黑龙江省人口变动情况

(一)黑龙江省人口总量变化

1949年以来的66年间,黑龙江省总人口大致经历了快速增长、波动起伏、缓慢回落、相对稳定四个时期。

1952年以前,人口增长幅度不大。1949年到1952年仅从1011.9万人增加到1110.5万人,年均增加32.8万人,总人口增长9.7%。

1959年到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人口出生率下降,死亡率上升,自然增长率大幅下降。但是,这三年总人口增加数量超过历年,主要原因是这一时期是建国后外省人口迁入的高峰阶段,净迁入236.1万人(1959年89.4万人、1960年86.6万人、1961年60.1万人)。1962年,总人口增长最慢,并出现负增长,较上一年减少3.6万人,主要原因是三年困难时期流入黑龙江的人口,有相当大一部分返回原籍,这是黑龙江省解放后迁移史上第一次“大倒流”。

1963年到1973年,三年自然灾害后经济好转,补偿性生育势头猛烈。总人口从1972万人增加到2818.6万人,年均增速达到3.64%。1974年到2000年全省人口增长缓慢回落。这一时期,我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全省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平稳过渡,人口规模过快增长的局面得到缓解。26年间总人口共增加913万人,年均增速仅为1.06%。

2002年以来,我省总人口增长缓慢,并出现负增长。“十一五”期间总人口增加10.4万人,比“十五”期间总人口增加数减少了2.6万人,环比降低20%。

2012年总人口为零增长,2013年总人口仅增加1万人,2014年我省总人口呈现负增长,较上年减少2万人,2015年总人口降至3812万人,较上年减少21万人。(见图1,图2)

(二)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受政治、经济、和生育政策影响,各年出生人数和出生率表现出明显的高低分布,可以明显看出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和两个低谷。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年份分别是1954年、1963年和1972年。解放初期,大批青年来到黑龙江省支援边疆建设,并在这里结婚生育,引发全省第一个生育高峰。1954年人口出生率达到43.36‰,出生52.9万人。随后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出生人数和出生率大幅下降,3年平均出生率下降至30.06‰,人口生育陷入第一个低谷期。三年自然灾害后,我省经济逐渐好转,人民生活改善,人口出生率也随着结婚、生育人数上升而开始猛增。1963年高达45.06‰,人口生育出现第二次高峰。随着1973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以后,全省人口的高出生势头才得到遏制。并在1974到1985年出现第二次人口生育低谷。虽然在1990年左右全省又迎来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但是受生育政策影响,这次生育高峰强度小且持续的时间短。出生率在15‰以上的年份仅有7年,7年间共出生415.97万人,平均每年42万人。1995年至今,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且没有上升趋势。2014年,我省人口出生率降至7.37‰,自然增长率降至0.91‰。2014年同期全国平均人口出生率为12.37‰,较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千分点。出生人口呈持续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48.77万人下降到2014年的28.26万人,年均减少1.08万人,年均降幅2.83%。

人口死亡率除了在1959~1961年全国遭遇三年自然灾害出现迅速上升外,总体呈现平稳下降的趋势(详见图3)。

目前,我省已经完成了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

“十三五”期间,受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影响,我省妇女总和生育率、人口出生率将开始提升。

(三)人口迁移情况

1979年以前,我省净迁入人口774万。1983年以后,全省人口从净迁入型急转为净迁出型。其原因一方面是大量外省籍人口返回原籍,另一方面不乏许多人处于发展、谋生和求学深造需要,迁出或流动到省外、国外。近十年来,我省人口呈连续净迁出态势,人口净迁移率在(-0.41‰)-(-2.23‰)之间(见图4)。

图4 黑龙江省历年人口净迁移率

资料来源:历年黑龙江省统计年鉴,人口净迁移率为利用人口平衡公式计算。

(四)边境地区人口形势

进入21世纪以来,边境18市县人口总量进入缓慢增长期,十二五时期进入零增长阶段(比全省提前5年),黑龙江中上游多数县区人口已经连续10多年负增长。2009年-2013年,边境18个县市人口规模平均4万人左右,平均减少1.34%。黑龙江省第五次普查资料[2]和第六次普查资料[3]显示,2000年边境人口为312.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达到8.6%。2010年边境人口为313.1万人,仅比2000年增加了0.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降为8.17%,比2000年降低了0.43个百分点。

二、黑龙江省人类发展指数

根据UNDP的规定,人类发展指数由民众受教育程度、成人识字率和综合毛入学率指标来衡量。其取值介于0和1之间,指标值越接近于1,说明该地区的人类发展水平越高,反之越低。目前UNDP依据各地区人类发展水平的高低分为四个类别,即HDI介于0.800至1.000之间属于极高人类发展水平,介于0.700至0.799之间属于高人类发展水平,介于0.500至0.699之间属于中等发展水平,低于0.499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2013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4]中显示,2010年黑龙江省HDI为0.704,属于高人类发展水平。

三、黑龙江省人口年龄结构

(一)人口年龄结构总体情况

黑龙江省由于经历人口生育高峰和人口出生水平持续下降的作用,人口年龄金字塔塔尖上移,底部收缩更加明显,基本成“纺锤型”现状。65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多,出生人口减少使人口金字塔向“倒金字塔”趋势发展,整个年龄结构呈现不稳定态势(见图5)。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和生育政策的调整,出生人口将出现阶段性增多,金字塔底部有所放大。

图5 2010年黑龙江省人口金字塔

数据来源:黑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

(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

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2006年的307.37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415.5万人,年均增幅达到3.41%;占总人口比重从2006年的8.04%,快速增加到2015年的10.9%,人口老龄化呈加速趋势。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抚养与全国的老年抚养比都逐年增长,但黑龙江省的增长幅度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年间,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从10.3%上升到14.0%,上升了3.7个百分点(见图6)。

图6  2006年-2014年黑龙江省与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比较

数据来源:历年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06年至2015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少年儿童人口减少,少年儿童抚养比持续下降

2006年以来,0-14岁人口持续减少,从536.37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423.1万人,年均降幅达到2.67%;占总人口比重从2006年的14.03%降到2015年的11.1%,降低2.93个百分点。少年儿童抚养比持续下降,从2006年的18%下降到2015年的14.23%,下降3.77个百分点(见图7)。

(四)经济抚养比上升,人口红利窗口逐渐关闭

全省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由2010年末的3056万减少到2015年末的2973.4万;2015年人口总抚养比为28.21%,比2010年增加了2.81个百分点(见图8)。目前,我省正在经历人口红利高峰的“平台期”,这将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较轻的社会家庭负担。

图8 2006年-2015年黑龙江省总抚养比

数据来源:黑龙江省历年统计年鉴

四、黑龙江省人口分布情况

2010年年末,黑龙江省全省总人口3833.4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5人。城镇人口略多,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133.70万人,城镇化率为55.7%。从行政地区来看,各地级市的市辖区人口密度较高,其中,哈尔滨市人口密度最大。从发展走向上来看,沿哈大齐工业走廊、牡绥地区和东部煤电化基地形成了明显的人口密集带。

[参 考 文 献]

[1]黑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黑龙江省调查总队.《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2]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黑龙江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3]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黑龙江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4]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人类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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